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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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重庆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按:
最近,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10]105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文件的主要精神,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市中小企业局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文件的出台背景
中小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技术创新为我国和我市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基础性作用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基于此,党和国家高度总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中小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背景下出台的,从八个方面共计29条具体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和各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出台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集中体现。
《意见》既有政策的连续性,又有很多突破亮点;既考虑了当前,又照顾了长远;既有宏观政策方向,又有具体的目标,既有改善中小企业环境,又有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方面的具体规定。
《意见》充分考虑到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提出了解决这些困难的具体措施,有亮点、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与以往中小企业政策相比,可操作性明显增强。
为更加深入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市政府在认真研究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依据《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认真梳理了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各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充分结合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实际,于近期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本着“宏观指导,强调可操作性”的原则,对国务院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提法不再重复,仅对重庆中小企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做了规定。
该《通知》行文短小精炼,但包含的信息量巨大。
《通知》尽管只有六条具体内容,但从制度保障、财税支持、技术创新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
《通知》的第一条是“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
市政府建立了由市中小企业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的重庆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并要求各区县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这些规定为全市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组织领导和制度上的可靠保障。
《通知》第二条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
尽管通过多年努力,我市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三乱”现象。
这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几个关键问题,就是从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入手,规范了行政和各种经营性服务、社会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
并强调了要充分发挥市政府民营企业维权投诉中心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知》第三条是“增加资金投入”。
一方面,目前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较小,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决定逐步增加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大规模,这对于增强政府发展中小企业的资金导向作用会更加明显。
另一方面,除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全市还有其他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市政府明确要求这些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使用总额不低于资金总规模的50%,这必将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力度。
《通知》第四条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政府购买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是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本条就是针对目前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受到的限制较多,竞争力不强,而做出的一项特别规定,为中小企业更多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通知》第五条是“落实补贴政策”。
金融危机影响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市里出台了这个应急性措施。
但此次市政府再次强调执行这一政策,使该项补贴政策成为一项长期有效的政策,对提高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的积极性具有重要引导作用。
《通知》第六条是“加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重要内容。
市政府一方面鼓励中企业增加科技投入,研发新产品,另一方面鼓励中小企业向科技研发等新兴领域拓展。
也就是说:
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市政府将向进入新兴领域的中小企业给予更多的扶持。
《通知》的发布,无疑将极大促进全市中小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
特别是随着国家相关部委和我市有关市级部门的专项配套政策的出台,将形成比较完整的促进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政策扶持和支撑体系。
二、关于中小企业发展载体建设
(一)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4年开始通过抓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达到以创业带动结业的目的,并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纳入“八大民心工程”建设范围。
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建小企业创业基地共110个,入驻企业4322户,解决就业28.15万人,农民工18.53万人,实现销售收入500多亿元,利税50亿元。
其中“两翼”29个,入驻企业986户,提供就业10.92万人,就地就近就业的农民工8.52万人,销售收入125.9亿元,利税3.27亿元。
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一方面,为有序引导小企业集聚,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起到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了以纺织、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家具等各具特色的创业基地。
另一方面,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以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8.15万人,其中农民工18.53万人,对增加农民非农业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既解决了库区移民的就业难题,又实现了留得住、有工打、能增收的目的,从而也消除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进一步推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同时,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以区域资源为依托,统筹本地区中小企业与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小企业创业基地,改变了过去“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农村工业发展模式。
由于众多工业企业向创业基地所在地小城镇集中,带来了人口的快速集聚,为工业生产和职工生活配套服务的吃、住、行、娱等三产服务企业提供了有利条件,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步伐,为进一步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
到目前为止,全市分三批共认定市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27个,规划面积为65.8平方公里,建成面积为28.7平方公里,入驻企业3137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66户;实现营业收入501.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4.8亿元。
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5个,50亿元以上的2个;从业人员达到19.1万人;利润总额25.9亿元;实现税金15.9亿元。
初步形成了涪陵榨菜、璧山鞋业、荣昌兽药、大足五金、沙坪坝纺织等在西部乃至全国都极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使相关的要素集聚效应明显,呈现出中小企业集约发展的新态势。
特别是随着特色产业基地从业人员的增加,其社会效益贡献逐渐增大,为提高农村居民收入和统筹城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这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正朝三个方面的转变,一是特色产业基地内的项目发展由中小项目向大项目转变,二是由初加工项目向精深加工项目转变,三是由内向型项目向外向型项目转变。
资源配置空间布局优化、生产要素的有效集中、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步伐必将得到明显加快。
(三)关于都市工业发展
随着我市主城区“退二进三”战略的实施,大量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必须外迁,部分地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产业“空虚化”现象。
为应对大量工业企业外迁而开始出现的城市工业空虚和经济增长乏力的问题,市政府提出了我市主城区和六个区域中心城市要通过充分利用城区闲置的厂房和楼宇,推进都市楼宇工业园建设,发展都市工业来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于2005年2月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05]20号),正式确定在主城九区和万州、涪陵、黔江、永川、合川、江津等15个区开展推进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2008年,经市政府同意,将推进都市工业发展任务扩展到本市各区、城镇人口15万人以上的县城)。
经过五年的建设,在以抓规划实施,政策落实,环境优化,招商引资,结构调整,搞好服务为抓手的基础上,全市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从无到有,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的势头,初步形成了业主得租金、财政得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得岗位、入驻企业得壮大、综合环境得改善、当地经济社会得发展的“多赢”局面。
对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改善城市经济布局,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稳定和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全市都市工业园(楼宇)累计建成达95个,其中市级都市工业园(楼宇)77个;入住企业2178户,实现销售收入730亿元,利税6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3.6万个;利用闲置资产建成的都市工业园(楼宇)面积达582.27平方米,占全市都市工业园(楼宇)总面积的78.6%。
都市工业园(楼宇)的建设,使大量的国有和集体企业闲置的资产得以充分利用,这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节约资源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同时,还有一部分入住都市工业园(楼宇)的企业因生产规模的扩大搬出进入特色园区,寻求更大的发展,使都市工业园(楼宇)还成为了“企业孵化器”,有利推动了中小企业企业的发展。
三、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激励机制
2008年1月,市政府发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8]7号)。
该文件主要就全市各区县发展中小企业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对象是各区县人民政府和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该考核办法设计了一套比较科学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能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各区县发展中小企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根据考评结果对区县进行奖励。
该考核办法实施3年多来,效果明显,对促进全市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该考核办法中还规定了评选全市民营企业五十强,获得五十强的民营企业,由市政府授予“重庆市民营企业五十强”称号,按照国家及市有关优惠政策的上限扶持其发展。
四、关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我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较多,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扶持体系。
《通知》中针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扶持上明确规定:
除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外,其他市级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对中小企业应给予适度倾斜,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资金总规模的50%。
这条具体的资金扶持政策规定,将使我市中小企业会得到更多的财政资金扶持。
就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而言,每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重点用于中小企业发展激励机制、服务体系、技术创新、信息化、信用担保、创业培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和都市工业发展等方面。
一般而言,具体分为成长工程、创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都市工业、技术创新(信息化)和招商引资六大类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一)对成长工程类项目的资金支持
1.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节能降耗、淘汰落后、扩大规模的在建工业技改项目。
二是企业技改投入强度较大,产出强度达到一定水平,扩产项目实施后企业销售收入比技改前增长50%以上、利润增长不低于30%。
三是企业设立并生产经营两年以上,财务制度健全规范,诚实守信;当年未获得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支持。
四是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且次年底前能够完工的项目。
2.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1)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企业向所在地区县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交的《关于申报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表(成长工程类项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当期财务报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贴息的项目须提供贷款合同和项目贷款凭证复印件,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申请直接补助的项目须提供自有资金已投入的凭证复印件,直接补助不超过企业已投入资金。
(2)支持方式:
直接补助和贴息,以贴息为主。
(二)对创业基地类项目的资金支持
1.条件:
经认定的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业主。
2.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1)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区县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交《关于申报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含基地环境整治投入情况、企业孵化及服务成效情况的总结);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表(创业基地类);基地建设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按规定的年度的基地新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环境整治已投入建设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开展了环评的提供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2)支持方式: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不超过基地业主建设单位已投入资金。
(三)对特色产业基地类项目的资金支持
1.条件:
经认定或复查合格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基地的建设业主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1)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业主向所在区县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交《关于申报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含产业基地环境整治投入情况、主导产业发展及服务成效情况的总结);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表(特色产业基地类);基地建设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环境整治已投入资金的相关支出凭证复印件。
(2)支持方式: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不超过基地业主建设单位已投入资金。
(四)对都市工业类项目的资金支持
1.条件:
已认定的市级都市工业园(楼宇)的建设业主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1)申报材料: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表(都市工业类);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进展情况简介(含已入驻企业基本情况)及申请专项资金补助的环境整治项目情况及专项资金的用途和已支出凭证复印件;市级都市工业园(楼宇)认定批文复印件;都市工业园(楼宇)规划文本(产业发展规划);都市工业园(楼宇)建设业主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2.支持方式: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额度不超过已投入资金。
(五)对技术创新(信息化)类项目的资金金支持
1.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信息化管理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我市注册并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企业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重视本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有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技术创新项目资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的联合创新,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信息化管理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大量吸纳就业、节能减排、有利于环境保护、出口创汇的项目。
2.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1)申报材料:
项目实施企业向所在地区县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局提交的《关于申报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报告》(企业和项目简介);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表(技术创新及信息化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专利证书;项目技术创新查新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2)支持方式:
以直接补助方式支持。
(六)对招商引资的资金支持
1.条件:
与市中小企业局或区县中小企业局签订了招商引资代理协议,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协会等中小企业服务组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区县政府确认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区县中小企业局、财政局确认的项目。
2.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
(1)申报材料:
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及审核表(招商引资项目补助类);制定年度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市外招商项目汇总表;招商引资项目合资合作协议(合同)文本(复印件);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所在区县的银行进帐单或相关投资发票(复印件)。
(2)支持方式:
直接补助。
五、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当前我市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存在缺口大、渠道窄、成本高等三大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形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外部的原因,又有企业自身的问题。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推进各类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计划”。
从2004年开始,市中小企业局就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密切合作,先后推出了国开行的“中小企业100亿担保贷款金融服务计划”、市商业银行的“311金融服务计划”、市农村商业银行的“322金融服务计划”、市工商银行的“324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计划”、渣打银行重庆分行与“一小时”经济圈的中小企业局签定框架性协议等等。
为应对金融危机,还推出了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担保200亿元的“暖冬计划”、工商银行重庆分行的“启明星计划,与三峡银行、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分别签订3年向中小企业贷款200亿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农行重庆市分行签订了3年向中小企业贷款5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等等。
这一系列的金融服务计划和合作协议,增大了中小企业贷款总量,有力地助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从1999年开始试点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全市担保机构从无到有,并逐步发展壮大,已基本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规模发展集团化的发展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到去年底为止,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26家,注册资本达119.2亿元,实收资本99.46亿元,累计担保额达553.1亿元,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担保行业做大做强,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2009年市财政安排了1500万元用于对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保费补贴,直接拉动银行贷款15亿多。
仅今年上半年,市中小企业局还积极争取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专项资金补助2340万元;同时还组织了国家对担保机构免营业税的申报工作和落实了重庆市2009年免征营业税的担保机构。
三是探索多渠道头款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一方面是发行了中小企业中期集合票据,为4家企业成功发行3.68亿元。
目前,经市政府已批准同意。
又收集了一批企业,并已与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发行中期集合票据的合作协议,近期将有6家企业发行6亿元集合票据。
另一方面还积极探索利用私募基金服务中小企业工作,于去年4月29日与北京德柏金资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新渠道。
首批互助基金20亿元,今后将根据重庆实际情况,逐步增加到90至180亿元。
六、关于相关政策咨询途径
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较多,可以查询的渠道也较多。
有以下几个渠道可以查询相关政策:
一是通过互联网查询。
可查询重庆中小企业的官方门户网站“重庆中小企业网”,网址:
http:
//www.smecq,gov,cn
二是电话查询:
宏观政策咨询电话:
67639199;资金扶持专项政策咨询电话:
67639606、67625690、67621648;创业培训咨询电话:
三是涉及市级各部门专项扶持政策的咨询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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