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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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川安监字[2012]52号
淄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淄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监站、开发区安监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淄安监字[2012]104号),规范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淄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淄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总抓手,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治理为重点,突出人员培训、车辆资质查验、装卸现场管控等重点环节,有计划、按步骤、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
自8月1日至9月30日,整治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有储存经营企业
三、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以下目标:
1.在装卸现场安装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且能正常运行,满足对装卸车辆和装卸作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高清晰监控,并搞好资料保存,确保能随时调阅。
2.有规范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卸现场。
3.装卸现场有专职人员负责组织装卸作业,装卸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遵守安全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并在装卸现场负责人员的指挥和监控下进行。
4.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并与具备符合运输介质规定要求和满足运输能力要求的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
5.严格落实运输车辆资质查验制度,重点检查运输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车辆资质是否齐全有效,车辆罐体检测是否合格有效,是否有运输合同等,坚决杜绝给不具备资质的车辆装载和超装、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
6.建立产品销售档案,完善台账登记,做到产品产量、销量或用量与运量相符合。
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符合规定,并有“一书一签”。
8.制定和完善装卸场所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重点整治内容
1.企业在装卸现场是否安装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行,满足对装卸车辆和装卸作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高清晰监控。
2.企业装卸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企业装卸作业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人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4.危险化学品企业与运输企业是否签订运输合同。
5.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资质查验制度。
6.企业产品产量、销量或用量与运量是否相符合。
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有“一书一签”。
8.企业装卸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救援装备器材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五、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从8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自8月1日至8月30日,为企业自查阶段。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淄川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专项检查表》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操作规范和整治措施,并将检查表于8月30日前上报到各安监站(局)。
第二阶段:
自8月31日至9月2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
各安监站(局)对照整治目标要求,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有储存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项检查内容。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责令停业整顿。
检查过程中,各安监站(局)要如实填写《镇(街道、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专项检查汇总表》。
第三阶段:
9月21日至9月30日,为督查阶段。
区安监局将对部分企业和安监站(局)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六、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安监站(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及时汇报整治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
二是周密部署,稳步推进。
各安监站(局)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的实际,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周密部署专项整治任务,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有计划、按步骤稳步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严格检查,整改隐患。
各安监站(局)要把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排查和整改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因违反装卸作业标准、规程和制度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上。
结合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制定具体的检查内容和标准,组织人员进行认真检查。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指导企业彻底整改,确保不留后患。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安监站(局)要认真总结,与《专项检查汇总表》一起于2012年9月20日前报区安监局。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标准
2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对照检查表
3镇(街道、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专项检查汇总表
4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查验表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标准
序号
主要内容
标准要求
1
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及运行情况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制度健全,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符合国家、地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装卸作业的查验、核准、登记等制度;
3.装卸过程关键点控制制度;
4.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5.装卸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和定期演练制度;
6.装卸作业设备管理制度;
7.装卸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8.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记录制度。
(二)安全管理体系运转要求
1.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2.人员上岗前必须获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并在档案中记录;
3.落实装卸前的资质查验制度,对各项查验内容均应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有可溯性;
4.应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并能按时按要求进行记录;
5.按要求对装卸现场的各种(安全、消防、装卸)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记录;
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备足抢险救援人员和物资,按要求定期进行预案演练,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并进行记录,根据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7.定期对装卸现场进行风险评价、组织各类(安全、环保、设备、季节性、综合性)专业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和验证,并实现持续改进。
2
装卸作业现场
及设备安全
1.在装卸现场安装有效的视频监控系统,且正常运行,满足对装卸车辆和装卸作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高清晰监控,并搞好资料保存,确保能随时调阅;
2.装卸作业前,必须对下列证件进行查验:
(1)购货单位的资质;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3)运输车辆的资质;(4)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5)运输合同;(6)外地注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备案证明;(7)车辆罐体检测检验报告;(8)车辆安全警示标志、标识;(9)购买或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查验其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3.装卸作业现场配有专人负责指挥装卸作业,装卸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4.装卸场地的设置应符合建筑、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5.应具有专用的罐车装卸场地,装卸场地应满足罐车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的要求,且场地地面强度、水平度符合装卸要求,危险化学品储存区与装卸区之间应有符合消防规定的安全间距;
6.装卸现场应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洗消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在使用有效期内;
7.应在装卸区域的重要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
8.装卸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在通风不良等异常情况下进行操作、检(维)修等活动时,必须有2名以上配备适用防护器具的操作人员进行,并落实监护措施;
9.应按规定设置装车设施(平台),并设置相应的人体静电泄放装置;
10.应按规定采用密闭或半密闭装车设施进行装车操作。
3.1和3.2类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采用鹤管进行装卸操作;
11.易燃易爆化学品装卸设备应安装防止设备、管道静电积聚的设施(主要包括接地链、接地线、接地栓、接地网、静电跨线并附静电接地报警器等),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2.可燃、有毒气体的监测仪器、报警装置应灵敏,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13.电气、仪表等设备应达到规定的防爆等级,按规定进行校验和检查,并记入设备档案;
14.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应具备充装计量、控制器具,并采取有效的防超装、超限措施,以实现过程控制和监控功能;
15.罐车装卸应当具备紧急切断功能和装卸系统紧急停车功能,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停止充装和系统紧急停车。
液化气体充装紧急切断应能在充装操作点5米以外或在控制室内启动,液化气体罐车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应装设紧急切断阀;
16.应具有对超装罐车进行卸车的有效措施;
17.装卸环节应配备对泄漏的有毒介质进行处理的装置(措施),如液氯装卸环节应配备碱吸收、碱喷淋装置,液氨装卸环节应配备水喷淋装置;
18.低温液体装卸环节应配备对充装设备和罐车上阀门、仪表、管道连接头等处冻结时的解冻措施,严禁用敲打和明火加热方式解冻。
3
装卸过程中的
特别安全要求
1.进入装卸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和劳动保护用品,现场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防护)器材,且做到人人会熟练使用,低温液体充装环节应为操作人员配备防止低温冻伤的防护用品;
2.罐车装卸前,必须进行装卸安全条件检查,并配置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阻火器等)方可进入装卸区域;在装卸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防止车辆滑动的措施;
3.易燃易爆罐车的静电接地设施应与装卸台接地网连接良好;
4.对发生超装或充装过程中罐车泄漏等异常情况,必须能及时进行卸车;
5.严格按规定的充装系数和核定的充装重量对罐车进行充装作业,严禁超限充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6.禁止在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时进行装卸作业;装卸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充装完的罐车,应检查罐体各附件有无泄漏,充装完的低温介质罐车,还应检查罐体各附件有无跑冷、结霜现象;
8.严禁对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进行充装作业,严禁进行罐车之间的装卸工作(按照应急预案对问题罐车进行应急处置时除外)。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对照检查表
企业名称: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1
安全管理
体系建立
及运行情况
1.装卸作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是否按要求建立,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有关装卸作业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齐全、完善。
3.是否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了培训、考核。
4.产品产量、销量或用量与运量是否相符合。
5.是否与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
6.装卸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
装卸作业规
程执行情况
一、资质查验:
装卸作业前,是否对下列证件进行了查验并记录清楚:
(1)购货单位的资质;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3)运输车辆的资质;(4)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5)运输合同;(6)车辆罐体检测检验报告;(7)车辆安全警示标志、标识;(8)外地注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备案证明;(9)购买或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查验其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二、车辆安全状况查验:
装卸前是否对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查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查验、核准登记表》,做到一车一表、真实、无遗漏。
主要查看:
(1)装载前运输车辆罐车内物料残存情况;
(2)车辆的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的配置情况。
三、装卸过程工作记录:
(1)是否按规程进行装卸;
(2)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是否有“一书一签”;(3)工作记录是否有真实、有效。
3
装卸作业现
场安全措施
落实情况
1.装卸现场是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能否满足对装卸车辆和装卸作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高清晰监控,资料保存时限是否符合要求。
2.是否配有专门人员负责现场装卸作业,装卸作业负责人员、装卸操作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是否具有相应的储存设备和专用的装卸车设施,储存设备和装卸车设施是否有符合规定的安全间距;是否配备相应的人体静电泄放设施。
4.装卸现场是否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洗消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在使用有效期内;重要部位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报警电话。
5.可燃、有毒气体的监测仪器、报警装置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记录档案是否齐全。
6.电气、仪表等设备是否符合规定的防爆等级,是否按规定进行校验和检查,并记入设备档案。
7.是否具备充装计量、控制装置,采取有效的防超装、超限措施,实现现场的过程两项控制、监视功能。
8.是否采取对超装罐车进行卸车的有效措施;发生超装或充装过程中罐车泄漏等异常情况时,能否及时进行卸车。
9.罐车装卸前是否对其装卸条件进行安全检查,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全面、无遗漏。
10.罐车装卸过程是否具备紧急切断功能和充装系统紧急停车功能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11.是否按要求采用密闭或半密闭装车设施进行装车操作,装车时人孔不得处于完全敞开状态(剧毒、强腐蚀危险化学品、甲类易燃液体必须采用,其他根据实际情况)。
12.可燃气体、液体罐车的静电接地设施应与装车台接地网连接良好,采用静电超限报警装置。
13.装卸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良好的通风设施。
14.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充装设备是否安装防止设备、管道静电积聚的设施,是否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15.是否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抢险、应急救援器材、人员、设备和防护用品,而且齐全有效。
16.低温液体装卸环节是否配备对充装设备和罐车上阀门、仪表、管道连接头等处冻结时的解冻措施。
4
剧毒液体
/爆炸/强腐
蚀性危险化
学品装卸
特殊要求
1.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不得超过体积比例装车。
2.装卸岗位应配备对泄漏的有毒介质进行处理的装置,如氰化钠溶液充装应储备一定量的硫酸亚铁;硫酸二甲酯充装岗位应储备一定量的碳酸钠溶液,用于少量泄漏时的应急处理。
5
有毒液化气体
及液化烃类充
装特殊要求
1.可燃、有毒气体、可燃液体装卸站台的监测仪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灵敏,并在检测合格有效期内。
2.压力管道应100%进行在线检验,充装用装卸软管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有试验结果记录和试验人员签字,压力容器等其他特种设备应达到100%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进行定期检验,装卸环节使用的安全附件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校验。
3.液化气体罐车装卸台的液相管道上应装设紧急切断阀。
4.装卸环节应配备对泄漏的有毒介质进行处理的装置,如液氯充装站应配备碱喷淋装置,液氨充装站应配备水喷淋装置。
5.低温液体的装卸环节应配备对充装设备和罐车上阀门、仪表、管道连接头等处冻结时的解冻设施,严禁用敲打和明火加热方式解冻。
6.液氯、液氨等有毒介质充装岗位应配备有防护面具、呼吸器,且做到人人会熟练使用,低温液体充装站应为操作人员配备防止低温冻伤的防护用品。
7.应具有专用的罐车充装场地,充装场地应满足罐车回转半径和停靠位置的要求且场地地面强度、水平度符合充装要求,液化烃类储存区与充装场地之间应有符合消防规定的隔断。
检查人员签名:
附件3
镇(街道、开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装卸作业专项检查汇总表
安监站(局)(公章):
年月日
检查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处理建议)
检查人
小结
共组织名检查人员,检查家企业(单位),查出问题条。
此表不够可另附页;
附件4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查验表
年月日时分
运输
单位
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编号
购货单位
安全生产许可证
剧毒品
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经营许可证
车辆
资质
主车牌号
道路运输证
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编号
液化气体罐车
使用证编号
挂车牌号
车辆及罐体是否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是□否□
道路运输证
核定载重(吨)
最大充装量
(m3,常压或承压)
压力容器(罐体)
检测有效期
驾驶员
及
押运员
资质
驾驶员姓名
驾驶证编号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
身份证编号
押运员姓名
身份证编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编号
车辆
安全
配置
三角顶灯
有□无□
矩形标牌
有□无□
导静电带
有□无□
毒爆腐标志
有□无□
*安全阀
有□无□
*压力表
有□无□
*液位计
有□无□
*防波板
有□无□
*速断阀
有□无□
应急器材
有□无□
装卸情况
装运产品
装车数量(吨)
系固情况
钢瓶瓶帽、防震圈是否齐全
是□否□
发货单位查验人(签字):
装车人或卸车人(签字):
核准人(签字):
驾驶员(签字):
押运员(签字):
说明:
表中带*号标志的为承压罐车必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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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 化学品 企业 装卸 作业 安全 专项 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