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预算执行部署说明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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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算执行部署说明会上的讲话
在预算执行部署说明会上的讲话
(11月4日)
各位处长:
大家下午好!
今天召集大家过来,就是关于预算执行的事情。
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介绍一下召开本次会议的背景;二是明确11月6日之前需要做的工作;三是年底之前的工作部署。
一、背景
10月23日,财政部预算司储司长,会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针对预算执行问题,约谈了教育部和工信部,要求我部汇报预算执行较慢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10月27日,教科文司召开了2015年预算执行分析会,通报了1到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10个中央部门发言,赵路司长做了总结讲话;10月30日(上周五下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针对今年后两个月预算执行情况作出了专门部署。
11月2日,我司将国家要求和财政部的部署,向部领导做了汇报,贵仁和玉波部长,就我部2015年预算执行工作做了批示。
总体看来,我们预算执行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
当前,预算执行工作,已不仅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税体制改革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财政的功能定位已扩展到应对增长放缓、引导结构变化、促进动力转换,带动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财政将更加深刻地介入国家方方面面体制机制的构建。
财政是“龙头”,是深化改革的“抓手”,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推动力”。
今天开这个会,也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果,实现稳增长目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经济形势决定财政形势,一段时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具体涉及到我们预算执行工作的,主要有以下三方面新要求:
(一)中央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出了新要求。
2014年底,中央财政收回了108个亿的预算。
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
2016年起,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资金和部门,要适当压缩下一年的预算规模。
在加快盘活使用的同时,要加强部门内和跨部门资金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安排支付和固化投向。
(二)审计工作力度加大,对于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今年开始,审计工作更加紧密配合中央的大政方针部署,教育、卫生等民生支出情况已列入审计重点。
去年,审计署对于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促发展的跟踪审计是一个季度出一份报告,今年,是一个月出一份报告,而且存量资金是审计的重点工作,每次审计报告中都有涉及,上个月,已经查出我们一些单位有瞒报和漏报的情况。
(三)国家督查工作力度的加大,对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今年,国务院派出三批督导组,对中央35个部门、18个省进行督查,推动中央相关的政策的落实,特别是稳增长、惠民生政策的尽快落地,预算执行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国家开展的督查情况看,工作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面启动问责机制,第一批对59名干部问责,第二批对235名干部问责。
教育部预算执行不好,对我本人问责也在所难免。
因此,我们目前面临着新的经济形势和财政形势,面临着盘活存量、审计、督查的大形势,这些都对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大的要求,我们要有清醒的、深刻的认识,不能用旧的思维来思考和解决问题,要转变观念,适应形势,与时俱进,把预算执行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
二、11月6日之前需要做的工作
前一段时间,我司就我部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摸底,从摸底过程看,形势不容乐观。
因此,我们今天召开专门会议,就有关情况做详细的解释说明。
(一)财政部的要求
10月30日下午,财政部教科文司转来《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5年后两个月的预算执行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具体是:
一是加快进度,抓好后两个月预算执行工作。
要求各中央部门加强分析,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统计2014年存量执行进度。
二是动态调整,努力减少新增存量资金。
对于基本支出,如果预计年底有结转,应全部交回财政。
对于项目支出,除基本建设项目外,部门可申请调剂用于其他2015年急需支付的项目或者交回财政。
三是11月中旬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财政部审批。
四是加强考核,健全存量管理奖惩机制。
(二)教育部的具体落实工作
1.关于基本支出。
要求:
2015年底不能有结转资金。
各高校主要是科技司下拨的科学事业费、总装配套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住房改革经费。
以上经费,去年年底部分高校都有结转,根据财政部规定,如果预计有结转的,一是尽快使用;二是交回财政。
2.关于项目支出
(1)结余资金。
《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201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2014]70号里都明确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年底必须上缴国库:
(1)已经结束的项目;
(2)两年未动用;(3)三年未花完的资金。
具体到今年,就是:
一是2013年及以前年度拨的财政拨款,没花完的资金要全部上交;二是2014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花的财政拨款,也必须上交;三是不管哪年的财政拨款,只要项目已经终止的,必须上交。
关于结余上交和管理问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工作:
一是尽快上交去年年底漏报的结余资金。
以前年度属于结余资金的,没有上交的,借这次机会,赶紧上缴,年底之前交上去,如果被审计查出来,都属于瞒报、漏报行为,财政部和审计署是要通报的。
我们已经知道有些高校去年决算和结转结余资金报表中,没有据实填报,现在有改正的机会,请尽快上交。
二是预交今年年底新形成的结余资金。
对于预计今年新形成的,11月中旬前也要预交。
三是结余资金上交由国家统筹。
这些资金交上去,以前由教育部统筹,根据去年年底国务院出台的文件,今后结余上缴,由财政部统筹安排,部门没有统筹权。
四是今后不能出现瞒报、漏报和错报的情况。
审计署在8月份的稳增长审计报告中,查出我们一个单位以前目前年度应交未交的资金,而且审计署直接将审计结果报给了财政部,财政部要求我们核实和整改。
2.2015年项目预算。
根据财政部最新的文件要求,对于预计年底有剩余的项目资金,要申请调剂到其他2015年急需支付资金的项目或将资金交回财政。
从现在开始,各高校,系统梳理本单位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对于年底之前花不完的资金,本周内提出预算调整申请,财务司商财政部进行调整,明年项目需求资金,重新安排。
昨天上午,我们就调减的具体工作,与财政部进行了沟通,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总体要求:
如果能使用完的,尽量用完,能拉动和刺激经济增长;对于花不完的,不能浪费,一律上交财政,上交后,不返还。
二是启动预算调整。
临近年底,财政部针对预算执行工作,下发专门《通知》,允许调整年度预算,尚属首次。
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预算调整工作。
此次不申请调整,年底不得有结转的。
目前,我们正在和财政部谈明年预算,对于截止目前结转结余较大的单位,我们严格执行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制度,停止安排或者减少拨款。
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建设支出,此次调整不涉及。
(2)科学(206类)、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07类),不能申请调整,用不完的交回财政。
(3)统筹支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基本科研业务费,花不完的,校际之间进行调整,争取不上交。
但各高校要上报年底之前有多少花不出去。
(4)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必须是调到已经评审、且年底之前必须能花出去的项目。
评审项目可以是以前年度项目,也可以是纳入2016-2018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
(5)启动新的评审。
对于以下四种情况:
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调整后超过评审原评审金额、改善办学条件和长效机制(以前没评审)之间调整、长效机制之间进行调整、2016年项目被调整后不足2016年经费安排数,如果确有需要,启动评审,保证所有调整到新的项目,都是经费经过评审的。
(6)调整到的新项目,是还没付出资金的项目。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办理归垫资金的手续非常繁杂,年底之前来不及,所以,各高校不能调整到已经支付资金的项目。
(7)对于改善办学条件和长效机制的直接支付项目,经协调财政部,可以调整。
调整后的支付方式,待统计结果报上后,我们再进一步协商和争取。
(8)申请调整的项目,可以在学校校区之间申请调整,也就是总校和分校之间项目可以相互调整。
(9)大学、中学、小学之间的项目可以申请调整。
(10)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之间不能调整。
(11)此次调整资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新增资产预算一并上报。
在此,补充说明一下:
财政部明确,今后不再批复新增小汽车的预算,如果“一上”预算没报的,不再办理追加,各单位不用再提出申请。
(12)工作目标: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年底不能有结转资金。
(13)此次预算调整和上交结余,是2015年最后一次调整和上交,是我们经过长时间的争取,并且做了大量工作后,争取到的政策,年底之前只能做一次。
3.调减2016-2018年预算需求。
对于一些有剩余资金的经常性项目,各高校应结合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以后年度资金需求,相应压缩以后年度支出。
目前,财政部正在对2016-2018年预算进行评审,即将下达预算,如果之前申请的经费不能完全用完,请尽快提出压缩资金申请。
(三)工作目标
2014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
彻底消化;
2015年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全部执行完毕。
按年初批复预算不能执行完毕的,或申请调整预算、或全部交回财政。
基本支出:
如预计年底有剩余资金,且无特定用途的,除挂账资金外,应全部交回财政,不再结转;
项目支出:
如预计年底有剩余资金,除基本建设项目外,或申请调剂用于其他2015年急需支付资金的项目,或将资金交回财政。
未执行完毕的被调剂项目:
如继续实施,必须纳入部门支出三年规划,所需经费可在以后部门预算中重新安排,但在既有支出规模内统筹考虑,不再单独增加安排。
申请调剂用于的新项目:
原则上是已经纳入中央部门项目库并经过评审的项目。
这些新安排的项目,如果是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必须在年底前执行完毕。
经常性项目:
如预计年底有剩余资金,结合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以后年度资金需求,相应压缩以后年度支出预算。
2014年底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转资金:
按照规定应确认为结余的资金,一律交回财政;非结余资金,如预计2015年底需要继续结转至下年使用的,必须制定支出计划,并按计划加紧执行。
(四)基本原则
1.预算单位内项目调整。
尽可能不跨学校调整。
2.新调整的项目原则上从已评审列入项目库的项目中选定。
项目库以外的项目,必须履行评审程序。
3.新调整的项目,必须保证在年底前将预算全部执行完毕。
4.全面征集大额度年底可执行项目,经费需求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三、年底之前的工作部署
各高校要全力以赴,扎实做好今年后两个月的预算执行工作。
(一)明确主体责任。
今年实施的新的《预算法》明确规定:
各部门各单位是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这是在法律上第一次明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的问题,过去没有。
各高校就是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这是写到法律上的,是要问责的,请大家要高度重视。
(二)要倒计时安排后两个月的工作。
2014年,我部整体预算结转结余比2013年增加10个亿,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部结转资金不降反增,对我们继续争取教育投入非常不利,舆论压力也很大,因此,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后两个月的预算执行工作,倒排时间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对于确实需要的资金,按规定花出去,能刺激经济增长,但也不能浪费,花不出去,交回财政。
(三)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抓好一般。
过去我们总是催资金规模较大的高校,抓执行率权重大的项目支出,对支出规模不是太大的高校,没有太多关注,催的不多。
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精神,从现在起,从百万元的资金开始催。
所有高校都要强化预算执行意识。
(四)严格执行预算执行扣减机制。
从现在起,财政部、教育部将严格执行预算扣减机制,预算执行不好的,坚决不安排经费。
根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相应扣减预算。
今年执行不好的,未来三年就不安排了。
(五)抓预算执行一定要以依法依规把钱用好为前提。
抓预算执行,不是指花钱快,还要看效益和成果,必须依法依规,不把钱花好用好也是出问题的。
(六)提前做好2016年预算执行工作。
目前,预算执行不好,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准备工作不足。
二是政府采购问题。
关于准备工作问题,有关项目启动工作,要提前到上年年底进行。
关于政府采购工作,今年7月,财务司印发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各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从2015年起,通过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完成政府采购的计划编制、采购申请、采购合同管理、采购信息统计、采购审批、报批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和6月30日前,分两次将集中采购计划报送至采购中心,每年4月30日前,完成财政资金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教育部由财务司牵头,各单位的财务部门也必须按要求统筹抓好本单位的各项落实工作。
离年底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请各高校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携手一道把预算执行工作做好,把明年预算安排工作做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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