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毕业设计.docx
- 文档编号:6640387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38.72KB
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毕业设计.docx
《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毕业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毕业设计.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毕业设计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专业__会计学专业__
年级
学校
目录
目录……………………………………………………………………………………1
摘要与关键字…………………………………………………………………………2
一、商誉的含义及其特征…………………………………………………………3
(一)商誉的产生及含义……………………………………………………………3
(二)商誉的特征……………………………………………………………………4
二、商誉的确认………………………………………………………………………4
三、商誉的计量………………………………………………………………………5
(一)商誉的价值计量………………………………………………………………6
(二)商誉的摊销……………………………………………………………………6
四、我国商誉问题的研究…………………………………………………………7
(一)我国目前商商誉会计处理的现状……………………………………………7
(二)完善商誉会计准则的建议……………………………………………………7
五、结论………………………………………………………………………………8
参考文献………………………………………………………………………………9
关于商誉及商誉会计的思考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商誉的会计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的难题之一,但是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却是越来越重要。
本文首先阐述了商誉的产生、含义以及特点,从此方面对商誉进行分析。
其次,分析了商誉的确认与计量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法,所以在此从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接下来对国内外在商誉的摊销问题上不同的认识进行对比,然后根据目前国内的形式对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
最后,负商誉的问题也是这些年商誉会计中存在的一个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是否对其进行确认的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一些分歧,但是我们仍然要有一些方法对其进行处理,所以对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商誉自创商誉外购商誉商誉摊销
自从十九世纪末商誉在会计账簿上出现以来,商誉问题一直以其独有的魅力吸引了无数学者的关注,无论是名家巨擎还是学林新锐,都试图在这一问题上一展才智,论述之丰,观点之多,分歧之大,是其他会计问题所无法比拟的.人类进入新世纪以来,知识经济的显著作用使得企业中的知识和智慧所形成的无形资产与日俱增,并且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这其中相当大的比例就是不可确定的无形资产——商誉,特别是在高科技企业中,商誉已逐步成为企业资产的主体.
本文对商誉的会计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细致的比较,相应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并对我国的商誉研究及其规范上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完善商誉会计的理论研究起到一些指导作用。
一、商誉的含义及其特征
(一)商誉的产生及其含义
追本溯源,“商誉”一词最早出现于16世纪中后期,英国会计学家Leake在“Goodwill:
It’s Nature and How to Value It”一文中,引用了1571年出现在英格兰的那句话:
“我把我采石场的全部利益和商誉……都给了约翰·斯蒂文。
”普遍认为,这是商业上关于商誉的最早记录。
1859年,英国法官卡多佐(Cardozo)将商誉定义为:
企业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一切有利条件,包括地理位置,商号等有关的一切,以及与企业有联系,并由它们能使企业受益的一切有利条件.
19世纪末,商誉问题引起学术界,尤其是会计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讨论。
此时,商誉普遍被理解为能使企业获得更多收益的业主与顾客之间的友好关系。
例如,1888年,英国一篇会计学术论文将商誉定义为:
“……一个企业由于其顾客所持的好感并可能继续光顾和支持而得到的利益和好处。
”这个概念在当时很有代表性。
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E.S.Hendriksen)在其所著的《会计理论》一书中,从会计的角度对商誉的性质作了以下三种解释,称作商誉的“三元理论”:
(1)对企业好感的价值;
(2)超额收益价值;(3)总计价帐户论。
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各不相同。
英国第22号标准会计惯例公告(SSAP22)《商誉会计》将商誉定义为:
“商誉是企业的总体价值与企业可分离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之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 17号意见书(APB Opinion No.17)将商誉定义为“被收买公司的成本超过其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差额”,这两种观点都是从超额盈利观和剩余价值观的角度对商誉进行定义的。
而澳大利亚第18号会计准则公告(SAS18)将商誉定义为“不可辨认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利益”,比较接近无形资源观点。
可见,迄今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尚未达成共识,在普遍情况下,商誉被界定为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和信誉".商誉按来源可分为自创商誉与外购商誉,前者是指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累积下来的一种无形资源;后者是指在企业并购时,购入被购企业的成本超过被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即是从外部购得的被购企业的商誉.
(二)商誉的特征
商誉虽是无形资产,但与其他无形资产相比又有显著的不同,它作为整体的一部分是不能进行单独的转让或出售的,具体而言有以下特性.
(1)商誉是一种企业所独有的可带来未来超额经济收益的经济资源,这是认定一项经济资源是否是商誉的唯一标准。
(2)商誉的形成和作用与企业的整体而不是某一要素有关,这些要素有的是“硬”的,如优越的地理位置;有的是“软”的,如完善的管理和良好的信誉等;有的是有形的,有的是无形的,既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把它与其所依附的企业的其它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分割开来,无法确指它为某项有形或无形资产所产生的附加价值。
(3)商誉可以从外部购入,也可以在内部形成,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各种支出都无不与商誉的形成有某种联系,从系统论的角度加强企业的全程管理和全员管理是形成商誉的基础和源泉。
(4)商誉的价值会随着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5)商誉是可以以货币计量的,其确定的依据就是企业某一时点的整体可转让价值与其各项有形资产及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商誉的确认
所谓"确认",是将某一符合要素定义的项目,作为一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费用或其他要素正式地列入账簿和财务报表的过程.一个已被确认的项目,要同时以文字和数字加以描述,其金额最终涵盖在报表之中.它的主要特点在于:
第一,何时以何种金额确认为何种要素进行记录(具体表现为记账);第二,何时以何种金额并通过什么要素列入财务报表(具体表现为结账和编制财务报表).
商誉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在会计实务中,只确认外购商誉,不确认自创商誉,因为
(1)它不符合"可计量"这一确认标准;
(2)它也难以满足"未来经济利益"肯定会"流入企业"这一确认标准。
更确切地说,购并商誉只是列报在集团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因为它产生于购并事项(交易),在被购并企业的个别资产负债表中不确认其自创商誉.对于商誉如何在账面上进行反映,学术界有以下三种方法:
(一)将其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其预计的有效年限内加以摊销,或计入某项费用,或冲销留存收益。
持这一观点的理由是,
(1)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之所以愿意以超额代价获取被并购企业的净资产,是因为,这种超额代价意味着在未来有超额收益流入,依照配比原则,应将在合并时取得的商誉先计作一项资产,尔后再按受益性原则在受益期内进行分摊,与有关期间的超额收益相配比。
(2)从经济生活的现实情况看,科技进步、同行竞争购入者在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变化,将可能使商誉不能永远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外购商誉为企业作贡献的能力会逐渐减少,因而应予摊销。
1AS22和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也认为,考虑到在继续经营的条件下,由于不断创造的内在商誉有可能逐渐取代购人商誉,它对于企业取得未来收益的作用可能会日益下降,因而,较为稳妥的处理办法是,把外购商誉在一定年限内按照系统的方法进行摊销。
这已经是一种通行的国际惯例。
(二)将其确认为一项永久性资产,不予摊销,除非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发生了持续下跌。
其理由是,一方面外购商誉的价值会在以后的经营中得以维持,不会下降;另一方面这项商誉来自于并购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有关费用,这些费用已被并购企业计入了损益表,若将外购商誉加以摊销,逐期计入损益表,那么,这些费用将被重计,并且,可能出现这样一种不合逻辑的现象:
企业在兴旺时期获得超额利润的同时,其帐面商誉却呈下降趋势。
(三)将其直接冲销留存收益。
其理由是,商誉的价值很难确定,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分别按其影响因素单独确定后合计而成,在企业合并后,这种商誉是否存在令人置疑。
因此,为审慎起见,不应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费用,而应将其视为留存收益的一项抵减。
面对以上种种不同的处理方法,笔者认为,我国控股公司在购买其他公司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并取得控股权时,应将合并商誉严格限定为资本化的可摊销资产。
这不仅符合我国目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素质及利用信息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这样处理符合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国际发展趋势,也更符合审慎原则。
三、商誉的计量
有些会计学家认为,"会计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如何计量商誉的价值,有相互联系的两层涵义,一是如何计量商誉的总价值,一是如何分摊商誉的价值,后者的存在又明显地与把商誉确认为“一项长期资产且要系统地分摊”这一惯例相依存。
(一)商誉价值的计量
1.外购商誉的计量
购买企业最终确认的商誉的金额是用购买成本减去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由于商誉是不可分割的,它要依附于企业才有存在的意义,所以外购的商誉进入企业后,就与购并企业的自创商誉融为一体了,成为购并企业整体盈利能力的组成部分.收购企业多付的这部分价款要通过外购商誉所带来的预期未来的超额盈利能力予以补偿.
2.自创商誉的计量
方法主要有两种:
(1)、是超额收益本金化价格法。
其理论依据是,商誉是企业为获取未来超额收益而在现在发生的一次性支出。
这里的“超额收益”是指比同行业的平均利润更高的利润。
若以G表示商誉,D代表预期年平均净收益,r代表该行业典型的年平均资本所得率,C代表企业的资本额,j代表商誉项目上可获得的年平均所得率,那么,G=(D-rC)/j.这里,确认“超额收益”可能是企业以前一定时期内的平均超额收益或企业未来的预计超额收益,或者它们各别的调整后的数额。
(2)、是超额收益折现法.超额收益折现法是根据商誉的定义来计量商誉。
以企业未来超额盈利的贴现值作为企业的商誉,即把企业可预测的若干年预期超额收益依次进行折现,并将折现值汇总以确定企业商誉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超额收益=实际收益-正常收益=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预期投资报酬率-同行业平均投资报酬率)商誉价值=∑(各年预期超额收益×按-定折现率计算的各年折现系数)
对于资产的计价一般可从两个方面进行:
按资产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效益价值的现值反映;按该资产的现行转出价值或投入价值反映.显然,自创商誉作为企业超额赢利的反映,以前一种计价反映更直接.
(二)商誉的摊销
目前,理论界对于商誉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意见:
(1)直接冲销法,即将商誉作为一项权益性抵销项目,在合并时立即注销,直接冲减企业当期收益或留存收益,没有充分的理由将其价值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的合并收入进行配比,目前采用此方法的国家较多。
(2)系统摊销法,认为合并商誉同企业的其他资产一样,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源,能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益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其本身的价值也会像固定资产那样发生损耗。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它应通过系统的摊销的方法与未来实现的收入进行配比,以正确计算未来收益。
这种做法在国际上最为普遍,美国会计委员会的第17号意见书要求企业的商誉在最长不超过40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C)于1989年7月对标准会计公告第22号“商誉会计”重新作了修订,要求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只能作为可摊销资产,并且规定,除特殊情况合并商誉可按40年的时间予以摊销外,一般情况下摊销不得超过20年。
四、我国目前商誉问题的研究
(一)我国目前商誉会计处理的现状
我国目前尚未有针对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具体准则.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中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只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进行了规定,但至今还没有单独的或相关的会计准则对外购商誉和负商誉予以规范.此外,《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反映.在投资准则中,我国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借方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合同和法律都没有规定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贷方股权投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随着商誉在企业合并中价值的不断增加,商誉必将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进行反映.如何设计,制定恰当的商誉会计准则,是摆在我国准则制定机构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二)完善商誉会计准则的建议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企业将面临越来越多的国际竞争,并且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们有必要制订恰当可行的政策从宏观上来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笔者认为,在制定我国商誉会计准则之前,应首先在会计理论界统一认识(主要是理论及确认标准等基础),然后与其他学科的专家一起研究商誉的计量方法.在此基础上,制定商誉会计准则可分两步走:
(1)目前可采用会计披露的方法反映商誉价值,但应经过专家审阅后,在补充资料或其他财务报告中披露.
(2)随着人们对商誉认识的不断加深和对商誉本质的揭示,制定商誉会计准则,使商誉价值在财务报表内确认.在制定商誉准则中应注意如下问题:
1.要充分利用现有国际上有关商誉的最新研究成果,同时大胆创新.
2.对商誉计量结构的检验标准之一,是根据商誉计量模型计算出世界前十大公司的商誉后,结合其他相关信息,利用财务分析体系进行详细分析,与完全市场下的证券价格比较,通过实证分析修正商誉计量模型.
3.采取适当的方法披露企业自创商誉的价值,对外购商誉应记入合并价差和递延资产中,在企业合并后,再按自创商誉对待.
4.商誉的计量,摊销期限等应采取科学方法,通过研究后确定,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5.对合并过程中企业的收购价款小于取得的净资产应计入合并价差或采取其他处理方法.
6.处理好协调统一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关系,以有助于减少企业操纵会计数字的机会主义,加强证券监管,提高会计信急的可比性,同时也应使企业具有一定的会计选择权,能因地制宜的向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会计信息.
五、结论
自19世纪末以来,商誉会计一直是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最具争议的论题之一.除了对商誉定义形成了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之外,在商誉会计问题的诸多方面,特别是自创商誉是否应该确认,如何对自创商誉,外购商誉进行会计处理等问题,仍然存在着广泛的争议.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并不断走向完善.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科学技术的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相应地,无形资产在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其成果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我国会计法规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也从简单到复杂,顺应了无形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的地位从不重要到重要的发展过程.随着会计改革的深化,我国对无形资产的核算也逐步规范化,尤其是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使得无形资产的核算更加制度化.本文对商誉的会计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对商誉的定义,确认和计量等问题等所涉及的诸多观点进行评述,相应提出了笔者的一些观点并对我国的商誉研究及其规范上提出了一些建议.会计法规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完成,也需要我们会计人员的不懈探讨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陶勇.关于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财会通讯,2005.12
[2]郑俊敏.关于商誉及其会计问题的反思.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5.4
[3]张陶勇.对商誉会计几个问题的再认识.审计与经济研究,2005.9
[4]田云.对商誉会计中几个争议问题的争论.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6.5
[5]李欣,刘全华,张心林.浅议合并商誉问题.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
[6]孙素岩.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和启示.财会信报.2006.6
[7]张爱珠.对商誉会计理论的思考.商业经济,2004.8
[8]高学礼.对商誉确认和计量问题的探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9]李梅芳,刘萍.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国际比较及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会
计之友.2005.10
参考文献
[1] E.拉尔森,张文贤主译,现代高级会计[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 葛家澍,等,当前财务会计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1996,
(1)
[3] 常勋。
也谈商誉会计[J].会计之友,2007,
(2)
[4] E.S.亨德里克森著。
王澹如,陈今池译。
会计理论 [M].北京:
中国商业出版社,1986.
[5] 葛家澍。
中级财务会计[M].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7.
[6] 《会计哲学》(王澹如、陈今池,1986)
[7] Say Goodbye to Pooling and Goodwill Amortization.2001/09.JOURNAL OF ACCOUNTANCY.STEPHENR.MOEHRLE
[8] 阎红玉著。
商誉会计,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出版
[9] David Henry.A Goodwill Gesture from FASB.Business Week;New York;February 5,2001;
[10] Rick Wayman.New Accounting Ruldes Could Roil the Markets.Research S November 28th,2001
[11]葛家澍. 中级财务会计[M] .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12 ]常勋. 高级财务会计[M] . 沈阳:
辽宁人民出版社,1995.
[13]财政部.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M] . 北京:
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4
[14 ] 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 国际会计准则[M] . 北京:
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 ,6.
[15 ]财政部. 企业会计制度[M] .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浅析商誉会计
摘要:
在企业并购中,兼并价差作为商誉被确认、计量和记录,但企业自创商誉还没有被确认。
如何提供完整的商誉信息,确认、计量和报告各种商誉,目前还存在许多争论。
本文在对商誉内涵和商誉会计存在的争论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发展商誉会计的建议。
关键词:
商誉会计;自创商誉;外购商誉
一、商誉的内涵
学术界对商誉争议一直较大,代写论文最具权威的当属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对商誉性质作的三种解释,称作商誉的“三元理论”。
一是商誉是对企业好感的价值。
这观点认为商誉来源于有利的商业联系,良好的职工关系和顾客对企业的好感,这种好感可能起源于有利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独占的特权和好的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
当企业整体买价超过其各单项资产价值的总和,即认为超额支付的部分为这些无形属性的代价。
二是商誉是企业超额盈利的现值。
这里所说的“超额盈利”是指在较长时期内能获取较同业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润。
因为短期超额赫利只能被认为是偶然利得,不能因此确认企业有商誉。
对这一观点的解释是:
人们之所以认为一个企业有商誉,是因为这个企业能够较为长久地获得比其他同行更高的利润。
三是商誉是一个企业的总计价账户,“总计价账户”是继续经营价值概念和未人账资产概念的产物。
继续经营价值概念认为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生息资产,而只是特殊的计价账户,它表明该实体各项资产合计的价值(整体价值)。
超过了它们个别价值的总和,即整体大于其各组成部分的总和。
因此,我们可以发现,从会计账户处理角度来看,未人账资产概念认为商誉是计量了未人账资产的结果,包括优秀的管理人才、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制度、忠实的客户和有利的地点等。
可见虽然用不同的字眼来表示商誉,但本质是一样的,即企业长期获得超额利润的能力,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是一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也是基于这一本质定义的:
指企业由于处的地理位置优越,或由于信誉好而获得了顾客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效益高。
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的价值。
这种无形价值具体表现在企业的获得能力超过了一般企业的获利水平。
二、商誉会计争论
1、商誉的人账问题商誉通常按照其:
来源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
对于商誉人账争论主要包括商誉是否应该人账、人账价值的确定、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的人账等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
“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荚。
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
又规定“商誉可以是自创的,也可以是外购的,但只有是外购的才可以作为无形资产人账。
”所以“只有企业在购买另外一个企业时,外购商誉才能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但是对具体处理未作详细的说明。
财政部《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时规定》、《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时规定》等会计规范规定对国有企业的兼并和商誉的会计处理有比较详细的规定:
“被兼并企业应在财产清查的基础上,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对财产评估作价”,“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一商誉”科目。
但对非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现有法规只提出“可比照本规定执行”,并没有强制执行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商誉期限应反映对:
采来经济利益流人企业的期间的最好估计,代写毕业论文商誉的使用年限从其初始确认起不超过20年。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99年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企业合并与无形资产》。
要求取消权益集合法而以购买法来处理所有企业的合并。
规定确认为商誉的数额由一项或多项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或不能可靠计量的可辨认无形资产组成。
从上述各国对商誉的确认规定的分析,可以看出,各国对外购商誉的确认有统一的规定,即都对外购商誉进行确认。
对自创商誉确没有明确的规定。
2、人账之后商誉的摊销问题商誉作为一项资产被确认以后,人账后的摊销也存在很大争论。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商誉应在不超过20年内摊销;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规定商誉在其有限的经济使用寿命内(不超过20年)系统摊销,但如果商誉具有无限的经济使用寿命,则不应摊销;2001年FASB发布的征求意见稿(ED)规定,继续要求商誉确认为一项资产,但不允许摊销。
ED规定商誉应当在报告单位水平上采用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减值测试。
当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内涵公允价值时,就发生了减值,应用两步骤减值测试法确定可能存在的减值。
我国等也要求商誉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摊销。
摊销方法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是资本化后逐年摊销。
该方法使用的国家最广,包括德国、法国、日本、新型国家和142号准则实施以前的美国。
二是转销准备金。
即利用商誉可以直接冲销留存收益。
荷兰和法国的主导实务采用这一方法。
三是年度减损测试。
2001年7月20日,FASB发布第142号准则,准则要求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商誉 会计 思考 毕业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