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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认定工作手册
贫困生认定工作手册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编制
目录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规定………1
2、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
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流程…………………………5
4、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职责…………………………6
5、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7
6、系贫困生认定工作政策宣讲会记录………………………………8
7、贫困生认定工作班长会议记录……………………………………9
8、贫困生认定主题班会记录…………………………………………10
9、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会议记录……………………………………11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规定
温职院学〔2007〕129号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合理标准,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2.各系成立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系学生辅导员为成员。
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名单报学生处备案)。
3.按专业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
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同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同专业总人数的10%。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年级同专业范围内公示。
四、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低保标准以上、低保标准150%及以下家庭的高校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及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非特困残疾学生凭《残疾证》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院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1.学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每学年开学时,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要组织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院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要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
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
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六、学院和各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院将及时做出调整。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所在系
班级
在校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地址
家庭人均年收入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1、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3、家庭经济不困难;
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认定决定
所在系意见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所在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专项会议,公开认定条件、认定程序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流程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职责
部门或个人
工作职责和内容
学生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贫困生认定工作,组织召开贫困生认定工作专项会议,公开认定条件、认定程序。
学生管理科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制订贫困生认定工作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编制工作规范手册;健全并动态管理全院贫困生信息库。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
结合本系学生实际情况,制订贫困生认定细则。
审查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集体讨论、认定本系贫困生资格和贫困档次。
系党总支书记(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组长)
负责本系贫困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系辅导员(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成员)
指导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开展认定工作。
指导开展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
负责召开班长会议,布置班级贫困生认定,建立本系贫困生信息库。
审查学生申请贫困生认定条件,适时走访部分特困生。
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
开展本班级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院的认定标准,调查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详细核实家庭经济贫困情况;推荐申请学生的贫困档次;公开评议过程和结果。
班主任(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10%
负责本班级贫困生认定的民主评议,主动与申请学生面谈,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进一步核实家庭经济贫困情况;关注和关心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和
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名单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组长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组组员
班级
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组长
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成员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政策宣讲会记录
年月日
主讲人:
记录人: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组长:
系贫困生认定工作小组成员:
会议内容:
贫困生认定工作班长会议记录
年月日
主讲人:
记录人:
参会人员:
会议内容:
贫困生认定主题班会记录
年月日
班级:
全班人数:
实到人数:
主讲人:
记录人:
会议内容:
申请贫困生情况
未到学生情况
主讲人告知时间
未到学生签名
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会议记录
年月日
班级:
主讲人:
记录人:
班级贫困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组长:
组员:
评议经过:
评议结果:
班级评议组组长签字: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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