淮南新地置业总包合同10110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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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新地置业总包合同101105
合同编号:
HNXD-
淮南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舜泽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承包人: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淮南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的“淮南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舜泽园”工程由乙方施工总承包,鉴于双方均认为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相关权力和义务需进一步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淮南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舜泽园工程(暂定名)
1.2工程地点:
淮南市山南新区南纬二、三路与南经十四路交汇处
1.3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实际施工图为准)。
其中:
建筑物层数为11层、18层和5层三种类型
11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m2
18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25000m2
5层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17000m2
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为33000m2
具体各类型建筑物面积以施工图为准。
1.4主要结构型式:
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具体结构型式以施工图为准)。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2.1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2.2承包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均包括在乙方的范围内,包括但不仅限于:
乙方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暂定工程、指定分包、独立分包施工的工程等。
乙方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需承担工程竣工图编制(向甲方提供三套半竣工图纸,同时提供每户建筑、水、强弱电A4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报验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维修等。
2.3乙方施工工程不包括桩基工程、门窗工程、消防工程、二次装修工程、弱电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通风工程、变配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园林景观工程、燃气工程、供暖工程、市政供水工程等,但包括各专业安装工程的管、线、箱、盒预埋及预留洞和预留洞口的封堵,包括甲方认可的其他配合工作。
承台梁及基础垫层、底板等的土方挖运由乙方负责施工。
总包与专业安装分包工程界限如下:
单体排水,施工至第一个雨、污水井(不包括雨、污水井);
单体给水,施工至管井内表后管,包括表后管连接;
单体强电,施工至管井内电表箱,包括表箱安装。
三、协议工期:
3.1乙方明确,本合同所述合同工期是乙方在充分考虑政府对施工的规定、合同及甲方施工要求,以及经核实施工现场及施工环境,而确保实现的工期。
双方明确,除合同约定及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延期外,本合同所述工期不因任何原因予以延期。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控制以下工期节点时间。
以下时间节点见附表:
1)±0.00结构完成时间;
2)达到预售条件时间;
3)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时间;
4)外墙保温与装修完成时间;
5)外脚手架拆除时间;
6)机电安装工程完成时间;
7)内装修完成时间;
8)工程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时间;
9)工程全部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时间。
10)工期按单位工程分别计算。
3.2开工时间的确定:
在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以甲方通知书(或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同时乙方向甲方、监理递送开工报告;竣工时间的确定:
以乙方施工的工程达到如下所有条件为准:
(1)工程实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必须由相关单位全部签字、盖章;
甲方有权在计划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日期。
乙方将根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
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3.3工程进度延误:
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工期经甲方、监理认可后视为本协议的附件,进度计划作为拨款控制点的依据,属乙方原因未能如期完成单位工程上述计划进度的形象进度控制点(±0.00顶板、达到预售条件结构完成面、结构封顶、外墙保温与装修完成、外脚手架拆除、机电安装工程完成、内装修完成、项目整体竣工并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每拖延一天,扣拨进度款2万元(此款在本付款节点扣除,如本工期节点不是付款节点,则在邻近下一付款节点扣除),并按每个控制点进行累计计算。
乙方若能在下个形象进度拨款控制点如期完成计划进度,甲方应将本形象进度拨款控制点以前已发生的扣拨进度款退还给乙方;乙方若能按协议总工期完工,甲方应将形象进度控制点已发生且未退还乙方的扣拨进度款全部退还乙方,否则不予退还,视为乙方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3.4每幢单位工程按3.1所述的施工进度计划设置的拨款控制点,如由乙方原因引起其中累计四个以上(含四个)控制点未能按计划完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同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的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剩余未付的工程款。
3.5属乙方原因,造成单位工程工期延误,不能按协议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误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累计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百分之十;同时形象进度控制点所发生的扣拨工程款不予返还。
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滞后或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商品房退房、投诉、索赔、曝光等,乙方承担以上相应经济责任。
所有经济责任经监理方认可(盖章)后,甲方可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此款的扣除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协议规定的其它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且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误期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工期延误时间是:
从协议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相应部分工程全部竣工移交的日期之间(达到3.2规定的竣工时间的确定条件)的天数(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序号
业态名称
桩基完成时间
(开工时间)
正负零
完成时间
达到预售条件时间
主体结构封顶时间
外装
完成时间
砌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完成满足精装修进场条件时间
外脚手架
拆除完成时间
单体
预验收时间
竣工备案
并达到入伙
开业条件(完成景观、园建和市政配套)
工期
(日历天)
1
5层住宅
2011.7.20
2011.9.20
2011.10.11
2011.11.31
2012.4.10
2012.4.30
2012.4.30
2012.5.10
2012.10.30
460
2
11层住宅
2010.12.20
2011.3.16
2011.4.6
2011.7.15
2011.12.28
2012.2.10
2011.12.20
2012.2.28
2012.6.10
530
3
18层住宅
2011.4.30
2011.6.20
2011.8.15
2011.11.6
2012.5.1
2012.5.10
2012.5.20
2012.5.10
2012.11.10
550
淮南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舜泽园-开发进度表(主要节点)
备注:
以桩基完成移交乙方时间为总承包施工起始时间。
十一层建筑为530天,十八层建筑为550天,五层建筑为460天。
前述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均为暂定日期,甲方有权在计划开工之日起6个月内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实际开、竣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下发的工程开工令通知的日期为准。
乙方将根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
在合同约定的绝对工期不变的情况下,前述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四、工程造价:
暂估3.6亿元人民币。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20天内(具体时间另行商定),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预算造价,作为工程总价款的参考依据。
五、取费标准及结算依据:
5.1采用定额及取费:
土建: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2000年)。
安装: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2000年)。
装饰: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1999年)
补充定额:
《安徽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2003年)
人工费调整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计[2007]33号文件。
材料价格:
参考施工期间当月《淮南地区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
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以双方核价的方式确定价格。
费率计取:
按上述定额的配套费用定额及计价程序计算。
综合费率一览表:
取费项目
五层建筑
十一层建筑
十八层建筑
取费基础
土建
15.5%
17%
17%
按费用定额
装饰
65%
75%
75%
按费用定额
安装
60%
73%
73%
按费用定额
总包服务费
(不含设备费)
3%
3%
3%
特别说明:
上表所列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施工排水及降水、冬雨季施工费、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含越冬维护费)等一切费用。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费程序中所有项目不因任何原因而增加或减少。
根据有关规定发生的工程质量监测、室内环境质量监测等费用如果发生则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综合取费所作的下浮,视作对工程造价的优惠,仅是乙方在合理范围内的优惠,不能免除或降低乙方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等方面的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5.2施工工期内,人工费遇政策性调整,按规定执行。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图纸计算。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政策性调整不予执行。
5.3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当月《淮南地区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具体材料价格确定方式如下:
(1)钢材价格执行主体结构施工期间《淮南地区建筑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价格。
(2)商品混凝土的价格以当月《淮南地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计算,防水外加剂及膨胀混凝土配制膨胀剂等均按设计要求配制。
另外,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需返还建设单位每立方直接费用按安徽省及淮南市造价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乘以所报综合费率计算。
(3)水泥,砌体材料及砂、石材料,其他土建材料:
执行当期《淮南地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信息价。
(4)安装主材、装饰材料等由乙方报三种以上材料品牌、价格,甲方根据市场询价,甲方在接到乙方材料报价单后,需在15日内予以答复。
(5)配电盘、箱、柜类材料由甲方核价;设备价格由甲方核价;主要装饰材料价格由甲方核价。
装饰、安装材料及其他《淮南地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缺项的材料,由乙方经过市场调查后将材料价格、品牌、产地、规格、样品报监理单位确定,再由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组织实施订货。
(6)钢材必须使用大厂钢材。
钢材和商品砼厂家必须经过甲方、监理考察认可,方可采购。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乙方承担。
5.4其它价格及费用的确定:
1)、施工围墙及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施工,费用自理。
2)区域内临时道路、围墙、场地硬化及完工后的拆除(包括设备基础拆除)工作均由承包人按要求完成,现场不再签证计算费用
3)、变更部分的工程量结算时按优惠后的费率计取,单项工程的变更总价在3000元以内(包括3000元)时,仅作技术变更,不作费用变更(所谓单项变更是指在同一份变更单中提及的工程量单个子目,该单项变更的计价涉及多个子目时,各子目之间不可以合并进行增减计算,各单项变更之间的变化金额不得累计计算,无论这些单项变更是否属于同类性质的变更,或属于同时出现的变更,或属于出现在同一张单中的变更)。
乙方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乙方自己承担。
4)、施工单位的一切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用均不列入工程造价;如模板采用木模板,其支撑周转材料等结算时按木模板调整。
乙方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安全防护、基地清理、文明施工、固定钢筋用的马凳筋和铁垫件、固定预埋件的支架、后浇带收口网、各类固定模板用对拉螺杆制安及拆除、螺杆孔的填补及防水、管道孔的填补及防水、金属构件与墙体连接填补及防水等施工措施详细进行描述,确保可操作性。
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取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5)、临时设施的基础混凝土的施工及破除由乙方负责,不另计价。
6)、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施工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7)、隐蔽工程的计量有图纸按图纸标注的尺寸计算,没有图纸标注尺寸的情况应由双方现场管理人员实际测量为准,如结算时发现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有较大的偏差,甲方有权考虑现场勘察进行实际开挖和破除查验事实,若事实存在较大偏差现场探勘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工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方改变施工技术措施(即经监理及甲方已签认的技术措施)或施工失误过错,造成增加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中所确定的措施不作为结算依据。
9)、施工用水、用电按现场实际发生,甲方代缴,此费用在进度款及工程结算款中相应扣除。
10)、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见证取样费用和检测、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11)、各项会议记录内容涉及到费用增加的事项,乙方必须以经济签证并加盖项目公章的形式报给甲方审核认可方为有效。
12)、上述任何经济签证及设计变更部分,必须先以书面形式申报至监理方、甲方审批,甲方、监理方同时签字确认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所有未加盖公章的任何个人签证单及追加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单均为无效,一律视为乙方自愿给甲方的优惠。
遇到紧急签证,可以在得到监理和甲方的口头认可下先行施工,但必须在7日内补办签证手续,遇期视为主动放弃。
13)、乙方协助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开工手续,涉及到费用按有关规定双方各自缴纳。
14)、乙方对场地内必要的道路硬化自行组织安排,费用自理。
15)、施工期间材差均按施工检验批日期调增、调减。
六、甲方单独分(发)包项目及核价材料:
6.1分(发)包项目:
(1)桩基工程;
(2)门窗(综合);(3)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盗门等;(4)消防工程;(5)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6)通风工程等(可根据设计图纸补充或调整)。
上述分包内容,甲方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甲方对乙方空调、通风、弱电等专业安装资质及业绩进行考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施工权。
总包管理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另行发包确定的专业施工承包单位收取,乙方自行完成的工程不计。
总包管理服务费按甲方与专业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总金额的3%计取(剔除设备款)。
总包管理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预埋、留洞、补眼(洞)、提供水源、每个楼层供电电源、共用脚手架和共用的垂直运输机械等,以及安排并提供临时办公用地及库房用地所需要的费用。
乙方在施工中应积极为各分包商提供相关便利条件。
提供下列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指定水源、供电电源即为水通、电通。
乙方为分包商接通施工用水电线路、允许分包商使用乙方已有的外脚手架、垂直运输工具;
2)、在项目的场地范围内为分包商提供施工及仓储场地、负责现场安全、质量监督。
负责分包商建筑垃圾的统一清理、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商施工人员的进出门卫管理、对各分包商的交叉施工进行协调并提供配合;
3)、乙方应对分包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对分包商完成的产品有义务进行保护、对分包商的半成品或材料有义务协助看管;
4)、负责对分包商所报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检查、指导、汇总、上报等工作,直至顺利移交。
5)、本项目土方工程、支护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乙方负责基坑降水、排水工作及与土方施工单位、支护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和总包管理,甲方支付分包工程合同价款的1%作为总包服务费。
6)、乙方应承担本工程的总包义务。
由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无论是否收取总包服务费,只要与本工程有关的,乙方均应做好分包工程施工期间的配合和竣工资料整理合并等工作。
6.2核价材料:
核价材料:
即甲方核定价格,乙方自行采购。
包括不锈钢水箱、电线电缆、防火门、给排水主材、灯具、电气控制箱(柜)、桥架、开关、插座、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外立面装饰材料、内装饰块料材料和甲方认为应当核价的材料(可根据设计图纸补充或调整)。
设备、主材及半成品甲方有权参与、指定(厂家、质量、规格及价格)采购。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定的供货商、品牌、价格和质量等级进行采购,并对其一切质量负责。
乙方按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10日内编制材料核价总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按月度向甲方提出核价采购申请,如因乙方不能按计划书面提出核价申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核价申请包含品牌、技术、质量、价格等相关参数。
核定价的确定标准:
甲方依核价申请单的具体要求,在确定品质的基础上,按现款现货、货到工地并卸于总包指定的合理存货地点含税价为核定市场价。
土建、装饰类:
如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外立面装饰材料等,以甲方核定的市场价的基础上上浮3%作为核定价。
安装类材料、设备:
给排水管材、电管、电缆、电线、配电箱等,在甲方核定的市场价的基础上上浮8%作为核定价;设备上浮2%作为核定价。
若乙方对核价单有异议时,必须在三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该核价单合理有效。
乙方提出异议时,甲方、乙方、询价对象三方共同确认核价单,若乙方不参与确认或确认属实仍不执行核价单,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事实经监理方确认属实后,该材料核定预算价为最终结算价,并且乙方向甲方每次支付该批材料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
甲方按该单材料数量,从询价对象处直接采购,其应付的货款由甲方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代扣代付,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该批量材料、设备,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材料报验的约定:
核价材料进场必须报请甲方验货,若核价材料达不到核价单要求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验货合格后的核价单方可作为决算依据。
(具体报验程序见甲方材料报验规定及表单)
七、进度款拨付方式及时间
本工程按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实际进度及如下约定的付款额度拨付进度款(含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有)。
1、完成基础施工并验收,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本工程承台底板开始施工至±0.00以下全部结构工程时,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从各分批工程达到预售条件4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0.00以下所完成工程量75%的工程款。
3、±0.00以上主体结构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乙方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报送进度款支付计划,下月十日前甲方累计支付乙方地上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项;
4、±0.00以上砌筑、抹灰工程,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乙方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报送进度款支付计划,下月十日前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项;
5、±0.00以上所有机电安装工程,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乙方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报送进度款支付计划,下月十日前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项;
6、±0.00以上外装工程,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乙方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报送进度款支付计划,下月十日前甲方累计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项。
7、合同外签证必须在当月二十五日前报送进度款支付计划,下月十日前方可按签证款的75%进度支付。
8、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经甲方和监理方签字认可后,应按实如期支付。
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必须经乙方签字认可。
以上进度拨款,安装工程的进度必须与土建工程的进度匹配,砌体工程的进度必须与砼框架工程的进度匹配,否则甲方有权扣回相应的款项。
9、总包管理服务费的支付
总包管理及配合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如果发生乙方不配合甲方专业分包,被分包单位投诉,经甲方调查核实并经监理确认后,每发生一次扣除乙方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脚手架费用、垂直运输费按结构6:
建筑4的比例分摊,在相应付款中按以上比例支付。
11、竣工结算阶段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全部竣工、完成“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乙方提供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且符合甲方、政府质检部门和市档案馆确定的验收及归档标准,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预算价款的85%。
2)、乙方向甲方提交齐全完整的结算书,双方办理决算资料移交并经甲方确认。
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书后原则上在180天内完成审核,乙方应实时配合甲方的审核工作。
3)、甲方完成审核,双方确认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施工范围内竣工结算总价的95%。
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误差超出8%,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承担(如有)。
注:
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扣留。
12、工程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金的支付:
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执行,保修金的支付并不免除承包商正确履行保修责任的义务。
保修期满一年后,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0天内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40%;保修期满二年后,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0天内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总价的40%;保修期满伍年后,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办理完成保修金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手续后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
(均为无息支付)
八、工程质量及保修
8.1工程质量:
合格,争创“黄山杯”、“鲁班奖”。
8.2安全文明施工:
按淮南市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8.3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8.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
对施工图纸有异议或认为不合理之处,乙方应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并在收到监理方意见后方可施工。
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8.5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问题需整改、返工,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全部负责。
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监理工程师及甲方通知乙方返工整改无效,或未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自行隐蔽,甲方可采取如下措施,同时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a)指派他人整改,返工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加20%管理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b)若该分部分项不宜整改,造成隐患,则该分部分项的造价按双倍计算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6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乙方在隐蔽前应先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呈报完整内业资料,资料检查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质监部门现场检查符合质量要求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否则甲方代表及监理总监有权责令停工。
乙方提供合格内业资料发出通知工作时间满6小时后,如甲方代表及监理人员不能到现场验收,乙方可视为合格进行隐蔽。
8.7凡乙方需在已交工的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同时必须做好产品的保护工作,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8.8乙方负责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认真做好记录,在办理工程中间交接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清单。
8.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有违反一切验评标准的质量问题,视情节轻重,每次、项必须承担1000元以上的违约责任,同时不能免除乙方整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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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淮南 置业 合同 1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