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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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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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制度
篇一:
中国人寿财险岗位制度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承保政策。
2、负责从事公司全险种出单、车船税登记、客户信息登记、退保、批单工作,保管领用承保单证。
做好承保工作。
3、严格执行行协《自律公约》和《关于执行条款、费率及费率规章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
4、严格遵守客户服务部下发的出单服务《手册》,每笔业务自录入信息至将保单递交客户,必须在25分钟内完成系统内的录入。
5、严格执行公司“首问负责制”,全程负责(包括接待客户、收集承保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移交相关人员。
6、负责对公司承保政策、管理办法、制度和实务规范的落实,积极反馈上级公司要求上报的各项数据。
7、协助处理承保投诉和客户纠纷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向上级领导汇报。
8、负责单证管理及承保档案的装订,并定期上报单证清理情况。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公司理赔纪律。
2、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及理赔相关制度公正、合理地对保险责任内案件进行案件理算缮制工作。
3、建立理算业务台帐登记表,及时将理算过程中出现的承保、查勘、核价等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岗位。
4、按月对理算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未决案件管理办法》的落实与执行。
6、负责协调查勘、定损、人伤调查等内部各环节之间的单证交接工作,监督赔案单证的上传质量和时效。
7负责催交客户应提交的索赔材料,并对赔案的材料是否齐全做最终确认。
8、负责未决赔案的档案管理,已决赔案的档案归档。
9、负责对赔案的所有单证初审工作。
10、负责系统未决案件的数据统计分析,为公司理赔管理提供决策信息。
11、负责客户理赔答疑及日常内勤事务。
12、定期向查勘人员发送未决清单。
13、负责对超权限案卷的缮制、上报及登记工
作,并对各类拒赔案卷填报《拒赔案件审批表》及《拒赔通知书》。
14、负责双代案件的归档工作。
承保岗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承保政策。
2、负责从事公司全险种出单、车船税登记、客户信息登记、退保、批单工作的初审核,保管领用承保单证,做好承保工作。
3、严格执行行协《自律公约》和《关于执行条款、费率及费率规章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
4、严格遵守客户服务部下发的门店主管职责对服务大厅进行监督检查。
5、严格执行公司“首问负责制”,全程负责包括接待客户、收集承保资料)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移交相关人员。
6、负责对公司承保政策、管理办法、制度和实务规范的落实,积极反馈上级公司要求上报的各项数据。
7、协助处理承保投诉和客户纠纷并及时将相关材料向上级领导汇报。
8、负责单证管理及承保档案的装订,并定期上报单证清理情况。
9、组织全公司出单人员学习,对出单人员进行初步考核,并上报到经理室。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勤纪律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集合盘县支公司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考勤纪律制度奖惩办法规定如下:
一、严格考勤纪律
盘县支公司上班时间为:
上午8:
10分一11:
30分,下午2:
10分——17:
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所有员工不得迟到、早退、空岗,工作时间不得脱岗,一经发现,罚款20元:
串岗、聊天、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150元,第四次作待岗处理。
迟到或空岗半小时以上视为旷工,旷工每天罚款100元,连续旷工10天或全年累计超过20天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报送市公司总经理搴,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需提供事假条,每天罚款50元,病假需提供医疗证明,每天扣款2o元,无医疗证明的,一每天罚款50元,请假三天以上的,公司必须报送市公司总经理室批准方可。
二、严格工作风纪
所有员苛保持良好的仪表和形象,上班时间不得着奇装异服,前台人员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一律着职装。
未按要求着装每次罚款20元。
随时保持本岗位所辖范围的清洁卫生,
办公桌整洁有序,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电话机等整洁。
下班离岗前应将办公室和工作场所收拾干净,工作文件入柜保存,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
办公卫生不清洁、乱堆乱放与工作无关物品的,发现每次罚款50元。
行走楼梯或廊道要轻声轻步,办公区域内不得大场喧,保持工作环境安静舒适。
上班时间应及时浏览邮箱系统、公文系统,如因未浏览邮箱系统,公文系统延迟工作安排的每次罚款50元,导致严重后果的全辖通报并罚款200元。
三、严格车辆管理制度
已安装车载显示屏的车辆在车辆启动时需启动显示屏,在车辆使用过程中未启动显示屏的一经查实,一次罚款50元。
四、严格值班纪律
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各部门须提前向办公室报送周末、节假日值班表。
值班时坚守工作岗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严格空岗,脱岗,严禁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无人接听者,视同无人值班。
一经查实值班期间有脱岗空、空岗发将停发值班补助,并罚款50元。
五、严格廉洁从业纪律
所有员工工作过程中严禁向客户、合作单位“吃、拿、卡、要”,接受宴请和礼品、礼券、礼卡、礼金等。
一经查
篇二:
员工行为守则(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行为守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悠久,声誉卓著。
随着公司运营的日益国际化,我们保持和弘扬公司的优良变得越来越重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功之道在于长期奉行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遵守法律,追求最佳业绩。
本守则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而制定,用于规范员工的行为,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
我希望公司员工不仅对与公司有关的商业法律和法规有深入的了解,而且能够深刻理解《员工行为守则》,确保每位员工在工作和相关商业活动中能够全面遵守此类的所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政策。
一、每个员工的基本责任
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必须做到:
1、与公众、客户、未来客户、股东、员工等其他成员交往时必须表现出诚信、称职、尊严和礼貌;
2、以符合最高职业道德标准的方式从事专业活动,维护公司和员工的良好信誉;
3、每个员工都应该了解与其所做的工作有关的法律,并确
保其所参与的公司营运活动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4、直属上司必须全力支持每个员工遵守法律,并提供必要的守法资源。
公司必须强调遵守法律重要性,创造员工自觉守法的气氛。
二、工作场所责任
1、工作场所安全
本公司承诺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
公司设立维持安全、消除隐患的组织,提供健康的环境保障。
员工若对此类安防规定有疑义,应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
本公司员工均有权力和义务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遵守公司维护安全、消防隐患的相关规定,发现不健康、不安全的状况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平等聘用机会
本公司的政策是反对歧视、保证所有符合资格的员工可以获得平等的聘用和晋升机会。
公司禁止对歧视现象投诉的个人进行打击报复。
3、禁止骚扰和恐吓行为
本公司严禁对同事、客户和来访者有各种骚扰和恐吓行为,决不允许出现利用电子邮件系统传播任何骚扰和恐吓行为。
若发现此类现象,应向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投诉。
公司保证对投诉人
的保护,严禁对投诉人进行报复。
4、工作场所杜绝毒品
本公司积极营造有益健康的工作环境,严禁使用非法药物,也不得宣传、拥有、制造、分发、出售非法药物。
三、利益冲突
本公司要求每一位员工不得因职谋私、以权谋私,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得在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企业或与本公司有交易关系的企业担任董事或顾问等职务,不得大量拥有竞争企业的股份(所持股票是公开上市的除外),不得以公司名义与竞争对手达成正式、非正式协议或谅解,从而为某些人带来个人利益。
为避免利益冲突,禁止有亲属、婚姻等关系的员工在公司直属上下级任职。
不得将本公司的名称、财产、关系渠道用于个人利益或其他企业。
本公司鼓励员工购买本公司的产品,但不会给予优惠对待。
本公司员工购买本公司股票需遵守证券部门的限制政策。
对于以上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情况,发现者应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四、公司机会
公司禁止员工、管理人员和董事从事以下活动:
1、通过运用公司的资产、信息或职位来为个人创造获利机
会;
2、利用公司的资产、信息或职位为个人获取利益;
3、与公司进行竞赛。
在有机会为公司获益的情况下,员工、管理人员和董事都有义务增进公司的合法利益。
五、外界交往
1、公平待遇
本公司致力于公平对待客户和竞争对手。
任何员工不得通过操纵、滥用职权、谣传的行为或其他任何不公平的事情而不公平地对待任何人。
2、公众场合
对于与公司相关的问题,公司正式指定的发言人才有权对媒体发表评论,其他员工不得擅自对外发表言论、接受采访,如果需要,必须提前请示其主管领导。
3、礼品及招待
员工(及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客户、或其他与公司有交易往来企业的各种贵重物品(包括贷款和优惠待遇)。
本公司员工对外赠送礼品时,必须符合商务惯例。
业务招待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保护公司财产
本公司员工均有责任保护本公司的各类资产和资源,避免盗
窃、粗放管理和浪费等行为对公司资产的损害。
禁止个人在事先未征得主管领导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公司资产,禁止在未授权的情况下赠送、销售各类财产,禁止利用公司的任何资源获得个人经济利益。
所有公司资产均应用于合法的商业目的。
当某位员工被解聘时,本公司有权要求其向公司转让在本公司从业期间取得的发明、专利或有著作权的作品。
七、保证公司各类文件完整准确
公司每位员工对负责的记录、文档资料、信息、报告等,要确保其完整和准确,这些记录等文件是管理本公司业务的基础,对于公司履行对员工、股东、客户的义务十分关键,这些记录等文件对于执行税务、财务报告也是必不可少的。
所有财务信息必须完整、准确、详尽、体现所有收入和支出,以保证公司所有交易活动都有据可依,同时也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提供必要的依据。
所有财务信息必须符合通行的会计原则,以及现行的公司财务政策。
每位员工均不得因任何原因在公司的账簿、记录或账户中编造不实或虚假内容。
对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提交给美国证券、香港证券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报告,以及其他信息发布都应该完整、准确、及时并易于理解。
对于这项工作,所有员工都应该诚信、负责、谨慎、敬业,而不应掩盖和歪曲事实。
在回答撰写此类报告进行的问卷调查时,或面对审计时,每
篇三:
中国人寿营销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
(d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组织架构..............................................2人员招募..............................................3职级与职责...........
.................................4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5委托报酬..............................................9品质管理.............................................17考核.................................................18法律责任和解约处理...................................25附则.................................................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的保险营销员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具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向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个人人身保险业务的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津贴”、“奖”、“奖励”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相应的委托代理标准时,公司支付的委托报酬。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级”是指保险营销员达到公司规定的委托代理标准时所对应的代理级别。
本办法中所称“代理职责”是指达到一定代理级别所应履行的相应职责。
本办法中相关用语简称如下:
“代理职级”简称为“职级”,“代理职责”简称为“职责”,“代理职级评估和认定”简称为“考核”,“代理职级提升”简称为“晋升”,“代理职级下降”简称为“降级”。
第三条保险营销员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市级公司下设分支机构(市、县公司营销服务部或支公司)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区、营销处和营销组。
分别由区域总监职级、处经理职级和组经理职级主管履行管理职责。
营销团队的称谓为:
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名称+营销团队名称
第三章人员招募
第七条保险营销员签约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501周岁之间;
(二)具有符合当地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学历;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持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签约:
(一)有不良嗜好,有犯罪记录的;
(二)因违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而被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的。
第九条待签约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五)公司认为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保险营销员签约程序如下:
(一)待签约人员由推荐主管进行初审后,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登记表》,再由公司审核确认。
(二)符合条件的待签约人员应按公司要求参加培训,并通过培训考试。
(三)待签约人员需由保险代理合同规定的两名保证人对其提供担保。
(四)待签约人员应向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与公司签订《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a类)后,由公司核发《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保证金在保险代理合同有效期间由公司负责保管,保险代理合同终止后,如无债务问题则无息全额返还。
(五)各分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应按公司有关规定,为保险营销员建立个人档案。
1加下划线的指标为参考标准,各省级分公司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下同。
第四章职级与职责
第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分为两个系列:
(一)业务系列:
包括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四级。
(二)主管系列:
包括组经理、处经理、区域总监三级,分别管辖营销组、营销处和营销区。
组经理级主管分设组经理、高级组经理和资深组经理三档;处经理级主管分设处经理、高级处经理和资深处经理三档;区域总监级主管分设区域总监和高级区域总监两档。
第十二条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一)业务经理和高级业务经理符合业务主任晋升组经理条件的,可申请转为组经理。
(二)各级主管可根据本人业绩转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
当主管个人业绩达到所转换职级维持考核条件,可提出转换系列申请。
组经理转系列为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须任组经理满12个月。
第十三条业务系列和主管系列转换系列的程序:
(一)由本人填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职级变动申请审批表》,向公司书面提出转换系列申请。
(二)保险营销员转换系列由市分公司或上级分公司审核批准(业务系列人员转换主管系列必须通过晋升组经理综合测评和培训考试),再由公司根据本人最近考核结果确定其转换系列后的相应职级,并在其所在营销服务部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业务系列与主管系列人员的职责:
(一)业务系列人员(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的职责:
1.寻找准客户(包括:
接洽、需求分析、设计投保方案、方案讲解),销售保险单(包括:
促成和递送保单),协助客户缴纳保险费,完成业务考核指标;
2.为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客户回访、协助客户缴纳续期保险费、满足客户相关保单服务需求、协助公司处理保全和给付事宜等);
3.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和培训等活动,向公司汇报代理业务情况;
4.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
1.同业务系列人员的职责(1-4项);
2.对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辅导、培训和陪访;
3.积极主动推荐新人;
4.培育组经理;
5.对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进行日常活动管理;
6.协助上级主管实施团队日常管理。
(三)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
1.同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1-6项);
2.对直辖组经理进行经营管理与辅导;
3.积极发展组织,培育组经理、处经理;
4.确保直辖处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5.制定与实施直辖处发展计划,组织直辖处的经营管理。
(四)区域总监职级主管的职责:
1.同处经理职级主管的职责(1-5项);
2.对直辖处经理进行经营管理与辅导;
3.积极发展组织,培育组经理、处经理和区域总监;
4.确保直辖区各项经营目标的达成;
5.制定与实施直辖区发展计划,组织直辖区的经营管理;
6.建立与维护区域公共关系。
第五章管辖关系与培育关系
第十五条组经理级主管管辖营销组,处经理级主管管辖营销处,区域总监级主管管辖营销区。
各级主管与其直接管辖的业务系列人员组成该主管的直辖组,处经理(或区域总监)级主管的直辖组及其直接管辖的营销组构成该主管的直辖处,区域总监级主管的直辖组及其管辖的营销组、营销处构成该主管的直辖区。
第十六条营销员与其推荐的新签约人员之间形成推荐关系,推荐关系可以为多重。
关于新人的组织归属有如下规定:
(一)主管推荐的新人,归入该主管的直辖组;业务系列人员推荐的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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