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职业危害及其预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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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第十一章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本章学习要点
·了解职业危害的因素。
·了解职业危害的分类与分级。
·了解职业危害的防护。
·了解化学伤害与现场急救知识。
第一节职业危害概述
一、职业危害因素
1.概念
在生产劳动场所存在的,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及劳动能力产生不良影响或有害作用的因素,统称为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是生产劳动的伴生物。
它们对人体的作用,如果超过人体的生理承受能力,就可能产生3种不良后果。
(1)可能引起身体的外表变化,俗称“职业特征”,如皮肤色素沉着、bingdi。
(2)可能引起职业性疾患——职业病及职业性多发病。
(3)可能降低身体对一般疾病的抵抗能力。
2.分类
职业危害因素一般可以分为3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包括生产性粉尘及生产性毒物。
2)物理因素。
包括不良气候条件(异常的温度、湿度及气压)、噪声与振动、电离辐射与非电离辐射等。
3)生物因素。
作业场所存在的会使人致病的寄生虫、微生物、细菌及病毒,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寄生在林木树皮上带有脑炎病毒的壁虱等。
(2)劳动组织不当造成的有害因素。
1)劳动强度过大。
2)工作时间过长。
3)由于作业方式不合理,或使用的工具不合理,或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机械设备与人不匹配、不适应造成的精神紧张或者个别器官、某个系统紧张等。
(3)生产劳动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如夏季的太阳辐射等。
2)生产工艺要求的不良环境条件,如冷库或烘房中的异常温度等。
3)不合理的生产工艺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
4)由于管理缺陷造成的作业环境不良,如采光照明不利、地面湿滑、作业空间狭窄、杂乱等。
二、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1.概念
简而言之,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在法律意义上,职业病有一定的范围,即指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职业病名单”的职业病,也就是法定职业病,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特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诊断、确诊、报告等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只有被依法确定为法定职业病的人员,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有十大类115种。
其中:
①尘肺13种;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③职业中毒56种;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⑦职业性眼病3种;⑧职业性耳聋喉口腔疾病3种;⑨职业性肿瘤8种;⑩其他职业病5种。
2.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
病因即职业危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予消除或减少发病。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4)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如能早期诊断,进行合理治疗,预后较好,康复较易。
第二节工业毒物及其危害
一、工业毒物
化学工业生产中,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中大多接触毒物,许多化工原料中间体和化工产品本身就是毒物。
现将化工生产中接触的主要毒物列于下表。
表11-1化工生产中接触的主要毒物
行业
产品种类
接触的主要毒物
化学矿
硫铁矿
NOx、CO、SO2
磷矿
NOx、CO、SO2、放射性物质
其他矿
砷、SO2、As2O3
无机化工原料
酸类
HNO3、H2SO4、HCl、HF
碱类
NaOH、KOH,Na2CO3、NaHCO3、NH3
无机盐
硫化物和硫酸盐类、硝酸盐类、亚硝酸盐类、铬盐、硼化物、氯化物及氯酸盐、磷化物及磷酸盐、氰化物及硫氰酸盐、锰化合物、其他金属盐类
单质
黄磷、赤磷、金属钠、金属镁、硫磺、As、Pb、Hg
工业气体
氢、氮、氦、氪、氖、氩、氙、氯CO、NOx、SO2、SO3、NH3、H2S
有机化工原料
基本有机原料
乙炔、电石、乙烯、丙烯、丁烯、甲烷、乙烷、丙烷、苯、甲苯、二甲苯、萘、蒽、甲醇、乙醇、甲醛、菲
一般有机原料
乙烯基乙炔、丁二烯、异戊二烯、庚烷、己烷、吡啶、呋喃、乙醛、丙醇、丁醇、辛醇、乙二醇、甲酸、乙酸、硫酸二甲醋、丙酮、乙醚、甲基丁基醚、醋酸配、苯二甲酸酐、氯乙烯、氯苯、三氯乙烯、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苯胺、甲基苯胺、一甲胺、二甲胺、三甲胺、苯酚、甲基苯酚、一萘酚、醋酸铅、苯甲酸、有机铅化物等
化肥
氮肥
一氧化碳、硫化氢、氨、氢氧化物、硝酸铵等
磷肥
硫酸、氟化氢、四氟化硅、一氧化碳、磷酸
农药
有机氯农药
六六六、苯、氯气、三氯乙醛、氯化氢、氯苯、滴滴涕、硝滴涕、硝基丙醛、四氯化碳、环戊二烯、六氯环戊二烯、氯丹、三氯苯磺酞氯、氯磺酸、三氯苯、三氯杀蜡矾、五氯酚、五氯酚钠
有机磷农药
磷、三氯化磷、甲醇、三氯乙醛、氯甲烷、敌百虫、敌敌畏、苯酚、二乙胺、亚磷酸二甲醋、磷胺、三氯硫磷、对硫磷、内吸磷、甲胺磷、倍硫磷、五硫化二磷、硫化氢、乙硫醇、三硫磷、乐果、马拉硫磷
有机氮农药
甲萘酚、光气、甲基异氰酸醋、西维因、甲胺、间甲酚、速灭威
其他农药
三氧化二砷、硫酸铜、氯化苦、澳甲烷、代森锌、退菌特、稻瘟净、除草醚、磷化锌、氟乙酞胺等
高分子聚合物
塑料和树脂
三氟氯乙烯、四氟乙烯、六氟丙烯、氯乙烯、氯化汞、偶氮二异丁睛、苯酚、甲醛、氨、乌洛托品、苯二甲酸醉、丙酮、二酚基丙烷、环氧氯丙烷、氯甲基甲醚、二甲胺甲醇、苯乙烯
合成橡胶
丁二烯、苯乙烯、丙烯睛、氯丁二烯、异戊二烯、四氟乙烯、六氟丙烯、三氟丙烯
合成纤维
乙二醇、苯酚、环己醇、己二胺、己内酞胺、苯、丙烯睛
涂料
油漆
苯、二甲苯、丙酮、苯酚、甲醛、沥青、硝酸、丙烯酸甲醋、环氧丙烷、癸二酸
颜料
氧化铅、福红、铬酸盐、硝酸、色原、酞普
染料
纤维用染料
成色剂
(电影胶片用)
对硝基氯化苯、苯胺、二硝基氯苯、硝基甲苯、二氨基甲苯、二乙基苯胺、蔡、苯二甲酸配、葱醒、苯甲酞氯、硫化钠、氯化苦、苦味酸、氯、苯绕蕙酮各种有机染料及其粉尘
信息用品
胶片
硝化纤维素、醋酸、二氯甲烷、硝酸银、澳苯
磁带
氧化铬、氧化磁铁
照相用药品
硫代硫酸钠、硫酸
化学试剂
高纯试剂
各种酸、各种碱、各种金属盐、卤素
官能团分析
各种有机试剂:
醛类、醇类、醚类、酮类、梭酸、肪
仪器用试剂
橡胶加工
药品加工
防老剂甲、防老剂丁、硫磺等
配料和混炼
防老剂甲、防老剂丁、炭黑、硫磺、陶土、松香
胶液制作
苯、二氯乙烷、间苯二酚、列克钠、汽油
亮油熬制
氧化铅
催化剂和助剂
催化剂
铬盐、硫酸、铂、铜、二氧化矾、氧化铝
助剂
固色剂、五氧化二磷、环氧乙烷、双氰胺、防老剂、苯胺、苯酚、硝基氯化苯、抗氧剂、十二碳硫醇、氯、甲醛
化工机械
防腐
强酸、铅、氮氧化物、臭氧、氧化铝、铬、氢等
二、工业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生产性毒物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经消化道较少见。
呼吸道这是最常见最重要的途径。
凡是气体、蒸气和气溶胶形态的毒物都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整个呼吸道都能吸收毒物。
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后,经肺吸收后,不经肝脏转化、解毒即直径进入血液循环分布于全身。
毒物也可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经消化道进入的毒物,大部分经肝脏转化、解毒后,才进入血浓循环。
了解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对于采取相应的防治措具有重要意义。
三、工业毒物的分类及危害
1.刺激性气体的毒性及危害
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刺激性,最初主要出现呼吸道局部症状;如浓度高、时间长,则出现全身性的中毒症状,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其对各系统的毒作用如下。
(1)神经系统。
一般常见头晕、头痛、恶心、乏力。
重症中毒缺氧时出现烦躁、昏迷、惊厥,甚至呼吸麻痹或心跳骤停。
(2)循环系统。
常见心肌损害和心律不齐,窦性心动过缓或过速。
重症肺水肿可出现休克。
(3)血液系统。
一般刺激性气体中毒均可见白细胞总数升高,中性粒细胞>80%。
氮氧化物中毒时有时可见高铁血红蛋白血症。
(4)消化系统。
食欲减退及肝脏损害,如血清谷丙转氨酶增高。
(5)发热。
有机氟化物烟尘热及氧化福中毒早期出现铸造热型发热。
并发肺水肿者也常有发热症状。
(6)纵隔气肿、颈部皮下组织气肿。
如氮氧化合物、氨、有机氟裂解残液气等中毒均可发生。
(7)肺水肿。
刺激性气体引起的严重症状是肺水肿。
其临床表现、严重程度以及预后等因刺激性气体的种类、吸入剂量、个体差异、处理等而异。
轻症肺水肿经吸氧、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对症治疗,常可在2-3日内基本痊愈。
重症肺水肿出现严重的急性呼吸窘迫和低氧血症,符合成年型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表现,属于急性呼吸衰竭的范畴。
2.窒息性气体的毒性及危害
根据窒息性气体对机体毒作用机理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
(1)单纯窒息性气体。
这类气体本身的毒性很低或属惰性气体。
由于它们在空气中大量存在,空气中氧的相对含量大大降低,血液从吸入的气体中得不到足够的氧气供应,结果动脉血氧分压下降,组织细胞的供氧量明显减少,而导致机体缺氧窒息。
属于这一类的常见窒息性气体有:
氮气、氢气、氖气、乙烷、乙烯、水蒸气等。
(2)血液窒息性气体。
血液窒息性气体可明显阻碍血红蛋白对氧气的化学结合能力,或妨碍它向组织细胞释放携带的氧气,造成组织供氧障碍而发生窒息,故此类毒物亦称为化学窒息性气体。
常见的血液窒息性气体有:
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以及苯胺、硝基苯等苯的氨基或硝基化合物蒸气等。
(3)细胞窒息性气体。
这类毒物主要作用于细胞内的呼吸酶使之失活,从而直接阻碍细胞对氧的利用,使生物氧化过程不能进行,造成组织细胞的缺氧。
此种缺氧是一种“细胞窒息”或“内窒息”,因而此类毒物被称为细胞窒息性气体。
属于这一类的毒物主要为氰化氢和硫化氢气体。
窒息性气体中毒时,往往伴发不同程度的脑水肿,如不积极采取措施,常可引起各种严重后遗症,甚至危及生命。
剧烈的头痛、喷射性呕吐、意识障碍等表现虽为脑水肿时较突出的症状,但易为中毒时全身反应所混淆,不易鉴别;瞳孔改变(缩小、散大或双侧不等大几呼吸浅慢而不规则,甚或出现叹息样呼吸、脉搏减慢、血压升高(晚期可陷入休克状态)等现象则有明显提示作用。
视神经乳头水肿为颅内压升高的可靠体征,严重突发性颅内压升高可在2~3天内出现明显视乳头水肿;脑出血时甚至可在数小时内发生视乳头水肿。
3.有机化合物的毒性及危害
有机化合物有以下一种或多种毒作用。
(1)对粘膜和皮肤的刺激作用或致敏作用。
长期接触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毛囊炎、座疮以及皮肤局限性角化。
(2)侵犯神经系统。
急性吸入时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
慢性毒作用以神经衰弱综合征和周围神经病为最常见,严重病例可出现神经系统器质性损害、感觉障碍、不全麻痹和运动失调等。
(3)损害造血系统。
其中以苯对造血系统的毒作用最明显,常见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等。
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和溶血。
(4)损害肝脏。
某些卤烃类和硝基化合物损害肝脏最明显,主要致肝实质性病变。
急性毒作用引起肝细胞脂肪变性和坏死。
严重损害时整个肝小叶细胞坏死,或发生急性黄色肝萎缩。
慢性损害可引起中毒性肝病,病程较长者,甚至可发展为肝纤维化或肝硬化。
(5)损害肾脏和膀胧。
有些有机化合物急性中毒时,伴有不同程度的肾脏损伤或急性化学性膀胧炎,常见两肾区胀痛、少尿、蛋白尿、低比重尿、尿毒症等。
(6)致癌作用。
某些氨基化合物有致癌作用,联苯胺作用较明显,可引起膀胧癌。
苯可引起白血病等。
4.金属和类金属的毒性及危害
因为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种类繁多,各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中毒表现各有不同。
现以常见的金属汞中毒的表现为例,介绍如下:
(1)急性与亚急性中毒。
空气中汞浓度达1.2~8.5mg/m3,短期吸入可致急性中毒;浓度1~3mg/m3,连续接触一个月亦可发生急性中毒。
急性汞中毒起病急骤。
有头晕、乏力、发热等症状,常误诊为感冒。
口腔炎和消化道症状如食欲不振、恶心、腹痛、腹泻症状十分突出。
部分病例起病1~3天内皮肤可出现红色斑丘疹,严重者呈现剥脱性皮炎。
接触高浓度汞蒸气的病例可有咳嗽、呼吸困难、紫给及急性间质性肺炎。
(2)慢性中毒。
慢性汞中毒较为常见,其主要表现如下:
1)神经衰弱综合征是慢性汞中毒的早期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多梦等。
常伴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如多汗、脸红、皮肤划纹症阳性等。
2)易兴奋症是慢性汞中毒突出的特征,表现为烦躁不安、恐惧感、易激动,不能控制感情,恶梦、无原因的哭、笑等。
3)震颤多为意向性震颤,早期呈现细震颤,严重时可能发展为粗大震颤,甚至波及全身。
不能从事精细工作,如修理手表、收音机等,并有书写困难。
4)口腔症状齿酿可出现蓝色汞线,牙齿出血,易松动。
口腔勃膜可能出现糜烂、溃疡,但程度不如急性汞中毒严重。
5)肾脏损害可见低分子量蛋白尿,也可出现肾病综合征而有大量蛋白尿。
6)键反射亢进、肢体感觉障碍。
长期接触汞化合物可有皮肤损害。
四、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尘及其来源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根据粉尘的化学成分不同可分为:
金属尘、石棉尘、滑石尘、煤尘、炭黑尘、石墨尘、水泥尘、硅尘(含游离二氧化硅)、各种有机尘等几十种,其中硅尘对人体健康危害最严重。
生产性粉尘的形成方式有以下几种:
(1)固体物质的机械粉碎,如钙镁磷肥熟料的粉碎,水泥粉的粉碎等。
(2)物质的不完全燃烧或爆破,如矿石开采的爆破,煤粉燃烧不完全时产生的煤烟尘等。
(3)物质的研磨、钻孔、碾碎、切削、锯断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4)成品本身呈粉状,如炭黑、有机染料、聚氯乙烯等多种树脂。
在化工生产过程中,许多作业都接触粉尘,如化学矿的凿岩、爆破、装渣、运输、选矿;矿石的粉碎、碾磨;化工机械铸造的造型、清砂、混砂、打箱;金属研磨、电焊;染料、树脂的干燥、包装、储运;硫酸生产中的硫铁矿尘和矿渣尘;磷肥生产中矿石粉碎;氮肥生产中的碳化黄泥煤球加工;橡胶加工中炭黑、滑石粉的使用;还有一些操作,如农药粉剂加工等的作业环境都有粉尘飞扬。
2.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生产性粉尘的种类和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也不同。
一般引起的危害与疾病有以下几种。
(1)尘肺。
长期吸入某些较高浓度的生产性粉尘所引起的最常见的职业病。
(2)中毒。
由于吸入铅、砷、锰等毒性粉尘,在呼吸道溶解被吸收入血液循环引起中毒。
(3)上呼吸道慢性炎症。
有些粉尘如棉尘、毛尘、麻尘等,在吸入呼吸道时附着于鼻腔、气管、支气管的勃膜上,长期局部的刺激作用和继发感染而引发。
(4)皮肤疾患。
粉尘落在皮肤上可堵塞皮脂腺、汗腺而引起皮肤干燥、继发感染,发生粉刺、毛囊炎、脓皮病。
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皮炎。
(5)眼疾患。
烟草粉尘、金属粉尘等,可引起角膜损伤,沥青粉尘可引起光感性结膜炎。
(6)变态反应。
某些粉尘,如大麻、棉花、对苯二胺等粉尘能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如支气管哮喘、哮喘性支气管炎、湿疹及偏头痛等。
(7)致癌作用。
接触放射性矿物粉尘的工人易发生肺癌。
(8)其他作用。
如被及其化合物进入呼吸道,除引起急慢性炎症外,还可引起肺的纤维增殖而导致肉芽肿及肺硬化。
锰矿尘可引起肺炎等。
3.影响粉尘致尘肺的因素
(1)化学成分。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含量越高其危害程度越大。
(2)粉尘量。
对肺组织致纤维化作用起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是粉尘的量。
即不论何种粉尘所致尘肺,引起肺组织纤维化程度均与肺内漪留的粉尘量有关系。
决定粉尘在肺内储留量的因素有三:
①空气中粉尘浓度高低;②粉尘中含可吸入性粉尘的比例多少;③呼吸道清除粉尘能力的强弱。
粉尘的可吸入性与粉尘颗粒大小有关,只有1~5µm直径的尘粒可吸入肺泡并在肺泡腔或呼吸细支气管沉积。
因此,可吸入性粉尘即粒径为1~5µm的粉尘。
(3)其他因素。
在研究粉尘的危害作用时,曾对粉尘的密度、形状、硬度、溶解度、荷电性等性质加以分析。
但这些性质对肺纤维化的作用仍未弄清楚。
第三节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级
一、噪声
1.生产性噪声的特性、种类及来源
在生产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
生产性噪声可归纳为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
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
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
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下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
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砂轮机、织布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
由于电磁场脉冲,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
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生产场所的噪声源很多,即使一台机器也能同时产生上述三种类型的噪声。
能产生噪声的作业种类甚多。
受强烈噪声作用的主要工种有泵房操作工、使用各种风动工具的工人(如机械工业中的铆工、铲边工、铸件清理工,开矿、水利及建筑工程的凿岩工等)、纺织工、发动机试验人员、钢板校正工、拖拉机手、飞机驾驶员和炮兵等。
2.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生产性噪声对人体的不良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对听觉器官的损害,长时间在噪声作用下,听觉器官的敏感性下降,由听觉适应到听觉疲劳,最后导致职业性耳聋。
同时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及全身其他器官功能也有不同程度的危害。
二、电磁辐射及其导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
(1)射频辐射。
1)高频作业。
金属的热处理、表面淬火、金属熔炼、热轧及高频焊接等,使用的频率多为300kHz~3MHz。
工人作业地带高频电磁场主要来自高频设备的辐射源,包括振荡部分和回路部分,如高频振荡管、电容器、电感线圈、高频变压器、馈线和感应线圈等部件。
无屏蔽的高频输出变压器常是工人操作位的主要辐射源。
对于半导体外延工艺来说,主要辐射源是感应线圈。
塑料热合时,工人主要受到来自工作电容器的高频辐射。
馈线也是作业地带电一磁场强度的辐射源之一。
2)微波作业。
微波具有加热快、效率高、节省能源的特点。
微波加热广泛用于食品、木材、皮革、茶叶等加工,以及医药、纺织印染等行业。
3)射频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高频电磁场主要有害作用来源于中波和短波。
高频电磁场场强较大时,短期接触即可引起体温变化,班后体温、皮肤温比班前明显升高。
可出现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心血管系统的变化。
(2)红外线。
在生产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
炼钢工、铸造工、轧钢工、锻钢工、玻璃熔吹工、烧瓷工、焊接工等可受到红外线辐射。
红外线引起的白内障是长期受到炉火或加热红外线辐射而引起的职业病,为红外线所致晶状体损伤。
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如玻璃工的白内障,一般多发生于工龄长的工人。
患者出现进行性视力减退,晚期仅有光感。
一般双眼同时发生,进展缓慢。
(3)紫外线。
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0℃以上的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即可出现紫外线。
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焊、氧乙炔气焊、氢弧焊、等离子焊接等。
强烈的紫外线辐射作用还可引起皮炎等。
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
(4)激光。
激光也是电磁波,目前使用各种激光所发出激光的波长已达150nm~774µm,属于非电离辐射。
在工业生产中主要利用激光辐射能量集中的特点,用于焊接、打孔、切割、热处理等。
激光对健康的影响主要是它的热效应和光化学效应造成的机械性损伤。
眼部受激光照射后,可突然出现眩光感,视力模糊,或眼前出现固定黑影,甚至视觉丧失。
激光还可对皮肤造成损伤。
2.电离辐射
(1)概述。
凡能引起物质电离的各种辐射称为电离辐射。
其中α、β等带电粒子都能直接使物质电离,称为直接电离辐射;γ光子、中子等非带电粒子,先作用于物质产生高速电子,继而由这些高速电子使物质电离,称为非直接电离辐射。
(2)电离辐射引起的职业病—放射病。
放射性疾病是人体受各种电离辐射照射而发生的各种类型和不同程度损伤(或疾病)的总称。
它包括:
①全身性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病;②局部放射性疾病,如急、慢性放射性皮炎、放射性白内障;③放射所致远期损伤,如放射所致白血病。
3.异常气象条件及有关职业病
(1)生产环境的异常温度与湿度。
1)受大气和太阳辐射的影响,在纬度较低的地区,夏季容易造成高温作业环境。
2)生产场所的热源,如各种熔炉、锅炉、化学反应釜,以及机械摩擦和转动的产热,都可以通过传导和对流使空气加热。
3)在人员密集的作业场所,人体散热也可以对工作场所的气温产生一定影响。
4)空气湿度的影响主要来自各种敞开液面的水分蒸发或蒸汽扩散,如造纸、印染、缥丝、电镀、屠宰等,可以使生产环境湿度增加。
潮湿的矿井、隧道以及潜涵、捕鱼等作业也可以遇到相对湿度大于80%的高气湿的作业环境。
风速、气压和辐射热都会对生产作业场所的环境产生影响。
(2)作业场所异常气象条件的类型。
1)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工作地点气温30℃以上、相对湿度80%以下的作业,或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夏季室外气温2℃以上,均属高温、强热辐射作业。
如冶金工业的炼钢、炼铁、轧钢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车间,建材工业的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窑炉车间,火力电厂和轮船的锅炉间等。
这些作业环境的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
2)高温、高湿作业。
气象条件特点是气温气湿高,热辐射强度不大,或不存在热辐射源。
如印染、缥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车间气温可达35℃以上,相对湿度达90%以上。
3)低温作业。
接触低温环境主要见于冬天在寒冷地区或南、北极区从事野外作业,如建筑、装卸、农业、渔业、地质勘探、科学考察,在寒冷天气中进行战争或军事训练。
室内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而无采暖设备亦可形成低温作业环境。
在冷库或地窖等人工低温环境中工作,人工冷却剂的储存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以外,亦可使接触者受低温侵袭。
4)高气压作业。
高气压作业主要有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
潜水作业常见于水下施工、海洋资料及海洋生物研究、沉船打捞等。
潜涵作业主要见于修筑地下隧道或桥墩,工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处或沉降于水下的潜涵内工作,为排出涵内的水,需通入较高压力的高压气。
5)低气压作业。
高空、高山、高原均属低气压环境,在这类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采矿等生产劳动,属低气压作业。
(3)异常气象条件对人体的影响及引起的职业病。
1)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
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体温调节和人体水盐代谢的紊乱。
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大量出汗使体内水分和盐大量丢失。
对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都可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2)低温对机体的影响。
在低温环境中,体温逐渐降低。
由于全身过冷,使机体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
身体局部的冷损伤称为冻伤。
其多发部位是手、足、耳、鼻以及面颊等。
3)高低气压对人体的影响。
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可引起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甚至造成鼓膜破裂。
在高气压作业条件下,欲恢复到常压状态时,有个减压过程,在减压过程中,如果减压过速,则引起减压病。
低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是由于低压性缺氧而引起的损害。
(4)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
1)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发生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是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的结果。
按照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含日射病)、热痉挛、热衰竭三种类型。
按病情轻重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
2)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表现为肌肉、关节和骨骼酸痛或针刺样剧烈疼痛,头痛、眩晕、失明、听力减退等。
3)高原病是发生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特发性疾病。
主要症状为头痛、头晕、心悸、气短、恶心、腹胀、胸闷、紫给等。
严重的还可发生高原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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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 职业 危害 及其 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