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业务承包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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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业务承包方案
市场营销业务承包方案
2004年度市场营销业务承包方案 为明确企业与营销公司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营销龙头作用,确保2004年度经营目标实现,特制定本承包方案。
1目的通过本方案,明确营销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2适用范围企业各相关部门据此为营销公司提供业务承包的良好环境条件;财务部据此为营销公司建立专账,并进行单列核算与会计监督;企业按本方案对营销公司进行工作指导、业务考核和承包结帐。
3管理职责和权限3.1管理职责营销公司作为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属部门,对企业汽配产品的营销业务实行承包经营,从售前的市场开发、售中的发运调度,到售后的货款回收和三包服务负完全责任。
3.1.1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3.1.2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3.1.3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营销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3.1.4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努力维护博盈品牌形象。
3.1.5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3.1.6负责应收帐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3.1.7认真做好市场信息的搜集、处理工作,逐旬编发《市场旬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逐月编制《三包服务报表》,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3.1.8维护和完善产品可追溯系统,组织对供应商的质量索赔认定,督促本企业制造、检验环节的质量责任追溯处罚。
3.2管理权限作为业务承包实体,营销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调配权、薪酬分配权、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置权等。
3.2.1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2.2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办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3.2.3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3.2.4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3.2.5有权受理客户投诉,组织三包件的确认、责任的分解和损失的落实。
3.2.6有权组织三包退回产品的返修、加工和回收再利用,并报请企业财务部认定其有效价值。
3.2.7有权汇同企业质量部认定对供应商索赔额度,以及企业内部制造、检验环节的质量追溯处罚。
3.2.8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3.2.9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3.2.10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置权。
4年度目标和考核指标4.1年度目标2004年度汽配产品销售收入目标任务为2亿元,其中桥总成销售收入 万元,精品齿轮及其它零部件销售收入 万元。
4.2考核指标4.2.1销售收入全年目标任务2亿元,分解到月(单位:
万元见下表)每月同时考核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和累计任务完成率。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当月 2500 1200 1200 1200 1500 1800 1800 1500 累计 9800 11000 20000 4.2.2销售回款率全年综合指标为96%,按上月止累计销售回款率调节当月分配系数。
5结算及奖惩办法5.1提成比率基数营销费用及三包净损提成总比率为3.2%(含销售费1.4%、三包净损1.8%)由营销公司自主调控。
5.2月结算额度(万元)当月总提成=当月销售收入*3.2%*P(Q+0.04)P:
当月止累计任务完成率Q:
上月止累计销售回款率5.3年总决算(万元)全年总提成=3.2%N(Q+0.04)+0.3%(N-2000)N:
全年销售总收入Q:
全年销售回款率6提成费用开支范围6.1员工薪酬控制在总提成的18%左右,包括营销公司全体成员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
6.2办公经费控制在总提成的4%左右,含通讯费用、宣传资料及办公用品开支等。
6.3差旅费控制在总提成的12%左右,含营销公司认可的业务员差旅费及办事处房租开支等。
6.4三包服务费控制在总提成的50%左右,包括调件材料费、三包物质发运费和三包理赔开支等。
6.5业务招待及公关费用控制在总提成的10%左右。
6.6市场开发费根据需要和可能酌情处理。
7三包收入三包收入包括对供应商索赔收入、对外理赔后退回物质的有效价值和企业内部追溯处罚收入。
按程序核定后冲减三包服务损失。
7.1营销公司每月提交对外索赔明细汇总表,经财务部核实后认定为三包收入。
7.2三包仓库对退回物质积极组织返修分流,每月提交出库明细及回用价值表,扣除制造部维修改制成本费用,经财务部认定为三包收入。
7.3企业内部人为质量事故造成的三包损失,由营销公司敦促质量部进行追溯处罚,并视同为三包收入。
8特别约定8.1营销公司应注重业务员素质教育和培养,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
8.2营销公司不得私设账户,截留货款,不得妨碍和逃避企业的财务监督。
8.3企业各部门应牢固树立以市场为导向、视客户为上帝的经营思想,尽力为营销公司的业务承包创造良好条件。
8.4经评审认定的订单,确属制造原因影响交付的,由责任部门承担5-10%的违约金。
9相关标准9.1Q/BQ.G0001-04 部门工作职责和权限9.2 营销公司薪酬分配及费用管理细则10记录文件10.1 营销公司销售指标考核评估表10.2 三包报务对外索赔明细汇总表10.3 市场旬报10.4 市场分析报告10.5 三包服务开支报表 附加说明本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本方案经企业负责人和承包体负责人审签后实施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行政章) (领导签字)博盈投资公司营销公司 (部门印章) (承包人签字)生效日期:
2004年5月 日县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方便群众就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根据省市有关开展“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强化为人民群众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全行业监管,依法执业。
二、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并做好各阶段的经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结合各单位实际,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全面规范执业行为。
三、活动内容1、组织全员法律法规、医疗规范培训。
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县卫生局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主要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强化培训,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上述相关法规及医疗规范,根据各人专业特点重点学习《某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丛书》相关分册及卫生部近期发布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依法执业,规范行医。
在学习基础上,各单位要求执业医务人员95%以上参加法律知识考核,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
2、结合本县开展“环境建设年”、“项目推进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院环境绿化、就诊程序简化。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消毒处置各种医疗、生活垃圾,根据各医疗机构实际绿化、美化就诊环境,县级医院积极引入“一站式”服务模式,迁建、扩建过程中创造条件调整医院功能划区,实行集中式管理检查申请和多点、多层划价收费,切实贯彻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组织完善“绿色通道”建设,结合“110”一级处警联动模式实施,确保急危重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患者能及时有效救治。
3、继续深化“满意工程”建设,加强医患沟通,重塑医患信任关系。
各级医疗单位在去年开展“满意工程”基础上,结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某省病历书写规范》有关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保护,着重做好医务人员与病人家属口头、书面全方位真诚沟通,提倡换位思想,降低服务投诉比例,讲究方法策略,及时处置、化解医疗纠纷,提高患者及家属满意率,要求出院病人,门诊病人综合满意度95%以上,杜绝主要责任以上医疗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人员准入、设备准入、技术准入制度。
各医疗单位认真清理医疗卫生技术岗位人员资质,核准登记备查,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医疗、护理岗位必须具备相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经合法注册,加强外聘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外聘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书面聘用手续完备,并经县卫生局批准或备案;医疗机构新增诊疗科目须经变更注册方可开展;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引进和使用须按国家规定取得许可批文,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上岗证。
5、完善强化医疗质控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医院规模和科室设置情况,建立完善急诊、护理、医院感染、麻醉、临床检验、放射、病理、病历质控等组织,建立专门组织和人员监督,落实诊疗常规执行情况,实施过程监控和终末监控,县级医院必须参加某市质控中心质控体系,按照等级医院标准实施各项质控措施。
6、开展重点学科申报评审,推动医院品牌战略。
县卫生局将开展重点临床学科、重点中医专科申报评审,力争通过三年建设,形成一批有专科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的县级重点学科,带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各级医院积极做好学项申报基础性工作,与医院人才、设备引进相结合,与等级评审工作相结合。
逐步达到人有专长、科有特点、院有优势的建设目标。
7、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
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纠正不合理的“套餐式”检查检验及门诊大处方,在医患沟通基础上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同级同类医院或上一次医院的检查和验收结果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应予认可和通用。
严格执行《某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比率必须逐渐控制到规定的水平。
8、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医疗机构通过一定的媒体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均属医疗广告范畴。
各级医疗单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具有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发布,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内容、方式开展医疗信息、广告发布,要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立即进行自查自纠,自觉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医疗单位社会形象,防止误导医疗消费行为,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四、监督落实各级医疗单位必须要将“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和深化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
建立监督落实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细,建立奖惩措施,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卫生局将通过明查暗访,以实地考核、问卷调查、对口检查等形式督查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年单位综合评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较多,群众反响较大,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职权范围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国家级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
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06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SP)≤0.250毫克/立方米。
主要责任部门:
环保局5、城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主要责任部门:
卫生局
(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
主要责任部门:
建设规划局(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基本要求:
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
抽查对象:
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
2、健康教育(7项)基本要求:
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
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
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基本要求:
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城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
抽查对象:
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与粪便处理场等。
4、环境保护(9项)基本要求:
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
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
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基本要求:
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
抽查对象:
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
6、食品卫生(8项)基本要求: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五病”调离率的监管力度,无过期食品销售。
抽查对象:
卫生监督机构,宾馆、饭店、副食店、食品店、饮食摊店、肉食、冷饮、糕点加工厂,学校、机关、医院食堂等。
7、传染病防治(8项)基本要求:
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强化儿童计划免疫,控制甲、乙类传染病和院内感染,健全门诊日志。
抽查对象:
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
8、城区除四害工作(4项)基本要求:
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的除”四害”网络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完善”四害”监测资料,实施灭蝇达标,有效降低“四害”密度,达国家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
创卫办、爱卫办、疾控中心等。
灭鼠:
(1)重点单位(指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等,下同),一般单位(指机关、学校、百货商场等,下同)和居民住宅室内鼠迹。
(2)重点单位的重点场所(如厨房、库房等)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的防鼠设施情况。
(3)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湖沿岸、单位院内、住宅区等外环境鼠迹。
灭蚊:
(4)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室内和院内各种存水容器及积水中的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5)下水道口、废品、轮胎、缸罐存放处、建筑工地等特殊场所积水容器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6)湖泊、河流、沟渠、水池等不同类型水体中蚊幼虫(蛹)孳生情况。
灭蝇:
(7)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室内成蝇数和重点场所(如食品操作间、冷荤间、熟食柜等)的防蝇设施。
(8)以上单位、场所室内外生活垃圾盛放容器中蝇幼虫(蛹)孳生情况。
(9)外环境蝇类孳生情况。
灭蟑螂:
(10)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及居民住宅室内蟑螂成、若虫和卵鞘数量。
(11)以上单位、场所的地下室、暖气沟、下水道等处蟑螂成、若虫和卵鞘、蟑螂尸等)。
9、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项)基本要求:
加大对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的管理力度,定期组织进行卫生检查,设立单位和居民区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各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抽查对象:
机关、部队、工厂、学校、居民区等。
10、民意测验(7项)基本要求:
加强宣传和城市卫生整治工作,提高当地居民和过往旅客对城市卫生面貌的满意率。
抽查对象:
随机访问当地居民80人和过往旅客20人,卫生状况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为了如期实现创卫目标,在巩固提高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方案,创新机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六大整治工作,在计划时间内全面达到《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领导。
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
制定、实施市领导联系各区、各部门包干督查创卫工作的制度,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局面。
各区和主要责任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各区和各部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经费投入。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
同时,要保证创卫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创卫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市、区两级宣传部门、文明办和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卫氛围。
每区设立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专题的大型公益广告若干个,每个街道办事处和每条主街道均要设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专题宣传牌,各社区、居民小区内均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卫工作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基础来抓,把创卫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各级创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1、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区政府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理顺关系,开展以消除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环境污染、清除露天粪缸、禁养家禽家畜等为主要内容的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建设规划局等部门编制全市生活垃圾处置总体规划,加大对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将城乡结合部垃圾收集、中转和处理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实施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
交通部门等加强区间道路和绿化带的保洁、养护。
2、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城市“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的三轮车、残疾助动车、两轮摩托车等。
建设、城管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马路市场和摊点的管理,取缔流动摊点;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实现市区无跨门店、无占道摊点;实施大环卫、全覆盖、动态化环境卫生保洁,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扁平化管理,协调处理好“多把扫帚”问题,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落实背街小巷动态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保洁无死角、无盲区;加强对乱张贴、乱涂乱画的整治;实施亮化工程,营造卫生城市氛围。
交通部门要加强窗口单位,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烟草广告。
3、开展“五小”服务行业的整治活动。
各区政府和卫生、工商、公安、建设、贸易与粮食、文化等部门要针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对“五小”服务行业,加强发证前的卫生条件审查,严把许可审核关。
制定小餐饮等服务行业量化分级管理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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