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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苗事件随笔
疫苗事件随笔
疫苗事件随笔【第一篇】:
疫苗事件引爆舆论背后的反思
在过去一个星期,相信很多人都被“疫苗”刷屏了。
3月18日,澎湃新闻发布题为“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
‘这是杀人’,山东发协查函”的报道。
随后,山东疫苗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
3月22日,随着财新记者在2013年采写的一篇名为《疫苗之殇》的文章,借助新媒体的优势在朋友圈、微博疯狂转发,引爆公众恐慌情绪。
紧接着,当天中午12点,知名网络写手和菜头通过个人公众号发表文章《每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文章直指《疫苗之殇》过于夸大其词,认为媒体完全是在混淆概念,操控公众认知和情绪。
于是,公众关于打过期疫苗是否致命、监管部门是否疏于监管等展开了一场“厮杀”。
直到当天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针对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
疫苗事件随笔【第二篇】:
疫苗风波
这两天,“疫苗”在朋友圈的刷屏,来了两波。
先是一篇《疫苗之殇》,让3年前的报道重回视野,20个孩子“因疫苗致害”的照片,触目惊心;再是《每一个文盲都喜欢用“殇”字》和《“疫苗之殇”是胡说八道》,针锋相对,指出前文中的一些纰漏。
前者所描述的情况确实是事实,照片也是真的,只是那是“假疫苗”或者“毒疫苗”导致。
这次的“疫苗”风波,在生产过程中是没有问题,质量有保证,只是涉及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冷藏,药性有可能失效。
这篇文章有过度夸大其危害之嫌。
后者试图用科学来解释这个事情,对于缓解民众恐慌可能有一定效果,但对于民众来说,“失效疫苗”事实确实存在,我们要的不是科学,我们更想要的是一个合理的交待。
疫苗这个事,目前还没有结果,只是回头想想,这样的事,我们遇到的还少吗?
这次曝光的问题疫苗估计只是冰山一小角,不过多集中在不发达地区,例如乡镇医院。
不发达地区,监管力度不足,更容易产生腐败。
可是,对于生在这个时代的我们而言,摊上了什么,就是什么,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们小时候怎么打疫苗?
几个人共用一个针头,哪懂什么交叉传染,一次性针头才推广了多少年?
甚至,从来没听说过疫苗还需要冷藏运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吃过哈根达斯,哈根达斯对运输条件要求非常苛刻,全程数据跟踪,工厂在法国,船运到上海,冷藏车再运输到各地。
我们的疫苗运输条件都比不上人家的冰淇淋运输。
这些东西靠呼吁是白搭的,两年前药品重新打码属于行业潜规则,例如药品是2014年到期,把码重新一打,保质期就变成了2016年。
要是真拿着放大镜去推敲,每个行业都经受不起推敲,哪怕是手术室。
我们还处于发展初期,每个领域都不完善,仅仅靠道德去约束是没啥用的。
有问题暴露出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是好事,问题的出现正是改革的契机,不仅要严肃追责涉事人员,更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
这几天一直被这事刷屏,很多人义愤填膺,这个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冷静下来想一想,网传的这些事情,多半是被添油加醋了,事实也许并没有这么严重,不要被些恶意的媒体所利用。
就像前阵子网传的“中国游客在泰国自助餐疯狂铲虾”事件,现在大家都清楚了,其实都是媒体捕风捉影,过度夸大,任何事情都是事出有因。
疫苗事件随笔【第三篇】:
关于“疫苗案”的两点反思
前段时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以下简称“疫苗案”)可谓是占据了各大媒体的头条,引起了举国上下的关注和讨论,在事件持续过程中,各大医药界人士或者媒体人纷纷发文反思此事件,内容多集中于我国药品监管及追溯体系不健全,存在漏洞方面。
这两方面是“疫苗案”发生的最主要因素,业内人士的分析也够透彻和全面,故对“疫苗案”的反思,笔者就不多对这两方面进行赘述。
接下来,笔者将主要从信息共享体制不健全和疫苗知识普及不到位这两个方面对“疫苗案”进行反思。
信息共享体制不健全存在信息孤岛现象
对于这个方面有两点可以证明。
首先就是本次“疫苗案”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其是多条非法经营疫苗线的上线。
但据警方调查发现,庞某某曾因非法从事疫苗药品经营活动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这次“疫苗案”她是在缓刑期间“重操旧业”。
试想如果我国的信息共享体制如果健全,药监部门能够获知公安部的相关犯罪人员信息,那么,在疫苗流通的诸多环节中,庞某某的身份始终都会被知晓,缓刑犯也就不能够或者至少在更加严格的监管下“重操旧业”。
其次,这次的“疫苗案”是正规生产的疫苗在出厂后,不按照规定的冷链运输和存储体系流向市场,导致疫苗无效的刑事案件,其发生在流通环节。
我国对疫苗流通环节早就做出过相关规定,2005年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要求,从事疫苗经营活动需具备冷藏、运输、储存等相关条件,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2011年,七部门出台《疫苗供应体系建设规划》,针对疫苗流通环节隐患指出:
“疫苗管理有待加强。
疫苗供应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缺乏总体协调。
疫苗流通管理较为薄弱”,并有针对性提出:
“建立健全疫苗冷链配送管理体系,加强冷链运输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疫苗运输质量保障水平”。
有如此明确的法规可依,但无任何药品经营许可的犯罪嫌疑人庞某某却依然可以发展出300多个人的下线,“疫苗案”的持续时间竟然可以长达5年之久,波及18个省市。
话说,在有如此明显违法特征,且跨时、跨地域如此之广的情况下,难道我们的监管部门就没有一次查到过、逮住过吗?
也许逮到过,在“深究无果”后便“网开一面”了。
在非法疫苗流通的诸多环节中其实只要有一次药监部门能够查获出问题,那么追溯到之前,这次“疫苗案”就不会影响如此之广了。
说到底,还是我国各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体制的不健全。
出于种种原因,我国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体制存在漏洞,无法完全实现共通,但就此次的“疫苗案”来看,建立健全各监管部门之间适合的信息共享体制,打破信息孤岛格局迫在眉睫。
否则,“疫苗案”依然会出现。
相关知识普及率不高国人意识淡薄
“疫苗案”刚出来时,笔者的朋友圈便被刷频,亲戚朋友们在指责无良商家的同时,都在担忧国内疫苗的安全性,有的朋友更说到“幸亏孩子打的都是进口疫苗,不是不相信国内疫苗,是寒了心。
”也有人说到,“我的孩子二类疫苗是能不打就不打”。
如此看来,”疫苗案“影响的不仅是二类疫苗,它影响了国内整个疫苗市场,或多或少地动摇了国人对国内药品的信任感,尽管那本就少之又少。
“疫苗案”发生后,为避免出现不利社会局面,多次出面进行影响阐析。
3月19日前后,山东警方破获“疫苗案”,22日,世卫组织表示,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
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熊煌表示,从目前的研判分析看,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
24日,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疫苗本身会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发生概率,脱离冷链的疫苗一般来讲并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根据国家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的报告看,过去五年未见异常,特别包括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河南两个省……
尽管事件发生之后,国家从各个层面为稳定民众,坚定民众对国产疫苗的信心,但不管怎么说,“疫苗案”的发生都始终影响了国人对国产疫苗的信心,家长在担忧国产疫苗质量的前提下,或许会更多地选择进口疫苗或者赴境外接种。
同时,一种令人更为担忧的情况是,因担心疫苗质量,家长会尽可能地减少孩子的常规免疫接种。
长期以来,我国防控传染病的重要措施都是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行预防接种,且事实证明我国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30多年来,全国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发病率大幅度下降。
一旦出现大面积的常规疫苗接种率下降情形,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我国多年努力建立起的一整套防治免疫体系成果也将付之东流。
早些时候,我国曾经历过多次“谈艾色变”、“谈非色变”和“谈核色变”的时期,随着我国医学的进步和疾病知识普及率的提高,人们对某些疾病的认识也有所加深,上述情况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
但经历过这一次的“疫苗案”,笔者不知道国人之间会不会出现“谈疫色变”的情况,笔者只知道就目前来看,“疫苗案”的在国人心中的影响不说根深蒂固也会是心有余悸,要彻底消除其影响不仅是要在国产疫苗质量上下功夫,更要进一步加大疫苗知识普及力度,提高国人疫苗接种意识。
疫苗事件随笔【第四篇】:
“疫苗风波”后,自媒体应反思
昨天,社交媒体又嗨了。
从微信朋友圈“疫苗事件”疯狂刷屏开始,一波“口口相传”的“疫苗恐慌”席卷而来,人心惶惶。
各个自媒体大号纷纷就此发声,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一波口水大战也迫不及待的打响了,无论你有理还是没理,只要有关注度,有转发量,你就赢了。
这就是自媒体的神奇之处,没有“道理”上的输家,只有“沉默”的败者。
此次疫苗事件发生后,“不要接种疫苗”的流言甚嚣尘上。
究其原因无非就是信息源的模糊和事件本身与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这些具有消极作用的流言有时甚至会引发社会混乱。
新闻媒体是大众传播的主力军。
在发生这类足以引起社会恐慌的事件之时,新闻媒体就应该发出声音,讲明真相,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的稳定。
人心不稳,社会则大乱。
这也是新闻媒体存在的必要之处。
曾经的水门事件让“无冕之王”风光无限,可现如今,你谈“新闻理想”却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自媒体大军将受众的注意力挤压的所剩无几,传统媒体的凛冬将至,舆论的捍卫者,如何发声?
自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一个自媒体大号坐拥粉丝千万,其影响力不亚于一份地方性报纸。
其舆论引导效果,不可小觑。
自媒体壮大之后,大众传播的“把关”效果弱化,导致一些真相不明的观点和可能引发慌乱的信息肆无忌惮的传播,引发舆论危机。
曾经的媒体将信息筛选过后,经过层层把关为受众营造了一个相对安全的信息环境。
如今,自媒体横行,各路小道消息充斥在我们的视线之内,疲于判断的受众,极易被煽动性强的文章所误导,现实世界和我们所理解的“信息世界”越差越远。
我们接收着“信息环境”提供给我们的信息,却将它作用在现实世界中,这必然会带来混乱。
我们从朋友圈的文章里了解到接种问题疫苗的危害,在头脑里形成了对接种问题疫苗的恐慌。
回到现实生活中,我们主观上不愿给我们的孩子接种疫苗,哪怕问题疫苗的数量只占一小部分。
媒体不仅仅为我们带来娱乐,也不仅仅只是赋予某些人身份地位,它有更大的责任,它要实现对社会环境的监视,对社会关系的协调,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保护那层社会的皮肤,让它不被分散的意见所撕裂。
传统媒体的责任,经过百年的传承,已深深烙印在每一个媒体人身上。
现今,自媒体人的“传播”责任,更多的是来自自身道德和良心的约束。
经过此次疫苗事件的发酵,对自媒体的管控必然加强,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自媒体的新一波“封号”潮即将来临。
而某些自媒体,在”疫苗风波”之后,在着急变现的之时,是不是也该思索着给社会带来点正能量。
疫苗事件随笔【第五篇】:
疫苗事件反思——每个人都应成为监管者
持续长达5年,涉及25种人用疫苗,流向24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
7亿元的问题疫苗事件,一经曝光就迅速发酵,并且在网络演绎成一场激烈的隔空对战。
一方坚持说,太恐怖了,简直是没有人性,必须严惩不贷。
要求严厉追查当事人员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而另一方却反驳说,问题疫苗只是失效,并不是“毒疫苗”,也不直接致人死亡,再者问题疫苗在疫苗总量里只占很小的比例,又没有死人,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
并且指出问题疫苗早已存在,是“旧闻”不是“新闻”,指责对方是小题大做,制造恐慌情绪。
那么,问题疫苗事件到底大还是不大?
肯定的回答是:
大。
除了问题疫苗本身的危害以外,更大的毒性恰恰是那种“没死人就不算大事”的心态。
正是标准、公心、良知和法律的一再退让,造成了各种侵害公众利益的事件一再突破底线。
从小农户的苏丹红鸭蛋,到知名品牌的三聚氰胺奶粉;从个别企业偷排污染物,到席卷全国的雾霾;从贪腐几十万就算“惊天大案”,到动辄上亿元的“串案”、“窝案”;从股市上遮遮掩掩的“老鼠仓”,到“E租宝”明目张胆数百亿元地诈骗。
治理和打击的结果并没有让这些违规违法行为销声匿迹,相反却是变本加厉,越来越肆无忌惮。
每当出现大的公共安全事件,公众都会把问题矛头对准监管,指责监管部门的无力和无能。
然而,客观地讲,监管是需要成本的,并且任何监管都不可能做到无时无处不在。
关于监管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是有一个财主家里的钱发霉长毛了,财主想找一个放心的人晒钱,但又怕晒钱的人趁机偷钱,就得再雇一个人监督晒钱的人;然而,负责监督的人也很有可能和晒钱的人合谋,不得已还得再雇人看着负责监督的人。
这样下去,越到后面越没有放心人可用。
觉得最放心的只有自己,然而,自己也要吃饭、睡觉,不可能无休止地工作。
这个笑话很真实地反映了监管的困境。
首先是有监管就要增加成本,商品的价格就会提高;并且是监管越严格,监管的成本就越高;最让人无奈的是,在一个信用度很低的社会里,就不会有可靠的监管者。
最好的监管是让每一个人都成为监管者。
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监管他人;也都在为他人监管自己;还在为他人监管他人。
当所有人都会和缺斤短两的商户较真儿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会举报盗版书刊的时候,当所有人都会揪住企业的排污行为不放的时候,一种社会性的约束力量就会形成,违法侵权行为就有所收敛和减少。
然而,中国人对待侵权行为却大都采取了能忍就忍、能躲就躲的态度。
怕国产奶粉不安全吧,就去买洋奶粉;担心集市上的蔬菜瓜果有问题吧,就呼朋结伴找块地自己雇人种;感觉空气和教育质量差吧,就把孩子送到国外。
面对违法侵权事件的软弱和逃避,恰恰是一种纵容、包庇和鼓励。
同样是面对公共食品安全问题,台湾民众的表现就截然不同。
因为康师傅方便面产品中使用了“馊水油”,台湾民众就发起“灭顶行动”,对其进行一致抵抗。
但在麦当劳供应商福喜公司使用过期劣质肉问题被曝光后,大陆的麦当劳餐厅却能够很快脱身,依然是食客爆满。
越是发达的文明,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就越强,对于侵权伤害事件的容忍度就越低。
比如,美国人可能因为在自家屋子里吵架,而遭到邻居的报警;而在野蛮社会里,暴徒们杀死几个人可能都没人理睬。
从这个角度去理解,对于问题疫苗事件的恐慌和激愤,不仅不是坏事,相反正是表现出民众对于国家的希望。
一个有责任感的民族,必定要摈弃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小农意识和行为。
问题疫苗事件终于让习惯于忍让和躲避的人们忍无可忍,终于刺痛了他们久已麻木的神经,让他们开始对于公众利益表达关切和意见。
从防止造成社会恐慌的角度讲,让权威人士从技术上讲清问题疫苗本身危害性并不大的道理,以安抚已经接种疫苗儿童的家长,是有必要的。
但如果是让公众在这样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面前,还能保持所谓的冷静、理性、克制和沉默,则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
因为无论是自私的沉默,还是恐惧的沉默;无论是无奈的沉默,抑或是绝望的沉默,每一次面对公共侵权事件的沉默,就相当于一次合谋或共犯。
正是因为太多人在庞氏问题疫苗事件中选择沉默,才让庞氏的非法生意得以越做越大。
疫苗是实行全流程监管的产品,从原料到生产,从销售到运输,从保存到接种都有严格的法规。
然而,在庞氏长达5年的非法购销中,购销疫苗总量达200万支,已经查实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有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有报道称至少247人涉嫌购买庞氏的疫苗,有70多名销售人员涉嫌为其提供疫苗,而这些都是熟知疫苗监管法规和问题疫苗危害的专业人员。
可以推定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有数量更加庞大的人群对此知情。
即使是在常规产品的销售中,1/10的客户达成率也是很高一个比例。
以此计算,庞氏联系过的客户会超过2500人。
由于庞氏从事的非法生意,按常理说,能够达成合作的几率会更低,这也就意味着知晓其非法生意的人应当更多。
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在成千上万的知情者中,居然没有人举报或告发庞氏,这才是问题的真正可怕之处。
联系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在近期的另外一件事同样发人深省。
曾经担任过华万公司副总、身家达10亿元的牛电科技CEO李一男,因区区700万元涉嫌内幕交易锒铛入狱。
这个曾经被视为任正非接班人的青年才俊,为了蝇头小利竟然落得如此下场。
功利心替代了公益心,为了金钱可以伤害他人利益,可以视法律于无物,这是中国社会中深层次的问题。
没钱的想有钱,有钱的还想有更多钱。
对于金钱的贪得无厌,让无数的人丧失了底线。
对于那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来说,“不直接致人死亡”、“不出人命”就是他们自我安慰的“职业道德”,就是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的技巧和手段。
众怒难犯。
犯了众怒的问题疫苗事件,给了中国社会一个自省和改变的契机。
最有效的监管方式,既不是都把责任推给政府,也不是政府把所有责任都包揽在自己身上。
而一定是每个民众都积极担负起自己责任,都会与伤害自身或公众利益的事情斗争。
而政府所要做得更多的是为民众撑腰,不要让那些维护公众利益的人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
一个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社会,才会真正形成公众利益的安全防线,才会让每一个人都生活得安心、放心,公民的幸福指数才会极大提升。
历史经验表明,每一次重大公共事件都会促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都会推动社会的重大进步。
一个好的消息是,问题疫苗事件已经得到了国家总理的重视,李克强总理批示要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对于问题疫苗事件最好的处理结果是,不再有类似的事件发生,不再让公众有如此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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