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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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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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1
新建铁路格尔木至库尔勒线
(青海段)GKQHZHQ6标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格库铁路(青海段)工程指挥部一工区
2016年3月
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创建优质工程,提高项目效益和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五局一公司格库铁路项目部工程的质量管理。
第二章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质量管理的依据和工作方向。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局有关规章制度、用户要求和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项目部的质量方针和目标计划。
第四条 项目部建立QEOHS(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保持体系的有效性。
第五条 为了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建立了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根据管理需要和环境的变化,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完善与改进。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制定质量目标实施计划包括:
工程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各工序控制的质量目标及控制措施和负责必要的资源配备、管理和技术措施。
明确关键和特殊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检测和监控的方法,必要时应单独制定作业指导书。
第三章 质量管理责任
第七条质量管理责任执行项目部质量管理责任制。
第四章 工程质量过程控制
第八条 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中心环节,与质量有关的所有过程均实施文件化管理。
文件内容必须符合质量管理要求,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
第九条 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以保证满足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要求。
要配备相应资质和数量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质量责任。
第十一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落实施工过程实行三级质量控制,即班组实行质量自控自检,工段(工序)实行专控互检和工序交检,项目经理部实行专控专检。
按照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及监理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必要时,应对隐蔽工程做图像记录。
第十二条项目每月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并召开一次质量专题会,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第十三条试验室和测量队是经理部专业技术质量试验检测部门,项目试验、测量管理遵照《项目试验管理办法》和《项目测量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各项目收到设计资料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会审,并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批或报备。
第十五条 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要按程序及时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开工。
第十六条 每项工程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逐层技术交底。
技术人员在施工中要加强巡检工作,对工艺复杂的工程项目要跟班指导。
第十七条 施工所用工程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凡用于工程项目的各种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指定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也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拒绝使用。
第十八条 严格按规范施工。
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方可实行。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检查,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如确有异议,可在不停止执行监理指令的情况下,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二十条 工程质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上报工作按照《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完工后,要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以及业主监理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和撰写施工技术总结,做好交工准备并进行交工,必要时请求公司或局派人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 项目交工后应及时将施工技术档案、施工技术总结和交工证书原件送交公司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 在交工后,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工程进行保护、维修、管理,以保证竣工验收时,工程处于优良状态。
第二十四条 按要求编写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汇报材料,配合业主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将交工证书原件、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原件送公司工程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工程完工后,项目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成本、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价。
对质量事故台帐及返工损失台帐进行分析总结,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收集各种有关资料,为申报各级优质工程做好充分准备。
对QC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撰写QC成果。
第六章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
第二十六条 关键过程是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有重大影响,施工难度大、工艺新、质量易波动并起关键作用的过程,如软基处理、台背回填、基础工程、路基排水、模板支架、砼拌制、砼浇筑养生、支座安装、控制测量、施工放样等。
特殊过程是指该过程的施工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或试验而得到充分验证的过程。
常见的有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后张法)、钢筋焊接、钻孔灌注桩等。
第二十七条 根据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关键、特殊过程确定后,确定整个过程的主要施工方法,人、机、料、环境等配备要求,确定相关人员在过程控制中的职责,编制其作业指导书。
主要内容:
目的;质量标准;适用的过程;施工操作的作业步骤及作业依据;需要配备的资源和要求;检查和监控人员或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定各项工作完成后的记录格式和要求。
第二十八条 项目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对作业指导书进行书面交底,发到施工作业队,并跟踪指导实施,使作业班组准确理解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要求等内容。
作业指导书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以确保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九条对于特殊过程,在施工前必须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以及设备的过程能力进行鉴定,以确保人员的技术技能满足岗位要求,确保设备能持续满足生产过程的需要。
鉴定后必须保存其记录。
第三十条关键、特殊过程施工中,要设立质量控制点,对控制点定期采样检查或连续监控,在控制中可选用合适的统计技术,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明确关键、特殊过程控制点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项技术要求和施工质量满足规定。
参加特殊过程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项目必须派人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作业队正确理解、准确执行作业指导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过程控制达到预期要求。
第六章 质量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项目部实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发生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都要进行报告与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执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发生规定等级的质量事故后,在按规定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同时必须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
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
2.死亡1人及以上,3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
2.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
2.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
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十七条 为了强化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于责任过失造成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界定为严重质量问题。
(一)小型构造物倾斜倒塌;
(二)主要构造物混凝土强度严重不足;
(三)基础下沉,桥梁墩台严重偏离设计位置;
(四)路基下边坡大量坍塌;
(五)路堑上边坡大量坍塌;
(六)大片挡土墙滑移或倾倒;
(七)报废一根钻孔灌注桩;
第三十八条 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同时按下述时限及程序报公司。
(一)发生一般质量事故(铁路工程)后,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简要情况,2天内报书面报告。
(二)发生工程质量大事故(铁路工程)后,项目经理部在2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简要情况;3天内报书面报告。
(三)发生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及特别重大事故(铁路工程)后,项目部必须在2小时内用电话或传真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告简要情况;由公司在12小时内按程序报出《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附件二)。
项目经理部3天内向公司报书面报告。
第三十九条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失情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四十条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保护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因抢救人员和保护财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反映现场原状。
调查组未下达清理现场通知,不得清理现场。
第四十一条 质量事故调查应成立事故调查组。
重大质量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质量事故,由局成立事故调查组,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调查处理,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报告报送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四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工作:
(一)事故现场检查,召开现场调查会议;
(二)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各级责任人;
(三)提出解决事故的办法及防范措施;
(四)根据经济损失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事故具体情节,提出对各级责任人和责任人所在单位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三条 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应通知责任人。
责任人有不同意见时,可向调查组派出单位申诉。
第四十四条 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个人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被调查的单位有义务为调查组的调查提供工作方便。
第四十五条 在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发生后,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四十六条 调查组人员要秉公调查,如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行为,由其派出单位或上一级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十七条 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技术处理措施,由事故调查组或建设单位、原设计单位提出。
质量问题一般由项目部按照原设计返工或修复。
第七章工程质量报验程序
第四十八条一道工序完成后,先由工班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责任区主管质检工程师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由责任区主管质检工程报监理工程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八章 质量信息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信息是质量管理和决策的依据,为了收集分析信息,达到改进质量管理的目的,项目部应加强信息的管理,保证质量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十条项目部质检部负责质量信息的管理。
对项目的质量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及时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五十一条 项目部质检员应对质量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汇总、处理并上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第五十二条 质量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时限。
(一)质量目标控制计划每年年初报出;
(二)在建项目分项工程质量月报(附件四),每月30日前报出;
(三)每季末向上报“交、竣工工程质量报表”(附件五)以及季度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四)建立质量事故台帐,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报告及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五)省(市)部级质量抽检及业主综合检查,当项目拿到评价结论后,并及时报;
(六)每季度报交、竣工工程优良品率及质量事故损失情况;
(七)加强交工、竣工验收资料管理,业主监理综合检查评价及奖励、省部级主管部门质量综合检查评价及奖励、工程项目交竣工验收资料、优质工程获奖文件和证书,项目拿到评价结论后,及时上报。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3.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
4.在建项目分项工程质量月报
5.交竣工项目质量报表
附件1: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
2
中标金额
合同工期
年月至年月
4
建设单位:
5
设计单位:
6
监理单位:
7
质量责任人
在岗
时间
承担质量
责任内容
责任人签字
8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9
项目副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10
项目总工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11
项目部门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12
各专业工程师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13
工序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及证书编号
填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
本表由项目在开工后填报,内容可增加,人员变更时重新填报。
附件2:
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快报
工程名称
发生时间
发生地点
实物工作量
结构类型
伤亡情况
直接经
济损失
万元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
施工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
监理单位名称及资质等级
监督单位
名称
事
故
经
过
及
初
步
原
因
分
析
采 取
措 施
填报单位(盖章) 报告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质量事故情况季报
报告单位:
年 季 报告日期
工程名称
发生日期
上报日期
事故性质
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处理情况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填写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附件4:
在建项目分项工程质量月报
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数量
分部工程
本月完成
本年度累计完成
本工程累计完成
备
注
名称
分部工程数量
分项工程总项数
分项工程项数
一次合格分项工程项数
不合格分项工程部位及原因
最终合格分项工程项数
分项工程项数
一次合格分项工程项数
累计返工次数(次)
最终合格分项工程项数
分项工程项数
一次合格分项工程项数
累计返工次数(次)
最终合格分项工程项数
A
B
C
D
E
F
G(G≤F)
H
I
J
K(K≤J)
L
M
N
O(O≤N)
P
Q
R
合计
∑B
∑D
∑E
∑F
∑G
∑I
∑J
∑K
∑L
∑M
∑N
∑O
∑P
∑Q
一次合格率
∑G/∑F
合格率
∑I/∑F
一次合格率
∑K/∑J
合格率
∑M/∑J
一次合格率
∑O/∑N
合格率
∑Q/∑N
附件5:
交、竣工工程质量报表
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序号
标段名称
交验日期
质量评分
质量等级
单位工程总数
交工合格单位工程数/
竣工优良单位工程数
交工单位工程合格率/
竣工单位工程优良率
备注
填报单位:
单位主管:
填表人: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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