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全覆盖高标准民生保障体系的课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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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全覆盖高标准民生保障体系的课题
关于我区创新实施多档次高水平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的调研报告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调研组
(2011年9月17日)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我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坚持“一个主题、三个亮点、一条主线”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创新实施多档次、高水平、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努力打造我区民生保障新亮点为目标,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8月6日至8月30日,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两个调研组,就我区86个村居集体经济和农民家庭收入情况、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如何实施多档次、高水平、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等问题深入到街道、村居和农户家中进行了认真系统的调研。
调研的重点为全失地、部分失地和未失地三种类型的村,采取召开座谈会、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填写表格等形式。
本次活动共调研20个村,占23.3%。
其中完全失地村5个,半失地村8个,未失地村7个。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人口情况
开发区下辖两个街道86个村居,在册人口9.16万人。
未失地村居29个,北京路街道7个,奎山街道22个,总人口2.99万人,占在册人口的32.64%。
其中16至59周岁1.98万人,60周岁以上4120人,80至99周岁598人,100周岁以上0人,农民全部参加国家试点新农保,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每月领取55元养老保险金;失地村居57个,北京路街道34个,奎山街道23个,总人口6.17万人,占在册人口的67.36%。
其中16至59周岁4.13万人,60周岁以上8502人,80至99周岁1235人,100周岁以上2人。
(二)农保工作发展情况
2007年7月,我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出台了《日照经济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2008年实施“三位一体”新农保政策,出台了《日照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2009年10月,成功争取到国家新农保试点,实现我区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出台了《日照经济开发区落实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2011年8月,我们在北京路街道成家村试点实施并出台了《日照经济开发区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5.49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民参保率达到97%以上,全区到达领取年龄的1.26万名参保农民已全部按月领取养老金。
2007年7月至2011年8月共征缴集体和个人保费8509万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基金;财政补贴2930万元,其中区财政补贴1850万元,全部进入统筹账户基金。
截至8月底,共支出养老金3709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出1311万元,统筹账户支出2398万。
个人账户结余7198万元,统筹账户结余53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7730万元。
(三)土地征用赔偿情况
我区征用一亩土地历年的赔偿标准是:
1994年初至1997年底15300元/亩;1998年初至2000年底18300元/亩;2001年初至2003年底21300元/亩;2004年初至2007年底28000元/亩;2008初年至2009年底38000元/亩;2010年1月起施行区牌价补偿,临沂路以东的土地是55000元/亩,付疃河西南的土地是38000元/亩,其它地区45000元/亩。
1991年建区以来,随着我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加大以及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开始大量征用农业用地。
据统计,开发区原有农业用地41800多亩,1991年至2011年8月共被征用25800多亩,土地征用率达到61.72%。
(四)拆迁补偿安置情况
目前开发区农村拆迁工作涉及十几个村居,下一步范围要继续扩大。
已完成整体拆迁工作的北京路街道成家村,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主要采取房屋置换和货币化补偿等办法完成。
从拆迁安补偿安置情况看,农民基本满意。
二、农保发展遇到的问题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我区农保工作发展遇到很多问题,导致其不再适应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未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水平过低
每月55元养老金,在其它区县能说得过去,但在开发区每月55元养老金的保障水平明显过低,没有体现出作为开发区农民的优越性。
奎山街道夹仓三村书记尹德新反映“我们村守着1800多亩土地,每年只有10多万元的经济园林出租收入,看到别的村被征地后村民的养老保险水平大幅提高,我们很着急”。
很多未失地村村民也提出“我们有地,政府采取什么办法先用我们的地换来部分资金,用来预先参加失地农保,提高我们的养老保险水平”。
(二)半失地和全失地中未完成拆迁的农民养老保险水平一般
每月平均170-196元的养老金,比起东港区失地农民每人每月75元(其它区县还没有),是比较高。
前几年,我区失地农民领取这样标准的养老金非常高兴,很有优越感,也引来其它区县失地农民羡慕的目光。
但是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我区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步伐的加快,失地农民表示每月不到二百元的养老金,越来越不够花,原来的优越感逐渐减少,希望养老保险水平能有所提高。
(三)农保待遇没有与征地和拆迁情况建立相挂钩的调整机制
虽然今年8月出台的《日照经济开发区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大幅提了高失地又拆迁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但是未拆迁的未失地、半失地、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水平没有适当提高,这些农民养老保险水平落差太大,尤其是未拆迁的半失地和全失地农民已经为开发建设让出土地,其养老保险水平应适当提高。
目前看,我们一直沿用的失地(未拆迁)农保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标准过低,而且未拆迁的半失地和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最多相差20元,没有因失地多少形成养老保险水平的落差感,不能激发农民盼望支持征用土地和拆迁的积极性。
未拆迁的全失地农民虽然盼望拆迁但是心里不平衡,这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还住着老房子,短期内不会列入拆迁范围,对完成拆迁村居的高水平养老保险有意见,感觉落差过大。
(四)村居多缴集体补助的积极性不高
村居集体把缴纳集体补助当作任务来完成,集体经济一般的、较好的、很好的村居全部按照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缴纳集体补助,集体有钱也不愿意多缴,养老保险多缴多领的原则没有得到落实,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在职时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好的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就高。
建立村居集体补助规范制度,缴纳的高低要与集体经济收入多少挂钩,解决集体有钱不愿多缴的问题。
(五)没有激发农民多缴养老保险费的积极性
我区农保的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只随土地征用和拆迁情况变化而上调,与农民个人缴费高低无关,缴多缴少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都一样,农民多缴保费的积极性不高。
农民个人缴费是农保基金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家庭经济好坏影响养老保险水平的唯一体现。
农民多缴养老保险费的,适当提高其财政补贴标准,多缴多补多领,鼓励多缴。
(六)重度残疾人不能提前领取养老保险
重度残疾指的是一级、二级残疾。
重度残疾人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平均寿命低于正常人,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目前财政每年为他们代缴最低标准的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但是他们必须等到满60周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很多重度残疾人等不到那一天,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这类人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所以参加农保的重度残疾人也应该可以提前领取养老金,这样更能体现对重度残疾人的关爱。
三、集体经济情况和对农保发展的要求
(一)集体经济现状和缴纳集体补助的压力
在调研的20村居中,完全失地和半失地的13村集体经济情况普遍较好,每年有几十万至几百万的收入,其中刘家寨村年收入达300多万元;未失地的7个村集体经济一般甚至有负债,其中奎山街道费家村负债达60多万元。
13个完全失地和半失地村居已全部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调研中,村居干部都表示对目前缴纳的集体补助没什么压力,他们在谈到开发区下一步发展时,都很有信心。
成家村干部表示如果开发区落实他们的预留地指标,集体下一步将搞厂房出租、合作开发,每年会有350多万元的收入,非常可观,缴纳集体补助很轻松,完全可以保证集体补助长流水,不断线。
7个未失地村居干部一致表示,目前最盼望的是土地被征用或被列为旧城改造村,借开发区大发展的好时机发展集体经济,为农民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水平。
(二)集体补助是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重要因素
村居干部一致认为,为农民缴纳集体补助是集体的责任。
我们目前集体补助标准是:
完全失地且完成拆迁的村居每人每月补助80元;半失地村居50元;未失地的自愿补助。
街道干部在调研中表示;“政府补贴提高了就行,集体最好少拿钱或者不拿钱”,这种认识很片面。
按照《社保法》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集体补贴是农保基金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村居集体的一项义务。
在大幅提高公共财政向失地农民倾斜力度的前提下,适度提高集体补助标准非常必要,尤其是集体经济好的村居,集体补助资金可以多缴,多缴多领,这样可以使农民感受到本村集体经济好带来的优越性,更能体现“发展集体经济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宗旨。
(三)对提高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期盼
调研中,村干部都表示,想借助开发区新一轮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尤其是看到成家村因配合拆迁,集体经济和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都得到发展提高后,非常希望自己村也参与进来。
半失地的蔡家滩村书记孙涛表示:
“我们现在只有海水养殖场出租收入,没什么大发展,开发区对完全失地民有这么好的养老保险政策,非常希望也将蔡家滩列为旧城改造村”。
未失地的别家村村书记别怀彦说“我们村在外做生意办企业的有120多个,安泰房地产、蓝天房地产、隆兴房地产是其中规模较大的,开发区原来规划的长春路和西宁路纵横交汇穿过我村,现在有了这么好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我们村各方面条件这么好,干部和农民都盼望两条路早日开工建设,到时会全力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四、农民家庭经济状况和对农保发展的要求
(一)农民家庭经济状况
从调研情况看,农民家庭根据经济条件不同可分为好的、一般的、较差的三类。
好的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约占总户数的32.2%,部分做生意开工厂的家庭年收入在6位数甚至7位数以上;一般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约占总户数的61.4%,这部分家庭经济条件代表了我区农民生活水平;较差的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约占总户数的6.4%,个别家庭靠低保生活。
好的和一般的家庭生活水平较高,有存款。
较差的家庭生活水平一般,收不敷出,特别怕得病,这些家庭很多都是因病致贫的。
(二)对农保政策的满意程度
调研的7个未失地村居全部参加了国家试点新农保,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每月领取55元的养老金;完全失地和半失地13个村已全部参加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每月领取平均196元的养老金,这一标准目前在全市失地农民中最高,比东港区每人每月75元高出260%多。
9月份开始,完全失地且经政府主导完成整体拆迁的到龄农民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养老金350元,最高达到580多元,目前已在北京路街道成家村完成试点。
未失地的7个村只参加了国家试点新农保,到龄农民每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
满意不满意看吃肉!
这是我们调研总结出的经验,调研中农民将吃肉多少和频率作为对生活水平改变最直接的表达方式。
未失地的夹仓三村65岁的尹茂全对目前每月只领取55元养老金不满意,他说“这点钱也就能买3斤来猪肉,不好干什么,我们什么时候能参加失地农保呀!
”。
失地的蔡家滩村中一般家庭53岁的孙方进表示:
“没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前,儿女给老人点钱买针头线脑、油盐酱醋基本就花完了,一两个星期能吃一顿肉就不错了,有了失地农保后老两口养老金加起来每月能领取近400元,不但解决了生活问题更减轻了儿女的负担”。
用失地的徐家村刘明贤老人的话说就是:
“原来吃肉得精打细算,现在不用了,还能经常割个猪头肉、猪肠子什么的,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办的失地农保,让我们过上了月月领工资的幸福生活”。
失地的夹仓一村较差家庭65岁的尹得义老人对失地农保带来的好处也表达在吃肉上,老两口身体都不好,老伴中风常年躺在床上,他说“原来不过年不过节舍不得吃肉,现在一个星期也能割点肉打打馋”。
北京路街道成家村9月份将享受配合拆迁带来的高标准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参保农民每月最低领取350元,最高达到580多元养老金,他们村的村干部牟敦芳感慨地说“生活水平是越拆越高,党和政府为我们想得很周到,有这么高的养老保险待遇,以后村里的老人吃肉看心情,想吃就吃,就这样还能攒出钱来过年给孙子压岁钱”。
(三)对农保发展的期盼
养老金越多越好!
这是受调研农民对养老保险以后发展的期盼。
刘家寨村张传友老人说“失地农保真的很好,老百姓都知道,但是现在物价有点高呀,物价涨我们的养老金是不是也能涨点”,不错,物价上涨是对农民养老保险保障能力最大的考验。
养老保险水平不提高生活水平就改善不了,农民也就不愿意支持征地拆迁工作。
成家村农民牟敦芳表示:
“原来征地后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些,现在拆迁了,养老金大幅提高了,生活水平比城里人还高,这都是拆迁带来的好处”。
建立科学的农民养老保险增长机制,保障老年参保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是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我们应该考虑和落实的问题。
五、调研分析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这次调研的结果看,村居干部和农民对开发区下一步大开发、大发展很有信心,非常支持开发建设,愿意早失地、快搬迁,更期盼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和幸福指数水平。
尤其是看到成家村高标准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后,愿意参与建设支持建设的村居干部和农民大幅增加。
特别是村居干部,都希望借开发区的大发展来带动本村的大发展、农民的富裕。
有地的希望土地被征用,尤其是原来规划有公路建设或其它建设项目没开工的村居,干部群众迫切希望马上开工建设,盘活本村土地,带动本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进而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险水平;完全失地的希望被列为旧城改造村,早日让农民享受开发区最高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过上市民化的生活。
下一步我们用土地征用、旧城改造为分档标准,以《开发区完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亮点,推行多档次高水平全覆盖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肯定是顺民意、得民心的好事,对全区经济建设会起到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
创新实施适应我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适应我区快速发展的大趋势。
今年随着我区“4+1”蓝色产业的快速发展和东西南北“四大区域”规划战略调整的实施,115平方公里大地上将掀起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热潮,将加速农村城市化、农民失地化、农民市民化进程。
土地征用和失地农民范围加速扩大,数量急剧攀升。
保基本的、标准一般的农保制度已适应不了我区快速发展的步伐,全区经济快速发展急需配套相适应的农保新模式,创新实施多档次高水平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势在必行。
结合本次调研结论我们建议在全区尽快创新实施多档次高水平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
(1)适度提高未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未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5元或90元。
提高到75元区财政每年需增加投入320万元;提高到90元区财政每年需增加投入550万元。
也可以探索通过与农民提前签订土地预征协议,由土地作担保,由财政先期垫付部分资金,让他们先行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提高养老保险水平,待到土地实际被征用后,用土地赔偿款连本带息归还财政。
(2)暂缓提高失地未拆迁农民养老保险水平
失地未拆迁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已执行多年,参保农民比较满意,目前在全市还是最高的,可再保持二至三年。
这两三年中失地未拆迁农民大部分面临整体拆迁,拆迁完成后养老保险水平自然会大幅提高,采取暂缓提高待到完成整体拆迁后再大幅提高养老保险水平的办法,对我区村居拆迁工作也会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至三年后,区财政可增加投入,适当提高还未拆迁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水平。
(三)失地又拆迁农民养老保险要重点突破,稳步推开
今明两年,随着“东海工”、“南古镇”、晋煤大通道和木浆三期等大项目的深入推进,北京路街道山后一二村、东海屿等12个村居,奎山街道朱家村、夹仓三个村等8个村居,将面临整体拆迁,我们将采取“拆完一个办一个”的办法,让符合条件的村居及早享受高标准养老保险,稳妥有序完成此项工作。
(四)完善农民养老保险水平随征地拆迁进展程度不断提高的相关政策
将未失地、部分失地、全失地、全失地并完成征地拆迁等情况进行细分,情况不同养老保险水平也不同。
土地被征用数量和拆迁完成情况与其享受的养老保险水平直接挂钩,土地征用数量增加或完成整体拆迁后,政府补贴标准同步提高,用“即征即补、多征多补、完成拆迁补贴更高”的办法解决被征地多少、完成拆迁情况与政府补贴高低的问题,鼓励农民配合征地、拆迁工作。
(五)建立风险储备基金制度,化解基金风险
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筹措的难点是村居集体补助到位问题,集体经济好坏对农民养老保险水平的不断提高至关重要。
今后我们在项目征地和村居拆迁时,把相关补偿款按照一定比例划入养老保险风险储备基金,确保村居集体补助长流水、不断线。
引导村居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每年按比例提取集体净收入,充入风险储备基金。
(六)建立农民养老保险水平动态增长机制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上调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标准,确保农民养老保险水平不断增长。
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速度,建议二至三年提高一次农民养老保险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幸福指数,保持作为开发区农民的优越感。
鼓励集体多补助、个人多缴费,多补多缴的可以适当提高他们的财政补贴标准。
(七)建立重度残疾参保农民提前领取养老金制度
将重度残疾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提前5年至55周岁,并配套出台相应的缴费办法、补贴补助办法,让重度残疾人参保农民能够提前享受我区多档次、高水平的养老保险待遇,充分体现党工委管委会对重度残疾参保农民的关爱。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出积极主动配合征地、拆迁的良好氛围
在拆迁和即将拆迁的村居中,以配合森博浆纸三期建设,圆满完成整体拆迁的北京路街道成家村为榜样,树立因配合征地拆迁而享受高水平养老保险的典型。
采取发放政策明白纸、村内大喇叭广播、各种媒体报纸典型介绍、召开“成家村高标准养老保险首发仪式”和农民座谈会等办法,全面深入地宣传多档次、高水平农村养老保险新模式。
下一步,农保新模式宣传工作要走在征地拆迁前面,区直部门和街道相关干部职工要做到懂政策、会宣传,随时能解答农民提出的问题,能说出农保新模式的好处,能将农保新模式好事说好,在全区农村营造出积极主动配合征地、拆迁的良好氛围。
(九)统筹兼顾,搞好政策衔接
按照“只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积极研究解决农保新模式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政策、计划生育扶持等政策配套衔接问题,充分体现党工委、管委会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参照农保新模式设计框架,积极研究解决好我区历年出台农保政策的衔接问题,让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了解政策、明白政策,不出现政策过多导致业务经办过程中前后不一致,上下不配套的问题。
(十)加强经办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业务经办服务水平
按照上级要求的“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建设原则,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区、街道两级经办机构要保证有人负责、有人办事,村居保证一村一个协办员,配齐办公设备和保证经费;按照姜大明省长提出的对参保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要求,提高我区农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水平,推进数据向省级集中和信息网络向街道、村居延伸,确保定时与其它社会养老信息比对、身份识别,杜绝重复参保、冒领现象,及时发现并上报死亡信息;积极协调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创新提高保费收缴和发放模式,方便村居集体和农民,达到办理农保业务不出村的目的;搞好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区、街道、村居经办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参保农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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