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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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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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
勘察设计院管理制度汇编
序号
文件编号
管理制度名称
现行
版次
页码
1
WI-C-001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控制规定
C/0
1
2
WI-C-002
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C/0
2
3
WI-C-003
文件设计、复核、审核、审查各环节的规定
C/0
6
4
WI-C-004
工程制图标准与图纸编号规定
C/0
8
5
WI-C-005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
C/0
10
6
WI-C-006
质量事故剖析处理规定
C/0
13
7
WI-C-007
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C/0
16
8
WI-C-008
勘察设计大纲的一般规定
C/0
18
9
WI-C-009
计算书编写、审查与归档规定
C/0
20
10
WI-C-010
生产仪器使用规定
C/0
22
勘察设计原始资料控制规定
文件编号:
WI-C-001
一、原始资料搜集的组织和实施
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制订和实施原始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的工作计划,以保证该项目活动按顺序进行,使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保证该活动的质量是参加项目的勘察设计所有人员:
总工室主管副总工、设计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二、原始资料搜集内容
1.与本项目有关的平、纵、横资料,桥涵、用地、材料、拆迁等调查,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种资料。
2.特殊需要的原始资料项目应在指导书中提出。
3.需要用户提供的原始资料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4.有时如因业主紧急需要,在缺少某一项或几项原始资料的情况下进行工作时,应对该情况作出备忘记录,并列入质量记录文件或工序控制文件,采取措施预防发生质量问题。
5.如在重要资料不全的情况下,应提出解决意见及办法。
三、设计原始资料的分析、鉴定、整理
1.勘察设计人员应对搜集到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确保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及满足设计的要求。
2.全部原始资料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整理,成为可输入的信息数据,及时地提供给有关专业作为设计输入。
四、原始资料的归档保存
1.原始资料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技术原始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使其便于技术质量检查。
2.每一个工程项目完成勘察设计后,由设计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将集中统一整理完善的原始资料(包括设计计算软件中的经校审签字输入参数,资料及其它各种技术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3.具体的归档方法按本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办法执行。
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WI-C-002
一、总则
为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制定本办法。
二、勘察工作流程和监控链
1、勘察工作流程
现场钻探施工、室内试验→编写勘察报告→复核→审核→同意出版
2、勘察工作质量监控链
总工室负责人→室负责人→审核人→复核人→项目负责人
三、各级人员责任
1、总工室负责人:
主要是针对某个项目的总工室具体负责人,为公司的总工或副总工,负责制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即《勘察设计事先指导书》,对勘察报告的质量做最后的技术把关,主要是保证技术上不出现原则性的错误,并负有指导下级人员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的责任。
2、室负责人:
为室主任或主任工程师,负责整个勘察项目按有关规范、规程和勘察大纲进行实施,保证提交的报告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争取出精品。
3、审核人:
审核人必须是主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审核人从审核勘察大纲就要开始注意到勘察项目的特点,必要时对勘察项目项目负责人进行事前和事中指导,避免勘察工作布置出现偏差,并争取创优。
对勘察报告的审核是对岩土工程勘察产品的质量检验,审核人应根据相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形式上的符合性和技术上的合理性进行详细审核,找出存在问题,消除产品缺陷、问题。
对出现的共性问题应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
定期抽查原始资料和综合整理资料的对应性。
4、复核人:
必须是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从野外资料到综合整理的对应性,图件和文字报告的错漏等做详细的检查校对。
5、项目负责人:
负责整个勘察报告按有关规程、规范、《勘察设计事先指导书》和《勘察设计大纲》等进行实施,并进行野外编录、资料整理、报告编写等。
所编写的报告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公司的质量要求,并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争取出精品。
四、钻探机组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钻探机组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钻探班组必须服从公司和室负责人的安排,在不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前提下,无条件执行技术指令,未经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变更钻孔位置和更改钻孔技术要求。
要认真阅读《钻探施工安全与质量技术交底》,然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2)钻机组长及记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细致,不得作假。
每完成一回次(包括标贯)在下一回次开始前,必须如实填写回次的岩芯卡和《钻探记录表》。
(3)要求全取芯钻进,特别强调浅表层及持力层的取芯率,浅表层土的取芯率必须大于50%(填石除外),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移位补取。
淤泥及淤泥质土:
采取率≥80%;
软可塑性土、粉土:
采取率≥80%;
砂土:
采取率≥65%;
碎石土(圆砾、角砾):
采取率≥65%;
硬塑、坚硬土:
采取率≥65%;
全风化岩、土状强风化:
采取率≥65%;
岩状强风化、岩层破碎段:
采取率≥65%;
完整弱风华、微风化岩:
采取率≥80%;
采取率达不到要求时,室负责人有权将该钻孔报废。
同时,禁止人为将岩土芯断开、拉长以求增加岩土芯长度的行为,违者室负责人有权将该孔报废,必要时以处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4)取样及标贯的密度、持力层的控制厚度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超要求的不计算产值,达不到要求的则要补足工作并进行处罚。
(5)标贯前要清除孔底沉渣,禁止用非自由落体锤打标贯,标贯要垂直、拧紧,击数的记录从预打开始,预打段长度为15cm,正打段为30cm,正打段每10cm记录1次击数,若预打段击数达到50击,该标贯可结束,否则继续进行,若正打段击数达到50击仍未达到30cm的贯入深度,亦可结束。
(6)岩、土样一定要按击数要求取足,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取足时,可在鉴别孔中补取,取硬土前,样盒内壁要涂少许机油,以防开样时粘盒。
土样必须及时贴标签,放在阴凉的地方,上午取的土,中午前要封蜡,下午取的土,傍晚前要封蜡,且要封好关键部位。
(7)孔深应以孔口为“0”起计,按钻、冲、挖孔桩要求的施工,或有特殊要求的钻孔,须经工程负责人检验孔深或征得工程负责人同意,方可终孔。
(8)钻机组有责任保护好钻探所取得的岩、土芯,如因工程需要要保留岩、土芯的,要装箱运回指定地点保存。
(9)钻机组完成钻探任务后,要报告工程负责人,征得工程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场。
(10)不按技术要求施钻,或擅自移动孔位,不按规定记录,(或填写岩芯卡),用吊锤或沉渣大于10cm打标贯的,岩土试样不及时封蜡或在太阳下暴晒的,废孔重做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钻机组现场钻探质量由《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衡量,由勘察室负责人检查记录,每抽检1孔填写1份《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抽检评分不合格的钻孔报废。
2、项目负责人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接收任务后,编写勘察大纲和钻探技术要求并送审核人审核批准。
后提交相关设计人员同意备案。
填写《勘察技术要求认定交接表》。
(2)进场钻孔放样时,要查看钻孔位置是否存在潜在危险,是否有地下管线等,指导机组采取预防措施。
(3)领导机组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施工,难以按技术要求施工的,要及时报告审核人或室负责人。
(4)按《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的内容检查机组施工质量。
1~5孔的工程,检查不少于1次;6~10孔的工程不少于2次,11~20孔的不少于3次,依此类推。
凡报废的钻孔和达不到技术要求的钻孔,都要填写《钻探质量抽查记录表》,报废的原因和达不到要求的内容都要填入表内相应的内容栏,也可在检查结果栏内做详细说明。
(5)为保证第一手资料的准确性,项目负责人必须对钻探班组记录进行认真指导、检查,包括孔深的量度,原位测试位置和击数记录以及土层描述。
钻孔编录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三章的要求进行,描述力求详尽,岩土芯采取率一定要用钢尺实际量度。
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勤到工地,原则上要求至少两天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一次,重要工地要求每天一次或常驻工地。
(6)施工中若地层情况变化较大,或技术要求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应立即报告审核人,商议修改技术要求,须与委托方、总工室或设计人员协商的,由室负责人负责联系解决。
确因客观原因来不及通知委托方、总工室或设计人员的,事后要知会各方。
(7)现场完工后要复测孔位和孔口标高。
(8)比照现场编录资料,详细分析土工试验和原位测试结果,对异常值进行复核、剔除,以求编录资料与试验结果一致。
(9)根据第一手资料,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要求编写勘察报告。
3、复核人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复核人对勘察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报告进行详细的复核,包括原始资料的整理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对野外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第一手资料的准确性。
对报告存在问题记录在《勘察设计成品核审记录单》上,并要求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回应或修改。
(2)经复核过后的报告送审核人审核,审核人对报告审核后,根据报告的质量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复核人的工作考评依据。
4、审核人的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审核人对校核的报告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审核,不能超过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
(2)审核人对存在问题和需要修改的地方记录在《勘察设计成品核审记录单》上,要求项目负责人作出书面回应和修改,对原始资料有疑问时,可提出进行抽查。
5、总工室审查操作要求及监控办法
(1)报告经复核审核后提交给总工室负责人审查,这是报告出版前的最后一道工序,主要是审查报告资料是否完备,有无原则性错误和漏洞,并将问题和错误记录在《勘察设计成品核审记录单》上,由室负责人责成相关人员作出回应。
(2)总工室根据室负责人填写的《工程项目总结报告单》和勘察报告完成质量,填发相关内容,填写出版意见。
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复核、审核、审查
各环节的规定
文件编号:
WI-C-003
一、设计要求
1.设计是整个设计过程的首要环节,应认真分析搜集到的有关资料,按照行业标准、规范、合同、计划任务书等的要求开展工作。
2.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计算资料。
3.在整个项目过程中,设计者应主动与复核者沟通,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
4.根据复核、审核、审查的意见修改设计文件。
二、复核要求
1.复核是设计过程的重要环节,应着重检查设计文件是否完善,计算书是否准确,计算的过程是否正确、合理,设计图纸有否一般性的错漏,是否满足有关规定以及设计是否合理。
对不满足要求的地方要及时向设计者反映,对不理解的地方,要主动向设计者请教,与设计者协商。
2.复核完毕后,马上提交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将复核结果反馈设计者,由设计者修改或对不修改的地方提出理由,项目负责人在确认理由充分、正确的情况下,征得复核者同意,可由复核者、项目负责人签名批准不做修改。
三、审核要求
1.审核是设计室设计文件提交前的最后一道技术关,一般应由设计室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审核者应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
2.在审核过程中,应重点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技术规范的适用情况,设计方案技术上是否可行。
3.对不满足有关要求的地方要形成文字记录。
4.在审核完毕后,将审核结果告诉设计者和复核者,由设计者修改或对不修改的地方提出理由,项目负责人在确认理由充分、正确的情况下,征得复核者同意,可由设计者、复核者、项目负责人签名提交给设计室技术负责人,由设计室技术负责人确认批准不做修改。
四、审查要求
1.审查是设计文件提交业主前的最后一道环节,由总工室负责完成。
2.审查者必须是工程师以上职称的资深专业技术人员。
3.在审查过程中,主要是看设计文件是否存在技术上的缺陷,是否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实施,以及设计文件是否完整。
在认定设计文件符合相关要求,能满足业主需要的情况下,确认设计文件图纸可出版。
如果设计文件图纸不符合相关规定,则要形成书面意见,提供给设计室主任交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完善,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工程制图标准与图纸编号规定
文件编号:
WI-C-004
一、设计图纸的一般规定
1.预可、工可、初设阶段的图纸,宜采用同一规格的图纸幅面;施工图阶段的图纸应尽量选用同一规格的图纸幅面,如图纸幅面需加大,应遵照制图规范的规定加长。
2.图面布置应紧凑,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图样比例选择合适。
同一专业的图纸一般应选用相同比例绘制。
3.材料表、钢筋表等主要表格宜置于图纸的右下方,说明宜置于表格的下方。
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4.图标从左至右名称及尺寸为:
单位名称50mm、工程名称65mm、图名65mm、设计15mm、签名25mm、复核15mm、签名25mm、审核15mm、签名25mm、图号15mm、图号栏25mm、日期15mm、日期栏25mm。
5.图标中汉字宜采用仿宋体,字高5,数字及英文字母采用字型Romans,高宽比为0.7。
6.必要时,由总工室制定各阶段设计文件统一格式要求设计室严格执行。
二、字体
1.设计文件中的字体应统一,大小合适。
,
2.图纸中的汉字采用仿宋体。
图中标注的数字、说明、表格、引出标注中的汉字高3mm,各种视图及剖面图下的汉字“XXX图”字高5mm。
3.用于表示视图编号的英文字母和对应“XXX图”的字母采用字型Romans,字高采用5mm,并全部大写。
其它用于标准、文字说明、表格等的英文字母字首大写,其余小写,标注字高3mm,文字说明、表格中字高为4mm。
4.工可报告封面字体采用仿宋体,大标题字高10mm,其他汉字高7mm。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封面字体采用仿宋体,大标题字高25mm,小标题及单位名称高10mm,其他汉字高7mm。
工可正文部分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部分的汉字采用5号仿宋体,行间为单倍行距。
5.图纸中文字说明不宜用符号代替名称。
当表示数量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6.电子版设计图纸中,图线颜色及宽度宜统一:
轮廓线及文字用白色,线宽0.25mm;钢筋线及表格外框线绿色,线宽0.35mm;填充、对称线及辅助线红色,线宽0.2mm;标注线、箭头及表格内框线黄色,线宽0.22mm。
三、比例
1.绘图比例的选择,应根据图面布置合理、匀称、美观的原则,按图形大小及图面复杂程度确定。
2.比例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宜标注在视图图名的右侧或下方,字高可为视图图名字高的0.7倍。
3.当同一张图纸中的比例完全相同时,可在图标中注明,也可在图纸中适当位置采用标尺标注。
当竖直方向与水平方向的比例不同时,可用V表示竖直方向比例,用H表示水平方向比例。
四、工程计量单位
1.工程计量单位必须按法定计量单位标注。
在同一册图纸中,同一计量单位的名称与符号应一致。
图中凡涉及数量的数字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2.当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可在最末一个数字后面列出计量单位。
3.当附有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应按下列方式书写,如外形尺寸L×b×hm3;40×20×30m3或40m×20m×30m。
4.当带有阿拉伯数字的计量单位在文字、表格或公式中出现时,必须采用符号。
当表中上下栏目的数值或文字相同时,不得使用省略形式表示。
5.高程系统中的“标高”与“高程”,一律统称为“标高”。
五、图纸编排
1.工程图纸应按封面、扉页、目录、说明、材料总数量、工程位置平面图、主体工程、次要工程等顺序排列。
2.图纸应编制目录,目录本身不应编入图号与页号。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WI-C-005
一、科技档案归档要求
1.凡工程勘察设计归档的文件、图纸、计算书等必须经过审核,内容正确、完整、系统,名称、图号正确,有规定的各项签名。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档案管理员有权要求完备后才接受归档。
2.归档的原稿和计算书应字迹工整,图象清晰,需用铅笔和永不褪色墨水笔记录或书写,以便长期保存和利用。
3.各勘察设计阶段的文件经总工室审查,填写《勘察设计成品核审记录单》交设计室修改,总工室再审查无误后,填写《出版通知书》交生产经营室登记出版,有关设计资料同时归档。
4.归档时应同时提供一份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5.档案材料交到档案室,档案管理员签收后一个月内必须立案,编号入库。
二、科技档案归档内容和范围
1.依据性材料:
工程项目合同,与工程有关的来往公文,各勘察设计阶段的审批文件,总工程师室对工程的审查意见。
2.基础性材料
1)工程测量类:
初测、定测等各种测量及各比例地形图测量手簿,主要的测绘计算书,技术总结。
2)岩土工程类: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气象、地震等资料。
3)预、工可行性研究类:
各种调查、统计资料,方案比较路线图,桥位比较方案图,预、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
3.设计性材料
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分别按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1996年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图表示例》设计的图、文文件,变更设计图,采用的标准、通用设计图,设计计算书。
4.创优材料:
优秀勘察、设计类申报材料,批准证书。
三、科技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1.档案管理员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科技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己过期档案卷进行审查、鉴定,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案卷,应以销毁。
2.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报请领导批准。
3.销毁时应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档案必须有两人在场,监督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4.销毁的档案,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销毁”字样。
四、科技档案分类及编号
1.依据:
来往公函。
2.前期:
方案设计、工可、测绘、初测、定测。
3.岩土工程。
4.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
5.计算书、质量记录科技档案编号方法。
B3.1–11
项目案卷顺序号(第1号卷)
三级属类代号(工程项目分项)
二级属类代号(工程项目)
一级属类代号(公路、桥梁工程)
大类代号(基建档案)
五、科技档案借阅制度
1.各部门及员工借阅科技档案,必须严格办理借阅手续。
2.科技档案供本公司员工借阅,不向外单位提供,员工不得私自转借科技档案给外单位使用。
3.凡与本公司协作单位需借阅科技档案,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由接洽人员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4.凡外单位人员需查阅科技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写明借阅档案的内容与范围,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5.借出的科技档案、标准图等,不能在上面填注、涂划、加字、圈点等污损,不得拆开或剪裁,保持档案完整、整洁。
否则要追究责任。
6.如变更设计或其他工程需要套用已归档的图纸,不能在原图上修改,应使用复印件。
7.凡科技档案(含透明底图)和标准图,借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凡离开本公司一个月者,应提前把档案归还。
档案室有权随时调回急用的科技档案。
8.档案借出或归还时,借阅人和档管管理员必须当面清点和检查,发现损坏和遗失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质量事故剖析处理规定
文件编号:
WI-C-006
我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系统是在总经理领导下,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推行ISO9000族标准并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基本方法和观点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
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均应立即报告总工室,总工程师会同设计室有关人员组织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后果未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工作程序如下:
1.由质量事故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自查、自检,找出原因及补救办法,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交总工室。
2.总工室审查人员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进行复查,将复查结果向总工程师提交《质量事故复查报告》。
3.总工程师召集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
在质量事故剖析过程中,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一、分析事故原因:
1.查阅勘察设计大纲
1)勘察设计前提条件是否符合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部颁标准规范。
3)基础资料是否齐全,选用技术是否合理。
4)勘察设计项目中,较大的技术问题,是否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2.查阅计算书
1)勘察、设计计算是否符合审定的设计提纲,包括计算正确,内容齐全,论证充分,达到勘察设计阶段的深度要求。
2)总体勘察设计与单项工程勘察设计是否协调,各专业之间技术处理是否恰当合理。
3)各工种之间互提勘察设计中间条件、尺寸、数据及使用前提条件要明确。
3.查阅设计图纸及说明
1)设计图纸是否考虑施工及安装的可能性,图面是否清晰,图纸绘制是否符合制图规范要求。
2)是否有详细的施工说明(包括施工步骤及程序),对重大事项要求明确,说明清楚。
3)需遵守的规范、规程、标准等是否交待清楚。
二、追查事故责任者
勘察设计全过程应严格执行本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和个人的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
各级领导的质量责任制(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设计室主任、项目负责人等)职能机构和各室的质量责任制,小组和个人的质量责任制。
查阅设计管理工序中各阶段设计图纸,按分级管理及各岗位责任制的职责范围,如总工程师、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审核、专业负责人、设计、复核、出版等。
1.质量事故中,总工程师、审核人员的直接责任者。
1)设计原则或规模违反审批文件的规定(但有充分根据说明审批文件不合理,并已经公司审查同意者不在此限)。
2)设计审核中关键性的原始数据有误。
3)结构方案审批有误。
4)计算理论选用有误。
5)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方法有误。
2.质量事故中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的直接责任者.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应对本项目及专业项目负有决策性的作用,对原则性的关键问题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3.质量事故中设计、复核人员的直接责任者。
1)未遵循设计大纲原则有误。
2)研究分析原始资料有误。
3)选用规程、规范有误。
4)选用电算程序计算方法及数据有误。
5)设计图纸及施工说明交待有误。
三、质量事故后果处理办法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若出现质量故事,通过事故分析追查原因有以下情节者给予处罚。
1.出现重大原则性错误,造成设计较大返工,或技术错误,如不及时改正,将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或较大浪费的直接责任者与间接责任者。
2.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如不及时补救,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已形成事实的直接责任者与间接责任者。
经总工室及有关部门鉴定属于技术质量事故,报请总经理批准,给予适当处罚。
处罚的办法是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失和挽回的情况以及责任的大小,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由公司行政领导裁定)或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扣发1~6个月奖金。
四、质量事故剖析制度
质量事故剖析由总工室负责主持,涉及技术质量问题责任者的材料存个人技术档案,作为晋升职称、工资时考核的依据。
计算机系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WI-C-007
计算机系统(包括硬件、软件及外围设备)不仅是我公司创造产值的生产工具,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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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设计院 管理制度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