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docx
- 文档编号:6775824
- 上传时间:2023-01-10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18KB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docx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
1、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和进度要求;
2、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2.1、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
2.2、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甲方印章式样)(乙方印章式样)
2.3、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单都应使用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
2.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中发包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发的内容不会也不应涉及:
价款确认、合同解释、承包人违约行为判定等内容;即,发包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发的如有涉及价款确认、合同解释、承包人违约行为判定等内容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应作为结算依据。
2.5、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
3、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
3.1、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如下条款条款:
3.1.1.与《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子项或备用单价,执行《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或备用单价;相近或相似子项,则参考其综合单价或备用单价进行计价。
3.1.2.《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子项,执行《2012年天津市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及其相应计价规定,材料价格依据年月份天津市造价信息中准价格(混凝土、钢筋、电缆、人工价格除外),计取施工图预算基价后,按照合同预算所确定综合取费及税金进行计取,措施费用均不再进行计取。
计算规则为:
签证变更价款=施工图预算基价*(1+综合取费)*(1+投标报价中的营改增税率)
3.1.3.在《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和《2012年天津市建筑/装饰/安装工程预算基价》中没有合适的子项套用时,按“市场比价,合理低价”的原则由甲方核定。
3.1.4.对于由甲方指定或限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甲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3.1.5.施工措施费总价包干,后期变更签证费用引起的相关施工措施不再计取。
3.1.6.乙方上报的预算额务必准确,严禁高估冒算,若乙方报审值大于工程最终审定值的5%,甲方将扣除乙方报审值超出工程最终审定值5%以上部分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3.1.7.为减少双方造价核算方面工作量,单位工程单项变更签证审定金额小于RMB5000元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不计入结算工程款。
3.1.8.所有变更、签证均需要加盖甲方单位的公章后方为有效(详见附件:
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单)。
3.1.9.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下发的变更图纸、签证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上报预算及相关资料,如乙方未及时上报必须认可甲方出具的费用预算。
乙方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得以变更所涉及的费用未确定为由不执行或拖延执行。
3.1.10.所有变更引起的计价、计量的争议不得影响变更的执行,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公开或变相拖延或延误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负责。
3.1.11.若合同范围内材料/设备调整,材料/设备单价发生变化,工程结算时只计取材料/设备差价及税金。
材料差价调整公式为:
调整费用=材料/设备差价*(1+投标报价中的营改增税率)
3.1.1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2、在双方核对变更、签证的价款时,乙方负责事先就每张变更、签证单做一份完整结算书,提交于甲方;甲方不接受乙方以汇总方式编制的多项变更、签证事项的结算书;
3.3、结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如结算书报价超过最终审定价10%,双方除调整到合理造价外,甲方还将对超出最终结算价10%的部分处以20%的罚款
3.4、当变更、签证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乙方要及时督促监理人员和甲方工地代表签字确认,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签证,必须在覆盖前完成验收手续、工程量的确认和费用的报送,否则甲方可以不计价款;对于其他签证,监理人员和甲方工地代表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
4、其他约定:
4.1、除得到发包人书面指令外,承包人不能擅自做出工程变更,但在特殊情况下,承包人可先按照发包人的口头指令进行相应的工程变更(但该口头指令应在随后四十八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如发包人未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随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要求确认,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工期损失或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任何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随后追认的工程指令均视为合同文件的补充文件。
4.2、申报签证程序及时效
4.2.1、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时,如果涉及到返工,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发包人项目工程部、项目成本部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
4.2.2、现场签证的计量:
必须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确认,严禁折算为工日或台班等进行计算。
如确实需要以工日或台班等计算,则必须详细记录每日起止工作时间、人数和机械设备种类、运转时间、数量等。
4.2.3、根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无法计算出工作数量的,应该最迟于指令完成实施的次日,与发包人项目工程部、项目成本部一起到现场核定工作数量。
经现场核对后的5天内,承包人应提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施情况确认单》,报发包人项目成本部。
项目成本部以此为基础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与承包人核对价款并提出审核意见。
4.2.4、发包人项目成本部每月随进度款与承包人核对《未下发设计变更单、签证单申报表》。
承包人逾期提交或不提交,指令产生的加款项被视为承包人放弃,指令产生的减款项,按发包人核定价款的120%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4.2.5、其他情形的签证单,按合同规定的申请期限申报。
4.2.6、承包人申报的现场签证单应做到内容真实清晰,如有必要应附图说明;否则发包人有权驳回;因发包人的驳回而造成的签证时效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4.2.7、经发包人审核确定的变更价款双方应签署《变更签证造价确认单》,并作为付款和结算依据。
附件1: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
附件2:
《变更签证造价确认单》
附件3:
《工程(材料)核价综合单价组成分析表》
附件4:
《未下发设计变更单、签证单申报表》
附件1: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
编号: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是否经过审批
审批单编号
施工开始时间
(完工后填写)
施工结束时间
(完工后填写)
变更签证原因
变更签证内容
本变更开始时间:
年月日
甲方经办工程师:
项目主管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
(项目工程负责人)
(盖章、签字)
监理单位
(盖章、签字)
施工单位
(盖章、签字)
变更签证实施情况
本变更完成时间:
年月日
甲方经办工程师:
项目主管工程师:
建设单位
项目工程负责人
(盖章、签字)
监理单位
(盖章、签字)
施工单位
(盖章、签字)
注:
1、本单由建设单位填写,一式四份:
工程部门、监理、施工单位、成本部门各一份作结算依据。
2、编号及审批单编号为必填项,编号是变更签证上工程或设计的自编号,审批单编号为EAS审批单的编号。
3、实施完成后5日内,施工单位须提交变更签证实施情况,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主张该变更/签证相关权利的资格。
附件2:
变更签证造价确认单
项目名称:
原始联系单号: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施工单位
造价确认内容
施工单位报审金额(元)
最终确认造价(元)
RMB大写
费用承担单位
承担金额
(元)
无效成本金额(元)
施工单位
城市公司成本会签
城市公司总经理
平台成本管理部结算组负责人
平台成本管理部
总经理
区域公司总经理
备注
备注:
1、变更签证涉及多个合同编号、多家施工单位的要分单位出变更签证确认单。
2、表格中的“原始联系单号”指变更签证上工程或设计的自编号,如:
12-工程-001。
3、表格中“项目成本会签”需项目成本经办人、项目成本负责人、专业组负责人及城市公司成本经理签字。
附件3:
工程(材料)核价综合单价组成分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及主要内容
计算规则
单位
综合单价价格组成
价格来源依据
备注
含量
损耗
单价(元)
合价(元)
一、
材料费用
-
1、
主料费小计
-
1.1
1.2
…
……
2、
辅材费小计
-
2.1
2.2
…
……
二、
机械费用
-
1.1
1.2
…
……
三、
人工费用
-
1.1
制作费用
1.2
安装费用
…
……
四、
企业管理费、规费等及其他
(一+二+三)*n%
五、
利润
(一+二+三+四)*n%
六、
税金
(一+二+三+四+五)*n%
七、
综合单价
一+二+三+四+五+六
备注:
1、上述综合单价为包工包料价,施工中此价格不作任何调整;
2、单价和合价包括且不限于所订产品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二次及多次转运、安装、水电、临设、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涨价风险以及保修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而返工等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再计取。
分析表填写说明:
1、“项目特征及施工内容”项需描述项目特征及施工工艺内容、材料品牌及参数等;
2、“计价规则”项需详细填写工程量算量原则及计算方式;
3、“价格来源依据”项需明确单项价格来源,如参照***区采价格、参照2016.1月造价信息价、市场询价等;
4、如果单项价格高于参照价格,需在“备注”中说明情况,如**项目铝合金招标价格中5+9+5mm普通中空玻璃单价为70元/m2,但由于此次核价施工量比较少,且施工单位前期施工完成,只能零星购买,故在中标价格基础上上浮8%,单价为75.6元/m2;
5、本表最终单价需平台成本管理部确认。
施工单位确认:
造价咨询确认:
城市公司成本部确认:
城市公司总经理:
区域平台成本部确认:
附件4:
项目未下发工程设计变更单、签证单申报表
至年月未下发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实施情况确认表
施工及供货单位:
第页
年/月份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内容主题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开始实施时间
实施进度
上报监理时间
上报甲方时间
甲方项目部/设计部经办人
备注
年月
年月日
□完成□未完成
年月日
年月日
我司承诺:
截至本确认单填报日止,我司已实施的变更/签证内容均已如实申报,如有遗漏一切经济责任均由我司承担,即增加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让利,减少费用按发包人核定价款的120%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承包单位:
(章)
项目经理:
填报日期:
备注:
1、按月填报该份合同所有未下发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情况,不得随意删除以往信息或更改顺序,本页不够的请自行添页。
2、如存在现场已实施但未收到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情况,需要对内容主题、实施进度、甲方项目部/设计部经办人进行填报。
3、后续填报时,若甲方已完成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下发相关手续,请直接在对应栏备注栏中填写已下发,切勿删除该行;若甲方对某项不予确认并双方达成一致,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切勿删除该行。
4、此表一式两份,提交甲方项目经理部和成本部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计 变更 现场 签证 管理工作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