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69歙徽城至许村段公路改建项目许村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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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69歙徽城至许村段公路改建项目许村段
S469歙县徽城至许村段公路改建项目(许村段)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障S469歙县徽城至许村段公路改建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法推进土地征收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拟定《S469歙县徽城至许村段公路改建项目(富堨中溪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主体:
歙县人民政府
二、实施单位:
歙县国土资源局
三、被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征收土地范围:
以S469歙县徽城至许村段公路改建项目(富堨至许村段)建设用地批准红线为准(详见红线图)。
征收土地面积、地类:
征收许村镇跳石村、许村村土地7.0319公顷,其中,农用地6.1866公顷,未利用地0.0276公顷,建设用地0.8177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05〕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的许村镇所在片区征地补偿标准价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中涉及所需安置农业人员通过货币补偿途径进行安置。
六、地上青苗和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被征收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黄政秘〔2015〕39号)规定执行,补偿给所有权人。
(一)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和补偿标准
本项目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两种:
货币补偿、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
1.货币补偿
①住宅(正房+厨房)协商指导价1350元/㎡(含建筑占地),按结构和新旧程度进行协商补偿。
协商不成的,由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确认。
②对于实际用于经营的住宅用房(具有3年以上营业执照,并一直经营至今,能提供工商和完税证明),按其实际经营面积,在实行住宅补偿的基础上,另加200元/㎡的停业补助。
③经营性营业房以外的非住宅(办公房、厂房、猪栏、厕所、柴房等)及院内空地根据房屋和土地性质、类别及合法性按照相关政策协商补偿。
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
2.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
①宅基地置换:
宅基地安置点在跳石村,由政府统一选址征用土地、统一规划(完成三通一平,未进行地基统建),拆迁户选择宅基地后按规划自建。
每户一宅,户籍资料以公告之日统计为准。
被拆迁户除本次拆迁住房以外另有宅基地的,不得选择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方式,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②拆迁户房屋(正房+厨房)按重置价扣除结构成新差价后补偿(具体见附表一、附表二);原宅基地(合法审批部分)按210元/㎡予以补偿。
③安置宅基地为120平方米/户(含院落,建筑占地80平方米左右)。
④被拆迁户在取得宅基地后,应按规划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新房建设,并保证新建房屋外立面、建筑色调、风格、高度、层数等统一。
⑤鼓励拆迁户自行组织实施新房建设。
特殊原因,无力自建的可委托富堨镇政府代建,签订代建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被拆迁面积实行拆一建一,等面积部分由被拆迁人支付给代建单位(富堨镇政府)结构成新差价。
新建安置房面积大于拆迁面积的,5㎡以下(含5㎡),按840元/㎡结算,5㎡以上按1000元/㎡结算。
被拆迁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大于安置面积部分按货币补偿方式计算。
(二)房屋腾空和补偿款支付时间
房屋补偿款(含房屋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及停业损失费、搬家费、奖励、装潢及附属物等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支付60%,按照协议约定腾空房屋后,再支付40%。
选择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的,签订补偿协议支付50%,腾空后支付30%,自建新房落成后,符合规划要求后,支付20%。
被拆迁房屋现状为出租的,由产权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
(三)房屋用途、有效面积的确认
房屋有效面积及用途持有有效证件的,以有效证件为准;无有效证件的,由县住建委、县国土局、镇政府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
本次拆迁正式启动前,搭建、加建部分,如被拆迁户支持配合拆迁工作,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则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为:
1、附属房补偿标准:
四周均有墙体、有顶盖、有门窗,高度达到2.2米以上,砖混结构(水泥顶屋面)按3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不含土地及地面补偿);砖木结构(小瓦屋面)按25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不含土地及地面补偿);石棉瓦等房屋按2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不含土地及地面补偿)。
2、附属棚补偿标准:
指四周无墙体和部分有墙体或借围墙、主房墙体,有铁皮、石棉瓦、小瓦屋面按100-15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
3、搭建、加建部分不给予计算奖励面积、不给予搬家费、过渡费补助。
拆迁正式启动后搭建、加建部分视为违建不予补偿。
(四)临时安置方式和过渡期限
1.临时安置方式:
本项目所涉及拆迁户一律实行自行过渡;
2.过渡期限:
选择货币补偿的,支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宅基地置换方式的,过渡期限为腾空房屋后至取得宅基地后12个月,超过18个月后,自逾期之月起按12元/月、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相关补助费标准
1.实行货币补偿的
①住宅搬家费:
8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②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
6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个月;
③非住宅搬家费:
1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
④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助费:
经营房屋按16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个月;工业用房按1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个月;办公房按1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个月。
⑤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参照建房字〔2014〕164号文件协商确定补偿金额。
未尽事项,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补偿。
住宅院内或院外合法范围内的空地按60元/平方米计价。
⑥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迁移补偿费参照建房字〔2014〕164号文件标准支付,水卡、电卡等户头一并交由拆迁人收回。
2.实行宅基地调换的
①住宅搬家费:
8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次
②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
6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腾空房屋后至取得宅基地后12个月,超出过渡期限(18个月)未提供安置房或宅基地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12元/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③室内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参照建房字〔2014〕164号文件协商确定补偿金额。
未尽事宜,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补偿。
住宅院内或院外合法范围内的空地按60元/平方米计价。
④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迁移补偿费参照建房字〔2014〕164号文件标准支付,水卡、电卡等户头一并交由拆迁人收回。
(六)奖励措施:
1.被拆迁户接到约谈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签订协议的,每户按协议补偿建筑面积奖励15元/平方米,在约定期限内腾空交付拆除的,每户按协议补偿建筑面积奖励15元/平方米(完好无损);
2.被拆迁户接到约谈通知书后二个月内签订协议的,每户按协议补偿建筑面积奖励10元/平方米,在约定期限内腾空交付拆除的,每户按协议补偿建筑面积奖励10元/平方米(完好无损);
3.被拆迁户接到约谈通知书后三个月内签订协议的,每户按协议补偿建筑面积奖励5元/平方米,在约定期限内腾空交付拆除的,每户按协议补偿建筑面积奖励5元/平方米(完好无损);
(七)宅基地选择方式
宅基地的选择与被拆迁房屋的腾空交房时间进行挂钩,被拆迁户按腾空交房时间的先后顺序领取选址顺序号,如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则视为放弃优先选择权。
(八)评估公司的选择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选定。
七、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本方案未明确的具体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征地补偿等具体工作由许村镇负责组织实施。
附表一:
城许公路(凤凰湾至许村段)项目被征收房屋成新率标准
建筑年代(以房屋竣工时间准)
3年以内
(含3年)
3年以上至7年(含7年)
7年以上至12年(含12年)
12年以上至20年(含20年)
20年以上
成新系数
1.0
0.9
0.8
0.7
0.6
城许公路(凤凰湾至许村段)项目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差价换算表
单位: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安置房屋(新房)结构
被拆迁房屋结构及成新
砖混
钢混
钢混
十成
0
0
九成
20
50
八成
40
70
七成
60
90
六成
80
110
砖混
一等
十成
0
60
九成
40
80
八成
60
100
七成
80
120
六成
100
140
二等
十成
40
100
九成
80
120
八成
100
140
七成
120
160
六成
140
180
砖木
一等
十成
20
70
九成
60
110
八成
80
130
七成
100
150
六成
120
170
二等
十成
40
90
九成
80
130
八成
100
150
七成
120
170
六成
140
190
三等
十成
60
110
九成
100
150
八成
120
170
七成
140
190
六成
160
210
附表二: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建安重置价格表
结构类型
房屋建安重置价格
(元/㎡)
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
钢混
943
钢筋砼框架、排架梁柱承重和混合结构承重体系,标准砖围护墙体,现浇或预制楼板;平面布局合理;中级及其以上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安装中级及其以上等级室内、外门窗;设施、设备配套且齐全。
砖混一等
840
砖墙和钢筋砼承重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合理;中级及其以上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设施、设备配套且齐全。
砖混二等
805
砖墙和钢筋砼(或预制砼)承重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普通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安装普通等级室内、外门窗;设施、设备基本配套、基本齐全。
砖木一等
736
砖木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标准砖维护墙,木结构材料规整,材质中、上等级;砖木结构制作安装工艺中、高级;中级及其以上等级的室内、外装饰标准;平面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配套且齐全。
砖木二等
702
砖木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普通砖墙,木结构材料、材质一般;砖木结构制作安装工艺普通;普通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平面布局基本合理;设施、设备基本配套、基本齐全。
砖木三等
656
砖木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普通砖墙,木结构材料、材质一般或较低等级;砖木结构制作安装工艺简单;室内外装饰普通或无装饰;平面布局不太合理;设施、设备不配套且不齐全。
简易
288
土坯、砖坯、竹木等简易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或石棉瓦或油毡或玻璃钢瓦等屋面;室内外普通装饰或无装饰;设施、设备不配套、不齐全。
说明:
上述房屋建安重置价格基于以下条件:
1、建筑物全新状况(基于十成新),达到合格等级质量标准,能满足一般使用功能。
2、本房屋建安重置价格不包含房屋室内外装修费用,室内外装修费用补偿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议补偿。
3、本房屋建安重置价格不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建房审批手续费、管理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
4、标准中的单位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
5、具体补偿单价根据建筑物结构等级结合成新度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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