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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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
XX乡人民政府2012年
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
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
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
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
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12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
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2012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
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和2013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12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
XX2012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XX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
2012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
2012年2月 日
附件
XX2012年乡(镇)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一、综合管理工作情况
(一)制订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个;按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制订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个。
(二)乡(镇)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次;正职领导主持召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次;委托分管安全生产副职领导主持召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 次;政府其他副职领导召开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次。
(三)乡(镇)政府正职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次;分管安全生产副职领导 次;其他副职领导 次,每人平均 次。
(四)乡(镇)政府与 个乡(镇)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签约率 %;与 个县直属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签约率 %;与 个县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签约率 %;与 个区直、中直企业签订责任状,签约率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个,制订奖惩制度 个。
落实奖励资金 万元,实际奖励 万元。
(五)乡(镇)政府年内安排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资金共 万元,其中安委办工作经费 万元、公共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资金 万元。
(六)乡(镇)政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次,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组织安全专项检查 次,排查出事故隐患 处,已整改 处。
由乡镇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隐患处,已完成整改处。
(七)辖区内列为乡(镇)、村委会年度重点监督整治隐患共 处,已整改 处。
其中:
乡(镇)级 处,已整改 处;村级 处,已整改 处。
(八)制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个,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次,投入专项整治经费 万元。
(九)全乡(镇)登记在册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家,经辩识定为重大危险源 处,已建档 处,已落实分级监控措施 处,制定应急预案 个,定期组织演练 次。
(十)乡(镇)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 台、受理举报电话 个,已查处落实 个。
(十一)全乡(镇)达到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条件的对象 个,已落实到位 个。
(十二)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次;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汇报材料、报表 次;履职报告书、自查自评材料 次。
二、基础工作和源头管理工作情况
(一)创建“平安村镇” 个、“平安校园” 个、文明村 个、农机安全村 个。
(二)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个,已落实“三同时”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项目 个。
其中高危行业建设项目 个,已落实“三同时” 个。
(三)辖区内应办理安全许可证企业 家,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家。
(四)全乡(镇)实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 家,已达标 家。
(五)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已按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的 家,从业人员 人。
已报安监部门备案 家。
三、乡、村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一)乡(镇)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 人,平均每个村兼职安监人员 人。
(二)配备安全员的村 个,配备率 %。
(三)辖区内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业 个,共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
(一)乡(镇)举办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班 期,参加学习 人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 家,参加学习 人次。
(二)辖区内共有企业家,其中高危企业家。
1、培训企业领导 人,占应培训人数 %。
3、培训安全管理人员 人,占应培训人数 %。
3、培训农民工 人,占应培训人数 %。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一)制定本级政府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个,已组织演练 次,已报县人民政府备案的 个。
(二)依法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家,已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企业 家,平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人,装备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 个,年内演练 次。
(三)企业自身无能力组建应急救援队伍,与相临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 家。
六、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
(一)各类事故情况
1、发生各类事故起,死亡人;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起,死亡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死亡人。
2、工矿企业事故起,死亡人,与控制指标相比,死亡人数减少(增加)人。
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起,死亡人。
3、道路交通事故起,死亡人。
一次死亡3至9人较大事故起,死亡人。
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死亡人。
(二)事故管理工作情况
瞒报、迟报、漏报事故 起,被举报并经查实的 起。
七、书面报告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如实填报好相关数字。
同时要以书面形式一并上报本乡(镇)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
报送的文字材料内容要有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计划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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