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O星级评定复习资料现金整点清分业务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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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O星级评定复习资料现金整点清分业务流程
BPO星级评定复习资料
——《现金整点清分业务流程》
3.1业务基本规定
1、现金清点、清分、整点标准是按照人民银行“五好钱捆”要求
Ø核数:
按照“一笔一结,笔笔结清”的原则对客户网点、同业、上门收款客户上缴款项进行数量核对。
Ø分版:
并将不同版本货币分开处理。
Ø反假:
在清点现金过程中甄别货币真伪,清点现金过程中,查看票面,防止混入假币(或使用点钞机识别假币)。
Ø扎捆(卷):
每十把捆扎成捆。
Ø核数剔残:
对客户网点、同业、上门收款客户上缴款项进行数量核对,并在清点过程中剔除残损币。
Ø旧币拣选:
按照客户要求,鉴别新旧程度,对不同新旧程度的现钞分置保管。
2、现金扎捆要求:
Ø同券别纸币:
把:
100张为一把;捆:
10把为一捆;
Ø名章:
带有银行行号和经办人姓名的印章(外包方应向银行方留存经办人员印模)。
Ø用于自动柜员机加钞的现金(100元券)扎捆要求:
每把折1张,每捆呈“二横一竖”形状,用捆钞机扎紧,加贴银行封签并在封签上加盖外包方清分员名章并注明日期。
Ø用于上缴人民银行(含残破币)或对外支付的现金扎捆要求:
按不同版别、不同券别分类整理,每把扎腰条并加盖外包方经办人名章,每捆呈“二横一竖”形状,用捆钞机扎紧,加贴银行封签并在封签上加盖外包方清点员或清分员和复核员名章、单位名章并注明日期。
Ø外包方向银行方移交的现金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银行方有权拒绝接收,外包方应按要求重新处理。
Ø外包方接收到银行方移交的封包、加钞款、残破币后,须在当日完成各项清点、清分和整点工作,并把现金交回银行方。
3、帐务轧平标志。
当日营业终了,银行方和外包方必须将现金缴款单合计金额、《现金缴款单移交清单》所载合计金额、《款项交接登记簿》所载合计金额与现金实物核对一致。
4、银行方、外包方双方在涉及封包、现金、现金缴款单(回单)等物品交接的,均须由双方指定交接人员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封包交接按《交接清单》相互签章交接,外包方移交回的现金在双方的《交接登记簿》相互签章交接。
5、双方交接必须在约定的有电子监控录像的交接区域进行,一方交接人员进入对方交接区域,须登记《重要区域人员出入登记簿》方可进入。
6、外包方应在银行方指定的有电子监控录像的工作区域进行封包的拆封及现金清点、清分,外包方整点人员应确保其所有业务操作过程可由有效监控清晰记录。
3.2款项交接流程
1、外包公司与银行方在办理款项交接时,必须坚持双人办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
2、整点岗人员在清分过程中必须做到一笔一清、一捆一清、一把一清,钱捆清点质量达到人民银行“五好钱捆”标准。
3、银行、外包方在现金封包清点、ATM装卸款等现金业务中涉及的封包(箱)、现金、现金存款凭条(凭证)等物品的交接,均须由双方指定交接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双方签章确认。
4、双方交接时必须在指定的电子监控录像下办理交接。
外包方在银行指定电子监控录像的工作区域进行封包拆封及现金清点,所有业务操作过程均在监控下进行。
5、银行与外包公司现金交接(包含现金清分、封包收款、ATM结款与清分)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办理,一式两联,银行、外包公司各留存一联。
6、外包公司交接员与清分员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办理交接,接收现金(包、袋、箱)时记入收入方,上交时记入交出方,并记载券别明细。
交接双方相互签章确认。
3.2现金清分操作流程
1、现金清分款的交接
银行方与外包方交接人员在指定的安装有监控的交接区域进行现金移交;
交接员双人与银行办理交接时,根据银行《出库券别明细表》先清点现金捆数、掐捆卡把、核对金额是否一致,银行方与外包方交接人员双方在《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相互签章确认,完成交接;
交接人员与清点员办理交接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记载券别、金额,相互签章确认,完成交接。
2、现金清点
清点员在银行指定电子监控录像的工作区域清点现金,所有业务操作过程均在监控下进行。
清点员成捆现金清点前必须先掐把见数,每捆票为10把。
检查每把纸条名章是否清楚,未加盖名章或不清楚的,应立即退回银行。
整捆券不是一个人的,先将每一把过点钞机确定100张,无假币后再上清分机。
桌面只保留一把纸条,待确认100张无误后,再进行下一把清点,做到一把一清,不得混淆。
清分过程中点钞机如报警必须拿出来检查是否为假币,采用眼观、耳听、手摸、仪器检测等方法,或者请教银行员工。
一捆或多捆原纸条是同一名章时,可直接上清分机。
清点完一捆后必须结数核对基金,无误后方可清点下一捆。
原封签纸条必须留下放在固定位置。
本捆清点结账无误后再丢掉所有封签纸条,保留下一捆同名的一份封签纸条。
多捆为同一人的,不得超过5捆必须清机结账,清机后再进行下一份清点。
清分机清分一捆或一份完毕后,先将退钞口所有的票币分残、好过点钞机,残损券手工清点,再将清分机剩余款(残、好券)全部取出,通过点钞机过数确认100张,合并基金后,再进行下一份操作,做到一份一清。
如发现长短款则需及时查找。
查找顺序:
先手点点钞机里的张数,再复点残币,最后复点流通券。
3、现金清分整理
现金清点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好钱捆”标准,即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并序时、分类留存已清分钞票的冠字号码备查。
现金扎捆要求:
同券别纸币:
100张为一把、10把为一捆。
硬币每五十枚为一卷,加盖经办人名章并注明金额。
每10卷同券别硬币用绳扎成捆,用包装纸包装后贴上工商银行硬币封签,加盖清点员个人名章,并注明日期(或加盖日期戳记)。
用于上缴人民银行(含残损券)或对外支付的现金扎捆要求:
按不同版别、不同券别分类整理。
按照完整券、残损券清分和整理。
每把扎腰条,加盖清点人名章。
腰条个人名章朝向一致,每把票扎把第一把票面正面朝上,第十把票面朝下,每捆呈“二横一竖”形状,用捆钞机扎紧。
成捆后,在绳头结扣处按券别加贴工商银行封签并在封签并在封签上加盖外包方专用的行号(代码)章、清点员名章并加盖日期戳记。
用于自动柜员机加钞的现金(100元券)扎捆要求:
使用银行提供透明硬质塑料盒,20万元/每盒,插入卡封片并在卡封片上加盖清点员名章。
整把票拼整。
不足整捆票凑整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清点见数。
每种券别只留一个杂捆。
一元以下(含一元)残损券必须手工清点。
整捆票上交。
交接员接收清点员上交的整捆券时,要对票捆券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整捆券签章必须为同一人,整捆券先卡把见大数,查验成捆券的腰条个人各章是否清晰完整,封签日期、封包人签章是否齐全。
在质检合格的票捆上加盖检查员个人名章。
收妥现金,填制《入库券别明细表》与《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移交金额、券别核对一致。
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连同《入库券别明细表》(双方各留存一联)一并与银行交接员办理交接,双方签章确认。
4、ATM钞箱卡封片的领用与保管
钞箱卡封片的领用与交接。
卡封片设专人保管,银行与外包负责人通过《签封保管与领用登记簿》办理交接。
领用记入收方,交出记入付方。
交接内容包括:
领取日期、卡封片号段、领用人。
下发卡封片时,按不同颜色,不同号段,以示区分收回款箱。
卡封片的领用与保管。
卡封片由领用人自行保管和使用,营业终了入库保管。
外包负责人每天对领用卡封片人员库存进行帐实核对。
建立总账、分户账。
外包负责人建立总、分户账,用以核对卡封片库存。
总账是记载向银行领取卡封片的数量、段号,领取时登记总账收入方,装箱使用卡封片时计入付出方,余额为库存。
分户账是按人员建立分户账,记载领用人领取卡封片和使用情况。
领取时记入收方,使用计入付方,领用人签章。
营业终了减去上交钞箱个数结出余额。
分别记载分户账使用号段,分户余额累加等于总账合计,工作日当天总分户账要进行核对。
3.3现金封包清点的操作流程
1、现金封包款的交接
银行方与外包方交接人员在指定的安装有监控的交接区域进行现金移交;
银行汇总填写《外包现金、凭证交接轧帐单》(附件)单位、金额,双方卡把见大数,银行方与外包方交接人员双方在《外包现金、凭证交接轧帐单》相互签章确认。
外包方交接人员与清点人员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办理交接。
2、封包款(箱)清点的处理
清点人员清分现金封包款坚持“空箱”操作,做到笔笔清、把把清、包包清。
清点一份封包款在正确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下一份封包款的清点。
即做到一笔一清,一份一清。
严禁将不同封包混点。
现金清点过程做到有疑必复,复必彻底。
出现差错立即报告,待银行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份操作。
拆包款总分核对。
在监控下开启款箱,款箱内如有多份款时,取出其中一份(桌面只保留一份款)逐份清点。
每份款以凭证为单位。
箱内各份清点完毕后,核打该箱内各份凭证金额,与该箱总金额核对是否一致。
清点封包款。
取出一份封包款后,先按券别由大到小100元、50元、20元……逐一顺序排列清点,与单位存款凭证核对。
先卡把见大数,后清点零头币、硬币。
拆捆后按照实物收款,再与单位收款清单核对是否一致,不一致按照错款要求处理。
一份款清点完毕后,方可拼整,放入票格子。
零头券足把及时清点。
票币整理。
清点完毕的款项应达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五好钱捆”标准,分别按照完整券、残损券清分和整理,并序时、分类留存已清分钞票的冠字号码备查。
整捆券:
10把为一捆,自点、自捆、自封,封签外包方专用的行号(代码)章、日期章、封包人名章,要素齐全、完整。
整捆残券应在封签左侧加盖“残”字戳记。
一元纸币及以下硬币10把扎捆,硬币50枚成卷、10卷扎捆。
清分机集中清分
(1)两捆以上封包大份款可集中清点。
两捆以上封包款清点采用清分机集中清分时,先掐把,整捆券连同第一联“单位收款凭证”,一并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办理交接。
第二联留存,作为清点零钞依据。
清分机清点员按照清分机清点要求进行清点(见“现金清点”相关规定)。
先卡把见大数,再上清分机清点,做到一份一清,发现差错立即通知现场主管,并通知银行确认。
(2)清分同券别够整捆券的,可以先不挑残,由本人集中上清分机清分,做到自点、自捆、自封。
3、现金交接
上交现金時,按照券别,整捆券、整把券、不足把零钞券(含硬幣),分别记载《现金领用登记簿》,辦理款项交接。
整捆票上交:
整捆券签章必须为同一人。
整捆券交接先卡把见大数,查验成捆券的腰条个人各章是否清晰完整,收妥现金,直接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与交接员办理交接,双方签章确认。
整把票拼整:
整把票交接给汇总人员,由一人按照券别合并拼成整捆券。
汇总交接员先按照清点员逐把清点100张,无误后再按券别合并成捆(把),做到一份一清。
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与银行办理交接,双方签章确认。
尾零款包寄库:
零张券、硬币零头包。
按券别由大到小顺序整理,清点张数填制《入库券别明细表》,结出合计金额,加盖清点员名章,当天换人复核并签章。
装入零头包,签封后加盖清点员、复核员名章,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办理交接,次日换人清点。
4、存款凭证的处理与交接
清分员现金清点无误后,与现金存款凭条金额核对,无误后汇总笔数、金额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与汇总交接员办理交接。
清点当日封包款在现金与凭证核对无误的前提下,可分批向银行移交现金存款凭条。
5、结账处理
每天中午、营业终了结账两次。
中午结账须将截止中午前清点完毕的整捆券全部通过《现金领用登记簿》上交。
结平账务后,将余款全部锁入款箱,方可离开清分现场。
营业中了,账款核对一致后,整捆券全部上交入库,整把券专人汇总合尾拼整,零张款换人复核后,封包寄库。
凭证由汇总交接员与《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移交金额核对一致,清单券别填制《入库券别明细表》,连同现金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移交银行指定人员。
再核打凭证合计与现金核对一致,将凭证集中移交银行指定人员。
中午结账:
清点剩余现金与核打现金凭证进行核对。
现金(含已上交款+未上交款)=“现金存款凭证”(清点完毕的凭证)合计。
将结账金额写在指定位置。
营业终了结账:
核打《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收方总额=《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付方总额=单位交款凭条合计=清分后的现金(上交的整捆现金+上交整把拼整+上交的零头包含硬币)。
6、差错处理
单位现金差错处理。
清点员在现金清点中,发现错款时不得离开座位,由现场主管、银行方签章确认,登记《现金差错登记簿》。
长(短)款的处理。
清点员在清点过程中发现长(短)款,应立即通知现场主管。
由现场主管进行复核清点后,保留现场,通知银行方再次确认。
清点员填写《现金差错登记簿》,现场主管、银行方在登记簿上签章确认。
寄库的处理。
如遇当日长(短)款现金无法确认(银行方要求或其客户当日不能补齐短款),应将错款原份现金及原把腰条、封签封包寄库。
封包款由现场主管监督,清点员加封。
并在封签上注明单位、封包日期、金额、经手人。
当日通过《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与银行方办理长(短)款寄库交接手续。
发现假币的处理。
清点员在清点过程发现假钞,应立即通知现场主管,在现场主管复点后,同时通知银行方确认。
由清点员填写《现金差错登记簿》,现场主管在登记簿上签章确认。
错款把的腰条、整捆封签装信封保存,并在信封上注明日期、发现时间,由银行方确认并通知客户。
如银行方或客户当日不能补齐短款,其成捆款做杂捆单独办理寄库交接。
3.4ATM装卸钞操作流程
1、ATM款箱的交接
ATM加钞维护人员采用更换钞箱法卸下钞箱,废钞与剩余钞分开单独存放,将“自动柜员机结账清单”一并装入钞箱盒,双人封签后,填制《ATM钞箱交接结款单》(附件四),回行后与银行方交接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交接员与外包公司交接员在指定交接区域对交接的钞箱数进行核对,检查封签是否完好,封签上的金额及原经办网点、经办人员签章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银行方交接员将钞箱、《ATM钞箱交接结款单》一并与外包方交接员办理交接。
双方交接员在《ATM钞箱交接结款单》上签章确认,完成交接。
2、卸钞款的清分
核对。
清点员检查《ATM钞箱交接结款单》与钞箱机器号是否一致后,再打开钞箱,认真核“自动柜员机结账清单”上的机器编号一致后再清点现金。
结款。
ATM备钞与结账不能为同一人。
如遇同一人,应换人结账。
(1)结款时,先核打“自动柜员机结账清单”中废钞+剩钞合计,写在凭条空白位置上。
再清点的现金。
清点现金时,先清点废钞箱现金,后清点剩余钞。
(2)废钞清点时,先用点钞机清点,与交接清单核对无误后,再上清分机合并清点。
如清点发生不符,及时通知银行方交接员,进行复点确认,经银行方复核后,在《ATM账务处理核对单》“长短款栏”注明“长(短)款”字样及金额。
最后登记清点后的实数,废钞顺序不要打乱;
(3)清点剩余钞与《ATM钞箱交接结款单》上入库金额核对一致后,按照网点机器编号、清点后金额,逐一记载《款项交接登记簿》。
清分要做到一台一清,一台清分完成后,清空机器,再清分下一份。
一份清点完毕无误后,封扣方可扔掉。
(4)所有ATM结账款清分、完成合并、结账无误后,在《ATM钞箱交接结款单》上盖章,返还银行方交接员。
(5)发现假币的处理。
在清点过程发现假钞,应立即通知现场主管,现场主管复点后,立即通知银行方,由银行方确认后,再继续清点。
3、装钞与结款
清点员采用清分机清点ATM结款,在结款核对无误后,方可装钞。
按照每箱20万元装入白色塑料箱,用封签加封,加盖经办人员名章。
不足整箱的整捆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五好钱捆”标准,分别按照完整券、残损券清分和整理。
整捆券:
10把为一捆,自点、自捆、自封,封签加盖日期章、封包人名章等要素完整。
整捆残券应在封签左侧加盖“残”字戳记。
整把及零张连同“自动柜员机结账清单”一并单独存放。
待结账无误后再拼整。
ATM账款结账:
清点现金整箱券+完整券+残损券+零头款=清点实数《ATM交接结款单》合计=《款项交接登记簿》汇总合计。
4、现金拼整与交接
整箱、整捆券直接上交。
整箱、整捆券必须为同一人,清点员与交接员办理交接。
交接员查验整箱款是否封签加封,加盖经办人员名章。
查验整捆券先卡把见大数,查验腰条个人各章是否清晰完整,收妥现金,通过《款项交接登记簿》与交接员办理交接,双方签章确认。
整把(张)票拼整:
整把票、零张券通过《款项交接登记簿》交接给汇总人员,由一人合并拼成整捆、整把、零张券。
汇总交接员先按照清点员逐把清点100张,正确后再合并拼整,做到一份一清。
上交现金時,按照券别、整箱券、整捆完整券、整捆残损券、整把和不足把零钞券,分别交接。
整把和不足把零钞券单独捆扎,加贴封签,写上金额,加盖日期,经办人名章,通过《款项交接登记簿》与交接员办理交接,双方签章确认,完成交接。
银行交接员按照每台清机单(ATM机器编号)、《ATM交接结款单》汇总合计与接收外包公司清分后的现金核对一致。
外包交接员填写《ATM现金交接清单》(附件五)与银行交接员在监控下卡点大数,检查封签是否完好,封签上的金额及外包清分员签章是否完整。
双方相互签章确认,办理交接手续,完成上交。
3.5现金差错处理操作流程
1、清点封包款差错的确认
清点员在封包款清分过程中发现差错(包括长短款、假币、金额错误等)应立即向外包主管报告,外包主管复核确认后,在“现金存款凭条”背面记载发生差错的时间、清点员姓名,并签章确认。
在《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上与银行交接员进行交接。
如经封包单位确认无异议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方式进行相关处理:
(1)长款:
退还封包单位,银行交接员填写《差错处理确认单》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回执,第三联缴款单位留存,第二联由封包单位确认签章后返回银行与存根联一同保管。
(2)短款:
要求封包单位补足现金的,未补足前作差错包,待现金补足后再进行清点、记帐。
银行交接员在《现金封包交接清单》银行记帐员留存联的该金额后注明“差错包”字样,《现金封包交接清单》银行记帐员留存联汇总金额作相应调整并签章确认。
(3)假币:
按照《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予以收缴,银行出具假币收缴凭证,现金封包视同短款,作差错包处理。
银行交接员在《现金封包交接清单》银行记帐员留存联的该金额后注明“差错包”字样,《现金封包交接清单》银行记帐员留存联汇总金额作相应调整并签章确认。
清点员记载《假币奖励登记簿》,由银行签章确认。
2、清点网点现金长短款差错的确认
清分员在网点现金清分过程中发现差错,应立即向外包主管报告,并及时向银行交接员报告,由银行交接员根据不同差错情况通过复点现金、鉴别假币、查看监控等方式加以确认,准确记录发现差错时间,登记《现金差错登记簿》,根据封签和腰条上名章与现金来源方相关人员联系,查明原因后,发生长款,将长退还相关网点;发生短款由相关网点补齐;发现假币、不足额残破币,按相关规定收缴,并视同短款处理。
清分ATM清机款过程中发现现金长短款的确认
清点员在ATM款清分过程中发现差错,应立即向外包主管报告,由银行交接员根据不同差错情况通过复点现金、核对ATM机清钞记录、鉴别假币、查看监控等方式加以确认,准确记录发现差错时间,登记《现金差错登记簿》,并报ATM账务人员会同加钞维护人员核查,查明原因后,长短款经金库执行主任(副)授权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外包公司已清点上缴入库的现金错款的确认
在网点复点中、后续的流通中、人行复点过程中发现有现金长短款或假币的,通过查看录像等方式加以确认,并保存发生差错的原捆封签、腰条,以及对应的完整、连续的录像资料,及时与银行联系。
如属外包公司责任,按有关合同约定赔偿处理。
3.6现金业务量确认
日终外包公司交接员根据当天现金封包清点、现金清分、ATM结款实际工作量填制一式两联《外包现金、凭证与轧帐簿》(附件),经银行方交接员核对确认无误后,签章确认,双方各留存一联作为按季结算服务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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