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外科科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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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科室规章制度
**医院
普
外
科
科
室
制
度
**医院医务科制
2016年09月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l~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住院患者的诊疗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建议,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咨询诊疗状况和病情变化,认识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
系统认识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状况及治疗收效,对新住院、重危、未明确诊疗、治疗收效不好的患者进行要点检查谈论,确立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吻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建议。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最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状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办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住院、手术后、疑难、待诊疗的患者都要要点巡视,依照各项检查结果进行解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建议。
检查当日医嘱执行状况,必要时恩赐临时医嘱。
稳当安排患者的饮食,主动征采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建议。
四、业务查房:
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真相况。
五、护理查房:
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质授课。
六、行政查房:
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内容包括:
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序次、爱国卫生等。
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尽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真相况。
七、授课查房:
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授课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谈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八、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尽将查房状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解析及下步办理建议,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科室必定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归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二、科室要成立健全质量保证系统,装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三、质量管理组织要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和自己医疗工作的实质,成立的确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四、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拟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收效谈论及信息反响等。
五、科室要加强对本科人员的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管理活动。
六、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按期逐级上报。
七、质量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畅达、标点正确、书面整齐。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注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还没有合适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疗、手术应依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宣告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胸襟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SX(]20[]am[SX)]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
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短简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寿辰(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地址。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疗或印象及治疗办理建议等均需记录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定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达成作出印象诊疗,如与过去诊疗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
两次不能够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尽记录会诊内容及今后诊疗计划,以便复诊时参照。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疗用药,要逐项填写。
年龄要写实足年龄,禁止写“成”字。
(六)依照病情给病人开诊疗证明书,病历上要记录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疗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疗,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大纲。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办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定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表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马上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缓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完满病历)书写要求:
(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
(二)对新住院患者必定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地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别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疗、诊疗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达成,最迟须在病人住院后24小时内达成。
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尽的病程记录,待病情赞成时再达成住院病历。
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尽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
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达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咨询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定由5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批阅,做必要的更正和补充。
更正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
更正后,更正者用红墨水签字。
被更正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住院记录书写要求:
(一)住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
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响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要点突出,简短简要。
(二)住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住院后24个时内达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没关的资料可合适简化,但与诊疗及鉴别诊疗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定具备。
六、再次住院病历和再次住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住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住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够写再次住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住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疗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住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大纲以及前一次出院后至本次住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尽记录于病历中。
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状况,应加以补充。
(四)病人再次住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前一次住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住院记录此后。
(五)再次住院病历和再次住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住院记录。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定包括有住院病历要求的所有内容。
(二)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住院记录的内容同住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
住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住院后及时达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达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疗和诊疗依照,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解析及诊疗建议,实验室检查和特别检查结果的解析和判断,特别治疗的收效及反响,重要医嘱的更正及原因,各种会诊建议,对原诊疗的更正和新诊疗确立的依照。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l~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谈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尽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接班医师均需作出接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定书写较为详尽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
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赞成。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达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大纲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收效、出院时状况、出院后办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照。
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大纲、治疗经过外,应记录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尽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疗,死亡病例应有详尽的死亡谈论。
死亡谈论最少在一个月内达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和治疗内容。
医嘱制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要求井然有序,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定正确,如需要更正撤掉时,要用红笔填“取消”,并签字。
临时医嘱必定及时向护理人员交待清楚.医嘱要准时执行。
二、开写、执行医嘱必定有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要注明时间。
三、医师开出医嘱后要认真复查,无误后交护理人员执行,护理人员对可疑医嘱必定咨询清楚后方可执行。
四、在抢救和手术中,不得不下达口头医嘱时,由经治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生核实无误方可执行,事后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
五、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不相同意不见患者就下医嘱。
六、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白班医嘱,每周由护士长总查对一次,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转抄医嘱必定由另一名护理人员查对方可执行。
查对人员要签字。
七、手术后和产后患者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且分别转抄于医嘱本和各项执行单上。
八、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九、一般状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办理。
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状况下,医师不在场,护士可针对病情恩赐临时的必要办理,但办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授课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谈论,以进一步明确和一致诊疗建议。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解析诊疗状况,同时正确,完满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依照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建议详尽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办理,不属本科病人可辗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定供应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协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疗、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达成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建议,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
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满负责的精神和脚扎实地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疗及办理建议详尽记录于病历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马上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赶忙作出诊疗并提出详尽建议,供兄弟科室参照。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相同意推诿扯皮延缓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办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在特别状况下,可电话邀请。
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定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赞成,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大纲、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
医务科确立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
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
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立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够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赞成,报请院长赞成。
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立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款待事宜。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院长、医务科长参加。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赞成,特介绍信前往会诊。
出门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院外会诊亦可采用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出门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依照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报告,认真认真地检查病人,科学地、脚扎实地地提出诊疗建议,供兄弟医院参照。
要谦虚谨慎.杜绝骄横自傲;要严肃认真,战胜粗疏作风,防范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的确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
经治医师要详尽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认真检查。
认真谈论,充分弘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无论职称、年资,谈论问题时一律相同,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建议。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连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虑,综合解析会诊建议,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或借口拒绝按正常路子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病例谈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谈论
(一)选择合适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按期或不按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谈论会。
谈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病人的15%以上。
(二)临床病例(病理)谈论会能够单科进行,亦可多科结合举行。
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谈论会,主持科室要起初做好准备,将有关资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第一版面大纲,起初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谈论会由主治科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疗、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解析建议(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谈论
(一)科室每个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谈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
(二)出院病例谈论会,能够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三)出院病例谈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
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可否按规定序次排列;③可否吻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立出院诊疗和治疗结果;⑤可否存在问题,应获取哪些经验教训。
(四)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谈论。
三、疑难病例谈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谈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疗,提出治疗方案。
四、术前病例谈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重要疑难手术或睁开新技术的手术,必定术前谈论。
谈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谈论状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五、死亡病例谈论
(一)凡死亡病例谈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别及不测死亡病例,无论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谈论(当日达成),并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谈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参加。
谈论会要有完满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
禁止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谈论会记录。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定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
特别病人或需跨科共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护理部和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定倾尽全力,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认真、正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涉及到法律瓜葛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定明确分工,亲近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遵照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实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状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查对药品后执行,防范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尽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查对方可弃去。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声威的特地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获取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专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住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
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
值班医师由自己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赞成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接班的医疗工作,接班时,应巡视病房。
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状况和办理事项记录于接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办理状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要点简要记入接班簿。
交接班内容:
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四)值班期间急诊住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达成病历书写,如需抢救办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尔后依照时间状况补写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定尽责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办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办理。
(六)值班医师必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责,不得任意找人顶替,确有特别状况时经科主任赞成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如有事需临时走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马上前往诊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走开平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别原因未获取休息时,事后酌情予以合适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办理状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状况及尚待办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
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同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打扫。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范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定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抢救和监护设备等),必定具备品名正规,标志清楚,有国家正式赞成文号、出厂标志、日期、保留限时,物品外观表现吻合安全要求。
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志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响,必定马上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所有物品,直至找出原因。
所用物品不得扔掉,应按要求稳当保留备查。
处方制度
一、医师(士)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建议,经医务科审查,报业务院长赞成,办理手续,并将字样留于药剂科及药房。
新毕业及进修医师(士)一般工作三个月以上,依如实质状况,亦可照此办理。
二、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正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正后配发。
凡不合规定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分派及发药。
三、有关毒、麻、限剧药品处方,依照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拥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从事临床工作5-7年以上的医师,经院长赞成,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可授予麻醉药处方权。
四、处方项目必定填写齐全,用药正确,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划价都要签字或盖章,对项目不全,字迹潦草,签字不清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五、一般处方药品以三日用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病或特别状况可酌情增加。
处方当日有效,过期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分派。
六、医师(士)不得为自己及直系家属开处方。
七、处方由药房严格把关,药剂人员按处方分类、分级权限比较签字留样卡片严格执行,禁止超越权限范围使用,对无处方权的处方或不合格的处方应拒发药并予登记、处分。
八、药房每个月对全院处方进行抽查并做出解析,对重要错方和大方及伪方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及时解决。
九、处方一般用钢笔、圆珠笔书写,使用蓝黑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涂改须医师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拉丁文书写。
急诊处方须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十、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如因医疗需要必定高出剂量时,医师必定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分派,对于国家未规定的药品名称,可用通用名。
十一、处方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用量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丸、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容量和(或)剂量;合剂要注明数量和单位;溶液必定注明含量浓度,以瓶为单位,注明数量。
十二、一般处方保留一年,毒、麻药品处方保留三年,麻醉处方保留五年,到期请示院长赞成销毁。
十三、医师处方要自己签字,禁止代签,更禁止在空白处方上起初签字交给无处方权者使用,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办理。
十四、药剂师(士)有权督查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医务科检查办理。
十五、药剂人员及医技科室人员不得开专业用药之外的处方,特别状况报请业务院长赞成后,方有处方权。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办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成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谈论报告制度。
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结果,务必做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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