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红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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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红盾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某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竞争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助推旅游消费,保障民生民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集中开展为期100天、以“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为主题的“红盾春雷行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为指引,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立足政府部门职能职责,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维护市场秩序体现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全过程,着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严重影响当地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通过行政指导、信用监管等手段,促进经营者诚实守信;强化社会信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实现行业协会引领和示范,规范会员公平竞争;更好发挥公众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释放市场监管的社会资源,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行动主题
“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主题是“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
(一)净市场:
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职能职责,结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颁布实施和节日市场的特点,强化传统市场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旅游、网络交易、家居行业等各类市场的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整治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刷单炒信等乱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到明规矩于前、寓监管于中、施严惩于后,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护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关切,追踪民生热点,针对“两节”期间人民群众消费活跃、网络和各类市场集中促销、市场违法行为易发高发的实际,始终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打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紧密相关的市场违法行为来保护和改善民生,强化消费维权,净化节日市场,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三)促发展: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改善营商环境。
通过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为简政放权拓展空间,为改善地方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县经济繁荣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主要任务
我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包括“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购物秩序”、“治理旅游消费环境”、“治理家居行业秩序”、“强化农资市场监管”5个子行动。
(一)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1.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竞争政策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构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白酒、汽车、房地产、会销、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办一批严重影响竞争秩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着力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
2.行动重点:
一是严厉打击市场混淆行为,对节假日消费热点商品的混淆行为加大查处力度。
二是严厉查处误导和商业诋毁行为,对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荣誉等行为特别是面向老年群体的虚假宣传加大打击力度。
三是厘清商业贿赂界限,以医药、教育、“红顶中介”等涉及公共服务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查处工作。
四是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是积极探索查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领域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水平。
六是严肃查处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七是以公用企业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加强垄断线索排查,进一步深化反垄断执法工作。
牵头部门:
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卫计局、县房管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整治网络购物秩序
1.行动目标:
进一步改革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方式和手段,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加大对网络市场特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2.行动重点: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网络市场综合治理,推进落实第三方平台责任等工作。
二是开展定向监测,协同摸排违法线索,查找违法主体,做好电子数据证据固定及落地查处工作。
三是开展网络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
四是打击网络交易中的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是加大网络商品品牌保护力度,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
六是查处刷单炒信、删除差评、网络传销等网络市场新型案件。
七是加大网络消费欺诈等案件查办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
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网信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治理旅游消费环境
1.行动目标:
针对旅游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旅游行业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着力构建“大市场、大联合、大整治”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以点带面逐步深化创建,努力营造购物放心、旅游舒心、服务温馨的旅游环境;突出特色引领,着力示范培育,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打造放心舒心的红色旅游品牌效应。
2.行动重点:
一是强化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行业,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依法查处旅游行业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以购物商店、旅行社等为重点,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欺诈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旅游市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傍名牌”、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及不合格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利用旅游合同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违法行为。
六是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强化对违法失信旅游企业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七是畅通旅游市场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
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
朱管局、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农牧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家居行业监管
1.行动目标:
关注民生安全,加强家居行业经营行为监管;围绕民生关切,集中开展重点家居商品质量的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聚集消费热点,深化家居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12315值守,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2.行动重点:
一是开展家居行业商品质量抽检,严肃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家居的违法行为,切实净化家居行业消费环境;二是重点检查钢材、板材、施工防护网、装饰材料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建材家居产品,维护建材市场的良好秩序;三是严厉打击家居行业无照经营、虚假宣传、假冒他人厂名、厂址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
四是依法公布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曝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消费警示和消费引导。
五是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案件线索排查,推进“诉转案”工作,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
牵头部门:
县市监局。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1.行动目标:
大力整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尤其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兽药、农机器具等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强化对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格条件依法进行全面清理。
2.行动重点:
一是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
严格按照农资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程序规范市场准入,对农资经营户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查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行为,做到前置许可有效,经营主体资格合法。
二是严把农资产品质量关。
严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失效、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农资商品及“傍名牌”、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的坑农害农行为,尤其加大对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器具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抽查关系农业生产质量和当地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资产品,对抽检质量不合格的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
县市监局、县农牧业局。
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市监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当地市场情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自选1-2个重点行业或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整治范围不限于县政府确定的5个子行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目标和内容。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31日至2018年3月20日)。
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深化指导督查,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质量抽检、整治规范、严格查办各类违法行为,持续做好宣传引导,务求取得实效。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各单位要做好本级考评总结工作,切实巩固提高行动成果。
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适时开展总结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也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作了重要部署。
持续深入开展“红盾春雷行动”,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要充分利用“红盾春雷行动”这个有力抓手,通过查处案件、解决诉求,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机制的完善,为经济增长提供新供给和新动力,通过优化竞争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创造条件,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切实助推我县经济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曹毅任组长,县市监局局长何林任副组长,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发改局、县农牧业局、县网信办、县邮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由县市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作督导组、宣传报道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抓到位。
(三)树立科学理念。
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根本导向,坚持科学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实现案件查办从“数量”到“质量”的提升,指导和引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要做好规范指导工作,充分运用约谈、告诫等方式,采取座谈会、宣讲会等形式,加强对经营者的行政指导。
要依托信用约束规范市场秩序,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的意识,指导和督促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四)强化案件查处。
充分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畅通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做好“诉转案”工作。
要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专业化水平和攻坚克难的能力,加强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判,重点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关系民生的大要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增强社会威慑力,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营造执法为民良好形象。
对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大要案件要及时申请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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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红盾 春雷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