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教案《鱼我所欲也》.docx
- 文档编号:6711266
- 上传时间:2023-01-09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35.12KB
一对一教案《鱼我所欲也》.docx
《一对一教案《鱼我所欲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对一教案《鱼我所欲也》.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对一教案《鱼我所欲也》
姓名
年级
九
性别
教学课题
《鱼我所欲也》
总课时____第___课
教学
目标
知识点:
1、积累基本文言文词汇。
2、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
3、品味《孟子》散文的语言艺术。
考点:
文言实词文言句式翻译
能力:
阅读理解能力概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试能力正确抉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方法:
朗读法提问法讨论分析法等,主要是在诵读中探究作者怎样提出论点展开论证的。
难点
重点
教学重点:
在诵读中品味《孟子》散文的语言艺术。
理解作者的观点,学习作者的论证方法。
教学难点:
理解孟子所提倡的舍生取义的现实内涵。
课
堂
教
学
过
程
课前
检查
作业完成情况:
优□良□中□差□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过
程
鱼我所欲也
教学过程
一、导入
2006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李春华,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2006年 7 月21日在家乡勇救两名落水少年后,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他的英勇事迹在当地传诵开来后,感动了很多人,团中央全国学联号召:
向李春华学习做青年先锋。
可是有人却在网上发表文章说,这样做不值。
到底值不值呢?
今天通过学习二千多年前孟子的《鱼我所欲也》一文,可能就会找到答案的。
二、朗读,初步感知“义”
1、教师示范。
2、生自读课文,教师出示朗读标准:
(字音规范,语气适中,节奏准确,重音恰当。
)
三、资料助读,整体感知“义”
介绍孟子的生平、政治主张、生活的时代背景。
四、细读课文、疏通积累“义”。
学法指导:
1、疏通文意,将不能解决的字、词或句重点标出。
2、教师点拨。
五、研读课文,探究“义”的论证
探究论点:
1、文章用哪一句话提出论点?
2、关于本文的论点,有的说是“舍生取义”;有的说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违背“义”,“舍生取义”是最高境界。
你同意哪个观点?
探究论证过程:
1、文章的论点是怎样提出来的?
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
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
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
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
2、孟子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运用了哪些证方法逐层展开?
(比喻论证,正反对比论证,道理论证,举例论证。
用鱼与熊掌的比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时应当舍生而取义的道理,接着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论点进行理论论述,最后进一步指出人人都有向善之心;第二段结合当时的社会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举例论证保持本心的重要性。
)
3你能够从所了解的诗句或事例中找出能证明文章论点的诗句或事例吗?
探究重难点字词句:
1、“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可以指哪些事情?
“所恶有甚于死者”,“所恶”可以指哪些事情?
(这里的“所欲”应指正义的事业,如 :
为人民大众作有利之事,为国家建设做事,为了别人安危挺身而出等;这里的所恶”应指不正义的事。
不合法不道德的事情,如:
叛变国家,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杀人放火等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事。
)
2、“本心”具体指什么?
这与“舍生取义”有何联系?
(“本心”具体指“羞恶之心”,“义”产生于“羞恶之心”,有“羞恶之心”,才会按“义”的原则行事,才有可能在关键时刻舍生取义。
)
六.品读“义”的精美语言。
在《〈孟子〉二章》里我们领会到了孟子散文的语言特色:
语言自然流畅,节奏感强,富有文采和气势。
在课文中找出能够体现这些特点的句子品读。
(注意比喻、对比、排比等修辞。
)
七、领悟思想,拓展延伸“义”
学法指导:
时空连线,设置情境.从下面的问题中任选二个回答假若我是节目主持人,你是孟子,穿越二千多年的时空隧道,请回答我的问题:
①你如何评价舍身救人的李春华?
②社会,面对越来越多的诱惑,面对人生的各种考验,你该如何舍生取义?
(把“道德” 、“正义” 放在首位,勇于识别真、善、美、假、恶、丑,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不受各种各样变相的“利” 的诱惑,不去做不道德、不正义、不合法的事,做一个正直的人,品德高尚的人,一个对国家、对集体、对社会、对他人有用的人。
)
③我们中学生的“义”和“不义”表现在哪些方面?
(只要结合实际,言之成理即可)
④你也可以把老师当作孟子,就你在探究的过程中不能解决的问题向我发问。
在节目的最后:
用一句话概括你所理解的“义”。
义是—————
八、总结回顾:
靖雯,孟子以自己的行为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主张,孱弱的身躯担负着民族的大义。
面对散发着孟子生命气息的文字,我们的心中充满了崇敬,但却不要认为高不可及。
舍生取义,是这样的崇高与豁达,是这样的平凡与伟大;这是男儿舍身报国的壮志雄心,这是中华儿女报效母亲的赤胆忠心,更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行为准则。
让我们高吟《鱼我所欲也》,保持自己固有的本心,谱写现实生活的舍生取义的壮丽篇章。
九、布置作业:
1、背诵课文。
2、现实生活中,面对着义和利,你一定也作过许多次选择,其中哪一次对你的影响最大,给你的印象最深?
请以“选择”为话题写一篇小作文。
原文及译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
兼:
本义为一手持两禾,引申为同时进行几件事或具有几样东西。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甚:
超过,胜过。
于:
比。
故:
所以。
苟得:
苟且取得。
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得:
取得。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恶:
厌恶。
患:
祸患。
辟:
同“避”,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
如使:
如果,假使。
莫:
没有(什么)。
凡可以得生者:
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
者:
指代办法。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使:
如果,假使。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是:
代词,指某种办法。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非独:
不单,不仅。
丧:
丧失。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
箪:
古代盛饭的竹器。
豆:
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羹:
带汤汁的肉。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然而,如果你(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尔:
助词。
与:
给。
行:
走。
行道之人:
指过路的饥民。
蹴:
践踏。
不屑:
认为不值得。
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万钟:
丰厚的俸禄。
钟:
古代的量器。
则:
连词,表假设。
辩:
同“辨”,辨别。
于:
对,对于。
何加:
(有)什么益处。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妻妾的侍奉,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为:
为了。
所识穷乏者:
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
得我:
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
得:
同“德”,感激恩德。
与:
同“欤”,语气助词,表疑问或反诘,相当于“吗”“么”。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乡:
同“向”,原先,从前。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
已:
止。
这里是“止而不为”的意思。
此之谓失其本心。
(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
(即“义”,即本来就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
本心:
本来的思想,即“义”。
注释
1.欲:
想要,喜欢。
所欲:
喜爱的东西。
2.熊掌:
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
即“兼得”,同时获得。
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
得:
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取:
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
取:
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
超过;于:
比。
6.苟得:
苟且取得。
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所恶:
讨厌的(事物)。
恶,憎恨,讨厌。
8.患:
祸患,灾难。
9.辟:
通“避”,躲避。
下同。
10.如使:
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凡可以得生者:
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
者,……的办法。
12.何不用也:
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
13.不为:
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
由是,按照这种方法。
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
不单,不仅。
独,只,仅仅。
14是:
这。
心:
天性,天良。
15.勿丧:
不丢掉。
16.箪:
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可译为“篮”
17.豆:
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
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
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
尔:
语气助词。
《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
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
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
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
呼:
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
蹴:
用脚踢与:
给
20.不屑:
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
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
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则,连词,这里表假设。
“辩”通“辨”,辨别。
22.何加:
有什么益处。
加:
好处。
23.为:
为了。
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
侍奉。
25.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
得我:
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6.乡为身死而不受:
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乡通"向",原先,从前。
27.已;停止,放弃。
28.本心:
天性,天良。
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
因此。
30.能:
能够。
31.行道之人:
路上饥饿的行人。
一词多义
1.而
蹴尔而与之。
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转折连词,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
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种做法
4.得
二者不可得兼得。
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通“德”,感激
5.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了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做
7.之
人之所欲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的
皆有之代词它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代词它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与之代词它文中指行道之人乞人
受之代词它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为之代词它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结构助词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8.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获得生命
9.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给
10.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益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增加
11.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没有谁
12.甚:
超过,胜过
13.义;礼义,正义与真理
14.兼;兼有,同时占有几样东西
15.我所欲;我想要
16.亦;也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例句: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
例句:
乡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例句:
“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辟”通“避”,躲避
5.“辩”通“辨”,辨别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
能够用来
今:
能够
2.是
古:
这指示代词
今:
判断动词
3.豆
古:
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
豆子
4.钟
古:
古代的量器
今:
计时器具
5.加
古:
益处
今: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特殊句式
1.判断句
例句:
鱼,我所欲也。
“也”,判断句标志。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
例句:
乡为身死而不受。
“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
译文:
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义者也。
省略主语“我”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得:
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动词作名词生:
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论证中心
舍生取义
论证方法
本文用了比喻论证,对比论证和举例论证。
比喻论证:
本文一开头就用了比喻论证,把生和死的选择比喻为鱼和熊掌的选择。
举例论证: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对比论证:
第三段整段用了对比论证,把现在情况和以前的情况作对比。
参考资料
1.2
作者简介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
战国时期邹国(今山东邹城)人,鲁国庆父后裔。
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
著有《孟子》一书。
孟子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其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孟轲及其弟子万章等人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
261章,3.5万多字。
也是“四书”之一,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
政治主张:
“仁政”“民贵君轻”,主张和平,反对战争。
《孟子》是儒家经典之一,四书之一。
现存七篇,二百六十一章,约8.5万字。
是孟子和几位弟子共同撰写的,是孟子讲学游说言论的记录。
内容包括孟子的言行,政治学说以及关于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方面问题的论争。
文章说理透彻,气势磅礴,语言流畅,且富于感情色彩。
孟子师承子思(一说是师承自子思的学生),继承并发扬了孔子的思想,成为仅次于孔子的一代儒家宗师,与孔子并称为“孔孟”。
孟子曾仿效孔子,带领门徒游说各国。
但是不被当时各国所接受,退隐与弟子一起著述。
有《孟子》七篇传世,篇目为:
《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
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提出“仁政”、“王道”,主张德治。
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
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孟子的文章说理畅达,发挥详尽气势充沛并长于论辩。
孟子远祖是鲁国贵族孟孙氏,后家道衰微,从鲁国迁居邹国。
据说,孟子三岁丧父,孟母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孟母管束甚严,其“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等故事,成为千古美谈,是后世母教之典范。
《孟子》是儒家经典之一。
《孟子》的思想核心是“仁”、“义”,提倡“仁政”,是孔子思想的发展。
其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富于鼓动性;善于运用譬喻来陈说事理,辩论是非,既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又增强了说服力。
《鱼我所欲也》一文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些特点。
作品鉴赏
内容简析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
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
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鱼我所欲也》(以下简称《鱼》)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
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孟》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
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孟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
<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
文章特点:
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鱼》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
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
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
这一层的开头两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
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
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
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
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
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
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
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
“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
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
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
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
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
“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
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
”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鱼》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鱼》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
《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
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
其中第二章指出:
“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
”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
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
“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
”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孟子名言
1 尽信书,不如无书。
(孟子·尽心下)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告子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
(孟子·公孙丑下)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上)
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
(孟子·离娄下)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孟子·尽心上)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子·公孙丑)
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孟子·尽心上)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为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鱼我所欲也 一对一 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