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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文化旅游十二五规划
襄阳市文化旅游“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1年08月17日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襄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必将迎来新的跨越式飞跃。
为了实现我市“十二五”期间文化旅游事业大繁荣、大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结合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发展现状
(一)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成就显著
第一、成功参与承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
2007年,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由湖北省政府和国家文化部承办,襄樊作为四个分会场之一,参与承办了我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最具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文化艺术活动。
一是组织了“襄樊迎八艺、万众贺新春”大型文体展演、《和谐颂歌》襄樊市社区文化艺术节、“龙腾狮跃庆八艺”襄樊市万人文体展演、“楚风汉韵”群众文艺精品演出、“襄樊市形象大使选拔赛”、“襄樊演艺之星”等多项活动,提前为八艺节造势,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市民参与展演活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八艺节,参与八艺节。
二是投资一千七百万元,对襄阳剧院进行翻新改造,成功接待上演了由总政话剧团、南京市话剧团、山东省吕剧院演出的参赛剧目话剧《黄土谣》、《沦陷》、吕剧《画龙点睛》。
由于我们准备充分,接待周到,各参赛剧团演出都非常成功。
其中《黄土谣》荣获全国文华大奖,《沦陷》、《画龙点睛》获得文华剧目奖。
襄樊市被“八艺节”组委会表彰为“优秀组织奖”。
三是为迎接“八艺节”创作打磨一批精品剧目。
我市京剧团创作演出的新编大型古装京剧《襄阳米颠》、襄阳区豫剧团创作演出的现代豫剧《山野秀才》在2007年全省第八届楚天文华奖暨“八艺节”重点剧目选拔赛上,双双荣获第八届楚天文华奖综合奖和表演单项奖,并在“八艺节”期间参加了祝贺演出。
襄樊市花鼓戏剧团创作演出《宋玉悲歌》入围湖北省“八艺节”备选剧目。
四是承办“八艺节”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决赛中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览活动。
活动于11月13日至18日在襄樊市体育馆举行。
文化部副部长赵维绥、周和平及社文司副司长李宏在观看展览后对此大加赞赏,称“没想到一个地市级的文体局能策划出这种高水平的展览”。
第二、艺术精品生产取得辉煌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艺术创作上除了在“八艺节”得到展示的《襄阳米癫》、《山野秀才》外,襄樊市豫剧院的现代豫剧《尧治河的神话》在省内外演出100多场,2007年被省委宣传部列为全省文艺作品重点招标项目。
曲艺《王大夯应考记》、《祖孙仨》,舞蹈《鼓盆歌》,美术《武陵源》、《秋实》、剧本《藏你藏在心窝窝》、等优秀作品不仅在广大城乡广泛演出(展览),而且在全国全省的赛事中获得奖励。
其中《王大夯应考记》、《秋实》、《鼓盆歌》分别在中国第八届、第九届艺术节上获得文化部群星奖。
2007年鞠太运美术作品《荆州古治》搭载神舟七号遨游太空,被国家航天部博物馆收藏;在国务院新闻办、中国文联组织的《彩绘联合国大世界》活动中,他的作品《瑞典》参加了世界各国巡展;2009年建国六十周年大庆,大型现代戏《山野秀才》受文化部邀请进京献礼演出;大型歌舞《荆山楚源》立上了舞台,填补了我市旅游文化产品的空白,对于展示襄樊文化底蕴,保护和开发早期楚文化资源,促进襄樊迅速融入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三、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2009年经原市文体局多次与省文化厅联系协商,省文化厅和襄樊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湖北省文化厅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襄樊市文化发展的合作备忘录》。
从扶持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达成共建共识。
我们以市厅共建为契机,积极争取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的重点和支持,争项目争资金,使得我市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
经向上争取1340万元建设资金,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82个;在狠抓县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中,我们向省财政争取了480多万元资金,建成了老河口市、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五个县级支中心;在基层服务点建设方面,我们争取150多万元资金,依托6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配套建设,目前已全部配套完毕;在村级服务点建设方面,我们结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投入280万元,建成1041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完成总任务的43%;在农家书屋建设上,先后投入1300多万元资金,建成550家农家书屋;在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上,已经完成全市9个县市区“十二五村村通”。
在狠抓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的同时,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全市10家专业剧团共完成800多场的送戏下乡任务,观众达8万多人次;2009年组织了《山野秀才》、《荆山楚源》等剧目在襄阳剧院进行了“文化惠民、免费看戏”活动;扶持建立了农村电影队118个,配备了和自购流动电影放映车21部,基本保证了每个行政村每月看上一次电影;市图书馆推出的“汉江讲坛”已经成为襄樊的公益文化品牌,他们开展的“你读书,我买单”、“图书银行”、“读者新华书店”活动,开辟读书角、读者诗社等等,受到广大市民好评。
第四、文化遗产保护与合理利用取得突出成绩
一是顺利完成第三次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工作。
全市已查明不可移动文物3390处,其中市区(不含襄阳区)1004处。
在这些文物点中,有10处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6处被省政府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市区有古隆中、广德寺多宝佛塔、襄阳城墙、襄阳王府绿影壁、米公祠、邓国故址等6处国保;余岗九冢古墓群、抚州会馆、小江西会馆、习家池等16处省保;江苏会馆、清真寺等40处市保;牛首擂鼓台、卧龙白马洞等32处县保。
二是文物保护修复工作成效卓著。
襄樊是文物大市,每年都有大量出土文物需要修复保护。
“十一五”期间,襄樊市博物馆文物修复保护中心修复三级以上出土文物一千余件。
其中三国时期古墓中出土一件青铜马青铜马,全身长1.63米。
但出土时仅仅残存0.83米。
经过市博物馆文物修复保护中心修复精心修复,该青铜马浑然天成,被中国文物修复委员会秘书长贾文忠评价为“中华第一马”。
此后又修复南宋古墓中的巨幅壁画以及战国时期的珍贵文物,都在文物修复界引起很大反响。
南京市博物院、随州博物馆、恩施州博物馆等外省外地的博物馆,都把自己出土时损毁严重的文物送到市博物馆文物修复保护中心修复。
2008年,经过国家文物局批准,市博物馆文物修复保护中心成为全省三家具有文物保护修复资质的文物保护中心之一。
三是襄樊市博物馆成功开馆陈列文物,结束了文物大市没有博物馆的历史。
将昭明台改建成博物馆的建设启动于2006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文物部门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襄樊市博物馆于2009年正式开馆。
在2800平方米基本陈列面积上,共展出襄樊由石器时代到明清时期的珍贵文物900多件(套)。
襄樊市博物馆的建成和投入运行,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被列为当年襄樊市十大新闻之一。
四是积极探索文物开发利用途径。
十一五期间我们先后组织专家学者对岘山文化保护示范区、襄阳古城墙文化保护带、荆山山脉古山寨群等重点区域的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进行研究策划,为市委、市政府发展文化旅游业提供决策依据。
为将襄阳古城旅游区打造成为集观光游览、文化体验、度假休闲、游憩娱乐等多种旅游形式于一体的国际知名的古城旅游目的地和“5A”级景区,我们请专家制定出《襄樊古城保护利用规划》,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查批准。
(二)旅游事业得到跨越式发展
一是逐步形成了我市旅游事业发展战略。
“十一五”期末,我市逐步形成了工业强市、旅游活市、农业稳市的发展战略,旅游业地位空前提高。
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的襄樊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组建了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公司,制定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对接,重点推进古隆中、襄阳古城、鱼梁洲、鹿门寺、岘山森林公园等五大景区建设,全市发展旅游思路进一步清晰。
二是旅游经济和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十一五”以来,全市旅游业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预计“十一五”末的2010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可达11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可达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以上;“十一五”期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的4365.8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53.35亿元,分别比“十一五”增长43.07%和93.52%。
在招商引资发展旅游经济上,“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共有60个,合同金额100亿多元,开工亿元以上项目7个,实际到位资金近10亿元。
鄂西圈投资公司、武汉三特索道公司于2009年启动襄樊古隆中、保康九路寨、南漳古山寨和谷城薤山四个项目,一改过去我市无大型旅游企业投资旅游开发、无大型旅游项目开工的旧貌,将为“十二五”期间襄樊旅游的加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们加强了对旅游景点的监管和指导,促使我市旅游行业硬件、软件上档次。
截止目前,全市共评定国家A级景区(点)21家。
其中,国家4A级景区1家、3A级景区7家;设立各类旅行社70家。
其中,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分社)5家;评定星级旅游饭店37家,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13家,二星级18家;评选、认定旅游商品104种。
出现了一批实力强、影响力大的龙头旅游企业。
四是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有机结合日益紧密。
全市已基本形成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和文化旅游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结构体系。
襄樊历史文化名城一日游、南、保、谷荆山原始自然生态游等旅游产品正在成为襄樊毗邻地区旅游界推崇的经典线路。
以展现荆山地域的风土人情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歌舞《荆山楚源》的创作演出,为我市文化和旅游有机结合起到了示范引路作用。
(三)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网吧管理为重点,创新手段,完善机制,文化市场健康有序。
一是坚持远程视频监控、人工稽查和社会监督三结合的管理机制,对市区网吧进行三个重点检查,即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网吧进行巡查次数;二是制定了《襄樊市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处罚标准》,加大对违规经营网吧的处罚力度。
仅2009年以来,文化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117家次,取缔黑网吧83家,销毁各类赌博机近400台,收缴非法音像制口15万余盘,市民对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三是聘请“五老”(老领导、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工人)为网吧义务监督员。
2009年聘请了29名,2010年继续扩大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力争市区每2---3名网吧义务监督员监督一个网吧。
二是以出版物市场管理为重点,加大力度,打防结合,扫黄打非工作成效显著。
为了规范出版物市场,我们逐步取缔了原来书刊集散地,规范建立了具有3600平方米的西门桥图书音像出版物批发市场。
在扫黄打非工作上,我们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管理,率先在全国查处《死亡笔记》、少儿人民币等非法出版物,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颁发先进单位奖牌。
在打击侵权盗版、青少年维权工作、农家书屋建设上,另获得六个个国家级奖牌。
二、“十二五”期间文化旅游发展机遇
(一)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升为国家战略。
中央政府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
襄樊市委、市政府也出台了《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顺利实现我市GDP四年翻番和建设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强大的精神文化支撑。
在旅游业发展上,襄樊市的“旅游活市”发展战略确立以后,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旅游业振兴的计划》、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支持旅游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经费投入、支持旅游经济和项目开发、重奖“引客入襄”、奖励优秀导游员和讲解员、旅游商品开发等多个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
(二)文化、旅游事业得到社会的广泛参与支持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不断追求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对精神文化和旅游参与支持和休闲消费将日趋旺盛。
据统计,2010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6500元,是2005年的1.4倍,已基本实现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而这将促使文化消费水平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明显和潜在的精神文化需求、旅游市场的需求,为我市文化、旅游事业和产业的发展繁荣奠定了基础。
(三)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为我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平台
根据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战略,襄樊市都处于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和谐共生”、“交通先行”、“绿色主导”、“品牌引领”四大战略的战略要冲。
无论是“双核三区四带六轴”的空间布局,还是整合圈域生态文化旅游优势资源,都为我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平台。
我市的文化旅游事业,必将通过圈内资源共用、市场共建、信息互通、利益共享,实现新的跨越。
(四)新一轮机构改革为我市文化旅游事业强势突破提供了良好契机
2009年底,襄樊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同时挂市文物局、广播电视局的牌子)成立,加强了领导,集中了人才,整合了资源,为我市文化旅游事业强势突破提供了良好契机。
三、“十二五”期间文化旅游发展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全市文化旅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文化强市旅游活市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和人才为支撑,以繁荣文艺创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为重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努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建立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文化软实力。
努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发展,把我市建成鄂西生态旅游圈的核心引擎。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形成规模,文化市场开放有序,文化设施显著改善,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入。
文化旅游产业对经济发展贡献明显提高。
文化旅游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
四、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一)文艺精品建设
坚持和完善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规划,大力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建立重大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策划、论证、筛选和扶持机制。
围绕重大题材、重大文化、民族节庆活动,发掘襄樊地域文化资源,建立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
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和“孟浩然文学艺术创作奖”为主要抓手,抓好舞台剧、长篇小说、广播剧、影视剧、歌曲、动漫等精品的创作生产。
大力支持文学、音乐、书法、美术、等优势文艺门类,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推出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反映时代精神、凸显襄樊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大型文艺精品。
到“十二五”期末,推出和打造《荆山楚源》、《踏歌襄阳》、《敖大焕》、《诸葛亮与黄月英》5--8项(台)具备省级、国家水准舞台艺术产品;精心创作和推出《羊祜大将军》、《光武帝刘秀》等3—5部30万字以上的优秀长篇小说;创作或推出襄樊地域特色二十集以上的电视剧2—3部;《诸葛亮相亲》、《荀灌娘》等动漫作品2—3个。
1、文艺精品创作
以突出时代精神和襄樊地域文化特色为主旨,不断丰富创作手段,发挥本市编创人员的创作积极性。
对于重大题材的创作生产,邀约著名剧作家或本土剧作家为我市知名艺术家和优秀演员量身定做精品剧目。
对于重大文艺作品,在立项、创作的起步阶段,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行论证分析,争取作品的高起点、高水准。
鼓励和支持本土艺术家积极进行文艺创作,继续实行对重点作品的扶持和奖励政策。
力争全市每年推出1-2部文艺精品,“十二五”期间争取有6项(台)左右文艺精品获得全省或全国“五个一工程”、“文华奖”“屈原文学奖”等奖项。
2、培育文艺创作机构
大力贯彻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培育扶持襄樊本土文艺创作生产主体和重点创作者,抓好文艺创作源头机构的建设和创作队伍建设;着力扶持重点国有文艺编创单位,大力发展社会文艺创作生产机构;鼓励和支持专业、业余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多出精品力作。
高度重视网络文艺作品创作。
“十二五”期末,市豫剧院、市歌舞团、襄阳区豫剧团、市花鼓戏剧团、市艺术研究所力争成为全省地市州一流院团和艺术研究创作机构。
各文艺家协会也要建立重点作者库,以便及时发现、催生、扶持优秀文艺作品。
3、加大精品力作的推广
充分利用各类现代媒体,宣传推介襄樊本土优秀文艺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利用文化三下乡、重大节庆、招商引资等机会,加强精神文化产品的营销,组织好文艺精品的首发、首映、首演及展演、展播、展映、展出和免费观剧活动,提高优秀作品的市场占有率和普及率。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中心城市文化场馆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投入,新建或改扩建市、县两级城区文、博、图公共文化场馆,“十二五”期间,分年度建设襄樊市博物馆、襄樊市图书馆、襄樊市群艺馆、襄樊市美术馆、襄樊市音乐厅。
2011年启动市博物馆新馆建设,2013年底,建成并对外开放;2012年启动市图书馆新馆建设,2014年建成并对外开放;2013年启动市群艺馆、市美术馆、市音乐厅建设,2015年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对现有文、博、图等场馆新建或改扩建(维修改造),到2015年底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农村文化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设施体系的作用,整合农村文化资源,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形式内容更加新颖的文化服务。
积极建设利用图书馆等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在逐年加大对农村基层文化设施的投资力度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和支持农民自办文化。
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乡镇文化站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并向社会开放,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对乡村文化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十二五期末,村级农家书屋、乡、村两级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覆盖率达100%,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以上。
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全市每个行政村的农民至少每月能看上一场电影。
3、社区文化建设工程。
探索服务新体制,大力发展繁荣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广场文化。
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
启动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
到十二五期末,完成襄樊市区、城区办事处“社区文化中心”和城区居委会“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覆盖面达80%以上。
同时,充分发挥城市图书馆辐射作用,建立50个以上流动图书站。
4、群众文化建设工程
以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不断拓展社会文化领域。
加大群众文化活动的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市级群众文化活动专项基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1)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办好“楚风汉韵看襄樊”、社区文化节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动员社会力量,丰富和拓展社区文化、家庭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加强文化扶贫,活跃乡村文化,发展网络文化,鼓励营业性文娱场所开设公益活动专场,形成若干群众文化品牌和特色文化圈。
(2)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文化服务力度。
进一步加强面向老年人和未成年的文化服务,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权益,支持进城务工人员自办艺术团体,开展艺术创作活动。
积极开展向进城务工人员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
(3)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文化建设项目,重点推出一批新创少儿文艺作品,打造一批少儿品牌文艺活动,建立一批未成年人文艺活动培训基地,造就一批未成年人文艺工作骨干。
大力推动老年文化工作。
关心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需求,
(4)继续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文化先进乡镇”“文化是心户”等文化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到2015年,力争9个县(市、区)达到国家级文化先进县标准。
实施特色文化品牌战略,巩固发展已有的特色文化品牌,培育壮大新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挖掘地方文化特色,精心打造旅游文化,拓宽文化活动内涵。
(5)继续开展群众性广播电视文化活动,主办、承办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突破模式,创新形式,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提高城市的文化艺术品位。
(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切实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做好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发挥襄樊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对旅游业的支撑作用,积极推进文物资源的合理利用。
继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重视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考古发掘、普查、整理、研究和利用。
大力推进自然文化遗产地、重点历史文化遗址、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山寨、古民居等不可移动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
1、襄阳城的整体保护和利用。
通过挖掘襄樊地域文化,提升襄樊古城品牌形象,依托旅游大项目策划及招商,推动城市旧区改造与新区建设,打造一座既延续传统又创造历史的“大襄阳古城”。
将襄阳古城旅游区打造成为集观光游览、文化体验、度假休闲、游憩娱乐等多种旅游形式于一体的国际知名的古城旅游目的地和“5A”级景区,将襄阳古城旅游区打造成为襄樊市乃至湖北省旅游的新亮点,启动和规划襄阳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1)根据古城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古城内建筑容量和建筑高度,引导部分单位和企业逐步外迁。
严禁在古城内进行新的开发建设。
保持昭明台作为古城制高点的地位,强化古城内四级地带的高度控制。
(2)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加强古城墙的保护与修复,逐步恢复襄阳城的城门和城楼。
疏浚并贯通护城河,加强护城河沿岸公共绿地建设,严禁护城河沿岸单位向护城河排污。
(3)加强古城内文物古迹的保护与维修。
修缮谯楼、单家祠堂等文物古迹,开发襄阳王府景区。
(4)拆除严重影响古城风貌的建(构)筑物。
拆除城墙上非城墙本身的建(构)筑物;减少滨江路古城段过多、过洋的灯饰,恢复古城的宁静与秀美;拆除滨江路古城段与历史风貌不协调的现代建筑物和构筑物。
(5)保护古城棋盘式街道格局,维护南北、东西轴线。
严格控制古城建筑风格。
古城内东西大街、南街、荆州街、内环路等主要道路沿线建筑风格应充分体现襄樊地方建筑特色,保护古城整体风貌。
(6)控制襄阳古城外围地带的建设。
襄阳城外东500米,南500米,西450米范围为控制建设地带,此控制地带内建筑风格与色彩须与古城相协调。
2、邓城遗址的保护
禁止在邓城遗址城垣及其两侧缓坡上耕种、取土与建房,严格限制现有遗址内居民区的发展与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遗址内的居民外迁。
疏浚护城河,清除堰埂,恢复完整的环城水路格局,与城垣相互辉映;抢救维修宁国寺;建立保管机构,编制遗址保护与利用规划。
3、历史街区保护
改造陈老巷和友谊街,加大街区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维修力度,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街区居民生活居住条件,重现陈老巷历史文化街区昔日繁华。
4、强化襄阳古隆中的保护与环境治理
采取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文物景区人文和自然景观的保护,确保其整体风貌不受损害。
严格控制襄樊学院新校区建设规模,逐步搬迁隆中水泥厂、襄樊学院老校区和入口区部分影响环境风貌的民宅;封山育林,禁采山石。
5、文物古迹的保护、维修
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市区文物古迹的保护与管理。
抢救维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抚州会馆、小江西会馆、江苏会馆。
重点扩建、改造习家池,恢复其汉晋园林风格,将其打造成隆中、米公祠外又一重要文物景区。
扩建米公祠,将其打造为区域性书画产业基地。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和整理力度,到十二五期末,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50个以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个以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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