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及工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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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项目管理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及工作流程
(一)项目管理整体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机构是项目建设期间业主聘请,负责完成项目工程管理、验收和交付使用的管理工作。
对本工程中出现的质量、进度和投资问题向业主提供咨询意见,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行使一定的管理职能,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参与者。
业主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建设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向业主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作为业主的智囊和“脑的延升”,为业主决策提供支持;第二部分是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作为业主的帮手和“手的延长”,为业主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第三部分是作为业主项目管理的备用团队,随时准备接受业主交办的项目管理延伸的相关任务。
因此,在本工程建设中,我公司将当好业主的忠实代表,作好业主的指挥员和协调员,为业主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和优选的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工程管理主要工作
1、本工程施工管理总体要求:
对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进行工程建设合同、安全监督、文明施工、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2、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工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结构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和设计标准的适宜性等。
3、代表业主审查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4、对设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业主反馈,并协调业主与设计单位进行磋商,寻求解决办法。
5、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6、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
7、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并提出审核意见。
8、审查承建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和设备的采购及使用。
9、工程进度控制:
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10、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重点工序和关键部位进行旁站,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分部及其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11、工程造价控制:
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计量及费用等。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投标,并提出处理意见。
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12、施工安全文明监督:
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
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3、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维修。
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1、招标采购策划,包括确定招标采购的阶段和招标类型。
2、施工招标策划(包括施工标段的划分,发包模式和总分包界定,合同形式的确定,计价模式的确定,选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方式,初步确定投标人入围方案)。
3、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招标采购的范围,编制招标采购计划。
4、合理划分各招标采购子项目,正确界定各子项目的界面。
5、材料、设备招标采购准备(明确采购的内容、目的,制造商、供货商应具备的条件,合同类型的选择。
)
6、协助确定投标人方案,包括预计潜在投标人数量情况,建议入围方案,商讨确定入围方案。
7、审核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条件的设定和评分办法。
8、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
9、审核招标文件条款的合法性、逻辑性和准确性,审核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部分项目的完整性、内容描述的准确性,审核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完整性、正确性和严密性。
10、审核和协助确定评标标准和办法。
11、协助发布招标公告,协助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协助组织答疑,审核补遗文件。
12、协助开标、评标,审核评标报告。
13、协助定标,包括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4、审核合同草案,协助建设方与中标人投标,协助建设方签订合同。
15、配合总承包单位选定专业分包单位。
16、组织建设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验收。
17、招投标活动的成果整理、归档。
造价咨询的主要工作
1、项目决策阶段:
造价管理部应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建设项目的规模、地址、技术协作条件,对各种拟建设计方案制订估算书,必要时还要为业主估算竣本工程项目管理投标文件工后的经营费用和维护保养费,从而向业主提交估价和建议,便于业主决定项目的执行方案,确保方案在功能上、技术上和财务上的可行性。
同时还应向业主提供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设计阶段:
这一阶段的设计费支出只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且往往容易被忽视。
因此,造价咨询管理部应将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作为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重点来抓。
具体来讲,可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制定建设投资分项初步概算,再根据概算和施工程序,制定资金支出初步估算,以保证投资得到最有效的运用;对不同的设计及材料进行成本分析和研究,并向设计人员提出成本建议,协助他们在投资限额范围内进行设计。
3、项目招投标阶段:
分析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当时、当地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政策文件,向业主提供书面的咨询意见。
需要时可协助业主及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可接受业主委托编制实物工程清单(或工程标底)和一系列相关文件;开标后,可协助业主分析、研究投标单位的报价,必要时可参与评标、决标;中标单位确定后,可为业主制订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合同条款,并向业主提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注意有关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4、项目实施阶段:
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日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这个难点就是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
作为造价咨洵管理部来说,工作主要包括与承包商一起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了解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与发、承包商等相关单位明确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及审签人,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5、竣工结算阶段:
由于项目造价咨询管理部从项目立项开始就介入工程造价控制,因此,结算阶段的工作相对就显得轻松。
清理、统计工程变更联系单并计算造价,审核发承包等合规定允许调整的其他事项,审核承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经过多方对账最终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业主临时指定的其他替代服务
作为业主利益的忠实代表,项目管理班子将随时接受业主交办的项目管理相关任务,为业主分担项目管理任务是我们服务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1、建设项目管理总流程图
2、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流程
变更及签证费用审核流程图
施工方拟报变更及签证
NY
项目管理师初阅传送
YN
项目监理组审核签字
Y
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
N
项目管理部审核签字
N
业主或业主授权项目管理负责人审批
施工方按要求实施
招标管理工作流程图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验收相关资料的承诺及手续办理的
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办理工程验收相关资料
承诺期限:
符合条件的,当天办理
申报条件:
1、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已备案;
2、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备案。
申报材料:
1、建筑屋面工程验收记录及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验收记录及建筑门窗等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验收记录及相关材料检测报告;
4、建筑电气工程验收记录;
5、智能建筑工程验收记录;
6、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
7、电梯工程验收记录;
8、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9、单位工程竣工报告(附竣工工程质量报告);
10、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1、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12、工程质量监理报告;
13、主要材料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1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综合评价表(一式三份);
1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16、工程验收程序、专家小组成员名单;
17、提供工程技术资料一套。
窗口审查重点: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
备案程序示意图:
相关单位报送资料→综合科窗口受理→综合科窗口出具资料受理证明
(二)施工图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为加强工程项目设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而实施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的政府建设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和批准的,不得使用”。
目前实施的是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按照国家及有关的法规规定,项目管理部将认真研究有关法规,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及审图单位的沟通,重点做好施工图设计报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把关工作。
在工作实施中,在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及审图单位沟通的同时,与设计单位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将有关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精神传达给设计单位,并督促设计单位在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防疫、人防、防雷、交通、绿化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损害公众利益等方面严格按国家规范和各项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使施工图在实现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目标的同时符合国家规范和各项强制性标准。
施工图审查需15~30个工作日。
(三)建设项目相关专业专项审查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查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废渣、粉尘、烟雾、恶臭、热污染、放射性物质、电磁辐射、噪声、震动等引起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周围环境和自然资源造成有害或者不良影响(包括潜在影响),政府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区域开发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不含土建的设备更新)以及可能受到环境影响的住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建设,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等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了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2、建设项目卫生防疫审查
为了使建设单位生产性项目和非生产性项目的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区合理布局,工业企业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隔离区、饮食业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的设施均应符合卫生原则,为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定对建设项目实施卫生防疫审查。
3、建设项目消防审核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国家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
4、建设项目民防审查
为了加强民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国家和有关部门对具有防范自然灾害、城市工业事故灾害和战争灾害等功能的地下、半地下防护设施的民防工程(含等级民防工程和简易民防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明确了民防主管部门在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验收各阶段对民防工程的要求及管理程序。
5、建设项目绿化审查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树(林)木、绿(林)地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所有建设项目的绿化配套方案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预留耕植位置和面积,符合规划绿线要求;建设项目绿化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绿化建设工程设计报送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建设工程竣工后,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参与验收绿化工程。
6、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国家和管理部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7、建设项目市容环境卫生审查
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国家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设项目的环卫车辆通道等,应符合其相应标准。
建设项目单位在其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8、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查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规定: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建设部于1994年发布的第三十八号令《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进行建设”。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相关专业专项审查在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建设,从而实现项目单位的项目建设目标上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必须将各相关专业专项审查完毕,因此,项目管理部应在以下几方面入手作好建设项目相关专业专项审查工作:
1、加强与各相关审查主管部门的沟通,认真领会吃透熟悉相关法规对项目建设要求,为作好建设项目各相关专业专项审查工作作好必要的准备。
2、作好设计把关工作。
在建设项目各相关专业专项审查工作中,设计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工作实施中,在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及审图单位沟通的同时,与设计单位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准确地将各相关专业的要求传达给设计单位,并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国家规范和各项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使施工图在实现项目单位项目建设目标的同时符合国家规范和各项强制性标准。
3、送审资料的准备工作。
送审资料的准备工作中,加强同各主管部门的沟通,了解各主管部门对送审资料的要求,及时、准确按上述各项审查内容的主管部门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及时、顺利地完成报审工作。
(四)建设项目相关配套项目申办
1、建设项目供电申请
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对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
明确了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因此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电力设施是建设项目的重要配套条件,建设项目的用电,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各阶段均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
因招标文件中对用电方面没有说明,所以以下就一般情况说明申办事项:
1.1用电征询
(1)凡是电总容量在800千伏安以上的用户受电工程建设项目,其供电总容量、供电条件、变配电站站址的选择等方面,涉及电网的规划、建设改造,在用户确定项目之前,应向项目所在地的供电部门书面提出用电征询申请。
供电部门就供电条件答复用户,征询答复是建设项目的立项根据之一,有效期为一年。
建设项目逾期尚未成立,双方需重新协商解决。
(2)凡用电容量在3150千伏安及以上时,双方可就用电容量、供电条件等签定意向性协议。
在征询供电条件时,用户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报告应列出户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简要写明主要用电设备、特殊用电要求、预计用电容量及发展容量、预计用电时间等,客户还应提供立项意向有关文件及1:
1000地形图。
1.2用电申请
根据本项目特点,建设项目正式立项后,用户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供电部门办理双路正式用电申请手续。
同时,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客户用电申请单》并附上级部门批准项目的有关文件。
2)1:
500或1:
1000平面图标明建设变电所的位置,地下综合管线图。
3)对高层建筑及建筑群体的用户,应说明其用途、分布、性质(出售、出租及最小单元)。
1.3受电装置设计图纸审核
(1)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和电力行业尚未制定标准的,应符合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
(2)用户受电装置设计图纸应送交供电部门审核。
1.4受送电工程施工与验收
(1)供电部门在收到用户缴付的供电工程费后,根据用户受送电装置的施工进度和要求的供电日期,安排供电工程的施工。
(2)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部门负责。
用户如采用进口或国产成套设备,要求利用成套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及附件用作计量装置,供电部门可以同意,但需经检验合格并加封。
用户同时应备有必要的经检验合格的备品,并妥为保管。
(3)供电部门参与对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含隐藏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用户受电工程施工、实验完工后,应向供电部门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报告应包括该工程的监督报告和电器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记录。
供电部门将及时组织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
(4)在用户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后的10天内,派员装表接电。
1.5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供电方式、供电容量、用电性质、用电地址及时间、计量方式、电价类别、电费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1.6施工临时用电申请
(1)临时施工用电申请,须在正式用电申请以后或在正式用电申请同时办理。
(2)建设单位在办理动拆迁过程中,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拆表收费。
动拆迁中丢失的计费电能表及电量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和缴纳电费。
动拆迁范围内的上述工作完成后,方能同意对动拆迁范围内建设单位申请的临时用电接电。
(3)用户在接电前,应根据《合同法》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合同。
2、建设项目上水申请
建设项目在施工、交付使用和生产时,都要自来水供水系统供应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进行配套建设。
2.1初步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在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同时,应将供水方面的设计文件提供自来水公司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初步设计图纸上盖上审查章,并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专业部门审查意见上签署审查通过意见。
2.2施工图设计审核
建设单位在供水工程施工前,须将供水方面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自来水公司审核,并办理接水申请手续(包括临时、正式用水),办理接水申请须备齐下述资料:
(1)用水申请报告;
(2)用水征询批复;
(3)地形图;
(4)1:
500给排水总平面图(施工图);
(5)综合管线图;
(6)各类给排水分层平面、透视图(包括消防);
(7)泵房给排水平面、透视图;
(8)使用浮球阀、嵌墙表、减压阀凭证;
(9)消防给水防火批复。
2.3供用水合同
为了明确供水人和用水人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订立供用水合同。
3、建设项目排水申请
城市排水设施是建设项目的重要配套工程之一,对于较大区域内没有排水设施而需新建排水设施的,一般由国家及地方政府投资;对于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排水设施,一般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
建设项目在建成投产、使用后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大气降水无论是纳入公共排水系统,还是自建排水设施,均为城市排水的体系。
为此,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时,及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征询意见,提出申请,报告排放的污水、废水的质量和数量,建设区外排水管线设计图,化粪池、泵站和各种污水、废水处理装置,建设区域内排水管线设计图。
3.1建设项目排水申请程序
(1)排水(方案)许可申请
(2)排水接管许可证明申请
(3)排水许可证申请
3.2竣工验收与办理交接手续
3.3临时排水申请
工程建设因施工需要向排水设施临时排水,应当申请建设工程《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
临时排水应由使用临时排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向市或者区(县)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建设项目燃气申请
工程项目中的燃气设施建设,应征得燃气公司的同意。
有关室内燃气管道管径、走向、出户点及燃气设备布局设计必须符合设计、施工检验技术规范,与室外燃气管道正确衔接。
5、建设项目电信申请
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通信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电信设施单位应当接受国务院信息产项目单位管部门的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基础电信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村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电信用户申请安装移装电信终端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其公布的时限内保证装机开通,为电信用户交费和查询提供方便;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
电信配套建设申请
5.1前期规划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由项目管理部根据需求量向有关部门提出通讯配套征询报告,电信部门作出通讯配套征询答复书。
5.2扩初设计阶段
根据不同的商办楼和住宅项目,分别向电信大客户服务中心和电信住宅配套室提出申请。
5.3项目实施阶段
经电信部门核验后,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5.4电信配套验收阶段
一般项目由电信部门实施电信配套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如下资料:
1、地形图三份;
2、土地证及附图;
3、土地定界报告;
4、总平面设计图二份;
5、建筑施工图二套;
6、结构施工图一套;
7、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8、规划控制线(道路红线、河道兰线、高压输电线、轻轨、地铁控制线、绿带)复印件;
9、按《建筑工程建设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报送:
环保、消防、卫生、人防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单;
10、建设工程竣工方案编制及报送合同;
11、扩初批文;
12、最终方案审核意见;
13、分层面积表(施工图阶段);
14、如属违法建筑需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检查大队处理意见);
15、如属违法建筑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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