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共10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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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共10篇doc
★建筑行业增值税税率_共10篇
范文一:
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为11%
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为11%。
为保证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建筑业营改增对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影响的专题研究,并请部分省市进行了测试,形成了工程造价构成各项费用调整和税金计算方法,以适应建筑业营改增的需要。
为保证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调整,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重新确定税金的计算方法,做好工程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调整的准备工作。
按照前期研究和测试的成果,通知明确了工程造价的计算公式为: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有关地区和部门可根据计价依据管理的实际情况,采取满足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要求的其他调整方法。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采取措施,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计价依据的调整准备。
范文二:
建筑行业增值税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包含四个附件,分别为: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合计约四万字。
我们根据《通知》及四个附件,将涉及建筑业的主要内容整理出来,以便于您快速浏览重点。
一、建筑业增值率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
为11%和3%。
大家一直在讨论的税收比例,就是增值税税率11%,怎么还出来了3%,这儿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
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哪些建筑服务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阐述: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换句话说: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就可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按3%的比例交税,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那问题有来了,具体是哪些建筑服务是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呢?
三、哪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四、建筑工程老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五、建筑服务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同,如何纳税?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六、进项税额中不动产如何抵扣销项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七、建筑业哪些可以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八、什么是建筑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九、纳税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十、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
十一、建筑服务包含哪些类服务?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
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范文三:
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行业税目税率表(增值税)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行业税目税率表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1.货物(除地材、水泥商品砼、农产品以外的钢材、水泥等土建、安装、装饰材料)
2.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不含劳务分包及劳务派遣)
3.有形动产租赁(塔吊、周材、机械、板房)
17%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17%)
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财税【2016】36号
1.农产品
2.自来水、天然气3.图书、报纸、杂志
2.交通运输(不含装卸车费)3.不动产租赁(租房)
4.销售不动产(房屋交易)5.转让土地使用权
2.监理、咨询、代理
3.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
1.建筑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2.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3.商品砼(仅限于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砼)4.装卸车费
5.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异地施工(一般纳税人)
13%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3%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13%)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11%)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6%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6%)
增值税条例及细则财税【2016】36号
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扣除率)
11%财税【2016】36号专业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需具备相应资质
6%
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47号
3%(征收率)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
不含税额=含税销售额÷(1+3%)财税【2016】36号财税【2014】57号
1.征收率适用于简易征收,其税额不能抵进项税2.注意“自己采掘”和“连续生产”两个前置条件且不含粘土实心砖、瓦的要求
2%(预征率)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支付的分包款)÷(1+11%)×2%
国税局公告【2016】17号1.小规模纳税人按3%预缴
2.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备注:
1、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销项税,普票不能。
2、增值税普票不能抵税,但可以作为合法、有效的成本票据,否则需交纳企业所得税。
3、工资不需要发票,但人员必须具备劳动合同,且有原始的工资发放记录作支撑,其所占比例恰当。
人员薪酬超出额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普票,但可到税务机关委托开具专用发票。
5、非自己采掘或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税率为17%。
6、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除注意纳税人身份外,还需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且不能将工程主体分包,其中劳务分包中不能含大宗材料和设备。
7、实行简易征收的(征收率)不能抵进项税。
范文四:
增值税行业税负率增值税行业税负率(参考)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具体的税负率表是: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1农副食品加工3.50
2食品饮料4.50
3纺织品(化纤)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建材产品4.98
7化工产品3.35
8医药制造业8.50
9卷烟加工12.50
10塑料制品业3.50
1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金属制品业2.20
13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14电子通信设备2.65
1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1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18商业批发0.90
19商业零售2.50
20其他3.5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
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实际税负率:
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
1对实行
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
企业增值税税负率
问:
1.我单位是进出口贸易公司,以自营出口为主,取得进出口权及出口业务已有3年,但最近业务比较少,不知现在对销售收入方面是否还有规定,比如说,年销售额最少要达到180万.
2.外销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95%以上的自营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如何计算.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请列计算公式。
答: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时,不受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须达到180万元以上的限制。
但2004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税负={【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7%-(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如你第二问中,假设总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95万元,内销收入5万元,进项税金15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如下:
销项税金=50000*17%=8500元
进项税金转出=950000*(17%-13%)=38000元应交税金=8500-(150000-38000)=-103500元
税负=[8500+950000*17%-(150000-38000)]1000000*100%=5.8%
如此题,你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但由于是外销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所致,又有征、退税率差,所以理论税负为5.8%。
2007年各行业增值税税负率(网上找到的资料)2007年各行业增值税税负率(网上找到的资料)行业代码行业名称税负率%C3111水泥制造4.5C3731摩托车整车制造2.5C3923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6C393101电线电缆制造3.5C393907欧式插座3C31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6C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C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5C3332稀土金属冶炼4C341101钢结构2C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6C3552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5.5C3625模具制造6.5C13农副食品加工业4.5C14食品制造业5C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C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4C421609刺绣加工8C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5C231901丝网印刷、烫印8C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4.5C265101塑料造(拉)粒、改性3.5C27医药制造业7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5C282101锦纶短纤2.5C282201涤纶短纤2.5C282298涤纶综合类1C2823腈纶纤维制造2C29橡胶制品业5.5C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5C395501洗衣机3C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4C3726汽车修理5.5H65零售业1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范文五:
2012年增值税行业税负率2012年增值税行业税负率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
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具体的税负率表是: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1农副食品加工3.50
2食品饮料4.50
3纺织品(化纤)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建材产品4.98
7化工产品3.35
8医药制造业8.50
9卷烟加工12.50
10塑料制品业3.50
1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金属制品业2.20
13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14电子通信设备2.65
1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1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8商业批发0.90
19商业零售2.50
20其他3.5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
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
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
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
1对实行
2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
企业增值税税负率
问:
1.我单位是进出口贸易公司,以自营出口为主,取得进出口权及出口业务已有3年,但最近业务比较少,不知现在对销售收入方面是否还有规定,比如说,年销售额最少要达到180万.
2.外销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95%以上的自营生产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如何计算.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请列计算公式。
答:
1、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时,不受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须达到180万元以上的限制。
但2004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具有
进出口经营权的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税负={【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7%-(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免抵退货物销售额】}×100%。
如你第二问中,假设总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外销收入95万元,内销收入5万元,进项税金15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计算如下:
销项税金=50000*17%=8500元
进项税金转出=950000*(17%-13%)=38000元
应交税金=8500-(150000-38000)=-103500元
税负=[8500+950000*17%-(150000-38000)]1000000*100%=5.8%
如此题,你公司未缴纳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但由于是外销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所致,又有征、退税率差,所以理论税负为5.8%。
附:
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参考(2008~2009)
序号行业预警税负率
1餐饮业2.00%
2道路运输业2.00%
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房地产业4.00%
6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纺织业1.00%
8纺织业——袜业1.00%
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
1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计算机服务业2.00%
15家具制造业1.50%
16建筑安装业1.50%
17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金属制品业2.00%
20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居民服务业1.20%
23零售业1.50%
24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25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批发业1.00%
28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29其他采矿业1.00%
30其他服务业4.00%
31其他建筑业1.50%
32其他制造业1.50%
33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34其他制造业——水暖管件1.00%
35商务服务业2.50%
36视频制造业1.00%
37塑料制品业3.00%
38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39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40畜牧业1.20%
41医药制造业2.50%
42饮料制造业2.00%
4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
44娱乐业6.00%
45造纸及纸制品业1.00%
46专业机械制造业2.00%
47专业技术服务业2.50%48专用设备制造业2.00%49租赁业1.50%
范文六:
2012年增值税行业税负率2012年增值税行业税负率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具体的税负率表是:
增值税税负率={[年度销项税额合计+免抵退货物销售额*应税货物实用税率-(年度进项税额合计-年度进项税额转山合计+年初留抵税额-年末留抵税额)]〔年度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额+免退货物销售额]}*100%
序号行业预警税负率
1农副食品加工3.50
2食品饮料4.50
3纺织品(化纤)2.25
4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建材产品4.98
7化工产品3.35
8医药制造业8.50
9卷烟加工12.50
10塑料制品业3.50
1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12金属制品业2.20
13机械交通运愉设备3.70
14电子通信设备2.65
15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16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17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5
18商业批发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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