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及预付款担保业务操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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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及预付款担保业务操作规范》
履约、预付款担保
1承包商履约担保产品简介
1.1定义:
承包商履约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承包商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
1.2承包商履约担保可采用的方式
①银行保函;
②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1.3担保期限: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1.4一般担保额: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1.5承包商如果违约,担保人将承担的责任:
承包商由于非业主的原因而不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由担保人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履行保证责任:
①向承包商提供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②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另觅经业主同意的有资质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业主仍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超出原合同部分的由保证人在保证额度内代为支付;
③按照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向业主支付赔偿金。
2预付款担保产品简介
2.1定义:
预付款保证担保是指由保证人为承包商向业主提供的,保证人对承包商履行扣还预付款义务的保证,以防止承包商在收到业主的预付款后将款项挪作他用或宣布破产等。
2.2预付款担保可采用的方式
①银行保函;
②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
2.3担保期限: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为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的30天至180天。
2.4一般担保额:
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的15%。
2.5承包商如果违约,担保人将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向业主支付赔偿金。
3我公司履约、预付款担保的客户范围及基本条件:
3.1我公司的客户范围:
依法注册经营的企业法人、法人联合体及自然人,特别是投标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的投标人
3.2客户的基本条件:
①依法经营、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
②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③自然人能提供可靠的反担保资产,并具备履约能力。
4项目受理的流程
4.1受理流程图
4.2除客户已指定由特定的A角代理其业务以外,其他来源的客户均由部门经理指派A角,同时部门经理指派该项目的B角。
4.3A角需提供给客户的资料:
附件12:
《履约、预付款担保业务客户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4.4客户需要提供给我公司的资料:
为附件12中要求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注册登记核准单
5)法人代表证明书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法人代表及主要领导人简历
9)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0)企业资质证明
11)企业介绍和章程
12)中标通知书
13)施工合同
14)在建工程及以往工程或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15)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装备清单
1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与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简历与业绩等证明材料
17)近期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18)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19)贷款卡复印件及查询记录
20)工程保证担保申请书(附件1)
2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3)
22)其他资料
4.5客户经理收到资料后在公司网站在线填写《客户基本情况表》(附件3),(公司业务系统建成后执行),同时对客户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是否受理。
5项目审批的流程
5.1审批流程图
5.2A角和B角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并完成《履约、预付款项目调查评价报告书》(附件14)和《业主支付、履约、预付款项目产品经理调查报告书》(附件15),将相关资料交B角;
5.3B角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业主支付、履约、预付款项目审核报告书》(附件16);
5.4A、B角填写《业主支付、履约、预付款项目审批表》(附件17),并将此表交风险管理部经理和经营单位负责人审批;
5.5管理部经理和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尽快出具审批意见(原则上为1个工作日),并通知A角审批结果;
5.6如果项目金额超出经营单位负责人权限,则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即:
集团风险控制中心负责人、集团执行总裁审批并在《业主支付、履约、预付款项目审批表》中出具审批意见;相关审批信息共享:
完成通知人为:
A、B、风控经理、财务部、市场部、集团风控中心;
5.7A角立即通知客户审批结果,如果审批通过就开始落实反担保措施。
5.8尽职调查时主要的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B角完成尽职调查,B角审核)
1)三年内的总体财务状况;
2)企业以往的业绩、目前同时操作的其他工程项目;
3)施工资质等级;
4)拟分包和主要分包商的情况;
5)施工进度计划和竣工日期(关键路线图);
6)中标价格是否有不平衡报价,中标价格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7)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
8)所具有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设备,拟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和设备;
9)公司技术人才资源情况,拟参与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每个技术管理人员所管理的项目不能太多,以保证精力集中;
10)在建工程的详细资料,包括设计方案等;
11)工程要求采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等的条件;
在审查上面内容的同时,还要对全部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包括: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书及补充合同;
(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有关函件;
(4)合同专用条件;
(5)合同通用条件;
(6)招标书及其有关函件的回复;
(7)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8)合同图纸;
(9)特殊技术要求;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
(11)施工过程中的会议纪要,变更洽商通知;
如果出现违约索赔,以上文件均可以成为索赔证据。
5.9常用的反担保措施
我公司最常用的反担保措施包括:
(以下反担保措施不要求在个案中同时使用)
1客户提供保证金反担保;
2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
3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
4对于已经在担保公司有良好信用记录,银行当年信用评级达到AA以上的企业,可以根据反担保条件等情况给与一定的授信额度,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可以在指定额度内出具;
5其它反担保措施由经营单位负责人根据具体项目审批。
保证金的比例根据市场、风险、被担保人资质、担保费率等条件而定,参见附录。
5.10审批权限:
参见:
中国中科智担保(风管风控)字〔2005〕第0003号——担保项目审批授权体系及流程规则
6项目通过审批后落实反担保条件及出具保函或保证合同的流程
✧如果是银行开立保函,我公司为投标人提供担保:
6.1我公司向开立保函的银行出具《担保意向书》(附件5),等待银行的审批;
6.2同时,我公司与客户签订《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附件20);
6.3银行审批通过后,我公司与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交纳保证金和担保费及落实其他反担保措施;
6.4银行、我公司和客户签订《开立保函协议;》(附件7)
6.5我公司给银行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附件22)和《反担保函》(附件8),并签订《保证合同》(附件9)
6.6以上流程B角负责全程办理,A角全程协助办理。
✧如果是我公司开立保函:
6.7我公司与客户签订《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附件20);
6.8我公司与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个人无限责任反担保,交纳保证金和担保费及落实其他反担保措施;
6.9我公司向客户出具《承包商履约保函》(附件21)
6.10以上流程B角负责全程办理,A角全程协助办理。
7保后监管
7.1常规的保后监管的时间为:
对担保期限大于八个月(含)的,出具保函或保证合同后一个月进行首次监管,
以后每间隔六个月进行一次,到期前一个月进行最后一次保后监管(如进行倒数第二次保后监管与倒数第三次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则直接进行最后一次保后监管);
对担保期限大于三个月(含)而小于八个月的,则仅进行首次和最后一次共两次保后监管,即出具保函或保证合同后一个月进行首次监管,到期前一个月进行最后一次保后监管;
对担保期限小于三个月的,则仅进行担保期间的中间一次保后监管。
以上是常规的监管方法,但是保后监管责任人应该随时保持对项目情况的了解,及时预警,采取相应措施。
7.2履约担保保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准备阶段:
1熟悉有关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进度计划等相关文件,了解工程概况和履约担保款项的内容;
2制定保后管理方案,对履约风险点监控提出措施意见;
3参加工程项目第一次工程例会,了解参建单位及人员情况,并进行担保交底。
要求相关单位提交相关工程记录和文件,如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月报、专题会议纪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被保证人和第三方担保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等文件;
4了解被保证人(承包单位)施工现场的机构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及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状况。
监管阶段:
1通过现场调查或参加工地例会等方式,掌握工程进度。
对于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出现的工期延误,应会同监理单位了解出现工期延误的原因,并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协调,消除影响工期的不利因素(包括主要材料、设备供需、技术能力、发生劳务纠纷等);如果风险因素不能消除,则进入预警程序,编制《预警通知书》,要求承包单位编制延误工期补救措施,并监督实施,促使被保证人履行合同条款;
2重视监理单位发出的有关质量问题的《监理通知》。
对于发生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或有永久缺陷的,应在接到监理单位的通知后立即进行现场勘察,参加处理质量事故的专题会议,调查出现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措施,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要发出索赔预警,进入预警程序;
3了解工程款支付情况,一旦发现工程款拖欠影响工程进展时应协同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进行协调,使工程继续进行。
同时了解工程款项支付情况和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
4必要时参加基础部分、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了解工程验收情况和剩余尾项的处理意见,并要求监理单位报送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签字的工程《验收证书》(复印件),作为完成担保、收回履约保函的依据;
5调查了解反担保措施基本面的变化。
调查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质押物变化,尤其是第三方保证反担保的企业股权结构变化,经营状况恶化而无代偿能力时,要求被保证人提供担保公司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6预付的工程款使用情况,是否被挪用;
7提交《担保客户保后监管报告(履约担保)》(附件18)
7.3履约担保违约处理:
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则进入索赔程序。
索赔的原则是:
因被保证人的违约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以直接损失数额进行索赔,累计索赔数额不超过保函额度。
索赔的条件是:
被保证人存在违约行为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
1根据被保证人的违约情况,可以向承包商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也可以安排由新的承包商来接替以完成合同;还可以经过协商,建设单位重新开标,另找承包商完成剩余部分;
2当建设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并提出违约证明,包括违约事实、违约损失金额、要求索赔的金额及相关证据。
保证人应组织有关人员会同监理单位进行违约事故损失勘查、取证,对被保证人的违约责任及其损失进行核对,对于认定不属于承包商的责任或情况不属实的、以及保证人免除责任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拒赔理由;属于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应根据事实做出《履行保证责任方案》,取得建设单位认可后,向建设单位理赔;对于被认为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造成损失的应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理赔;对于较大的事故在约定的时间内一时无法确定损失数额时,可按估算的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先行补偿,待定损后再办理其他补偿手续;
3理赔后应按履约保证委托合同的规定向违约单位发出《违约代偿通知书》进行追偿,或向建设单位提出在工程款项中逐步扣除。
7.4预付款担保的保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准备阶段
1熟悉有关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总进度计划等相关文件,了解工程概况和合同款项的内容,尤其是关于预付款支付和抵扣条款的约定。
2制定保后管理方案,对履约风险点监控提出措施意见。
3参加工程项目第一次监例会,了解参建单位及人员情况,并进行担保交底。
要求相关单位提交相关工程记录和文件,如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预付款使用计划及审批程序、工程款支付和预付款抵扣记录,以及被保证人和第三方担保保证人的财务状况等文件。
4了解被保证人(承包单位)机构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分包单位的管理状况。
过程管理
1通过过程管理(监管),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加强沟通,了解和掌握担保项目的进展,以及被担保人(承包单位)对预付款的使用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工作预警,避免或减少因风险造成的损失。
2通过现场调查或参加工地例会等方式掌握工程进度,了解预付款的拨付和抵扣情况,查看预付款抵扣凭证和相关纪录。
3调查被保证人的预付款的使用计划及预付款的使用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不定期的抽查被保证人的开户行对账单,通过对所发生的款项进行详细核实了解其预付款的使用情况。
如果发现由于被保证人预付款使用不当或挪作他用,导致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则发出预警通知,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改正,促使被保证人履行合同条款。
4关注工程出现的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或事故是否影响施工承包合同的执行。
如果由于安全质量问题或事故使工程受到影响,应会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参加处理质量事故的专题会议,调查出现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和处理措施,消除质量问题或事故对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履行合同。
5调查了解反担保措施基本面的变化。
调查了解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质押物变化,尤其是第三方保证反担保的企业股权结构变化,经营状况恶化而无代偿能力时,要求被保证人提供担保公司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6提交《担保客户保后监管报告(预付款担保)》。
(附件:
19)
7.5预付款担保违约处理:
保证担保人向受益人(建设单位)出具预付款保函,保证被保证人按施工承包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将如期扣回预付款,一旦承包商出现预付款使用不当或挪用预付款现象,影响施工承包合同执行,应建设单位索赔要求,则进入索赔程序。
索赔的原则是:
因被保证人的违约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以直接损失数额进行索赔,累计索赔数额不超过保函额度。
索赔的条件是:
被保证人存在违约行为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纠正违约行为。
1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通知》,了解取证被保证人的违约事实、违约损失金额、要求索赔的金额及相关证据,根据被保证人的违约情况认真处理。
对于认定不属于被保证人(承包商)的责任或情况不属实的、以及保证人免除责任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拒赔理由;属于保证责任范围内的,应根据事实做出《履行保证责任方案》,取得建设单位认可后,向建设单位理赔;或向承包单位提供资金或其他形式的资助以使其有能力完成合同目标。
2理赔后应按预付款担保委托合同的规定,向违约单位发出《违约代偿通知书》进行追偿,或向建设单位提出要求在工程款项中逐步扣除。
8解除保函或保证合同责任的流程
解除担保责任:
8.1到达保函有效期或承包商提前完成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客户将保函退回我公司,A角审核无误后,将保函退还银行,银行向我公司或客户出具保函失效通知书;
8.2A角向财务部门提交退还客户保证金申请,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开立支票。
解除保函责任:
8.3到达保函有效期或承包商提前完成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客户将保函退回我公司,A角审核无误后向财务部门提交退还客户保证金申请,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开立支票。
9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比例:
准备金类别
计提基础
评级
工程履约业务
其他履约业务
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预付款担保
业主支付保函
贸易履约保函
司法履约保函
投资领域履约保函
一般风险准备金
担保费收入
/
5%
10%
10%
15%
10%
5%
10%
专项风险准备金
担保金额(敞口)
正常类
0%
0.05%
0.05%
0.05%
0.05%
0%
0.05%
关注
1.5%
1.5%
1.5%
1.5%
1.5%
1.5%
1.5%
可疑
80%
80%
80%
80%
80%
80%
80%
损失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履约类担保业务的风险评级标准为:
关注:
非正常未代偿
可疑:
发生代偿未超过一年
损失:
发生代偿超过一年
附录
1工程履约(预付款)担保的主要风险点:
风险来自多个方面,下面列举了一些仅供参考:
1.1道德风险,主合同双方虚拟合同,恶意欺诈,承包商偷工减料,挪用工程进度款或工程预付款,甚至携款逃跑等;
1.2工程工期太紧,不能按期竣工;
1.3承包人不具备同类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1.4承包人无理要求追加工程量和工程预算,导致恶意误工;
1.5承包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技术或资金没保障;
1.6承包商因投标报价太低或材料价格上升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无利可图,中途退场;
1.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的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承包商责任;
1.8最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因挂靠、垫资施工、分包转包等行为导致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风险。
2主要的反担保措施:
保证金的比例范围:
一般为10%-20%,同时也与担保费率相结合,可上下浮动。
3收费标准
3.1最低费率根据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比例确定:
(按保函金额收取)
保证金比例
无保证金
5%
10%
15%
20%及以上
深圳地区最低费率(年)
(预付款和履约)
1.6%
1.2%
1.0%
0.8%
0.6%
福建地区低费率(年)
(预付款和履约)
2%
1.5%
1.2%
1.0%
北京地区最低费率(年)
上海地区最低费率(年)
湖南地区费率(年)
--------
预付款:
1%
预付款:
≤1%
履约:
--
1.5%
3.2担保期限和收费的关系
担保期限
≤6个月
6个月至1年
1-2年(含2年)
2年以上
最低收费
最低费率下调30%
最低费率
最低费率*1.2
最低费率*1.5
最终审批人可以在最低费率和最低收费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和具体的担保期限上浮。
如果根据以上计算所得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3.3考虑到被担保人的资质及挂靠情况,可对最低费率按下表进行浮动:
被担保人
资质等级
费率
挂靠关系
非挂靠关系
一级资质
最低费率
最低费率*0.9
二级资质
最低费率*1.1
最低费率
三级资质
最低费率*1.2
最低费率*1.1
其他
最低费率*1.3
最低费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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