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文物学普及读物 0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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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文物学普及读物06
商周裝柄銅兵器
競爭是自然界成員為了生存不得不採取的手段,人類為了獲取食物,維持生存,必須與動物爭鬥。
野獸雖有銳利的爪牙,強壯的身軀,但人類可以借助他物以防禦自己,以攻擊野獸。
所以在長久的鬥爭中,人類終於成為勝利者,使野獸完全失去反抗的能力。
而且有些野生動物也被人類馴養成家畜,以備不時之需。
但是,人類在征服他種品類後,也因獲取有限的自然資源,不能避免自然的規律而與自己的同類爭鬥。
人獸因為智力相差懸殊,不必創造太精良的武器就可以克服它們。
除了弓箭,任何有足夠重量、有稜角,足以造成殺傷力的工具,都可以因便取以為武器,不必為攻殺某種獸類而設計武器。
所以甲骨文的兵字就作雙手拿著長柄的斧斤工具狀。
但到了人與人爭的時代,工具就不是理想的格鬥武器,因此就要以最有效的材料,針對人體的弱點,設計專為殺人的武器,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在商代,裝柄的武器形式約可分成二類,一是源自遠古傳統的工具形狀,一是專為殺人設計的新型武器。
源自工具的兵器有數種,主要取自不同的石斧形。
鉞為大斧,是裝在柄上的有寬弧刃的重兵器,主要利用重力砍擊敵人以致死命。
它在實際戰鬥中,效率較低,主要用為舞具或儀杖。
有窄長平刃的叫斧,除了用以砍伐樹木,製造器物外,也充作武器或儀杖。
同類而刃旁有突出裝飾的戚,應也以充作儀杖為主。
至於刃部做鋸或波浪形的我形兵器,一看就知道難作實用的武器。
這一類的兵器,主要是作為展示而不是實用的,故除了顯然是作為明器的超小型外,還有很多鑄得很薄弱,根本不實用。
反之,下面一類實用的戈,基本上就鑄得比較厚重。
為殺人設計的新武器是戈。
那是裝在柄上的細長刃器,利用揮舞的力量,以刀尖砍劈頸部,或以銳利刃部拉割脆弱的頸部以達殺敵的目的。
柄短的大致八十公分,戰車上使用的有超過三公尺的。
它是利用銅材的堅韌、銳利特性而發展出來的武器。
是銅材被普遍使用前所未見的形式。
雖然同時代見有石、玉製的戈,但都很薄弱,而製造的時代並不早於青銅戈,主要是作為權位象徵的儀杖,不是實用的武器。
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銅戈是針對人類的新設計,是戰爭升級、國家興起的一種象徵。
為了達到更大的殺傷能力,武器要不斷地加以改良。
為了適應新形勢,也要創造新的武器。
矛是舊石器時代就發展的古老直刺長兵。
到了商代就經常與戈組合成可刺、可劈、可勾的武器。
戈與矛本來分別鑄成,組合使用。
後來為了強固其組裝,也發展成渾鑄的戟的形式。
最初的銅戈只有下邊的刃銳利,可劈勾敵人。
逐漸改良把刃部加長而彎到柄的一邊成胡,使刃部的長度、攻擊角度適當增加,以頸與肩部為目標,對付保護頭部的頭盔穿戴。
同時為了要增加銅戈纏固於木柄的強度,就在戈胡上鑄孔,以便繩索捆縛。
並把木柄做成橢圓形以方便掌握。
反觀源自工具的鉞、戚、斧等類,就沒有這樣的變化,這反映其實用與非實用的性格。
在商代,由於戈是作戰的主要裝備,故很多與作戰有關的字就以戈為組成的部分。
而取形自斧鉞的字,就用以表達它種與戰鬥無關的意義。
(戰國時有長柄的鈹,即長柄劍,可刺、砍)
※編號55戈
青銅最長40.2公分商至周代,公元前十三至四世紀
商周時代的冶鑄工人,除彝器外,還鑄造更多其他的器物。
商與周代的墓葬都發現大量的武器。
此時期的文獻與文學作品也經常提到武力的衝突。
它是一個動亂的時代。
《詩經》中作於公元前九至八世紀的小雅祈父篇有如是句子,『祈父,予王之爪牙。
胡轉予于恤,靡所止居。
祈父,予王之爪牙。
胡轉予于恤,靡所底止。
祈父,亶不聰。
胡轉予于恤,有母之尸饔。
』但也有寧靜的時候。
戈的形制雖有變化,整個青銅器時代都在使用它作為武器。
在此館所藏大量的商周武器中,這四件可代表其形制變化的過程。
商代似乎實用與禮儀使用的戈已有明顯的區分。
此時期有許多裝飾美麗的戈,如最左邊的一件嵌瓖著艷麗綠松石的大戈,有些則刃的部分是用貴重的玉材磨成。
其他三件較小的戈大概是作為實戰的兵器使用。
由於它們是縛裝在長或短的木柄上使用的,所以裝飾的紋飾都在末端的內上。
大部分的商戈,其鋒刃作窄長的三角形。
到了商代的末期,近柄的刃就加厚而往下延伸成為直刃的胡。
在西周的時代,此延伸的胡就更為加長。
到了東周時候,其形制雖固定化了,但並不停滯不前。
如同右邊底下的那一件,其內的部分就作成可攻擊的鉤的形狀。
或在一柄上裝了幾道刃,並在端部加上一把矛。
根據考古發掘的現象,在青銅器的時代,戈是中國使用最多的武器。
但隨著青銅時代的沒落,鐵器時代的到臨,戈就漸被刀劍所取代,到了西漢就完全消失其形制了。
1)嵌鑲綠松石青銅戈,長41cm,晚商,安陽出土,約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
(日)內部以綠松石嵌鑲夔龍紋,援為蛇紋。
儀仗。
1)
※2)青銅戟,長126.7cm,秦兵馬一號坑,西元前三世紀。
(重241)
2)
※編號56斧鉞及刀
青銅最長27公分商代,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商代武器的核心是斧、矛、弓、戈,此館所藏的武器有些不入於上述的類別。
圖示的要不是有像是斧頭的刃,就有管狀的裝柄插座。
學者們早已意識到這些兵器和商代的銅器鑄造傳統不一樣。
它們是住在商朝領域的北部和西部的北方民族所鑄的。
其區域已超過今日中國的版圖而進入蘇聯的西伯利亞了。
那個地區的人與商有接觸。
因此兩地各出現有對方的銅器。
這兩件有管狀插座的武器明顯是屬於北方地區的產品。
它們的形狀和紋飾與商地的斧類武器很不一樣。
一般商地的斧鉞有寬刃,裝柄的方式與戈一樣,捆縛在柄上。
它們的紋飾也與彝器上的有關係。
這件北方的斧有長方形的刃,管狀的裝柄插座。
插座上還裝飾直列的鋸齒突起及多排方塊浮雕。
那件有窄長刃的刀更令人不解。
看起來其窄長的刃像刀一樣,可用來切割或砍剁。
但是它與商周墓葬發現的有柄或插鞘的短刀也形狀不同。
從其長刃及裝柄的形式看,顯示它有軍用的效果。
此刀的年代不成問題。
因為有一件類似的武器與可確定是晚商時代的器物和北方風格的器物在一起被發掘。
有管座的斧頭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斷定其年代。
這兩件器物也都可以證實源自北地。
那件有寬刃的斧鉞則有不同的問題。
因為尚未發現類似的發掘品。
在一九八零年代的拍賣會場上見到兩把類似的斧頭。
其中一件已歸屬美國華盛頓城的沙克拉博物館。
此斧刃部浮起的紋飾可以猜想成一隻展翅下撲的鳥。
其寬刃與實體的內(插鞘)與商代的斧鉞同傳統,但是刃兩端的形狀絕不類任何安陽地區發現的東西。
卻與一件年代為商,但出自西北地區的鉞很像。
很可能其年代為商,但不是商人的產品。
※1)透雕獸面紋青銅鉞,長31.8cm,刃寬35.8,重4.7公斤,山東益都,商晚,約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
(百128)
2)透雕青銅鉞,長41cm,中商,西元前十五至前十四世紀。
盤龍城。
(重162)
1)
2)
3)雙虎搶珠紋青銅鉞,長39.5cm,婦好墓出土,晚商,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
(重162)
4)鐵刃銅鉞,殘長8.7cm,北京平谷出土,商,西元前十六至前十一世紀。
(華137)隕石鍛造刃部再套鑄。
3)
4)
5)嵌鑲綠松石獸面紋青銅鉞,長25cm,寬17,晚商,西元前十四至前十一世紀。
(華136)
5)
6)康侯斧,傳河南濬縣出土,西周,武王時初封,建衛國,西元前十一至前十世紀。
(華182)
6)
7)青銅虎紋鉞,長23cm,西周,約西元前十一至八世紀。
(河90)
8)青銅人頭戟,長23.2cm,西周,約西元前十一至八世紀。
(河91)儀仗
7)
8)
銅短兵刀劍
使用武器的最佳效果是能傷敵而又沒有危險。
三、四萬年前的人們將尖銳的石鏃捆縛於樹枝用以投射。
大概一萬多年前才曉得利用弓弦的反彈力把箭發射出去。
弓箭的發明使人們可以不必太靠近野獸而能給予殺傷的能力,免卻許多因接近野獸所引起的危險。
弓箭的能殺傷能力雖然大,而又能避免危險,但對於曉得利用他物以防護自己的人類來說,其效用就大為減少。
故進入人與人爭,國家建立的時代,就要設計能近身攻擊的武器,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
商周最常見的武器是銅戈。
那是利用青銅的銳利和堅硬性質鑄成的利刃,捆縛于長柄,利用揮舞的力量,以砍劈人的頭部或拉割頸部,達到殺敵的目的。
當時還有輔助性的刀劍短兵。
略為介紹一下。
短兵器要非常接近敵人才能達到傷敵的目的,故短一分就多一分危險。
可想像刀、劍的普遍使用,一定晚於長兵戈、矛。
戰國時代以前作戰的主力是步卒,步卒以戈矛為武器。
當時馬車雖不是作戰的主力,但車是一軍指揮官的活動指揮台,故代表軍隊的軍字仍以車為義符。
一車通常有三人,除駕駛員外,有一射手及一指揮官。
在車上,弓箭是遠攻的武器,戈則為近搏的武器。
有時迫於情況,車上的戰鬥員要下車來做近身搏鬥。
步卒近身搏鬥的戈有短至八十五公分而單手持用的。
但車上的戈,為了達到從車上攻敵的目的戈柄一定要長,有不少超過三公尺的。
柄太長,下車就不方便使用,故要配備短刀,故兵車上發現的成套兵器都附有短刀,倒不一定有戈。
車上的刀,一般刃部稍為長過二十公分,以砍劈的方式使用。
就實用的觀點說,如此短的兵器應以直刺較為有效。
故商代晚期就有了改革,開始有攜帶尖刺雙刃的以刺殺心臟為目標的匕首短劍。
由於商代的車子並不太參與實際的戰鬥,故短劍發現的還少,西周才逐漸多起來。
商代不少各種樣式的不到二十公分長的短刀,只能算是工具,難應用於格鬥。
到了春秋的中、晚期,由於騎兵的應用愈來愈興盛,有柄的戈不便攜帶及在馬上使用,短兵的需要也就越來越迫切。
平時,刀劍比之戈戟還有個好處,它可以配帶在身上以備不時之需,不像戈戟不能騰出雙手做其它的事,在很多的時機不方便,故刀劍後來亦甚至成為士人常佩之物。
隨著冶金術的發展,銅劍越鑄越長。
商周時代的銅劍刃部一般長度不到三十公分,發展至春秋時代就有長至五十公分以上的,但是銅劍的長度一增,就要鑄得薄些,以致易於斷折,否則就太重而不便單手使用,故五十公分以上的銅劍還是很少。
到了鐵冶登場,鋼劍就逐漸替代青銅劍。
由於鋼材堅韌,長度可鑄到一公尺以上。
劍本來是直刺為主的武器,隨著長度的增加,也轉用刃部砍劈的方式。
砍劈的方式就不必兩邊有刃。
因此,西漢開始用厚脊的單刃刀,也漸漸取代易於斷折的兩刃銅劍。
東漢以後鐵刀就取代雙刃劍而成為戰鬥的主要配備。
※1)越王勾踐錯金銘嵌鑲玻璃與綠松石青銅劍,長55.6,寬4.6cm,柄長8.4,湖北江陵出土,春秋晚,西元前六至五世紀。
鳥蟲書。
(百161、國102)
2)青銅扁莖劍,長91.5,莖長19cm,臨潼兵馬俑坑出土,秦,221-209B.C.。
(百187)指揮官使用,太長,不實用。
一般要鐵製才能使用於戰鬥。
3)吳王夫差銅劍,長37cm,身長28.5,湖北襄陽出土,春秋晚,西元前六至五世紀。
(國104)
1)
2)
3)
4)吳王太子姑發銅劍,長36.5cm,安徽蔡侯墓,春秋,西元前770-476。
(吳45)
5)攻吳王銅劍,長36.5cm,安徽蔡侯墓,春秋晚期,西元前550-476。
(吳46)
6)青銅鳩杖杖首及鐓,首高8.8cm,鐓高18.6,春秋,西元前770-476。
(吳65-66)
4)
5)
6)
7)象牙劍鞘,長40.6cm,洛陽中州路出土,鞘身29.4,菱形,三段組成,春秋,西元前八至五世紀。
(日)
8)跽坐形銅鐓,長18.7cm,浙江吳興出土,戰國,403-222B.C.。
(國105)
9)青銅鈹,長35.4cm,秦兵馬一號坑,西元前三世紀。
(重241)
10)吳王夫差錯金銘青銅矛,長29.5,春秋,西元前八至五世紀。
(百162)
7)
8)
9)
10)
1)曲刃銅劍,長35.5cm,內蒙出土,夏家店上層,西元前1000-500。
(華249)
2)青銅劍(匕首)鞘,高23cm,西漢,約西元前200-50。
從紋飾斷為滇國製品。
(徐39)
1)
2)
3)石甲正背面,612片組成,重18kg,秦始皇陵,西元前三世紀。
(98_69)實大,不見人骨或陶俑,可能為木俑所穿。
3)
4)石冑,74片組成,高31cm,重3.17kg,秦始皇陵,西元前三世紀。
(98_71)
4)
商代青銅弓形器
弓形器的形狀頗為一致,中央部分作窄而弓曲的長柄形,兩端有突出近半圓的臂,臂端又常裝飾有可發出聲響的馬頭或圓球鈴。
長度一般為三十幾公分,但也有長至四十七公分者。
在柄的兩端常見皮條纏縛的痕跡。
由於它有鈴,有人懷疑它是旗鈴或馬鈴一類的東西。
但有些弓形器並沒有鈴。
它常與馬車同出一坑,故有以為是馬或車上的裝飾。
但有些出土時和馬車一點關係也沒有。
此類東西又常發現於腰際,有人以為它是一種腰帶,用以繫韁繩。
它與箭鏃同出而柄裡面又常殘留朽木,故以為它是箭袋的裝飾。
現在大多以為它即文獻的弣或弼,是縛在弓裏以保持弓形並增強反彈力用的。
但是弓形器的柄上有時鑄有突起的裝飾,實在不能用力把握。
而且弓箭是攻殺敵人或野獸的工具,最好能予敵措手不及。
但此器裝備有鈴,弦一動,鈴就會響。
哪有以殺敵為目的,反而設裝置警戒敵人的道理。
因此又婉轉地解說,以它已成禮儀用具,故不太講究實用上的效果。
由於弓形器總是和箭鏃一起出現,無疑它和弓箭有關。
問題是如何使用,及解釋為什麼這種東西只發現於晚商和周初,以後就不再出現。
而且犀牛甲堅皮厚,除了胸腹部位,商代弓箭似也無大能為。
因此一定要有有效的狩獵辦法。
木弩是很多半開化民族的主要打獵工具。
它與弓一般最大的不同處是有臂的裝置,裝弦搭箭可不立即發射,可等待最好的時機。
其它的弓因以手臂拉弦,支持時間有限,要隨拉隨射。
原始木弩只比弓多一有槽的臂以裝箭,並架設一懸刀以設伏線。
它可架設在地上,當野獸踩踏繩索時,即牽動弓弦而射出箭,目標野獸的下腹。
這樣可一個人同時架設多把木弩,靜待野獸的來臨。
木弩架設的地點可能分散多處,弦動鈴響即表示機關已發,獵人可及時檢驗是否有所捕獲。
如果商代的弓形器確是弩的零件,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有鈴。
至於柄上有突起的裝置,則因為手不必緊握它。
木弩的懸刀只是一塊有穿孔的小骨、木片,很容易為人所忽略,或腐爛。
銅弓形器出土石時,也有這樣的器物伴出。
看來它較可能是木弩的零件,作為固定弓形,增強反彈力,並能發出聲響的裝置。
為什麼它於西周早期以後消失呢?
弩是作為狩獵的工具,從甲骨文,我們發現田獵是祭祀以外卜問最多的項目,想見商王及貴族們經常打獵,因此很多大墓陪葬這種弓形器。
但是西周以後,提到周王或貴族田獵的文獻很少。
西周時代也少戰爭,以田獵訓練軍隊的需要也不多。
再加上開墾農田,大型田獵場地不多。
既然田獵的活動大減,有關田獵工具的生產也必然大減。
如果犀牛再因氣候變冷而南移,針對它而製造的器具自然也會大減。
原始弩機的木、角、骨質懸刀,到了戰國時代改良為銅鑄扳機。
為三件利用樞軸、杠桿和齒輪原理組裝的有嚴密結構的機械。
它加上拉弦和瞄準的裝置,就成射程遠、殺傷力強的武器,才被大量利用於戰場上。
弩機既主以殺人為目的,就不必有鈴。
此時角弓的製造也改進,不需金屬版以強固弓體。
就實用價值說,重量也是一種累贅。
弓形器就完全失去利用的價值了。
※編號57弓形器
青銅最長37.5公分商代至西周,公元前十三至十一世紀
這些弓形器的原來用途仍不清楚。
儘管其特殊的器形看起來很有暗示性,甚至經過很多學者的闡釋和辯論,目前仍沒有一種說法能對其用途給予完全滿意的解答。
由於它們往往與箭頭同出於墓葬,看起來與射箭有關。
但沒有證據說明它是如何使用的。
它也常見於車馬坑,但也缺乏強烈的證據說明到底是與車有關或與馬有關。
它們的形制相當的固定,中央的主體是略為彎曲的窄板,兩端有極度彎曲的手臂。
手臂的末端可能是裝鈴的獸頭或圓球,或實心的圓板塊。
就像圖示的這兩件,由於腐蝕的原因,可以看出主體的兩邊有皮條或繩索捆縛的痕跡,原來應該是綁在某件東西上的。
它可能是竹、木弓或弩機木臂上放射裝置的零件,但也都不能證實。
使用這種助射裝置的弩機,將是商王在獵捕大型野獸時很有效用的利器。
(譯者按﹕主體中央常有高突起的裝飾,顯然不是用手把捉使用的。
筆者同事認為它是架設在地上的原始木弩臂前加強弓體的裝置,當獵物觸動引線而使箭射出後,臂上的鈴會發聲告知埋伏的人。
應是較合理的說法)
這種用途不詳的器上常裝飾商代風格的動物紋或幾何圖形紋。
前頭的這件嵌瓖有商代貴重而罕見的綠松石,與一座近年在安陽小屯所發掘,未受干擾的皇家墓葬的弓形器很相近。
另一件鑄有以迴方紋為底的浮起蟬紋。
它們分別代表早期與晚期的樣本。
早期主體的彎度較小。
晚期的不但彎度較大,也較短,顯然是為了要非常穩固地組裝在某件器物上設計的。
1)浮雕饕餮紋青銅冑,高18.7cm,徑18.6-21,商晚,西元前十四至十一世紀。
江西新幹大洋洲出土。
(百132)
2)嵌鑲綠松石變形獸面或饕餮紋青銅牌飾,長14.4-16.3cm,背面有麻布痕跡,四端有小孔鈕,用以固定。
(重139)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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