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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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20110202
XXXX中学班级多媒体设备
采购及安装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XXXX中学
招标监督:
XX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
XX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日期: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书1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二、投标人须知2
(一)总则2
(二)招标文件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6
(五)开标与评标6
(六)授予合同9
(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10
三、合同10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10
(二)合同条款11
四、采购需求14
五、证明文件15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16
一、投标函格式17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18
三、投标价格汇总表19
四、明细报价表20
五、设备详细规格表21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22
七、服务及相关条款响应及偏离表23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4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
20110202
项目名称:
XXXX中学班级多媒体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预算:
31万元(大写:
叁拾壹万元整)
2
采购人:
XXXX中学联系电话:
XX-XX陈老师
3
监督机构:
XX招标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XX
4
招标代理:
XX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XXXXXX号(国土局大楼后)
联系人:
XX、XX
联系电话:
XX-XX
传真:
XX-XX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5日(节假日除外)
下载地址:
http:
//XXX.cn/
7
投标文件递交至:
XX招标采购交易中心4楼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接受时间:
2011年5月16日14:
30时至2011年5月16日15:
00(北京时间)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60天(日历天)
9
开标时间:
2011年5月16日15:
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XX招标采购交易中心4楼开标大厅
开标地点地址:
XXXXXX号(国土局大楼后)
10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套(含商务标、技术标各一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4套(含商务标、技术标各肆份)
11
投标保证金为:
3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1年5月15日16:
00时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12
工期: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5日内安装、调试完工并交付业主使用
13
投标保证金请汇入:
账户名称:
XX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
工行XX支行营业部
账号:
XXX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采购人已获政府批准,同意由财政支付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所列项目的采购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XX政府采购相关的规定,出资方和采购人经招标监督管理局批准将本项目委托给XX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5规定的招标方式;
2.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3.具有本项目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2.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
四、采购需求
五、证明文件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三、投标价格汇总表
四、明细报价表
五、设备详细规格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服务及相关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九、制造厂家授权书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投标人有权要求采购人或招标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5.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按招标文件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采购人。
采购人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5.3.在某些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这些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4.如确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中心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中标结果发布媒体
6.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中标结果将在XX招标采购网http:
//XXX.cn/hxzbcg上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招标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
8.投标文件构成
8.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8.2.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个部分。
技术标中严禁出现商务标的内容或对技术标评审产生影响的价格方面的内容。
如果出现将视为无效投标,相关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果将对技术部分评审产生影响的资料或材料放在商务标中,相关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投标书的构成:
8.3.1.技术标主要包括:
A.项目的技术方案
B.设备详细规格表
C.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D.服务及相关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E.资格证明文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8.3.2.商务标主要包括:
A.投标函
B.开标一览表
C.投标价格汇总表
D.明细报价表
8.4.投标人不得在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进行修改。
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9.投标报价
9.1.投标文件的“供货及投标价格表”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序号、货物名称、商标名、型号、技术参数、原产地、单位、单价、数量和合计价。
每一包(或组)必需有且仅有一个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方案和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2.投标价格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9.3.项目清单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工程辅料费、工程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税金必需在“明细报价表”中标明。
9.4.本项目指定和未指定的所有硬件、软件、附件、包装、运输、保险、调试、服务、培训等全部费用必需在“明细报价表”中明确标明。
10.投标货币
10.1.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
11.环保与节能产品强制采购的规定
11.1.本项目采购所涉及的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已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如果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产品未被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无条件变更。
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拒绝变更产品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1.2.除政府强制采购的九类节能产品外,被列入国家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优先采购。
11.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12.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的规定
12.1.被列入国家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货物和服务按照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优先采购。
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按照招标书中第五项证明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操作和维修手册说明书、图纸和资料,据实提供:
14.1.1.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节中(招标文件第15页)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
14.1.2.由厂家提供的货物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14.1.3.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货物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招标方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并且满足招标要求。
招标方保留拒绝这种替代的权利。
14.2.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所有设备须提交详细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和分项报价表(表格式样见投标书),并注明品牌产地和生产厂地。
14.3.对不能响应的技术参数应逐一填列技术参数偏离表,偏离表中未填列的事项将视为已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偏离表,否则,一经查实,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被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4.4.投标人应提交详细的保修和服务承诺(含现场响应时间、关键设备提供产品备件证明、培训计划)。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6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5.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注册地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分支机构无效)。
以到账为有效,否则为无效保证,作无效投标处理。
于2011年5月15日16时前到账。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交款凭证背面注明供应商全称、开户银行和账号送交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理室。
特别提醒:
非“转账”方式汇投标保证金为无效担保,汇出账户名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名称不完全一致的为无效担保,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否则汇款风险自负。
15.3.开标前投标人需自行查询在开标时序号13中的账户是否收到或未足额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开标时,对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3中的账户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中心将视其为无效投标而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5.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6.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供应商按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32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5.6.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中心签订合同的;
15.6.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5.6.3.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5.6.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5.6.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5.6.6.投标人有串标,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8中有明确的规定。
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商务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字样,正本、副本必须一致;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
投标文件正本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名签字。
17.3.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密封分别装订,且在密封袋、投标文件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商务标)”、“正本(技术标)”、“副本(商务标)”、“副本(技术标)”的字样。
18.2.投标文件需在密封袋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在开标时,对于封装错误或未按照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中心有权将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接收。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中心将有权视为无效投标而拒绝接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中心。
2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会开始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提交投标文件和出席。
否则招标中心将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21.2.开标前,先由采购监督机关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8条“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检查投标文件。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商务标”交由采购监督机关暂时保管直至技术标评审完毕。
21.3.招标中心将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评标
22.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评标委员会将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然后进行比较与评价。
22.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3.七人以上(含七人)评委评分时,评委的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综合汇总并计算平均值。
22.4.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4.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4.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5.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人将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阶段:
22.5.1.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
22.5.2.未能通过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
22.5.3.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22.6.比较与评价阶段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两个阶段。
在技术标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技术标评审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中的内容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技术标进行评审。
22.7.在比较与评价阶段评标委员会将先在商务部分评审前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技术标得分、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提供折扣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说明,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22.8.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如下原则修正投标文件中出现的问题:
22.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8.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8.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8.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8.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9.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采取百分制,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50分,商务标50分。
评标办法具体如下:
22.10.技术标评审办法:
分值设置项目
详细内容
分值
信誉
1、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得2分;
2、企业银行资信:
获得金融机构出具良好资信证明得2分.
4分
财务状况
提供中介财务审计09年度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好:
1分;差:
0分。
1分
产品技术
1、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由专家针对投标人所提供设备产品的规格参数,投标人拟提供主要产品设备与标书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投标人须注明详细产品品牌、规格参数、产品图册等相关产品信息(10-0分);
2、多媒体样品部分:
A:
对拟投标样品的性能、市场占有率、品牌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
投影仪:
优:
5-4分(需为玻璃镜头),良:
3-2分(非玻璃镜头),一般:
1-0分;
多媒体中控器(3-0分),幕布(2-0分),多媒体讲台(3-0分);
B:
对拟投标样品的系统整合性能综合评价(现场测试打分),(0-5分);
注:
需现场提供样品一套,包含(投影机一台,多媒体中控器一套,挂幕一幅,多媒体钢制讲台钢板小样)不提供样品本项不得分。
28分
履约能力
类似项目合同:
投标人近3年内(即2008年4月--2011年4月)获取类似项目的合同,20万元(含)至50万(不含)合同(0.5分/份),50万元(含)以上合同(1分/份),加满为止。
备注:
需现场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合同原件本项不得分。
5分
售后服务
需提供投标人服务站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协作服务商的合作协议原件:
1、整体质保期承诺1年,维修站点至XX在300公里内,接到使用单位报修电话后4小时内到现场的得(2分);
2、整体质保期承诺1年,维修站点至XX在150公里内,接到使用单位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到现场的得(4分);
3、质保期承诺每增加1年,增加2分,满分为6分;
4、超出免费报修年限后的服务收费情况,只收材料费不收服务费得2分,材料费及服务费均收的不得分。
12分
22.10.1.商务标评审办法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优惠率系数,优惠率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0.97、0.98、0.99四个系数中现场随机抽取一个。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0分;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商务标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2.10.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打分,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最后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三家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交采购人。
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投标:
23.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23.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和盖章的;
23.3.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3.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23.5.投标货物为进口产品的;
23.6.证明文件被认定不充分或虚假的;
23.7.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要求的;
23.8.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进行无效修改的;
23.9.技术标中出现商务标的内容或对技术标评审产生影响的价格方面内容的;
23.10.技术标与商务标实质性不一致的;
23.11.没有完全响应采购需求的方案和报价或多方案、多报价的;
23.12.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项目预算;
23.13.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23.14.不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拒绝变更产品的;
23.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5.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在评标期间如果无法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被授权人联系或被授权人没有按照评标委员会规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6.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合同
27.资格后审
27.1.无论是否进行资格预审,采购人和招标中心有权对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义务进行审查。
27.2.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和招标中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及供货能力等进行审查或考察,审查或考察结果作为决定投标人是否中标的重要参考。
27.3.考察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
在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考察小组才能对后续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28.合同的授予
28.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其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排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拟授标的先后顺序。
28.2.在无异议的情况下,采购人将根据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将合同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
29.采购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9.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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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媒体设备 采购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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