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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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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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二、校园网络使用制度
三、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四、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五、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六、“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七、“班班通”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八、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九、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十、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十一、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十二、计算机网络教室使用制度
十三、计算机网络教室消防安全制度
十四、计算机网络教室用电安全制度
十五、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十六、光盘播放教室管理制度
十七、卫星教学收视教室管理制度
十八、演播室管理制度
十九、软件管理制度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卧牛石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卧牛石学校校园网隶属于沈阳教育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在学校内投资建设、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网络与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网络与信息中心,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相关责任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络从事与本校教育科研、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赌博、购物、炒股、游戏、聊天、交友、音乐、视频等;不得利用P2P软件下载BT类大量占用网络带宽的资源。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
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
各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室资源进行管理。
班主任是本班“班班通”设备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私自联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自觉遵守《卧牛石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发布。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清除。
第十九条校园网内各使用部门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相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网络与信息中心只对符合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由学校网络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是因此用户名等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
(1)可向Internet公开的;(2)可向校内公开的;(3)可向有关部门或个人公开的;(4)仅限于本部门内使用的;(5)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用户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
联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
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管理员记录上网用户身份和上、下网时间、机器号。
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保持一年。
未成年人一般不允许在校内上网,如果教学确实需要的,必须在教师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监督下使用互联网,在未成年人使用校内互联网时,信息安全管理由所使用的设备所在处室负责人负责,无教师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的未成年人禁止上网。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实行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有效地防范网上非法活动。
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三章违约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监督实施,具体处罚由信息办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校园网络使用制度
校园网是校园内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互联运行的网络,是由计算机、网络技术设备和软件等构成的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集成应用系统。
为了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保护网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计算机网络的应用与发展以及正常运行,制定本使用制度:
一、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
信息办负责校园网的管理、维护及使用培训工作;教导处负责网络资源的教育教学应用工作;各办公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所分配的入网计算机进行管理监督工作;班主任是本班“班班通”设备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接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由学校统一分配,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不得将IP地址信息告诉他人;所有安装微软操作系统计算机应保证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安装安全助手类软件以及正版防病毒软件,并保持病毒库的更新,能够及时有效的对病毒疫情进行预防。
三、校园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安装防火墙系统,管理人员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备份,防止服务器在受到攻击后能够恢复正常使用。
四、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网络运行情况,排查校园网内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五、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与本校教育科研、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赌博、购物、炒股、游戏、聊天、交友、音乐、视频等;不得利用P2P软件下载BT类大量占用网络带宽的资源。
六、防止不健康软件进入校园;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信息;严格控制外来磁盘及U盘的使用,使用前必须杀毒。
七、带入校园的私人计算机设备如需接入校园网络,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在确保计算机设备无病毒的前提下,签署协议并取得临时IP地址后,方可使用校园网络。
八、不得入侵校园网站服务器;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切断学校各部门或他人的网络连接。
九、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十、严禁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如发现上述有害信息内容,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扩散。
十一、凡违法操作影响学校正常工作并造成损失的,对其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的交由法库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1、校园网及网络中心所属范围内包括所有设备及办公物品归属信息中心管理。
2、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部门管理的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完善、准确的台帐。
3、购进设备时,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必须与供货人或调入人共同启封,核对设备规格、型号、数目及软件和文字资料,并进行质量检验。
核对无误,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并办理有关手续。
4、实行设备领用人责任制,谁领用,谁使用,谁保管。
5、对信息中心所属重要设备,要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
6、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关闭、动用、迁移各种网络设备。
7、从信息中心调出设备,必须经中心负责人认可,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出。
8、每学期末,对全校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
9、每年末,信息中心对固定资产清查一次。
10、每年对机房设备保管和使用环境评估检查一次,看是否达标,并及时采取积极措施。
11、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的设备、淘汰设备或毁坏设备,按学校固定资产设备报废规章制度办理,并履行有关手续。
12、信息中心设备使用和管理人员,应本着对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操作和管理程序。
对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设备损失的,要追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故意破坏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对于工作认真负责,避免损失的,给予一定奖励。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为妥善应对和处置学校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处置工作的目标
在最短时限内,及时、果断处理在本校范围内传播的校园网有害信息,遏制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中扩散,维护校园信息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
1、发现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现象。
2、网络遭受黑客攻击。
3、计算机网络出现病毒。
三、组织领导
成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常君担任,副组长由信息办主任徐铁铭担任,成员由信息技术组教师组成。
四、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办法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网络监看小组成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反政府、分裂国家和色情内容的信息及损害国家、学校声誉的谣言信息时,信息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先采取隔离、备份、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作好必要记录,指导信息员清理非法信息。
(4)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汇报。
(5)事态严重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监看信息员发现网站遭到黑客攻击、主页内容被恶意篡改时,立即停止主页服务并恢复正确内容。
检查分析被更改的原因,在被更改的原因找到并排除之前,不得重新开放主页服务;同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2)黑客攻击程度较大情况下(如破坏了服务器上文件),修复网站文件较为麻烦;为使网站尽快能正常访问,使用网站的备份文件或者用其他服务器临时替用。
(3)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的网站。
(4)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存档。
(5)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应急小组技术人员报告。
(2)应急小组技术人员,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并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
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同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3)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4)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网络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配,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玩游戏。
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对外泄露涉及网络安全的机密。
四、网络维护人员应精心保养网络设备,确保网络运转正常。
一旦网络出现故障,维护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并作好设备维护登记。
五、信息中心主控机房未经网络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XX,严禁他人开关、操作机房主机和相关设备。
六、严禁在网络主机房吸烟、吃零食;每天上班打扫卫生,保持机房清洁,保持设备的通风、散热,合理使用空调。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盗制度,下班时关好门窗。
八、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刻苦学习本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应及时响应用户请求,礼貌、周到地提供服务。
十、机房主机(含路由器和主交换机)的开启、运行和关闭,由专人负责操作、管理。
十一、机房主机由相关工作人员操作、管理,为网络运行和管理服务,一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十二、发现异常或事故,要及时处置、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保护好现场。
十三、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能对校园网的建设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实施。
十四、维护校园网的主页,对数据每周进行及时备份,保障数据的正常。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班班通”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按要求的步骤开关设备。
二、机柜钥匙由班主任管理,各个学科使用完毕后,要按时交还班主任。
三、机柜要轻开轻关,不允许学生开关,并注意机柜两侧学生的安全。
四、设备工作期间,教师不能离开教室,更不能由学生管理设备。
五、每个学科的教师要自觉做好设备的使用情况登记工作
六、使用当中出现问题,先找本班班主任解决,解决不了上报学校。
七、发现有电线糊味或火星或冒烟,先断开总电源,马上上报学校,及时疏散学生。
八、下课后,关闭所有设备,再关闭总电源、关好机柜,钥匙交于班主任。
九、做好计算机显示器、展示台及多媒体讲台的保洁工作。
十、每个班的所有担课教师要相互配合、合作,共同做好设备的安全、卫生、使用登记工作。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班班通”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护“班班通”设备,延长其使用寿命;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提高“班班通”设备利用效率,提出以下管理使用规定:
1、学校“班班通”设备由总务处登记造册,班主任签字后交付使用;信息办负责设备使用的培训工作和设备运行的维护工作,建立“班班通”技术档案;教导处负责“班班通”设备的教育教学应用工作;德育处负责“班班通”设备的卫生检查及安全工作。
2、学校指定班主任为本班“班班通”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协助班主任管理。
班主任要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待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3、班级选派一名电教委员(班主任可指定一名品德优秀、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学生担任)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班通”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监督在校期间班班通设备不被学生随意动用、不被人为破坏,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协助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设备,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启闭。
4、使用“班班通”设备,教师须经过培训,规范操作。
课前应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取得机柜钥匙,使用者要注意爱护设备,避免非正常使用损坏。
使用前首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反映;使用中,不可频繁启闭设备;使用结束后,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将设备归纳整齐放回原位,关闭设备电源和教室门窗并锁好机柜,将钥匙交回到班主任手中,以保证设备完好。
5、“班班通”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辅助教育和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设施和场所,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不得利用“班班通”设备从事赌博、购物、炒股、游戏、聊天、交友、音乐、视频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各项活动,不得利用“班班通”设备及校园网络发表违法、违规言论。
6、做好病毒防治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班班通”计算机上随意安装软件;严禁不健康软件、游戏软件进入教室;严格控制外来磁盘及U盘的使用,使用前必须杀毒;及时更新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期做好病毒检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7、遇雷雨天气严禁使用“班班通”设备。
应及时切断设备总电源,设备放置处的门窗需关闭,防止雨淋或雷电造成安全事故。
8、确保“班班通”教室整洁卫生,安全有序。
打扫环境卫生时应关闭设备电源,扫地时尽量不要带起灰尘;擦拭设备宜用拧干的软布,若需清洁投影机镜头及实物展示台光学组件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酒精类有机溶剂清洗设备;设备机柜附近不能洒放大量的水,防止设备锈蚀或漏电;机柜上不不得放置粉笔盒、黑板擦、水瓶、作业本、食物、磁铁等杂物;不得在机柜上进行液体类实验,防止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
9、加强对学生爱护公物教育,培养自觉维护“班班通”设备的良好习惯。
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准随意动用班班通设备,严禁碰触设备电源;不得对设备进行开箱拆装、移动,不许破坏设备线槽;不能用硬物在设备上乱划。
10、若“班班通”设备出现故障,应书面通知管理人员维修,不得擅自开机维修。
11、所有设备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出教室。
12、学校定期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将“班班通”检查评比列入班级量化考核。
对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不善造成的设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照价赔偿。
每学年结束学校组织班主任进行“班班通”设备的交接工作。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办公室计算机是为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配备的。
为提高教学效率,长久、有效、充分地发挥和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延长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使用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负责人是本办公室计算机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2、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搬出办公室,如遇教师办公室更替或职务发生变动,计算机的使用权也相应移交。
3、负责人需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
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
4、要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及其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
清理设备时需拔掉电源插头,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清洗设备。
5、做好病毒防治工作,所有计算机应保证及时更新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及时安装操作系统补丁。
6、用户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名称、IP地址、工作组等信息。
7、未经允许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卸载软件;严禁不健康软件、游戏软件进入办公室;严格控制外来磁盘及U盘的使用,使用前必须杀毒。
8、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不要边吸烟边使用计算机;注意身体健康,使用一段时间后应适当休息。
9、不要在计算机旁边放置饮料或饮用水及其他盛放液体的器皿,防止液体溅入计算机导致短路、火灾事故的发生。
10、遇雷雨天气严禁使用计算机设备。
及时切断设备电源、断开网络连接、紧闭门窗,防止雷电或雨水淋浸造成安全事故。
11、避免在开机状态下移动设备,避免非正常使用损坏,下班后及时关闭设备,以节约用电、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12、学校办公室计算机严禁学生及外来人员使用。
13、严禁私自拆卸计算机各个部件或调换计算机部件,一旦查出将作严肃处理。
14、提高防盗意识,下班后锁好办公室门窗。
15、严格遵守《校园网络使用管理制度》,使用计算机设备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利用校园网络发表违法、违规言论。
不得利用计算机设备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学校电子备课室为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查询教学信息、进行电子备课的专用场所。
为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电子备课室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人员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使用电子备课室进行备课的教师,应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正确使用相关设备。
三、教师进入电子备课室,须填写使用记录,禁止大声喧哗,没有管理人员同意,不准擅自更换计算机。
四、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在本室吸烟,不得擅自将饮料、食物等带入电子备课室。
所有稿纸、废纸等请带离本室。
五、教师在使用过程中若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维修,不得擅自开机检查。
不得随意挪动、调换设备。
六、遵守国家关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一切有关规定,严禁在本室进行违纪犯法的任何活动。
上网浏览、发布信息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严禁在本室玩游戏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七、教师一些重要的文档,如试题、课件等,可以由管理员保存到服务器上或自行带走,如果出现文档丢失、被更改的情况,后果自负。
八、做好病毒防治工作,所有计算机应保证及时更新计算机防病毒软件,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及时安装操作系统补丁。
任何自带存储设备进入本室操作,应确保无病毒,方可使用。
九、教师未经允许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卸载软件;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名称、IP地址、工作组等信息。
十、遇雷雨天气严禁使用计算机设备。
防止雷电或雨水淋浸造成安全事故。
十一、所有设备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搬出电子备课室。
十二、学校电子备课室严禁学生及外来人员使用。
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责成其离开电子备课室,并向学校相关部门如实汇报,由学校按章处罚。
法库县卧牛石乡中心小学
电子阅览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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