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线路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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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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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线路施工合同
架空线路施工合同
篇一:
10KV架空线路施工总承包合同(XX)
10kV电力架空线路#~#杆工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地点:
时间:
年月日
10kV电力架空线路#~#杆工程
施工总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作为10kV电力架空线路#~#杆工程发包方,根据工程需要,现委托乙方承担此项目10KV线路工程总承包施工,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10kV电力架空线路#~#杆工程
第三条工程地点及迁改方案
地点:
本合同工程位于。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方案:
迁改初步方案已经业主()审定,详见附件。
第三条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内容、范围及工程量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主要工程量为:
10kV电力线路#~#杆共处、长公里以上迁改数量均为施工图评审确定的数量,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相关设计图纸。
乙方需按批准施工图完成各杆线线路及设施安装、征地及青苗补偿、验收资料等工作。
第四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征地及青赔,包组织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在工程实施中甲方委托乙方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第五条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广西正远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公司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进行“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双方均予以认可或执行。
第六条合同金额
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合同金额为整人民币(¥),此费用已包含乙方完成
本合同工程的全部费用,并已包含各种难度及风险,由乙方包干使用,自负盈亏,除新增项目外,本合同工程的费用不能调整。
第七条费用支付及相关要求
1、首期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在乙方人员机械全部进场、项目已正式开工的情况下,甲方将按本合同金额的20%(其中预留合同金额的10%作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乙方银行帐户内。
2、乙方于本项目的杆、塔、导线、电缆等主要材料订货后,应将订货合同交甲方备案并提前按订购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及数额向甲方申请主要材料款,甲方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材料采购款,甲方支付乙方主要材料款限额控制在本合同主要材料款总额范围内。
3、工程量完成达65%,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金额的12%(其中暂扣合同金额的2%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4、工程量完成达85%,乙方提出申请甲方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5%(含已付款);
5、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确认手续后14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余款给乙方(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乙方收到每一相关款项后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第八条施工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个月,从本合同签订当天算起共天。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等级以国家或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交工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
工程项目符合投产的要求。
第九条安全及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电一类障碍;不发生有责任的一般电、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不发生违章、恶性误操作事故;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不发生因施工引起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xxx电有限责任公司、产权方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监理、产权方和政府相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等的监督检查。
乙方必须根据电建设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进
行识别,制定出控制危险源和保护环境的措施,并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以及控制危险源和保护环境所制定的措施负责。
对高危风险工序的施工作业,乙方须制定专项安全组织技术保障措施报项目监理及产权方审批后方能开工,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按要求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文明施工,督促施工现场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完善和规范安全防护设施。
4、乙方必须按安全目标要求,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现场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保证现场施工安全,要督促现场施工人员搞好文明施工,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一定的消防器材,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电基建项目安健环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具体实施办法。
6、乙方应按上述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损失。
第十条民工工资
1、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2%作为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2、乙方要规范民工工资管理,建立民工花名册,签订民工劳动合同,编制工资表,按月或按合同约定用货币形式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将工资发放花名册送甲方项目部备案。
3、乙方在工程开工后每月须向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农民工以一定形式公布存储农民工资支付保证金情况,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4、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拖欠或无故克扣民工工资的,甲方应责令乙方限期支付民工工资;逾期仍未支付的,甲方可在乙方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扣发给民工本人。
5、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被拖欠的民工工资的,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支付,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6、每次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动用后,乙方应于15日内补交至合同总额的2%,或由甲方在乙方应付工程款中扣补。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完成后15日个工作日内,未启动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此保证金有剩余的,甲方将剩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十二条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代表甲方按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向产权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乙方对自身承包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范围:
乙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
3、保修期:
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从工程正式验收移交报告单上全部签字盖章完成之日算起。
4、本工程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清单执行,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责任方承担。
5、质保金额:
按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竣工结算中扣留。
保修期满一年后扣除工程质量返修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质保金返还乙方。
第十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项目部负责在开工前10天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强制性条文培训、高风险工序辨识及防控措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拆迁工程款。
3、甲方项目部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推进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受阻等施工问题。
4、乙方提交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向甲方项目部提供总工期络计划及(季度、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并按甲方要求按月提交相应进度统计报表、财务结算报告等其他报表。
2、合同签订后3天内按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报产权方审批同意后再提交开工报告。
4、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事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4号,XX年12月28日),xx电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xx电安生〔XX〕18号)、产权方和行业要求,向相关部门提供工程事故报告。
5、对施工场地交通和噪音、环保等管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从工程开工之日起,直至颁发整个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移交责任书之日止:
(1)
篇二:
10KV线路施工合同
10KV线路施工合同
甲方:
新乡长明铅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XXXX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
四设计单位:
五工期:
六质量标准:
10KV-35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
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一合同语言:
汉语
二适用法律: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负责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
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
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
辽宁省电力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XXXXXX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
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
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
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
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辽宁省XXXX供电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年月日
乙方:
XXXX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
经办人:
年月日
篇三:
110KV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书
110KV线路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
榆林市益友电力通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第一章合同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线路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莱德集团110KV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
神木县大柳塔镇阳旺塔村(郭家湾)3、路径概况:
本线路从莱德集团110KV升压站至杨旺塔110KV变电站,新建单双回线路,其中为同塔双回线路,余下为单回线路,跨越线路10KV、低压、通信线,跨越公路一处。
4、工程内容:
1)、线路电压等级:
110KV,全线路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施工共8基铁塔,其中钢管塔组立4基,角铁塔组立4基,(7738终端塔1基,7727直线塔1基,7738转角、终端塔2基)。
2)、线路全长,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避雷线1根采用GJ-50镀锌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16芯复合光缆。
3)、以上工程土建部分施工由乙方施工(包括铁塔基础的土石方工程、基础浇筑等)。
4、工程性质:
新建工程
5、承包范围:
甲方承包的施工范围包括图纸中标明的所有地面以上线路安装工程(不含材料)。
包括杆塔组立、金具绝缘子的组合安装、电缆通信线路导线架设、地面以上接地装置制作安装、相序标志标牌制作安装、防鸟刺设施安装及检测试验、线路调试、工程质量自检等。
6、质量等级:
合格。
第二章合同的依据
第二条合同的依据
1、根据《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XX)和榆林华
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和设计说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章工程价款和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
1、甲方方安装工程承包价为:
元,大写第四条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
2、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
3、总日历工期:
共计日历天。
4、因天气原因和工农关系等因素造成的延误,经乙方认可后竣工日期相应往后顺延。
5、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从乙方基础浇筑完毕材料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计算。
6、应严格执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进度,不得无故拖延。
第四章双方责任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按照以下要求行使
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通知甲方开工前提供施工图纸贰套;
2)、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条规定预拨付工程款,以免影响进度;
3)、负责组织对施工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提供乙方相关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并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向乙方请求组织验收,并配合乙方一起验收;
3)、严格按施工图纸及说明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做好施工过程中交叉跨越、穿越电力线路和停、送电和确保线路施工防护安全工作;
5)、甲方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和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每个施工工人员,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7)、每天的工作计划提前24小时告知乙方,由乙方向业主及工地监理汇报。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六条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
1、施工现场由乙方统一规划,安装工程由甲方负责管理。
施工现场应该保持整洁,道路畅通,物质材料摆放整齐,搞好文明生产。
2、甲方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各项措施,每一项工程质量都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施工,并服从乙方工地代表及监理的现场管理。
3、工程开工前,甲方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不力,贯彻到每个职工并在学习贯彻书上签字,没有参与学习的职工不得参与施工;指派专人对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和工程进度负责。
第七章安全责任划分
第八条安全责任
甲方应加强对所聘用施工人员严格进行作业资格审核,审查合格方可方可上岗;对于施工作业项目甲方应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了安全交底,说清楚危险点,并有预控措施进行防范;甲方应配备齐全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设备合格且在有限使用期内;施工过程中有专职安全人员死盯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叫停施工,问题隐患消除后方可施工;甲方需严格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管理。
本条款可解读为乙方已完全交代清楚了甲方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甲方已完全明白安全责任事关重大,对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全部责任,乙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质量保证、验收、资料移交
第九章质量保证
工程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XX)和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线路纵断面图、平面图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项目从竣工投运之日起:
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在质保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工程遗留的质量缺陷。
3、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随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不合格工程必须限期返工。
4、安装部分的工地同步资料由甲方负责完成,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乙方提供电行业通用资料表格,并提供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甲方负责填写,共同报监理签字,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完成安装部分的资料。
第十条验收
1、按照建设部《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XX)和设计要求和乙方提供的施工图验收。
2、甲方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由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专家最终验收通过即可,对于验收中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消缺。
3、甲方尾款结算完全以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起居室最终验收通过为前提,验收通过一周内按第十一条之规定结算尾款。
第九章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第十一条工程支付比例及方式
双方商定付款方式为。
第十章违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视具体情况及损失大小追究违约方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签协议或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顾全大局,力求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申请调解。
2、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都仍应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已完工程。
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因施工原因工期严重斤且没有令人满意的赶工措施抢回工期;
3)、甲方不服从乙方工程管理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4、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公章):
榆林华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莱德集团110KV输电线路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35KV线路施工合同
35KV线路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山西长子丹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建单位:
长治高新区华能电力物资供应站(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35KV线路改造工程,拟委托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量,主材规格及施工范围
本工程架空线路全长约600米,全线共用双杆水泥杆四基,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绝缘子采用XP-7,砼杆采用预制底拉盘基础。
35KV地下150M电缆约185米,施工范围为长子站至丹峰公司38#杆送电端到新站进线构架,地下35KV电缆安装从新站进线构架到老站变进线构架。
二、施工方式及费用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工程费,工程总费用394500元,其中35KV电缆进出线接头制作安装及电缆常规试验。
(含4#变压器电缆接头制作安装)
2、本工程施工分二步实施,第一步架空线及电缆安装完毕,具备送电条件,第二步由甲方申请停电后乙方负责始终端操作。
三、主要技术规程、规范
GB50168-92《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送电部分)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2
四、质量标准
按35KV架空送电线路和电缆线路施工标准施工,工程所需材料、配件、线材标准全具等需提供合格证。
五、验收标准及验收方式
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电力建筑设计标准,并由电力权威监测机构监测验收,本工程验收标准一次送电合格,不合格或返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及工期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50%,合同生效,工程竣工、验收送电后10日内付清工程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准备施工材料,甲方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第一步施工操作为10天,第二步操作为12小时,乙方施工期推迟一天扣合同总额的1‰作为罚金。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及时足额支付合同款
②负责施工现场土地占用保障
③提供施工水、电方便
2、乙方责任
①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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