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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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范文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范文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分析范文
2007-02-02 21:
54:
29
内容提要:
进行税收筹划是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的重要内容,尤其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税
收筹划意义更为重大。
本文从对企业组
织形式、所得税税率、利用税收优惠政
策、资本结构决策、费用列支方法、销
售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
等 8 个方面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入手,
提出企业所得税的 8 项具体税收筹划办
法。
关键词:
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纳税义务人在税法允许
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
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
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
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
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
企业所得
税是我国的主体税种,税收筹划的关键
是降低应税收入,尽可能地扩大准予扣
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因此,
对企业来说,它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
间,本文拟就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作
一探讨。
一、对企业组织形式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
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
织。
根据规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是
否构成纳税人,有着不同的结果。
公司
在设立下属公司时,选择设立子公司还
是分公司对企业所得税负会产生影响。
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其
利润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
立的纳税义务人单独交纳企业所得税。
当子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时,子公司可
以少纳企业所得税,使公司整体税负较
低。
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能将其
利润并入母公司交纳企业所得税,无论
其所在地税负高低,均不能增减公司的
整体税负。
[本文转载自再者作为公司,
其营业利润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是企业
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税后利润作为
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缴纳一
次个人所得税,又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
税义务人。
而合伙企业则不作为公司对
待,不构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收益的个人所得
税。
例如,纳税人甲、乙、丙经营一家
商店,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300000 元。
该
商店如果按合伙企业课征个人所得税
(假定甲、乙、丙分配比例相同) 应纳
税额为( 100000×35%-6750 ) ×3=84750
(元)。
如按公司课征所得税,税率 33%,
应纳税额 300000×33%=99000(元),税
后利润 201000 元全部作为股息分配,甲、
乙、丙还要交纳一道个人所得税
( 67000×35%-6750 ) ×3=50100 (元),
共纳税 99000+50100=149100 (元)。
很
明显两者税负不一致。
因此,甲、乙、
丙做出了不组织公司,而办合伙企业的
决策。
因此,在设立企业时,要考虑好
各种组织形式的利弊,做好所得税的税
收筹划,才能决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还是设立合伙企业,是设立子公司还是
设立分公司。
二、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三档:
年应纳税
所得额在 3 万元(含 3 万元)以下的企
业,税率为 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下至 3 万元的企业,
税率为 27%;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10 万元
以上的企业,税率为 33%.因此,仅从税
率因素考虑,在进行该税种的税收筹划
时,就存在着税收筹划的空间。
例如,
假定某企业 12 月 30 日测算的年应纳税
所得额为 100100 元,则若该企业不进行
税收筹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00100×33%=33033 元。
如果该企业进
行了税收筹划,12 月 31 日,支付税务咨
询费 100 元,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00100-100=100000 元 ,则 应纳 税额
=100000×27%=27000 元,通过比较我们
发现,通过税收筹划,支付费用成本仅
为 100 元 , 却 获 得 节 税 收 益 为 :
33033-27000=6033 元,显然,对企业所
得税税率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是相当大
的。
三、对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税
收筹划
税收优惠是税制设计的基本要素,
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一般在税
种设计时,都设有税收优惠条款,企业
如果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条款,就可享受
节税效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许多
都是以扣除项目或可抵减应税所得制定
的,准确掌握这些政策,用好、用足税
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税收筹划的过程。
例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布
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
得税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在我国境
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
的 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
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
免。
这是自实施新税制以来国家制定的
对企业所得税纳税影响很大的一项税收
优惠政策。
企业应当及时抓住这一机遇,
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促进
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
能力。
但选择税收优惠作为税收筹划突
破口时,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纳税人
不得曲解税收优惠条款,滥用税收优惠,
以欺骗手段骗取税收优惠;二是纳税人
应充分了解税收优惠条款,并按规定程
序进行申请,避免因程序不当而失去应
有权益。
四、对企业资本结构决策利用税收
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企业筹资决策的一个基本依据就是
资金成本,不同渠道来源的资金获得成
本各不相同。
如股票的筹资成本为发放
的股息和红利,债券和银行借款的筹资
成本为利息。
税法规定:
股息支付不得
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交纳所得税后的
收益中分配;而利息支付则可作为费用
列支,在计算应税所得中允许扣除。
因
此,企业在筹资时,要充分考虑利息的
抵税作用和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
的资本结构。
例如某企业通过债券筹资,
债券票面利率为12% ,企业所得税率
33% , 则 企 业 实 际 负 担 的 税 后 利 率
为%[12%×(1-33%)],借入资金的利息
费用可以起到节税作用,而企业普通股
筹资所支付的利息和红利都必须由税后
利润承担,实际成本等于其支付额。
五、对企业费用列支方法的税收筹
划
费用的列支时间、数额直接影响每
期的应纳税所得,所以进行费用列支应
注意以下几点:
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
入账。
如已发生的坏账、呆账应及时列
入费用,存货的盘亏及毁损应及时查明
原因,属于正常损耗部分及时列入费用。
2.对于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
应采用预提方法计入费用。
适当缩短以
后年度需要分摊列支的费用、损失的摊
销期。
例如低值易耗品、待摊费用等的
摊销应选择最短年限,增大前几年的费
用,递延纳税时间。
4.对于限额列支的费
用,如业务招待费及公益救济性捐赠等,
应准确掌握其允许列支的限额,争取在
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六、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如果能够推迟应纳税所得的
实现,则可以使本期应纳税所得减少,
从而推迟或减少所得税的缴纳。
对一般
企业来说,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
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
税收筹划的重点。
我国税法规定,直接
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
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作为
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
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
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
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
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这样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推
迟销售收入的实现,从而延迟缴纳企业
所得税。
同时企业要综合运用各种销售
方式,使企业既能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又能使收入安全地收回。
七、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
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
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
旧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
固定
资产的折旧涉及到三个问题:
折旧方法
的选择、折旧年限的估计和净残值的确
定。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主要有平均年
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包括双
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在这三种
方法中,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多提折
旧,后期少提折旧。
这样,在税率不变
的情况下,企业前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
会减少,而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就会增
加,使企业前期少缴纳所得税,后期多
缴纳所得税,即企业的一部分所得税缴
纳时间后移,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
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
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
笔无息贷款。
在折旧方法确定之后,首
先应估计折旧年限。
税法对于固定资产
的折旧年限有一定规定,但是其规定的
年限是有一定弹性的。
在税率不变的前
提下,企业可尽量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
从而使企业前期折旧多,获得延期纳税
的好处。
其次,还应估计净残值。
我国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
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残值比例在原值的 5%以内,由企业自行
确定;由于情况特殊,需调整残值比例
的,应报税务机关备案。
因此,在税率
不变的前提下,企业在估计净残值时,
应尽量估计的低一点,以便企业的折旧
总额相对多一些,而各期的折旧额也相
对多了,从而使企业在折旧期间少缴纳
所得税。
八、对企业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
划
期末存货的计价的高低,对当期的
利润影响很大。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不
同,会形成不同的期末成本,从而得出
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数
额。
我国税法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
法主要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
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毛利率法和个
别计价法等。
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如
果物价持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
使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
成本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达
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反之,如果物价
持续下降,采用先进先出法,可以使企
业期末存货的成本降低,本期销货成本
提高,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也达到
了少缴纳企业所得税(递延性)的目的;
而在物价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或移动平均法可使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较
为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多缴纳所得税,
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谈多娇。
税务筹划在会计核算中
的运用[j].财政与税务,2003,
(1)。
[2]王静。
企业集团税收筹划分析[j].
财政与税务,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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