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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手册
HSE管理手册
项目服务规范文件
2016-3-31
HSE管理原则
HSE管理制度
1.HSE例会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技术交底准则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6.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卫生管理制度
9.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0.起重作业管理制度
11.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12.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监控制度
13.现场安全生产保护制度
14.HSE处罚管理制度
HSE管理基本原则
1.任何决策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先决条件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得到进行各类健康安全培训
3.各级管理者有义务改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
4.所有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及时整改
5.UCC对现场所有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定统一的衡量标准
6.施工单位完全理解并承诺严格执行HSE管理手册时,才能被允许开展施工作业
HSE管理制度
注:
以下所有制度由施工单位按照UCC要求以及法律规范标准遵照执行,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一、HSE例会制度
1.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1)HSE项目现场会议。
由施工单位和监理主持,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每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讨论,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作出处理;
2)每周召开一次施工安全宣导大会,所有施工人员及各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3)UCC安全部不定期对在建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清单由UCC项目部汇总,报公司总部以及投资方。
2.安全例会的要求:
1)为减少会议的次数,安全例会可以和工程例会同时进行,每次会议要实质性内容,至少包括:
听取本周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总结经验并切实提出问题隐患,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提出下周安全工作要求;
2)UCC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有义务监督各单位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并通报上周的违规处罚事项。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分级别,分工种,分项目;
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操作技能;
3)危险源的辨识与预防措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4)各特殊工种的岗位教育,凡是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器械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三、安全技术交底准则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好PPE,做好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2.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各类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UCC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所有相关文件;
3.作业场所严格按照现场的危险等级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固定场所、办公区域、和施工现场需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禁移作他用;设立安全的突发事件紧急集合点,并保障定期开展有效的各类紧急演习预案;
5.任何作业人员均有权制止、纠正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的指令;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是对生产作业活动中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测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
2.安全生产检查人员的组织:
(1)UCC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各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2)安全组在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时有以下职权:
a.参加被检查单位的安全会议,听取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b.遇到紧急险情时,有权立即叫停作业,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做好影像资料记录,开具处罚通知单;
c.对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区域进行检查,纠正违章,查找隐患。
3.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包括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检查以及突击性检查等。
(1)定期检查:
节假日检查,联合隐患月检查和每日早巡检;
(2)专业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等;
(3)季节检查:
由业主组织的换季安全隐患排查;
(4)突击检查:
由UCC组织的根据各单位的现场生产进度展开的不定期,不通知的突击检查;
4.安全检查的要求
(1)对发现的问题填写《HSE检查记录表》,对于隐患部位下达《UCC-SSI》,对于拒不整改或者严重隐患的情况下发《UCC-SVN》;
(2)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明确责任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期按质整改完善,并报UCC项目部复检,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制定管理方案,如出现拒不履行的现象,将加大处罚力度并严肃处理责任人;
(3)安全检查要从根本上解决实际安全隐患,不得以任何借口搪塞。
五、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3.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者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电源总分开关以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处理;
4.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于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用电器的金属外壳接地或者接零应完好有效;
5.电箱或者电路作业时,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6.所有电箱门必须保证处于上锁状态,非专业电工严禁开启,每日有专业电工填写巡检记录表并附于电箱门醒目处;
7.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使用二氧化碳和干粉类灭火器;
8.在空间小,地面潮湿等场所施工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低压电,照明器具必须符合规范高度。
六、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2.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分贝;
3.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出现场,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
4.严禁使用任何形式的石棉材料作为施工材料,木工作业的木屑要妥善及时清理;
5.设置洗车池,清洗混凝土车辆和渣土运输等车辆,用条件的情况下设置沉淀池,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
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分长期和临时两种),现场悬挂限速牌,各种车辆出入现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施工现场小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大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20公里,专用机动车辆载货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审批制度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
现场动火作业人员需持有动火证,佩戴动火监护人袖标;
4.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5.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6.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一级箱到二级箱的巡检制度管理。
电工必须每天填写巡检记录表,三级箱挂起离地60cm使用,电缆要架空使用,并有明显标志,一、二级配电箱要接地,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漏电伤人;
7.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的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8.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动会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他们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
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10.各单位要制定消防保卫机构和消防制度职责到人;
11.对违反操作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卫生管理制度
1.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挂牌标示,记录齐全,帐物卡相符。
2.成型钢材及钢筋要分类堆放整齐。
成品、半成品等要分类按规格用木楔垫支堆放,应有防雨、防潮、防火措施。
3.坚持文明施工,班组必须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各区域设置卫生负责人,现场严禁大小便,如有发现追究责任人;
4.现场道路畅通、平整、整洁,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及时清理,无散落物。
5.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
6.保持施工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施工用水及时排出,确保施工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7.施工区域内不得设置生活区,现场严禁晾晒任何衣服。
九、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1.高空作业是指在作业面落差2m及以上作业。
2.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经过相应培训;
2)患高血压、冠心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禁止酒后、疲劳和生病期间从事高空作业。
3.对施工单位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
2)施工单位应确保高空作业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安全有效,包括护栏、护罩、高空逃生器、梯子、安全网、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3)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4.作业要求:
1)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明确作业监护人员的工作内容;
2)多个单位共同作业时,现场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参与作业的人员应对使用的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4)现场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发现异常情况取消作业;
5)六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禁止以下行为
1)违反规定未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2)两个以上人员在同一爬梯上作业;
3)在作业面奔跑打斗嬉戏或在圆滑物件上行走;
4)站、坐或依靠扶手和护栏;
5)擅自拆除任何防护设施。
6.夜间作业时达不到照明要求禁止施工
7.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负责人应对各个层面加强监控。
十、起重作业管理制度
1.起重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取得特征作业人员操作证。
2.遇到恶劣天气或在高压线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防范措施;
3.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六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已过有效期,索具规格与起吊物件重量不匹配,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
3)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
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损坏钢丝绳已达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4)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5)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6)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
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米;1KV-35KV至少为3米;35KV以上至少为5米;
4.起重司索工应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与司机联络准确无误。
十一、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1.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必修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下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UCC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方案实施:
1)深基坑工程
a)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深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b)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c)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基坑(沟、槽)的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a)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的;(3)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
b)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c) 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3)脚手架工程
a)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
b) 悬挑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
c)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升降脚手架。
4)起重吊装工程
a)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b) 2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c) 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a)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
b)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卸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a)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b) 码头、桥梁、水塔和高架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c) 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d)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
3.专项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审核通过后,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十二、现场安全管理监控制度
1.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并对所有分包商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2.UCC安全部对在建项目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控,排查安全隐患,跟踪整改进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3.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安全隐患的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如有拒不履行的现象发生,则立即清出现场。
十三、现场安全生产保护制度
各类劳保用品,现场所有的防护设施是是为了保护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1.各类劳保用品的要求
1)劳保用品(PPE)要遵循统一管理的原则,任何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各类劳保用品,门岗人员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
2)劳保用品包包括: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泛光马甲,防光眼镜,防毒面具,焊工服,电工绝缘鞋,防静电工作服等;
要求:
(普通工人:
戴黄色安全帽,穿红色泛光马甲。
电焊工等持证上岗的技术工人:
戴红色安全帽穿红色泛光马甲。
管理人员:
戴白色安全帽,穿黄色泛光马甲。
安全员:
戴蓝色安全帽,穿黄色泛光马甲。
)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
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4)施工前,各班组负责人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标准;
2.各类安全标志的要求
1)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注意安全、禁止吸烟、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防护服等标志;
2)施工现场及道路坑、沟、洞处设置当心坑洞标志;施工现场较宽的沟、坑及高空分离处设置禁止跨越标志;
3)未固定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未安装牢固的构件设置禁止攀登、禁止架梯等标志;
4)吊装作业区域设置警戒标识线并设置禁止通行、禁止入内、禁止停留、当心吊物、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标志;
5)高处作业、多层作业下方设置禁止通行、禁放易燃物、禁止停留等标志;
6)高处通道及地面安全通道设置安全通道标志;高处作业位置设置必须系安全带、禁止抛物、当心坠落、当心落物等标志;
7)梯子入口及高空梯子通道设立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
8)电源及配电箱设置当心触电等标志;电器设备试、检验或接线操作,设置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等标志;临时电缆(地面或架空)设置当心电缆标志;
9)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点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等标志;仓库及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等标志;
10)射线作业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线,并设置当心电离辐射标志;
11)滚、剪板等机械设备设立当心设备伤人、注意安全等标志;
12)施工道路设立当心车辆及其它限速、限载等标志;施工现场及办公室设置火灾报警电话标志;
13)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当心滑跌、当心坠落等标志;杆体和盖板等主部位要刷上警示漆(四口:
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
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3.施工现场临时防护的规范和要求
1)基槽周边防护
a)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b)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基坑周边设置不低于1.2m高防护栏杆。
c)降水井的井口,必须设置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
d)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e)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2)脚手架作业防护
a)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b)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c)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d)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米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e)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
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20米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f)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十字盖)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
g)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米,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3,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厘米。
3)洞口和临边防护
a)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1.5米× 1.5米以下的孔洞,用刷上警示颜色(黄黑或红白)的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米 ×1.5 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b)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2米的金属防护门。
c)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d)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必须设置固定式防护门或设置两道防护栏杆。
e)结构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f)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g)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必须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h)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
i)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
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j)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4)高处作业防护
a)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b)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c)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不得小于5米)。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d)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e)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得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得妨碍作业、通行。
f)建筑施工对施工现场以外人或物可能造成危害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g)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4.料具存放安全要求
1)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栏进行围挡。
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
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没有支撑大模板应存放在专门设计的插放架内。
2)清理模板和刷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防止倾覆,并应保证两模板间不小于60厘米。
3)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固、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4)存放水泥等袋装材料或沙石料等散装材料严禁靠墙码垛、存放。
5)砌筑1.5米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
基础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2米,并且要分步进行回填。
6)各类悬挂物以及各类架体必须采取牢固稳定措施。
临时建筑物应按规定、要求搭建,保证建筑物自身安全。
7)其他施工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地方堆放,必须整齐安全摆放,临边必须按照类别隔离。
5.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
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
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7)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8)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9)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0)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Ⅱ类、Ⅲ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
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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