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基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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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基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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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基础
一、判断
1、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可被聘为单位的总会计师。
()参考答案:
×
[解析]本题考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是担任单位的总会计师的条件之一。
[该题针对“总会计师”知识点进行考核]
2、只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会计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参考答案:
√
[解析]《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的工作。
[该题针对“会计从业资格”知识点进行考核]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
参考答案: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岗位设置。
题目中的描述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知识点进行考核]
4、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后,均属于会计岗位。
()
参考答案:
×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该题针对“会计工作岗位设置”知识点进行考核]
5、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离职时,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同意,会计人员可以不办理交接手续调动工作或离职。
()
参考答案:
×
[解析]根据《会计法》规定,凡是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都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该题针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知识点进行考核]
6、在会计工作交接中,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收的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了同题,则应由接替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
[解析]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而推卸责任。
[该题针对“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知识点进行考核]
7、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参考答案:
×
[解析]会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账簿或者账外设账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该题针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知识点进行考核]
8、经济管理行为、提供劳务行为以及完成一定作为,都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
参考答案:
√
9、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参考答案:
√
10、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参考答案:
√
1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参考答案:
√
12、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
参考答案:
√
13、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
参考答案:
√
1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作出裁决之前提出。
()
参考答案:
×
[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5、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参考答案:
×
[解析]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而非作出判决之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16、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会决定。
()
参考答案:
×
[解析]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7、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
参考答案:
√
18、仲裁裁决作出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参考答案:
√
19、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参考答案:
√
20、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参考答案:
√
21、原告同时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这些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
参考答案:
×
[解析]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2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参考答案:
√
23、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参考答案:
√
24、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
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限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
参考答案:
√
25、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参考答案:
√
26、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
参考答案:
×
[解析]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7、行政复议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参考答案:
×
[解析]
(1)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28、对于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参考答案:
×
[解析]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9、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答案:
×
[解析]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但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0、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第一审行政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参考答案:
×
[解析]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参考答案:
√
32、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
参考答案:
√
33、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
参考答案:
√
34、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
参考答案:
√
35、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2012年)
参考答案:
√
3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促其达成调解协议。
()(2012年)
参考答案:
×
[解析]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3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11年)
参考答案:
×
[解析]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38、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2010年)
参考答案:
√
39、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行政复议费用。
()(2010年)
参考答案:
×
[解析]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人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40、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
()(2009年)
参考答案:
×
[解析]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4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
()(2008年)
参考答案:
√
42、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2008年)
参考答案:
√
4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007年)参考答案:
√
44、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2006年)
参考答案:
√
45、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也随之失效。
()(2004年)
参考答案:
×
[解析]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二、不定项
1、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曰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
2010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
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是()。
A.北京B.长沙
C.上海D.厦门
参考答案:
BD
[解析]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2、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曰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
2010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
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A.2011年4月1日
B.2011年4月10日
C.2012年4月1日
D.2012年4月10日
参考答案:
D
[解析]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为2010年4月11日~2012年4月10日。
3、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曰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
2010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
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消灭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参考答案:
B
[解析]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4、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曰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应于2010年4月10日在厦门履行合同。
2010年4月10日,甲公司依约交货后,乙公司拒绝付款。
经交涉无效,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C.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D.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
参考答案:
ABC
[解析]选项D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5、甲公司对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
市工商局经审查,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5小题。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B.市工商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甲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C.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D.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县工商局承担
参考答案:
AC
[解析]
(1)选项A:
行政复议申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2)选项B:
行政复议机关(市工商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甲公司)收取任何费用;(3)选项CD: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县工商局)承担。
6、甲公司对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
市工商局经审查,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5小题。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
下列情形中,可以停止执行的是()。
A.甲公司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县工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市工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参考答案:
BC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县工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市工商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甲公司)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7、甲公司对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
市工商局经审查,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5小题。
下列情形中,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依据错误的
B.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
C.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D.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参考答案:
ABC
[解析]选项D: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8、甲公司对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
市工商局经审查,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5小题。
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
A.该决定书作出之日
B.该决定书送达之日
C.该决定书作出之日起第30日
D.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第30日
参考答案:
B
[解析]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9、甲公司对县工商局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了行政复议。
市工商局经审查,决定将罚款数额变更为5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5小题。
如果甲公司对市工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可以向县工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甲公司可以向市工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如果甲公司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由县工商局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如果甲公司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由市工商局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答案:
ABD
[解析]
(1)选项A: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县工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选项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行政复议机关(市工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本题中,由于市工商局变更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由市工商局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综合
1、A市的甲、乙两个企业签订了l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甲企业应当于2006年4月1日发货,乙企业收到货物后30日内付款。
甲企业依约发货。
乙企业5月1日拒绝付款,由此发生合同纠纷。
甲、乙企业经协商后,找到A市工商局进行调解,但甲企业对A市工商局的调解结果不服。
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甲企业能否就A市工商局的调解申请行政复议?
并说明殚由。
(2)如果甲企业拟对乙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向何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企业应当在什么时问之前对乙企业提起诉讼?
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企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在本题中,甲、乙企业之间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如果甲企业对A市工商局的调解不服,不得提起行政复议。
(2)甲企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企业应当在2008年5月1日之前对乙企业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2007年10月10日:
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
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
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根据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2)李某的观点不正确。
根据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该题针对“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的销毁”知识点进行考核]
3、2007年4月,北京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国有制造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6年10月,新厂长马某上任后,将其战友的女儿王某调入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王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006年11月,会计刘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3)2007年1月6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
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要求:
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新厂长马某将其战友的女儿王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此外,根据《会计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刘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接管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算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该题针对“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知识点进行考核]
4、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甲(以下简称“甲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
(1)1月10日,甲企业收到一张应由甲企业和乙企业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企业的会计人员A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企业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乙企业用于账务处理。
(2)2月10日,甲企业的会计人员B发现一张由丙企业开具的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B要求丙企业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丙企业印章。
(3)3月10日,新上任的厂长张某安排自己的直系亲属、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C担任甲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3月20日,原会计机构负责人与C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4)4月10日,会计机构负责人C安排自己的女儿D在本企业中担任出纳,并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经查,D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
(1)所提示的内容,会计人员A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
(2)所提示的内容.会计人员B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C能否担任甲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原会计机构负责人与C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会计机构负责人C安排自己的女儿D在本企业中担任出纳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6)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出纳D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7)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D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从事会计工作?
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复印件。
(2)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C不能担任甲企业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首先,根据规定,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其次,C不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根据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5)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D不能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该题针对“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知识点进行考核]
四、单选题
1、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
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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