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面钻孔压浆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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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面钻孔压浆安全技术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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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面钻孔压浆安全技术交底
钻孔压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班组
交底时间
交底部门
交底人
作业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一、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主抓安全的副经理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负责。
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队设专(兼)职安全员。
各级安全负责人对安全负相应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安全。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例如:
各类机械的操作规则和注意事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须知等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5、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料场合理堆放,施工工序有条不紊,从文明施工的环节来保证安全生产。
6、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良好性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7、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防范与管理措施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及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雨管理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接受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且每日施工前要通知路政、交警部门。
2、在高速巡警和路政部门的指导下,设置道路施工标志、改道标志、限速标志、道路封闭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解除限速标志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等。
3、施工封闭路段设置锥形筒,应摆成一条分隔线。
锥形筒形状、颜色和尺寸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应布设在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
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m,其中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
锥形交通路标应顺行车方向从前往后依次摆放,摆放过程中应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
4、在所有标志牌设置齐全后,在巡警和路政人员的指挥下,封道施工作业。
5、道路封闭后,在封闭端头必须有专人值勤,所有安全人员必须穿反光标志服、戴反光帽,中途不得睡觉。
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有被撞倒或移位的标志牌,必须在两头无车的情况下迅速恢复;发现有故障车辆停在封闭路段时,必须立即通知路政人员,并采取措施提示过往车辆。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装饰明显的安全标志。
7、用于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公路超车道、行车道、中央隔离带、应急车道及桥涵构造物上禁止堆放施工材料。
如确需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堆放时,堆放材料严禁超出应急车道。
8、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并于傍晚前开启,如遇雨、雾天气也必须开启。
9、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身穿反光标志服(包括指挥人员、施工人员及驾驶人员等),戴好安全帽。
10、所有施工人员和民工不允许在中央分隔带休息,更不允许在通车路段随意穿行或玩耍、向行车路线抛洒杂物、干扰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
11、作业单位在作业现场要加强施工车辆、机械、材料管理,禁止乱停乱靠、乱堆乱放。
严禁在施工作业区外进行养护、施工作业。
12、每个作业现场应配备1~2名专职作业安全员,负责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
13、严格按照要求摆放好安全标志标牌及反光筒,并配备齐安全警示灯、葵花灯、电子导向箭头灯,以提醒主线车辆保持警觉,正确引导过往车辆安全通行,防范车辆误入施工区域。
14、切实关注施工区段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雾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一旦发现恶劣天气来临时,马上增派安全员,加强安全巡逻,并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根据指示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措施,确保过往车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15、如施工时遭遇雨、雾天气,立即停止现场施工,并按要求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灯、电子导向牌等,保障路面通行畅通。
16、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一经发现,现场安全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现场主管负责人、管段内交警、路政部门报告或拨打110、122报警。
三、交通组织方案
1、施工区间通车路段要确保有效的行车宽度、晴雨畅通。
无论是高速公路路面上养护还是交叉地方道路施工,按国标要求设置标志标牌。
2、在施工现场及与其他道路相交的互通区相接处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灯,指挥车辆安全通行。
各绕行路口提前设置提示牌和绕行路线示意图,绕行出入口指示标志应准确、醒目、齐全。
3、保障交通的组织措施。
成立交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道路保通工作;与各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密切联系,随时取得配合、支持。
4、做好与业主、监理和交警、路政部门的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
对参与现场施工的人员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5、若出现应急事项时,各施工队在项目部的指挥协调下,组织满足要求的设备和人员,与沿线路政、交警部门密切联系,保证施工路段道路畅通。
6、当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发现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协助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救助事故人员。
配合交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7、施工现场的布置规定:
布控时将作业控制区分六个部分:
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纵向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的顺序依次布置组成。
作业控制区示例见下图所示:
养护作业控制区示例图
(1)警告区:
限速过程应在警告区内完成。
限速应采用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方法。
逐级限速宜每100m降低10km/h。
相邻限速标志间距不宜小于200。
警告区的最终限速值不应大于下表4.0.3的规定。
高速公路封闭路肩养护作业,表4.0.3中的最终限速值可提高10km/h或20km/h。
隧道养护作业,表4.0.3中的最终限速值可降低10km/h或20km/h,但不宜小于20km/h。
当最终限速值对应的预留行车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降低最终限速值。
警告区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4.0.3.4-1的规定: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前方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等。
(2)上游过渡区:
上游过渡区长度应符合下表4.0.5中规定,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封闭路肩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表4.0.5中数值的三分之一。
(3)缓冲区:
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4.0.6规定。
当工作区位于下坡路段时,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适当延长。
在保障行车道宽度前提下,工作区和纵向缓冲区与非封闭车道之间宜布置横向缓冲区,其宽度不宜大于0.5m。
(4)工作区:
1)除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作业外,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4km。
2)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公路养护作业,工作区的长度应根据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和实际养护作业而定,工作区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km。
当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大于3km时,工作区的最大长度应为一个中央分隔带开口间距。
(5)终止区:
终止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
在终止区的末端应设置恢复正常交通标志。
(6)在封闭路段的起始点和终止点设立专职指挥人员,手举红旗协调交通。
(7)养护作业控制区应设置工程车辆专门的出、入口,并宜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当工程车辆需经上游过渡区或工作区进入时,应布设警告标志并配备交通引导人员。
(8)立交出、入口匝道附近及匝道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而定。
匝道养护作业警告区长度不宜小于300m。
当匝道长度小于警告区最小长度时,作业控制区最前端的交通标忐应布设在匝道入口处。
具体保通方案为:
方案一(行车道施工,超车道通行),如下图1所示
行车道施工时,其规范交通标志的设置为:
1、距施工路段2000米处路肩上设置“前方施工2KM”提示牌。
规格10.5M;
2、距施工路段1000米处路肩上设置“前方施工1K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禁令志;
3、距施工路段500米~800之间的路肩上设置“限速60公里”禁令标志;距施工路段500米设置“道路变窄”警告标志;
4、施工区域起点沿路肩设置“道路施工”、“右道封闭”、“向左导向”警告标志。
同时从硬路肩向行车道与超车道分道线渐变摆放锥形标引导车辆进入超车道并沿分道线摆放锥形标封闭施工区域。
交通锥应连续布设在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
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m,其中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和工作区的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
5、在纵向缓冲区间的起点位置布设施工长度标志和附设警示灯的路栏。
6、在工作区侧面设置夜间照明设施,照明方向应背对非封闭车道。
7、解除限速标志和禁止超车标志布设在终止区末端。
8、在非封闭车道一侧即中央分隔带的警告区应依次顺车行方向布设施工距离标志,并宜布设警示频闪灯,还应设置禁止超车标志。
施工标志设置在警告区的起点处;警示频闪灯和禁止超车标志宜设置在距施工路段500米处。
9、在每个施工起点导行端口设安全员一名负责摆动红色警示旗指引车辆行驶及工程车进入工作面时的安全警戒工作及保通机器人和爆闪灯。
同时每个工作面安排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巡视、调整交通疏导设施,锥形标摆放间距2米。
方案二(超车道施工,行车道通行),如下图2所示
当超车道施工时,其规范交通标志的设置为:
、距施工路段2000米处中间隔离带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提示牌。
规格10.5m;
、距施工路段1000米处中间隔离带设置“前方施工1KM”警告标志、“限速80公里”令标志;
、距施工路段500米~800米处之间隔离带设置“限速60公里”禁令标志、“道路变窄”警告标志;
、距施工路段100米处中间隔离带设置“限速40公里”、“禁止超车”禁令标志;
5、施工区域起点中间隔离带设置“道路施工”、“左道封闭”、“向右导向”警告标志。
同时从中间隔离带向超车道与行车道分道线渐变摆放锥形标200米引导车辆进入行车道并沿分道线摆放锥形标封闭施工区域。
同时施工起点导行端口设安全员一名摆红旗指引车辆行驶及工程车进入工作面时的安全警戒工作和爆闪灯。
同时每个工作面安排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巡视、调整交通疏导设施,锥形标摆放间距3米。
图1封闭外侧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意图
图2封闭内侧车道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意图
图3封闭路肩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示意图
六车道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封闭中间车道时,宜同时封闭相邻一侧车道,并应布置两个上游过渡区,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00m。
在交通量大路段养护作业,不能同时封闭相邻车道时,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现场交通管控。
以设计速度12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下图6.2.2-1至图6.2.2-4。
借用对向车道通行的养护作业,应结合中央分隔带开口位置,利用靠近养护作业一侧的车道通行,双向车道都应布置作业控制区。
借用车道双向通行分隔宜采用带有链接的车道渠化设施,并应在前一出口或平面交叉口布设长、大车辆绕行标志。
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下图6.2.3。
立交出、入口匝道附近及匝道上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应根据工作区在匝道上的具体位置而定。
以设计速度100km/h为例,作业控制区布置示例见图6.2.4-1至图6.2.4-5。
四、施工过程中钻孔压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并且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熟悉钻孔压浆系统和设备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性能及操作规程,以免发生机械设备故障和人员设备安全事故。
2、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好安全防护服,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光背操作,严禁酒后上岗工作。
3、在施工现场配电箱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4、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注意关闭电箱门,防止施工用水喷溅引发漏电事故。
5、各种机具按用电规范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距机具位置的距离不大于3m,以便于操作人员随时切断电源。
6、压浆前应检查各管子接头是否安全牢固,操作时应保持无压力后方能卸管。
7、作业时,压浆管周围严禁站人。
8、按规定工艺进行压浆操作。
压浆前,两端操作人员应约定好联络信号,确保通信畅通。
9、操作过程中注意压力表的变化,如遇压力突然增大,应及时停机,防止管道堵塞压力太高,爆管伤人。
10、压浆的最大压力不宜超过0.6MPa。
11、压浆为压力工作环境,在操作中注意眼睛的防护,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
12、压浆过程中注意安全,要求无关人员远离压浆接口处,防止压浆管爆裂伤人。
拆除压浆管时,要注意高压管中带压力的浆液射出,压浆口不要正对操作人员。
13、压浆时设专人负责监控,以保证压浆质量和安全操作。
14、工作完毕,须切断电源、收拾电缆,对压浆机及压浆嘴、管进行冲洗,以保证下次作业的正常进行。
15、压完浆后应及时拆卸外接管路、附件,清洗阀门等,安装在压浆端的球阀,应在灌浆后1d内拆除并进行清理。
灌浆结束后用水将压浆部位上的浆液冲刷干净,以免影响外观。
16、压浆的剩余材料应收集处理,不能随意丢弃,破坏周围环境;对混凝土残渣、灰浆皮等应进行清理并运到指定的地方掩埋,严禁随意抛弃。
17、清洗机具的废水应按要求经过过滤后方可排放。
五、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提高现场施工作业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针对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及应急救援的特殊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现场施工作业任务和应急抢险任务中发生的一切突发安全事故。
(3)应急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4)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电话:
副组长:
值班电话:
成员:
职责划分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统一指挥,负责应急安排、协调和处理各项紧急工作。
2、安全和综合部门:
负责应急安排、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宣传报道工作。
3、班组长:
一方面负责第一时间在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另一方面要及时向项目部汇报,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动。
(5)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项目部一把手负责制。
2、项目部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向公司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项目部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项目部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作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项目部报告的一般程序:
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项目部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任何成员——组长——公司。
2、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6)事故发生具体应急响应步骤
1、立即报警。
当接到事故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应急小组,启动紧急预案。
指挥小组要迅速拨打“110、119、120或122”报警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便于及时处置事故。
2、组织事故救援。
当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员工应紧急设置安全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其次,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和呼叫救护车。
3、协助交警维护现场。
当专业救护车辆到达现场后。
应急小组成员要简要向救护人员说明情况,并全力协助救护人员,听从指挥,齐心协力,保障安全。
4、现场保护。
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派人保护好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事故原因和对责任人调查。
同时应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事故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5、事故调查处置。
按照公司事故、事件调查处理程序规定,事故发生情况报告要及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事故后分析原因,编写调查报告,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对预案进行评价并改善预案。
(7)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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