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粉厂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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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粉厂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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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粉厂管理制度
XF/ZD—O1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管理,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控制成本,提高质量,增加效益,按质按量完成我厂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超细锌粉厂产品实现的技术管理及原料、产品的质量管理等控制过程。
3具体内容:
3.1计划管理:
3.1.1生产计划:
各部门每月30日前编写部门生产运行分析及下月工作计划交生产科,对本月的安全、环保、生产、成本、质量,设备状况等进行分析总结,对下月生产、安全、环保、设备检修、维护、校检等工作作出计划,生产科次月3日前整理上报厂领导及公司相关
部门。
生产科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编制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每月6日前下发各部门,并组织实施;每季度编写季度生产运行分析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每半年编写半年度
生产运行分析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计划,报公司有关部门;每年年底各部门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交生产科存档。
生产科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报公司相关部门。
3.1.2物资采购计划,各车间于每月20日前将本车间下月所需物资采购计划交生产科,生产科根据生产、库存情况,于每月25日之前编写上报审批。
3.2调度管理:
每周一上午10:
00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厂中层以上及安全监察专责、设备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对上周设备运行状况,生产成本、质量、安全、现场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本周生
产、检修、技改等工作进行安排。
上周值班领导对值班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与本周值班领导进行手续交接。
每月5日下午14:
30召开安全生产会(班组长以上),各部门对上月工作进行总结,生产科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生产实际,对本月工作进行安排,对上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下发执行。
3.3生产统计管理:
3.3.1车间、部门应收集好各种原始记录检查签字后,按月封定保存,以便生产跟踪分析。
年底交资料室保管。
3.3.2车间、部门必须按时上报各种报表,确保生产信息准确及时,有利生产过程的统一协调和落实。
3.3.3日报表:
车间每日上午9:
00必须将上一日的生产报表上报生产科,由生产科统计员
汇总后,上午10:
00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3.3.4
周库存报表:
由物资管理组每周一上午10:
00报生产科、厂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
3.3.5
月报表:
各部门每月29日把本月消耗物料报生产科,生产科检查核实后于
3日前作
好生产月报表,并报厂、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
3.3.6每月29日(2月份除外)由生产科组织相关人员盘库(注意领出未消耗物资的盘点),次日物资管理组将盘库表编制好。
3.4考核管理:
3.4.1生产科按《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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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书》及相关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3.4.2生产科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核结果报厂部领导审批后执行。
3.5技术资料管理:
3.5.1技术资料要求齐全,由生产科进行收集整理、复制,科室保留一份,原件交办公室保
管。
3.5.2技术资料应分类归档管理,标签清楚。
3.5.3做好防尘防腐工作。
3.5.4资料的借阅必须登记,由借出人督促归还。
3.6安全、技术培训:
3.6.1新工及转岗培训:
新参加工作或到新岗位工作的职工,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方可上岗,要求有记录,有参加人员签字。
3.6.2
外送培训:
按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3.6.3
鼓励每位员工养成良好的自学习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6.4
班组培训每月不少于2次,要求记录规整,部门负责人须检查培训效果并签字。
3.6.5
部门组织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3.6.6
培训内容为:
安全知识、业务技能、技术规程、法律法规及制度、管理知识等。
3.7原料控制:
3.7.1原料的质检验收由生产科负责。
3.7.2锌锭的取样、化验执行国家《锌锭标准》(GB/T6890-2000)。
3.7.3锌锭的品质要求:
按公司企业标准《原辅料》(XDGF2009-01)执行。
3.7.4锌锭的外观要求:
光滑、无掺杂掺假、无硬锌。
3.7.5每批锌锭入库须取样化验,检验结果送熔炼车间、生产科、厂领导。
不合格原料,由生产科上报主管领导,并报公司相关部门追溯。
3.7.6铅锭、银锭、钙、变质剂的化验为不定期抽查,但每批原料必须附带质量证明书,验
收标准为国家相关标准或企业标准。
3.7.7银锭到厂后必须做到当日入库,次日加工成合金的原则,使用过程必须有车间主任以
上人员在场,作好使用记录,防止流失。
铅银合金、硝酸、硫酸等特殊物资必须有使用记录,当天领出,当天使用,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7.8极板原料检查验收结果送极板车间、生产科、厂领导。
不合格原料,由生产科上报主管领导,并报公司相关部门追溯。
3.7.9海绵镉取样化验按公司技术中心通知执行,化验结果通知单由生产科安排取送,生产科、熔炼车间、厂领导各一份,以跟踪原料品质。
3.7.10石灰的取送样及化验结果通知单由生产科负责,结果送污水处理车间、生产科、厂领导。
3.8产品质量控制:
3.8.1锌粉生产控制:
3.8.1.1锌粉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产品质量验收执行公司企业标准《锌粉》(XDGF2009-02)。
3.8.1.2半成品粉化验,由生产科根据生产情况临时安排取样化验,化验结果送熔炼车间、生产科、厂领导,不合格品由生产科组织调查处理,并通知车间对不合格品做好标记,并进行单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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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3成品粉化验、粒度检测由生产科负责,严格执行公司企业标准《锌粉》(XDGF2009-02),化验结果送熔炼车间、生产科、厂领导。
粒度不合格由当班检测员现场通知筛分人员进行复
筛处理;化学成分不合格,由生产科统一安排处理。
3.8.1.4成品锌粉的称量、包装等由熔炼车间负责,生产科验收合格后,按批次入库保存,
物资管理组做好标志。
3.8.1.5成品粉出库,生产科出具质量证明书,副科长及以上人员签字放行。
并做好留存样品(留存6个月)、粒度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的保存工作。
3.8.1.6锌粉寄样,生产科出具质量证明书,副科长及以上人员签字。
做好寄样登记及留存
样品、质量证明书、粒度检测报告的保存工作,留存样品数量为500g,保存期1年。
3.8.2极板生产控制:
3.8.2.1极板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产品质量验收执行相关验收要求。
3.8.2.2极板配料由生产科副科长以上人员负责,车间复核无误后签字认可,并严格按照配料要求称量入炉。
3.8.2.3极板过程控制由极板车间与生产科共同负责,极板车间首先对半成品板、梁的外观
尺寸、硬度等验收,生产科负责化学成分的验收,并对极板车间验收合格的半成品进行抽检,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所有验收情况须有检查验收记录。
3.8.2.4极板成品由生产科与极板车间共同验收合格,开具质量验收报告并签字,方可出厂。
3.8.2.5成品极板的取样,根据生产配料情况不定期进行,化验结果送生产科、极板车间,厂领导。
对于质量不合格品,由生产科及时上报并安排处理。
3.8.3镉生产控制:
3.8.3.1精镉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产品质量严格执行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镉锭》(YS/T72-2005),生产过程中应从海绵镉、粗镉及精镉生产过程加以控制,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相关质量要求。
3.8.3.2粗镉取样化验由生产科负责,化验结果送熔炼车间、生产科、厂领导。
3.8.3.3精镉化验由生产科根据生产情况,按要求取样送公司技术中心分析,化验结果由生产科送熔炼车间、生产科、厂领导,合格产品由熔炼车间称量、包装,生产科验收后,按批次入库存放。
3.8.3.4精镉出库按公司有关制度或客户要求执行。
3.8.4污水处理控制:
3.8.4.1污水处理过程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质执行国家相关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3.8.4.2污水处理各取样点(预调池、一段沉降池、二段沉降池、清水池)水质取样由污水
处理车间负责,化验分析由生产科负责,要求各取样点每班一个样,主要有针对性的分析锌、铜、铅、镉等元素,化验结果送生产科、污水处理车间、厂领导。
3.8.4.3污水处理车间药剂配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中所规定比例进行。
3.8.4.4污水处理过程中应严格监视各PH值指示仪表,并按要求清洗探头。
3.8.4.5生产科不定期对清水池或清水汇集池的水质,压滤钙渣进行取样分析(每周不低于
1次)。
3.8.4.6石灰到厂后由生产科按公司要求取样,送技术中心分析,化验结果送生产科、厂领导、污水处理车间。
3.8.4.7钙渣运输要严格计量,并按公司指定位置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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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ZD—O2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杜绝
浪费,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好的创造经济效益,服务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超细锌粉厂安全、环保管理全过程。
3具体内容:
3.1安全生产管理:
3.1.1认真搞好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做到“三懂、四会”。
3.1.2岗位人员必须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1.3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预防职业病,保证劳动者身心健康。
3.1.4叉车和行车须专人操作和管理,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前仔细检查设
备情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撞伤人员或设备。
叉车只能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叉车出厂,必须经车间或科室领导同意,在门卫处登记,写明外出原因并签字方可外出,若因其它原因
暂时不能签字的须以其他方式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值班人员作好记录,叉车员签字出行,事后领导补签手续。
3.1.5工作中应团结协作,互相监督,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
律)现象发生,任何人都有权制止违章操作和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3.1.6禁止班前或班中饮酒。
3.1.7发生事故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果断进行事故处理,把事故影响减小到最低
程度。
3.1.8熔炼车间、成品库、检测室、化验室等生产区域,严格禁止烟火。
3.1.9在易燃易爆设备上实施检修,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检修。
3.1.10非工作需要,不得擅自进入配电室内。
3.1.11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和交接班制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
报告、处理,并认真做好记录。
3.1.12压力容器及附件应符合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管理监察规程》要求。
3.1.13电气设备应统一编号,检修和操作按《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加强电气设
备的检查维护,确保绝缘良好。
临时用电结束后电线应及时拆除或作妥善处理。
3.1.14生产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罩、防护栏杆、地沟盖板等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随时保证其完好可靠,严禁擅自拆除和停用。
3.1.15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照明、应急器材,剧毒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遵照有关规定
执行。
3.1.16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由生产科安排定期检审。
3.2环境保护与现场管理:
3.2.1各类物资要求定置管理,标识清楚,整齐摆放,工具、叉车、行车等各类物资、设备
按指定位置摆放。
3.2.2保证污水处理系统、除尘器、环保吸收塔完好运行。
3.2.3检测、化验产生的汽油、油漆等废弃物不能随意乱倒,必须收集起来统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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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各部门必须随时保持所辖设备及卫生区清洁卫生。
3.2.5生产垃圾不能随意乱倒,应集中统一进行处理。
3.2.6做好装卸货区域内的环境、设施及现场保护管理工作。
3.2.7为节约能源,确保安全,照明等普通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
3.2.8及时识别新的环境因素并加以控制,把环境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2.9在全厂区域内禁止流动吸烟,只能在交接班室、休息室等固定场所吸烟。
3.2.10外来人员安全环保管理,由生产科按厂《信息沟通管理规定》执行。
3.3安全、环保管理的检查与落实:
3.3.1每年年初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厂长与部门直接
负责人签,部门签到班组,特殊岗位签到个人。
生产科、办公室负责责任书的检查、考核。
3.3.2每周统一对全厂安全、环保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月考核结果为周考核的数学平均值,
年底考核结果为月考核的数学平均值。
3.3.3
各部门严格按巡回检查制度对所辖设备、物资安全进行检查。
3.3.4
厂级领导不定期对全厂区域进行检查。
3.3.5
值班领导每天不低于1次对全厂区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3.3.6
仓库等重点场所须加强安全、环保检查,岗位人员每天检查不低于
2次,管理部门不
低于1次。
3.3.7
门卫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3.3.8
适时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评价,对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各部门建立检查、监
控台帐,指定专人适时进行现场检查、监控,并记录。
3.3.9每年年底由生产科整理编写本年度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总结并报相关部门及领导。
3.4安全、环保事故处理:
3.4.1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4.2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报生产科进行调查处理。
3.4.3发生轻伤事故,必须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
特殊情况可先用电话报告后
补书面报告,由生产科按有关制度处理,并组织材料按时上报。
3.4.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排落实处理。
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生产科,生产科按有关制度处理,并组织材料按时上报。
3.4.5厂级领导巡检,发现违规违纪及违反操作规程等现象,对部门直接领导给予20-10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
3.4.6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所有预支费用及后期手续办理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3.4.7由于违章行为造成的伤害,当事人自行负责。
3.4.8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事故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按照相关要求,启动事故应
急预案。
3.5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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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ZD—03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厂内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超细锌粉厂所有设备的运行与管理。
3具体内容:
3.1设备管理总则:
3.1.1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3.1.2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
正确执
行公司设备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通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提高我厂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我厂生产发展的需要。
3.1.3我厂各部门要重视设备管理,积极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研究,推行先进的设备
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3.1.4设备管理责任的划分:
生产科负责全厂设备的计划检修、维护、改造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内设备的运行管理、日常检查保养、临时缺陷处理工作。
3.2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3.2.1建立全厂设备台帐。
生产科建立全厂的设备台帐,适时跟踪记录全厂主要生产设备、
设施,特种设备的检修、维护、改造及运行情况。
各部门建立本部门管理使用设备、设施台
帐,适时跟踪记录所辖设备的运行、切换、维护保养、缺陷处理、检修、改造、校检等情况,按时上报部门所辖设备的运行、处理意见及检修、校检计划等。
3.2.2建立完善各项设备操作规程、检修制度、巡回检查制度。
3.2.3设备操作、检修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对有特殊要求的电气工作、厂内运输、电、气焊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2.4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检修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误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做好设备管理相关记录。
3.2.5根据部门计划,生产科负责协调安排,对电气、起重、运输、仪器仪表、压力容器(管网)等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监测、校验和预防性试验。
3.2.6全厂变压器的投/停运,制粉炉、粗镉炉、精镉炉开停由生产科根据公司生产计划、设备情况等编写材料,厂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其它设备的开停由各部门根据生产、检修计划等按照相关操作规程组织实施。
3.3设备巡回检查:
3.3.1设备巡回检查主要是用五官感觉和仪器、仪表对设备的间隙、温度、压力、振幅、松紧和润滑情况的检查。
3.3.2本厂设备巡检坚持岗位人员巡检,机修人员巡检,车间、科室管理人员巡检相结合的原则,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3.3设备巡检的频率和要求:
运行设备当班人员对所辖设备每小时巡检1次,不要求做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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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记录,但交班记录上必须反映本班中设备正常、异常、缺陷状况和消缺情况。
运行设备当
班人员对所辖设备定期巡检每小时1次,机修人员每天对全厂设备进行巡检不低于1次,车
间管理人员对车间所辖设备每天巡检不低于1次,生产科管理人员对全厂设备每天巡检不低于1次,厂领导不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
3.3.4所有巡检情况必须严格记录,各生产系统须设置现场巡检记录本(生产科供配电设施、物资仓库各1份,污水处理车间现场1份,极板车间生产现场1份,熔炼车间制粉炉生产系统、筛分系统、镉熔铸系统各1份)岗位人员检查异常情况记入本班生产记录本,其他人员巡检记录记入现场巡检记录本。
3.3.5设备巡回检查范围:
1、35KV供电线路、互感器及油开关,1#、2#、3#主变压器、室内母线及电炉配电柜、电
炉变压器,配电室内配电柜、直流屏,电炉供电电缆、照明等电气设备检查。
2、制粉炉本体及供电、加热部分,冷却收尘系统、引风系统,行车,循环供水系统等设
备检查。
3、气流分级机及供电系统,卸料器、除尘器、引风机、储气罐、滤水器、空压机等配套
设施检查。
4、极板车间中频炉及供电、供水系统,轧机、剪板机、液压冲孔机系统等。
5、镉熔铸配电柜、加热部分、搅拌系统、照明系统、碱渣处理系统、烟气烟尘处理系统、粗镉熔炼炉、精镉熔炼炉检查。
6、污水处理系统电气设备及控制部分、压滤系统、药剂室及配药系统、搅拌系统、加药系统及所有设备、控制系统、管路等检查。
7、仓库、房屋等基础设施检查。
8、化验、检测、计量及监视测量设备,叉车等设备检查。
3.4设备检修:
3.4.1生产科负责全厂设备(中频炉筑炉由极板车间负责)的计划检修、定期检查、维护保
养、技术改造;各部门负责所辖设备的运行管理和临时缺陷处理、设备清洁等。
3.4.2生产科根据各部门的设备检修维护计划,结合设备状况、生产实际等编制设备检修计
划上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3.4.3设备检修工作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性能,执行检修规程,确保检修质量,降低检修成
本,缩短检修时间、减少停产损失。
3.4.4加强设备备品、配件的管理,做到保证供应、降低消耗、合理储备、缩短备用品、配
件的库存资金周转天数,并作好保管维护工作。
3.4.4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
3.4.5设备检修程序与实施:
1)机电设备非计划检修维护:
①岗位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报告车间→车间以缺陷报告单报生产科→生产科组织人员对设备损坏原因及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安排维护检修→验收:
设备使用人员、检修人员、部门相关领导参加。
②其他人员发现设备缺陷,通知生产班长并检查核实,作好记录,由生产班长按第①条程序处理。
③污水处理车间白班缺陷由维护班长带领运行班组进行检修处理,如有无法处理恢复正常使用的,由车间上报生产科,按第①条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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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污水处理车间中夜班发现缺陷运行班组不能处理的,由车间报生产科并按第①条程序处理。
2)设备计划检修:
根据检修计划,由生产科统一组织安排实施,与车间共同验收并作好报告、记录。
3)设备定期维护:
生产科根据设备使用部门计划结合生产实际安排维护,并作好记录。
4)非机电设备维护、缺陷处理:
各车间安排处理(但必须汇报生产科),并作好记录。
5)叉车、检修、检测等用油:
使用部门到生产科办理加油手续,每月月底由生产科负责审核上报结算。
6)制粉炉、粗镉炉、精镉炉计划检修:
生产科组织检修,熔炼车间负责技术监督、验收,须有过程检查验收及记录。
7)中频炉筑炉:
极板车间负责,并做好检修记录及验收报告。
8)水池、水箱清理,环保吸收塔清理,除尘布袋更换,滤布更换,制粉炉开炉前制粉炉
体、冷却桶检查、装碳硅棒、接线,由使用部门负责并做好记录,电炉变压器、引风机开炉检查及通电由生产科负责。
3.5设备事故管理:
3.5.1各部门管辖设备存在设备缺陷未及时处理或上报,非本车间管理人员发现并记录上报的,对责任部门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并根据缺陷情况,由生产科组织调查并从重处理。
3.5.2误操作或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总损失在500元以上,设备损坏后造成安全隐患或影响生产的,必须立即以口头或电话形式上报生产科,生产科8小时内组织人员对事故做出鉴定并安排处理(总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车间处理后,将处理结果上报生产科)。
3.5.3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非计划停运超过1小时,或总损失在1000元及以上但未达到公
司设备事故范围的,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立即向生产科汇报,并在8小时内报书面材料,生产科24小时内组织人员对设备事故做出分析鉴定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3.5.4发生设备事故损失达到公司事故损失范围的,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生产科,由生产科组织材料按有关制度上报。
3.6特种设备管理:
3.6.1特种设备、计量及监视测量设备:
使用部门上报生产科,生产科统一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安排处理。
3.6.2行车日常检查维护、检修,由生产科负责。
半年检查维护一次;日常注意巡检消缺,每月填写一次巡检记录。
3.6.3叉车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由生产科负责联系处理。
检查维护按照叉车使用说明书进行,根据车况确定大修保养时间。
单次处理费用超过500元的必须由厂领导审批。
3.6.4压力容器的检查维护由使用部门负责。
日常注意巡检消缺,每月填写一次巡检记录。
3.6.5使用电焊设备、气焊(割)设备要遵守电焊、气焊(割)安全技术规程。
3.7质检设备管理:
化验、质检设备根据校检周期定期校检,粒度检测设备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与厂商沟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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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锌粉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