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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事实的标准称为真理
客观事实的标准称为真理!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客观性包含两个意思:
一真理中包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二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
真理和谬论是相伴而生的,它们即有原则的区别,又是相互转换包含的。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蔑视规律,违背规律,必然遭到失败。
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人能够认识并利用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方向。
二者区别:
真理的客观性是指:
真理的源泉、内容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但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所以,真理是由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两个方面构成的,单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构不成真理。
唯物主义强调真理的客观性,是就其内容来说的,并不否定主观方面,但客观性是真理的根本属性。
规律的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性。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其运动规律,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都是客观的。
思维规律就其内容和形式而言,也都是客观的,因为思维规律也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只要条件存在,它就存在并发生作用。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实践最终一定能鉴别出认识的真理性,这是真理标准的确定性。
因为实践的特点就是直接现实性:
它一方面是客观的物质性的活动,本身就是直接的现实;另一方面,实践又能将不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理论变为直接的现实,即实践的结果是观念的物质化,可以直接检验出理论是否与客观现实相符合以及符合的程度。
肯定了实践标准的客观性和唯一性,也就必须承认实践标准的确定性。
否认了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就会陷入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
但是。
实践检验认识是一个过程,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实践的标准又是不确定的。
否认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
就会思想僵化,阻碍真理的发展。
实践是不断发展的,真理也是不断发展的,只有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才能坚持在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再论真理的客观性
张建华
读了郭延坡先生的《客观真理论是一元论,主观真理论是多元论》,又
读了马克义先生的《“客观真理论”是一门“巫术哲学”》,二位都坚持真
理是主观的。
对此,笔者感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一、我们面临的是同一个实际问题
真理到底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在理论上本来是清清楚楚的。
那么为
什么又争论起来了呢?
问题出在实践中。
在实际生活中,常常有一些被人们称为“真理”的东
西,却被事实证明为谬误。
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困惑:
到底什么是真理呢?
更为严重的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五十多年间,每一次出台什么政策措
施,都说是依据客观真理,都曾被宣传为“无比正确”,但实践却证明其中
很多是错误的——何止错误,有些简直是荒谬之极,如“文化大革命”中盛
行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之类。
郭、马两先生关于“真理是主观的”论点,就是基于以上这些基本事实
。
关于这些基本事实,我与郭、马两位先生不存在分歧,我们面临的是同一
个实际问题。
二、分歧在哪里?
我们的分歧在于:
如何解释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
以及如何解决上述实
际问题?
对此,郭、马二位先生的观点基本上一致的,都认为“客观真理”是错
误的根源,主张修改“真理”的定义,认为是真理是主观的,以为这样一来
就可以防止主观主义、专制主义和极“左”的错误。
(大意如此)
笔者的看法,与上述二位不同。
笔者认为,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使用”真
理“一词有三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
2、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3、指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
这三种含义中,前两种是正确的,讲“真理是客观的”就是在这两种含
义上说的。
第三种含义是错误的,人们之所以会将一些实际上错误的东西当
作“真理”来坚持,其原因之一就是由于对“真理”一词作了这样不正确的
理解。
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不要把“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等同于“真
理”。
三、为什么说是真理是客观的?
笔者主张真理是客观的。
第一,真理是对客观实际的认识。
真理所反映的对象从根本上决定了真理只能是客观的。
这样讲绝不是将
“真理”等同于“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本身”,而是就真理的属性而言。
这就
好比说“空气是无色无味的”,绝不等于说“空气就是无色无味本身”。
第二,真理与谬误相区别,是指对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
只有对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才能称得上是“真理”。
“真理”的定义
限定了作为真理只能是与客观实际相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讲,真理是客观的
。
第三,检验真理与否的标准,是客观实际。
一个人的认识是否真理,要看这一认识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如果符
合,就属于真理,否则就是错误的。
第四,真理是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而发展的。
随着客观实际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原先
属于真理的东西,往往会由于客观实际的变化,而转为谬误,并为新的真理
所取代。
如采用游击战术,在自己军力弱小的时候,是正确的,是真理;但
一旦自己的力量变得强大起来之后,继续采用游击战,就成为谬误了。
第五,基于以上四点,也可以直接说“真理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
律”,这在语法修辞和逻辑上都是可以说得通的,这就是可以用一个事物最
具代表性的特征来指代该事物。
如说“张三是一个农民”,其实张三并不纯粹是一个农民,有时候也做
点小买卖,但这并妨碍我们说张三是一个农民。
再如鲁迅小说《故乡》中用
“豆腐西施”和“圆规”来指代“杨二嫂”,也是一个很典型的例证。
第六,人的认识活动也是一种客观的物质运动,也存在一定的规律。
(可参看笔者《再论意识的客观性》一文)。
心理学、逻辑学就是研究
人的认识活动规律的专门学科,在某种意义上说,哲学也是研究人的认识活
动规律的科学。
从这个角度来讲,真理也是客观的。
四、孰是孰非
1、如何理解“真理”一词的含义
郭、马二位先生之所以主张真理是主观的,关键在于对“真理”一词的
含义具有不同的理解。
笔者认为不能将“真理”理解为“人们认为正确的认
识”,而郭、马二位恰恰就是这样理解“真理”的,正是由于对“真理”作
了这样的理解,郭先生才能说“真理是主观的”,马先生才能说“客观真理
”只是个别人的“主观意志”。
对一个词语的含义究竟作何理解,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这好比“吃饭”
,南方人理解为“吃大米饭”,北方人则理解为“吃面食”或“吃小米饭”
一样,这里并无所谓正确与错误之分。
但问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要
互相听得懂才行。
为此,就需要双方所用词语的含义基本上保持一致。
否则
,就会发生类似南方人到了北方,吃不到大米,便抗议人家不给他吃饭一样
的笑话。
这样,对一个词语的含义究竟作何理解,就不是个人可以随心所欲的了
,而是要服从某种规则,这就是:
少数服从多数,多数服从习惯。
长期以来
形成的一些概念和词语,已经为大家广为接受,对其含义一般是不宜进行大
的根本性的改动的。
具体到“真理”一词来说,尽管人们生活中对“真理”一词事实上有三
种不同的理解,但最基本最普遍的还是将“真理”理解为“对客观事物的本
质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或简单地理解为“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
而将“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理解为“真理”,则不过是人们不自觉的
误解而已。
对此,我以为只需将那些从前人们认为是真理而其实是谬误的东
西,改贴上谬误的标签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连“真理”的定义也改得面目全
非。
不知郭、马二位先生想过没有,如果将“真理”理解为“人们认为正确
的认识”的话,岂不等于将一部分“谬误”也包括在了“真理”的范围之内
?
这样的话,“真理”与“谬误”还有什么区别?
郭先生说:
“真理和谬误的唯一区别只是:
真理是我们还不知道它的错
误或局限之处;谬误是我们已经知道了它的错误之处。
”看来,在郭先生那
里,真理与谬误都是一路货色,都是错误的,只是一个我们知道它是错的,
另一个我们不知道它是错的。
难道真的因为有一些假货,就要指控所有的商
品都是假货吗?
在生活中,人们对一些概念的理解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误解,这是不奇
怪的。
正因为这样才需要理论家进行研究,去伪存真,消除误解,帮助人们
建立正确的概念。
而不能因为人们存在误解,就将科学的概念也否定了。
郭先生还有一段话说:
“张先生提到的真理的第二种含义,是关于真理
的主流观点,也是我的上文中提到的‘客观真理论’的第二种。
这层含义,
我以为应该归到张先生所说的第三种里面,即都只是人们认为正确而已。
因
为任何理论在其形成过程中,也就是在人们认识客观物质世界及其规律的过
程中,都不可避免的将人的主观性加进去。
”
我以为,“经过实践经验,确属正确的认识”,与“人们自以为是正确
的认识”,还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
当然在实践中,二者有时候很难
区分。
但如果因为二者很难区分,就不加区分的话,那还要理论研究干什么
呢?
理论研究的任务就是要从客观存在的复杂现象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
找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2、怎样检验真理
郭延坡先生说:
“真理和谬误的唯一区别只是:
真理是我们还不知道它
的错误或局限之处;谬误是我们已经知道了它的错误之处。
”
我不知道郭先生是拿什么作标准来判断是否真理与谬误的。
按郭先生的
观点,真理是主观的,就是人们认为正确的认识,只要我认为是正确的,就
是真理,我认为正确的东西,当然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后来我又发现自己错
了,于是我原来的认识就不再成为真理了。
请问郭先生,“我”究竟根据什么来判断“我的认识”正确与否?
如果郭先生仍然同意用客观存在的事实来检验人们的认识正确与否的话
,那么,我以为郭先生事实上还是坚持“真理客观论”的;如果郭先生不同
意用客观存在的事实来检验人们的认识的话,那么,“真理”可就成了任人
随意拿捏的玩意儿了。
郭先生是主张“真理多元论”的,也许我真的没有理解错,在郭先生那
里,“真理”真的是任人随意拿捏的玩意儿?
至于我的观点,则很简单,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本质与规律的正
确认识,或简单地讲,真理就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
要检验人们的认识
是否真理,只要看其认识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合就行了。
3、一元与多元
郭先生讲:
“客观真理论是一元论,主观真理论是多元论”。
我不知道
郭先生这是从何而来的结论。
为什么说客观真理就是一元论?
为什么客观真
理就不能是多元的?
为什么主观真理论就是多元论?
为什么主观真理论就不
会是一元论?
“客观”或“主观”与“一元”或“多元”究竟有什么逻辑关
系?
郭先生有一句讲“物质世界是无限复杂性的”,我以为这句话很对,照
此推论,作为对客观实际的反映,真理肯定不会是单一的。
倒是根据主观真
理论,可能会有一些人坚持认为只有我自己的认识才是真理,从而陷入郭先
生所指摘的“一元论”的泥坑中。
实际上,“一元”或“多元”的说法,并不恰当。
笔者在另一篇文章中
曾谈到(参见《中国研究论坛》),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依据一定的概率发
生的随机过程。
照此观点,客观实际并不是单一的存在,而是复杂多变的。
因此,所谓真理都只有在概率意义上才能成立。
我不认为是真理是一元的,
也不同意“真理是多元的”说法。
我以为比较准确的说法是,“真理是概然
的”。
如上述“张三是一个农民”,这句话就是在概率意义讲的,其作为真理
只是一种概率意义上的真理,因为张三并不完全是一个农民,还兼有部分小
商人的属性。
郭先生讲“我们认为是真理的一方可能包含着错误成分,我们认为是谬
误的一方也可能暗藏着真理的玄机。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反对‘一元论’
、反对文化专制,主张‘多元论’、主张言论自由的理由。
”
我也认为真理中可能包含着谬误,谬误中也可能包含着真理,同时也反
对一元论,反对文化专制,但这与真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并无关系。
根据客观真理论,以及关于事物发展变化的“随机概率论”,同样可以得到
这样的结论。
4、主体认识活动与真理的客观性
郭先生说“我们说真理是主观的,主要在于,真理不是别的,而是主体
认识活动的产物。
”“我们承认真理的主观性,就是要承认任何一种真理(
理论体系)与它所反映的外部世界之间存在着差距,存在着由于主体的因素
而产生的扭曲、夸大、变形。
承认真理的主观性,就是要我们时刻对之保持
警惕。
”
郭先生的意思很清楚,因为真理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不一定完全符
合实际,所以就要否定真理的客观性。
其实郭先生用不着这样费事,只要讲
“人的认识不一定等于真理”就行了,至多再加一句“即使人们认为是真理
的东西也不一定是真理”,岂不省事?
在生活中,人们经常谈到“水”、“氧气”、“氮气”……等等,这些
话也都是主体认识活动的产物,并且自然界存在的水、氧气、氮气……都不
会是绝对纯净的,与我们嘴里讲的“水”、“氧气”、“氮气”……是有一
定差距的。
我不知道郭先生是不是要教导我们说,“水”、“氧气”、“氮
气”……等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
至于我本人的观点则十分简单,真理是客观的,无论从内容来讲,还是
从形式来讲,都是如此。
这是因为:
第一,真理反映的对象,即客观实际,是客观的;
第二,人们认识客观真理的过程,也是一种客观过程,也遵循某种不依
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有人宣称自己认识了真理,而其实他所掌握的
不过是一些谬误;另一些人并没有宣称要认识什么真理,却于不经意间突发
灵感,找到了客观事物的某些规律。
这还不足以说明认识活动的客观性吗?
第三,作为认识活动的产物,真理是通过一定的语言符号来表达的,这
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如果摆在我们面前的书本,不是一种客观存在,那么它
们还能是什么呢?
5、真理的客观性与极“左”
郭先生的目的是要防止极“左”和主观主义的错误。
在这一点上,我与
郭先生是相同的。
但郭先生以为要防止极“左”,就需要承认真理的主观性
,则是大错特错了。
郭先生说:
“客观真理论者从‘真理是客观的’这个前提出发,他们认
为,既然用来指导我们活动的某个理论是真理,那么它就是客观的,它正确
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本质规律。
既然如此,我们以这种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
践,以这种理论为我们设计的美好未来为行动目标,当然是天经地义、正确
无误的了。
”
这里郭先生所指摘的,其实不过是一些人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就
是真理”,是对“真理”一词的误解,这一点前文已经指出过了。
郭先生在
这里所指责的“客观真理论者”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客观真理论者,是冒充的
“客观真理论者”,骨子里倒是“主观真理论者”——将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东西,硬说成就是真理,这不是主观真理论,是什么?
我以为要真正防止极“左”,从哲学上来讲,首先要坚持真理是客观的
,并注意人们的认识不一定就是真理,经常不断地根据实际的变化修正自己
的认识;其次,要注意事物的发展变化实际上是一种随机过程,绝非简单的
、必然过程,真理也只是在概率意义上才成立,并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绝对真
理。
但是,要防止极“左”,仅仅从哲学理论上认识到这两点,是远远不够
的。
这是因为,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上并不是根据
什么真理,而主要是根据各种利益。
“文化大革命”极“左”风行,尽管嘴
上讲的满口马列主义真理,其实还不是一些人在那里勾心斗角,争权夺利?
如果当时人们尚不觉悟的话,那么,在事过二十多年后的今天,这一点应该
很清楚了。
同样的逻辑,可以看出,产生极“左”的原因,绝不是什么客观真理论
,而是一些人的利益使然。
我记得,1958年大跃进时,某省某乡曾开会宣称
从某月某日开始,结束社会主义,进入共产主义,结果会一开完,人们就到
商店里、地里、邻家的院里,抢东西,最后甚至连孩子也不分你的我的,只
有老婆还是自己的(见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754页)。
请问这依据的是什么真理?
不过是
利欲熏心,头脑发热罢了。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真理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我以为已经很清楚了。
前文已
经一再指出,郭、马二位先生以为真理是主观的,不过是将真理误以为“人
们认为正确的东西”的结果。
我理解,郭、马二位先生的本意,是在告诉人们,自己认为是真理的东
西,不一定就是正确的,不一定与客观实际相符。
这本来是不错的,但郭、
马二位先生由此进而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则是不适当的。
以此就教于郭、马二位先生和诸位读者同仁,不知以为然否?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真理是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
①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因为真理属于认识范畴。
不能把真理等同于客观实在。
②真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客观性乃是真理的根本属性。
因为:
第一,真理的内容来自于物质世界的客观事物及规律,真理的内容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主观意志;第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社会实践。
坚持真理一元论,反对真理多元论
①由于真理是客观的,有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的客观内容,所以真理必然是一元的。
也就是说,不论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可能得出多少种结论,但只有符合客观实际的认识才是真理。
②真理是一元的,因此,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真理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不以阶级的主观愿望为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说,真理没有阶级性。
③真理多元论主张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可以有不同的真理,真理因人而异。
真理多元论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
唯物主义主张真理是客观的,世界上不存在着任何主观真理。
唯心主义则主张真理是主观的。
主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作是纯粹主观自生的东西,客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成是人的意识和“客观精神”的一致。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真理问题上的对立,取决于双方在哲学基本问题上的对立。
唯物主义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必然坚持真理是客观的;唯心主义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出发,必然坚持真理是主观的。
批判实用主义真理观
实用主义真理观把“有用”作为真理的根本属性,主张“有用就是真理”。
实用主义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一个流派。
“有用就是真理”的要害在于抹煞了真理的客观性,混淆了真理和廖误的界限,并会导致真理多元论。
按照这种观点,谎言也可以成为真理,因为它对骗子是有用的;按照这种观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不同的理论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是有用的;按照这种观点,某一理论今天对我们有用,今天它是真理,明天对我们无用或者有害,明天它就是谬误。
真理的确是有用的,因为真理具有价值性,它能够满足人的需求。
但是,价值性并不是真理的根本属性,真理的根本属性是客观性。
真理的价值性是以真理的客观性为基础的。
“真理是有用的”是一个正确的命题,但是不能把它换位成“有用的就是真理”。
显然,并非所有“有用的”理论都是真理。
真理与谬误
①真理和谬误是对立的
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谬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
②真理和谬误又是统一的
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
真理和谬误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没有真理,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无所谓真理。
真理战胜谬误的过程也就是发展自己的过程。
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向谬误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其一,真理是具体的,总是适用于一定的条件和一定的范围。
如果条件发生了变化或者超出了特定的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
其二,真理是一个过程。
真理必然要随着客观事物和社会实践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
如果人们的认识不能及时地反映事物在发展变化过程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者超越历史发展,就会造成主观和客观由相符变成不相符,从而使真理转化成谬误。
其三,真理是全面的,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如果把其中的某一原理孤立起来,把它加以绝对地夸大,真理也会变成谬误。
在一定条件下谬误向真理的转化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其一,条件和范围发生了变化,谬误可以变为真理。
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是谬误的东西,在另外的条件下和范围内则可以转化成真理。
其二,失败往往是成功之母,谬误往往是真理的先导。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是通过许多的失误获得的。
其三,批判谬误能够发展真理,这也属于谬论转化为真理的一种特殊情形。
真理是个发展过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
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的含义:
(l)就真理的客观性而言,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都包含不依赖于人的客观内容,承认客观真理,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2)就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完全可以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每个真理的获得都是向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3)从真理的发展来说,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绝对真理,承认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也就必然承认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
(l)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
(2)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
(3)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重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包含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和颗粒。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真理是由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永无止境的过程,任何真理性的认识都是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和一切科学理论。
真理与谬误关系之我见
——芙瑞迈尔
作者:
郭永丰
当谬误主宰天下,并占有绝对优势时,真理在谬误的天下里其实就是谬误,永不可能得到昭雪,固然就很难有出头之日。
相反,当真理主宰天下,并占有绝对优势时,谬误在真理的天下里一定就是谬误,固然也不存在昭雪之说。
可是,如果一旦谬误得胜,并主宰天下时,谬误便会被当作真理而全面平反。
总之,在谬误的天下里,谬误其实就是真理,但谬误自己绝不可能承认自己就是谬误。
事实上,根据人类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看出,应该说是先有真理才有谬误的。
实际上,谬误其实就是真理的孪生兄弟,是伴随人类不断发展变化的。
否则,又何来谬误之说?
从根本上而言,对于人类整个历史来说,谬误并不极坏,也不极端可怕。
而是人类从懵懂无知到聪明才智的认识发展过程中必须所经历的。
并在许多时间里,谬误常常都是以幽默、风趣、好玩的面孔所出现的,并确实给人类漫长而又艰涩的岁月与生涯增添了不少乐趣和喜气。
可在许多年代里,谬误又确实极端险恶而又残忍。
尤其当某些强势群体或个人利用谬误极其恶意地故意给某些无辜之人设置障碍,制造灾难时,这些无辜之人就要真正遭大殃了。
不过,毕竟由于真理是躯干和主流,真理在漫长的人类史上,在大多数时间里还是主宰天下的,因而,人类社会才没有过于糟糕。
但由于真理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人类从实践生活中不断摸爬滚打探索得来的,所以,在此过程中,由于人类本身对真理的无知,以及某些别有用心的所谓精明人的工于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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