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员操作规程+放炮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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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员操作规程+放炮员瓦斯集中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
放炮员操作规程
一、准备及检查处理
1、放炮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检查处理→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验→撤警戒)→收尾工作。
2、领取爆破材料。
(1)放炮员向仓管员领取当班使用量的秒延期电雷管和炸药。
仓管员应在记录本上填写数量和电雷管编号。
放炮员应进行核对签名。
(2)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体硬拽脚线,脚线未端并扭结。
3、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用木质带盖加锁的箱子亲自携带运送。
(2)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在运送过程中应避开人群。
4、爆破材料的存放:
电雷管和炸药在工作面存放时,必须分别用木质带盖加锁的箱子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以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5、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顶部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
各段的雷管应做好记号,以免装药时弄错段别影响爆破效果。
6、检查处理:
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装药。
(1)工作面支架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齐全;
(2)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
(3)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5)工作面风量不足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6)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7)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8)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二、放炮作业
1、装药
(1)放炮员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爆破说明书规定的每个炮眼装药量、起爆方式进行装药。
每个炮眼的雷管段号要与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起爆顺序相符合。
(2)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接。
严禁用钢扦冲撞和捣实,以免引起爆炸
(3)起爆方式分正向起爆与反向起爆。
正向起爆的引药最后装,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底。
反向起爆是先装引药,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都朝向眼外。
(4)在同一次装药放炮工作面严禁装入两种不同性质的炸药。
2、封炮泥
(1)封泥应用水炮泥以及不燃性的、可塑性的材料制成,如粘土或砂子、粘土混合物等。
(2)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3)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②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应不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③炮眼深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3、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路上担任警戒。
(2)次分层煤层放班中炮时,所有人员都应在警戒线以外,警戒地点距工作面距离分别为直线巷道100米以上、弯曲巷道50米以上。
(3)工作面若可能与其它工作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在要贯通处设警戒线,直至贯通。
4、联线
(1)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母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2)联线时,接头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物体接触。
(3)放炮母线必须使用导电性能好的铜蕊绝缘双线,禁止使用钢轨、金属管、电缆等导体当回路或母线使用。
(4)放炮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应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5)放炮母线必须由工作面向外敷设。
其两端头在与脚线、放炮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5、放炮
(1)母线与脚线连接后,放炮员即吹第一次口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必须最后退出迎头,并沿途检查放炮母线,第二次吹口哨并大声叫喊“快要放炮啦”。
(3)放炮员到达放炮地点后,随即发出吹第三次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待30秒后,用钥匙将开关转到充电位置,待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放电位置起爆。
(4)炮响后,首先取下放炮器钥匙,然后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打结短路。
6、放炮后验炮
(1)迎头排除炮烟后,班组长、放炮员即进入迎头,由外向里顺序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检查工作面爆破情况,并清除悬矸危岩。
(3)通电后若没有起爆,放炮员须取下放炮器手把,将母线摘下并扭结短路。
秒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后,方可沿线检查,如有短路、断线、连接不良等原因,应立即处理;如确认非线路原因,又不能确定瞎炮位置时,可采用每两个电雷管进行并联,然后将各并联雷管串在一起的串并联方法,重新连线起爆。
(5)检查处理瞎炮或重新联炮前,必须先观察顶、帮、处理悬矸危岩后方可操作。
7、处理瞎炮
(1)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瞎炮眼0.3米处另打平行于瞎炮眼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眼深要超过瞎炮孔深度;打眼时应在瞎炮眼外端口插入炮棍作为导向标志。
(2)严禁用镐刨或从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
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药,或用压风吹瞎炮眼。
放炮员岗位责任制
1、井下放炮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认真学习所在工作面《作业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严格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
4、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服从队组长的工作安排。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
7、加强对火药的领收管理。
测风制度
一、矿井测风员必须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
二、矿井总进、回风,一翼水平总进、回风、采区总进、回风,回采工作面必须设立测风站,测风员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站记录牌上。
三、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根据实际测风量及需要风量进行风量分配和风量调节。
四、矿井必须建立测风记录台帐,每次测风结果必须有记录。
五、通风技术员每旬每月要根据测风结果如实填报通风旬报、月报表,并及时分析通风现状按需要合理配备调整风量。
检身工岗位责任制
一、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检身,任何人不得故意为难检身人员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检身,否则,检身人员有权制止其入井,并汇报安监部门进行处理。
二、检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检身人员有权拒绝其下井,并报告安监部门进行处理。
1、入井人员不戴安全帽、不携带矿灯、不穿矿胶靴、穿化纤衣物者。
2、入井人员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槟榔者。
3、入井前喝洒者。
三、检身人员发现入井人员携带超重、超长、超宽物料、工具入井时,应对其进行劝说阻,拒绝入井乘车,不听劝阻强行入井者,有权汇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四、入井人员携带火药下井时,必须使用分别装雷管和炸药的专用箱,检身人员必须对装运火药专用箱进行检查,并与人车押车工取得联系,用专列运送火药。
五、检身人员必须对井2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禁止烟火,凡发现一切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向调度站汇报。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矿井通风设施是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善的主要设施,因此凡下井人员必须懂得各通风设施的基本作用,熟悉本工作区域的通风设施。
二、井下的通风设施人人有爱护的责任,发现有意损坏通风设施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对全井的主要风门,人或车辆过往后,必须随手关闭,并安装风门闭锁装置。
四、通风技术员、通风队干必须定期每旬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并建立通风设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各种通风设施的安装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化实施。
充电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矿灯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矿灯操作规程和矿灯的结构性能。
二、矿灯工应遵守公司及矿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交接班制度。
三、在岗期间应对工作勤勤恳恳,加强对矿灯和充电架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四、按照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加强对矿灯充电架的维护保养和矿灯的定期检查维修。
消灭矿灯失爆,红灯率和矿灯完好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五、配合调度站搞好下井人员的登记工作,需要时向调度站汇报井下人员出班情况。
六、搞好矿灯管理和发放工作,对井下一线的矿灯管理实行“三对号”。
七、加强矿灯的材料管理,建立材料管理台帐。
八、爱护公共财物,做到损坏赔偿。
主扇工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抽风机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经常注意抽风机的运转情况,做到勤看、勤听、勤检查,每二小时应将抽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本内,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三、坚守岗位,不做非范围内的工作,不准他人代替上班。
四、抽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和用火炉取暖。
五、严格执行“出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对所在单位的人员与设备安全负责,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工作前检查好信号、机械和电气部分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各零部件是否牢固,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运行时注意各部运转声响,随时观察仪表指示情况及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变化,润滑系统的供油情况,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五、信号不明不准开车,中途停车不得松闸,下放车时要给电运行,车在运行中不准离开操作台。
六、井筒和绞车道检修时,要按规定信号开车,机械信号由检修人员自己复位。
七、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要做到“三好、四会”,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完好率。
八、认真填写好运转交接记录,做好操作、检修、消防用具齐全,保证设备和环境卫生清洁干净。
九、严守机房保卫制度,执行入室登记,非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入内。
十、操作设备人员必须有司机合格证,无证不准独立操作。
主扇工操作规程
一、抽风机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各部位螺丝、键的松紧情况,要加以紧固。
2、检查各部注油,并保持畅通,润滑良好。
3、检查各仪表、风门、钢丝绳、密闭、电控及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4、检查机组周围有无障碍物,如果有,要用时搬开,然后盘车2~3转方可开车。
二、抽风机的启动和运转:
离心式抽风机启动前应将进风门关闭,然后再启动,待电机电流降到额定值后,电机投入正常运转,再打开风道进风风门。
三、运转时的注意事项:
1、严密关闭各风门。
2、经常注意机械振动及响声情况,仪表指示是否正常,各轴承温度不超过60℃。
3、抽风机房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4、当得到反风命令时,按照抽风机反风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抽风机的启动及停车,须经公司和矿调度室批准,不得擅自停车。
当抽风机有故障时,必须及时通知调度站,切断井下电源和撤出人员方可停机。
6、抽风机停止运转后,应立即打开出风门和防爆门,以保证矿井自然通风。
局扇管理制度
一、需安装局扇的工作面,必须由各分管的采掘技术员在开工前四天书面通知通风技术员,填写“局扇安装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再由通风技术员提前三天落实到机电队和通风队。
二、局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以保证正常运转。
三、有电器设备的工作面,机电队必须负责安装风电闭锁装置。
四、凡因停电检修等原因而使局扇停开时,必须立即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五、对有意损坏局扇、擅自切断风筒接头环、故意刀割斧砍风筒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必须从严处理。
六、巷道贯通或其它原因需拆除局扇时,由分管采、掘技术员报经总工程师同意,提前一天与通风技术员联系,并填写“局扇退出通知单”,通风技术员提前一个小班通知机电和通风队,机电队负责拆除局扇及设备,通风队负责调整风流或处理盲巷。
安全员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必须是经过技术培训的取得瓦斯检查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一、瓦斯检查员带光干式瓦斯检查仪下井时,必须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校对好仪器,并带好检查瓦斯的记录手册,记录用笔、粉笔等,做好进班在前,出班在后,坚守岗位。
二、下井前按照指定地点,对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电机设备附近,放炮地点附近肓硐栅栏前严格进行检查。
检查次数,作业工作面为不得少于三次;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及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面,必须是专人随时检查;对于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在进出口处检查一次瓦斯。
三、沼气和二氧化碳的检测,掘进巷道,沼气应在巷道的中上部检测,二氧化碳应在巷道的下部检测;回采工作面应在距煤壁、煤层顶、底各200mm处,采空区以切顶线为界分左、右、中三点,按工作面倾斜分上、中、下三段检查,回采工作面的上隅角属回采工作面风流中检查瓦斯范围。
四、掘进工作面应在风筒出口至挡头分左、中、右三点检查,回风流中应在风筒末端口至回风口一段(距回风口10米处)检查,支护巷道距支架和巷底50MM以内的风流中检查,锚喷及砌碹巷道应在距顶、底帮各为20MM以内的风流中检查,放炮在点及机电附近的瓦斯应在其上、中、下(或左、右)各20米范围内检查。
五、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巡回瓦斯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班报手册和检查在点的记录册上,要求数据一定要准确,填写清楚。
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每班至少三次向矿调度站报,不得少报、假报,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在点。
六、瓦斯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出班时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牌板,并按班次将检查手册放在手册箱内。
放炮工操作规程
一、矿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并取得爆破操作资格证的爆破工担任,各工作面专职爆破工只负责本工作面爆破工作,不得担负其他工作面的爆破任务。
二、所有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及其性能,不得使用过期的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破料必须及时退回炸药库房。
三、爆破工在执行放炮任务时,必须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制度。
四、爆破工在运送火药过程中,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炸药材料箱内,并加锁。
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炸药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五、从成束的电雷管中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用手拉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六装配起爆炸药卷后,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严禁坐在爆破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不得随意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打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七、装药前,还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
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八、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泡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炮泥材料,严禁用煤粉作炮眼封泥。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九、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炮眼深度为0.6米~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炮眼深度超过2.5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十、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爆破地点20m以内,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十一、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十二、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十三、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启爆地点放炮,且必须关闭放炮工作面的正反向风门。
十四、放炮员做好放炮准备工作后,必须先请示调度站,得到调度站的许可后,方可启爆。
放炮后,放炮员必须及时向调度站汇报。
火工品管理和运输管理制度
1、火药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持有合格证和火药使用计划单,领取炸药和雷管,分开装在专用的火药箱内。
2、认真填写领用单据和台帐,做到帐、物、数字相符,不出差错。
3、领用火药时,放炮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并带好火药箱,否则不予发放。
4、严禁发放变质的火药、雷管。
在发放前,必须编写号码,将脚线拧成短路,严禁发放不合格的雷管。
5、放炮员本班领取的火药,必须在本班使用,未使用完的火药,不得移交下班自己存放,必须退回炸药库,火药库管理员必须与放炮员当面清点数量,并登入台帐,并用红字冲派领用数,以保证库存帐物平衡。
6、对回收的废炸药,废雷管应与好炸药、好雷管分开保管好,不许混放和任意乱丢。
7、火工品在运送时,必须放在专用火药箱内,雷管和
炸药必须分开,不得混放,并上锁。
8、火工品在运送时,必须由专人押送,并由专车运输,不得人、火工品同车。
交接班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我矿安全工作,搞好现场管理工作,进行现场交接班,现特制订如下交接班制度。
1、各采掘工作队、机电、运输队在作业完毕后必须将本队所在作业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向地面调度室作一次全面的汇报,调度室必须将汇报人汇报的安全生产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专门的调度日志内。
2、汇报内容:
工作面支护情况、瓦斯涌出情况、防突措施落实情况、通风情况及设备失爆情况。
3、接班队干在班前会上,必须根据交班队干汇报情况对上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处理进行安排工作,作出处理意见。
4、接班队干将上班存在的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后,并向调度室汇报整改情况,便于调度室管理。
5、值班领导在第二天的调度会上对先天的各队交接班情况进行总结,并安排当天所需要进行整改的工作。
充电工操作规程
一、矿灯有涌酸、充电不足、灯头松动、玻璃破损、接触不良等现象不得发出。
二、矿灯收回后,应预以详细检查,并清洗干净。
三、充电架、整流器等设备清洁卫生,矿灯排列整齐。
四、电压表指示正确,并在规定值内。
五、电解液配制应将硫酸倒入蒸馏水内,严禁将蒸馏水倒入硫酸中。
六、矿灯使用7-15天加补蒸馏水一次,并应在充电后进行。
七、矿灯应调整电解液比重为1.26+0.007(t-30).
八、矿灯检修须在充足电以后进行,并将负极板浸入蒸馏水中,以防氧化。
九、新矿灯充电:
1、用注液器从注液孔注入按比重配制的电解液,再静止2~4小时,使液面与注液孔相平。
2、盖好注液孔,擦净漏酸,上架插好灯头,接通电源通电。
3、电池接通后,调节电压,使充电电压为5V。
4、每隔一小时,调整充电电压,使电流保持1A,连续充电72小时。
5、充电48小时后,补充蒸馏水一次,再充24小时(共充72小时)。
再补充蒸馏水一次,又充电2小时,此时检查电解液比重若与规定不符,加以调整,以1A充电2小时,即初充电终结。
6、初充电终结后,放置2小时,在矿灯房试点灯11小时,电压不低于3.5~3.9V,才可正常使用。
十、矿灯的正常充电:
1、矿灯收回后,按号上架,以5±0.1V进行充电。
2、正常充电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充电完了时,电流不低于0.1A。
3、关闭灯头充电。
4、充电过程中,如突然停电,应立即将充电电路切断,防止矿灯自动放电。
支护操作规程
为了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作业行为,根据我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煤巷掘进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一分层工作面作业必须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坚持“三不挖”原则(即:
没有采取“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不挖;瓦斯超限不挖;有突出预兆不挖),在作业时必须沿顶板作业,严禁脱离顶板;在已解放的次分层煤层中作业必须沿着再生胶结顶板作业。
2、作业必须使用前探梁进行护顶,严禁空顶作业。
3、在具有煤与瓦斯突出的一分层工作面布置倾斜巷道时应尽量采取从上往下布置下山。
4、煤层平巷必须按腰线施工,倾斜巷道按中线施工,贯通巷道必须按中腰线施工。
二、掘进工艺
1、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前必须由安全员、瓦斯检查员、值班队组长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作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
2、作业人员必须准备好足够的备用材料,如U钢支架或工字钢支架、竹廉、杂木棍等。
3、进入工作面后,立即安装好前探梁进行控顶护顶,后方开始洒水降尘,在安装前探梁时,必须将顶梁放在前探梁上,其顶梁必须可以向前滑动。
4、在安装好前探梁后进行排渣,排渣顺序:
首先将巷道前方的煤排至能够将顶梁滑至规定的位置(0.7m),将顶用杂木棍、竹廉卡背严实,确认控顶可靠后,方可进行两帮的排渣。
5、两帮的煤清完后,先挖柱窝,在挖柱窝时必须留有足够的压动余地,防止返工。
6、棚腿支设完毕后,检查腿梁接口是否吻合紧密,前倾后仰为±40mm。
扭距误差为±100,确定无误后进行以下工序:
(1)、U型钢架:
安装U型卡子,并用螺帽紧牢固,腿梁相接处安装U型卡不少于2付,U型卡之间的距离一般为0.2m。
(2)、工字钢支架,腿梁亲口紧密牢固,棚腿窄角合理,一般与水平面成75~80°夹角。
7、将腿梁架设牢固再用竹廉杂木棍将两帮关背严实,支架与支架之间支设好衬筒,其个数:
U型支架5根,顶梁3根,棚腿各1根。
工字钢支架:
顶梁2根,棚腿各1根。
8、支架支护好后,将余煤杂物清理干净,工具、材料码放整齐,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进行下循环的作业。
9、工作面需要放炮,按爆破工《操作规程》执行,在作业过程中若遇瞎炮、哑炮则按《掘进作业规程》规定的瞎炮、哑炮处理措施执行。
测风工岗位责任制
一、测风员必须熟悉本矿井下的通风系统及各工作面的风量分配情况,并能够看懂通风系统图。
二、定期检查测风仪器、仪表,按规定送有关部门进行校正。
三、每旬对矿井及各采掘工作面进行全面测风,对瓦斯涌出较大的作业地点要做到不定期随时测风。
四、对测风有关数据必须及时填写在《测风原始记录本》和测风记录牌上,出班后必须进行整理,做出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技术员及矿总工汇报处理。
五、凡井下通风设施必须按照通风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凡不合格的必须提出整改意见。
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听从安排,不得违章作业和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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