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水系生态建设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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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水系生态建设规划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水系生态建设规划
(2013-2020年)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基本情况3
一、区域概况3
(一)自然地理概况3
(二)社会经济概况3
二、水系生态建设现状3
(一)造林绿化现状3
(二)湿地建设现状3
(三)水土保持现状4
(四)水系环境治理现状4
三、水系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5
(一)水系整体绿化水平偏低5
(二)水系生态环境脆弱5
(三)水系水体污染较重5
(四)政策投入机制不健全6
第二章总体思路7
一、指导思想7
二、基本原则7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7
(二)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原则7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7
(四)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8
(五)坚持分级负责、市场推动的原则8
三、规划范围8
四、规划期限8
五、任务目标8
六、总体布局9
第三章重点工程11
一、水系造林绿化工程11
(一)新增造林11
(二)农田林网11
二、水系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12
(一)湿地保护工程12
(二)湿地修复工程13
三、水系水土保持工程13
(一)河流生态治理项目15
(二)水土保持项目15
(三)大中型拦河闸坝项目15
四、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15
(一)农村户用沼气项目16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17
(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17
(四)农村清洁生产项目17
五、水系破损山体治理工程18
六、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9
(一)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20
(二)水系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20
第四章投资估算22
第五章效益分析23
一、生态效益23
二、社会效益24
三、经济效益25
第六章保障措施及扶持政策28
一、加强组织领导28
二、落实完善相关政策28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29
四、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30
五、搞好统筹协调配合30
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31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32
前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保护土地和水资源,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要搞好南水北调沿线生态建设,保护水质,确保供水安全”的指示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环保厅、省林业厅、山东黄河河务局参与,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水系生态建设的意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鲁办发〔2009〕27号文转发实施。
为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建设重点,落实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2011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编制了《山东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2011-2020年)》,由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11〕70号文印发实施。
2013年8月,省政府以鲁政发〔2013〕20号文印发了《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规划》。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规划〔2013〕1312号)等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该区域内的原水系生态建设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编制完成了《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水系生态建设规划(2013-2020年)》。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规划范围包括:
省会济南及周边的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共7市,52个县(市、区)。
总人口3368万,国土面积52076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的34.8%和33.2%。
(一)自然地理概况。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地处山东腹地,位于黄河下游,东临渤海,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南接长三角,北临京津冀,与半岛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相连,是山东半岛与华东、华北和中西部地区联结的重要门户,是全国交通、信息大通道的重要枢纽,生态环境良好,自然资源丰富,在承接产业转移、配置生产要素、拓展经济腹地、提高综合实力等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
区域内水网体系较为完善,拥有东平湖、雪野湖等大型水源地和南水北调、胶东调水等水利骨干工程。
(二)社会经济概况。
2012年,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912亿元,占全省的35.8%;公共财政收入1193亿元,占全省的29.4%。
区域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71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301元,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水系生态建设现状
(一)造林绿化现状。
2012年,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林木绿化率为2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7个百分点,是我省林木绿化率较高的区域之一。
(二)湿地建设现状。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有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与人工湿地5类,总面积为31万公顷,占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土地面积的6.0%。
其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5.9万公顷;河流湿地6.9万公顷,湖泊湿地1.5万公顷,沼泽湿地0.6万公顷,人工湿地16.1万公顷。
已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10处,总面积15.44万公顷,其中市县级10处,面积15.44万公顷。
湿地公园59处,总面积3.65万公顷,其中:
国家级7处,面积0.67万公顷;省级33处,面积2.28万公顷,市县级19处,面积0.7万公顷。
(三)水土保持现状。
多年来,各级坚持以实施中央、省财政扶持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为依托,集中治理、示范带动,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至2012年底,区域内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万平方公里。
(四)水系环境治理现状。
近年来,各级采取一系列务实高效的重大举措,切实加强水系环境综合整治,以水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得到基本扭转,水系环境质量实现了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年均下降均在19%左右。
到2012年底,区域内省控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
区域内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省辖淮河流域、海河流域在全国重点流域治污考核中连续多年走在前列。
三、水系生态建设存在的问题
省会城市群经济圈雨量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水系生态建设发展不平衡,水系生态状况不容乐观。
主要表现在:
(一)水系整体绿化水平偏低。
区域内林木绿化率仅为22%,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7个百分点,但与生态省建设目标相差仍然很大。
森林资源总量偏低,绿化质量档次不高,涵养水源、净化水质和环境、调节气候、固碳释氧、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不高。
(二)水系生态环境脆弱。
区域内人口密度大,环境容量小,经济结构偏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
水土流失和河流、湖泊、水库等淤积现象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国土面积的40%以上;湖泊及河滩湿地破坏严重,自然净化能力严重衰退;地下水超采,地下漏斗、河道断流等问题日渐凸显。
(三)水系水体污染较重。
区域内土地垦殖指数高,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现象普遍,化肥、农药利用率不足40%,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不足20%,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尽管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连续多年持续改善,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无序排放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重金属等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开始显现,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较低;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滞后,保护率仅40%左右,修复恢复缓慢。
(四)政策投入机制不健全。
水系生态是一个全新概念,加强水系生态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系统工程,目前,生态约束机制、生态补偿机制、投入保障机制、政府激励机制、市场化运行机制等管理运行机制尚不健全,亟待完善,特别是现有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投入不足,制约着区域内水系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良好生态、优质水源的需求日益增强,改善水系生态环境显得尤为迫切。
加强水系生态建设,有利于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水利基础设施;有利于改善水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水资源安全;有利于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加强水系生态建设,大力改善水系生态环境,确保水系生态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第二章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经济、社会、人文、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创新模式,综合治理、梯度开发,突出“四带两区一湖一环”区域布局,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加快推进水系造林绿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开发,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改善水系生态环境,拓展产业发展空间,维护水系生态安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区域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原则。
以保障水质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为主,恢复和保持各类水体的生态基础水量,保护与开发并重,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原则。
采取水土保持、植树造林、湿地修复恢复等综合措施,以及水利工程、减排治污与农业结构调整等措施,努力提高建设质量、效益和水平。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
充分考虑各地自然和经济条件,因势利导,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
(四)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流域为基本单位综合治理,点、线、面密切结合,增强生态保护整体功能,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生态优化带动全区域水系生态的改善和提升。
(五)坚持分级负责、市场推动的原则。
各级各部门明确建设重点,密切配合,综合协调,全面指导,加强政府引导,完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开展水系生态建设。
三、规划范围
区域内主要河流水源地、沿河两侧和流域汇水区及湖、库汇水区,沿海、沿省界线,南水北调、胶东输水等重点调水工程沿线。
沿主要河流、调水干线两侧,湖泊、水库周围和沿省界线内延不低于5公里范围。
四、规划期限
规划现状水平年:
2012年。
规划期:
2013-2020年,近期为2013-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五、任务目标
经过3至8年的努力,区域水系范围内基本实现绿化、美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显著提高,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水系生态保护体系,有效保障水系生态安全、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阶段性目标为:
到2015年,区域内林木绿化率达到24%,湿地保护率达到6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70%,水系周边、沿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治理程度达到70%,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率达到90%,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5%,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
到2020年,林木绿化率达到27%,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0%,水系周边、沿线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治理程度达到90%,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率达到95%,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100%,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
六、总体布局
按照水系流域特点和生态主导功能,重点突出“四带两区一湖一环”。
——“四带”,即南水北调干线生态保护带、胶东输水干线生态保护带、黄河生态保护带和区域内重要河流生态保护带。
通过建设生态保护带,实现保水质安全、保水系生态的目标。
——“两区”,即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区和沂蒙山区水土保持区。
采用生物、生态补水和调水等工程措施,加强植树造林、小流域治理,蓄水拦沙,涵养水源,调节径流,减少水土流失。
合理保护和利用水源,最大限度增加植被覆盖和湿地恢复修复面积,促进生态自然修复,提高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一湖”,即环东平湖沿湖生态保护。
环湖建立大型生态保护带,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严格控制企业排污入湖和农业面源污染,保护水质安全,改善周边生态。
——“一环”,即沿海、沿省界线环绕齐鲁生态保护体系。
建设沿海生态保护带,抵御自然灾害,保障生态安全;建设沿省界线生态保护带,改善省界生态环境,提升省界地域生态水平。
第三章重点工程
加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水系生态建设,重点组织实施“六大工程”:
一、水系造林绿化工程
在沿河、沿海和环湖泊、水库周围及水源地,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构建绿色廊道和生态保护体系,提升水系生态保护功能;在山丘地区,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干杂果经济林,积极发展混交林、复层林等高效生态防护林;在平原地区,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护岸林、护堤林以及高标准农田林网,适地发展农林间作。
植树造林要适地适树、乔灌结合、树种多样、模式灵活,点、线、段、带、园、片、网、块各具特色,花、果、叶、条绿化美化相协调。
鼓励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灌木林和林农立体复合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一)新增造林。
规划新增造林面积223464公顷,其中,2013-2015年,新增造林面积124323公顷;2016-2020年,新增造林面积99141公顷。
(二)农田林网。
完善或新建林网化面积773293公顷,其中,完善林网化面积466301公顷,新建林网化面积306992公顷,新增林网化折实造林面积51511公顷。
分阶段为:
2013-2015年,完善林网化面积277037公顷,新建林网化面积163079公顷,新增林网化折实造林面积29166公顷;2016-2020年,完善林网化面积189264公顷,新建林网化面积143913公顷,新增林网化折实造林面积22345公顷。
二、水系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
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逐步提高保护级别;加大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基础设施等建设力度,提高保护能力;对改为他用或功能退化的湿地,实施湿地还原、生态补水、生物水质净化、生态自然修复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功能。
重点建设现有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加快重要湿地区域内新建国家级、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步伐。
按照保护和开发并重的原则,选择典型区域,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
(一)湿地保护工程。
新(续)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1处,面积15.46万公顷,新(续)建湿地公园77处,面积4.16万公顷。
1.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规划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11处,总面积15.46万公顷,包括现有保护区10处,其中市县级10处,面积15.44万公顷;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0.02万公顷。
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内容包括保护管理工程、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
分阶段为:
2013-2015年,续建湿地自然保护区9处,面积12.9万公顷。
2016-2020年,续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2.6万公顷;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面积0.02万公顷。
2.湿地公园建设。
规划建设湿地公园77处,总面积4.16万公顷,包括现有湿地公园59处,其中,国家级7处,省级33处,市县级19处,面积3.65万公顷;新建湿地公园18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17处,面积0.5万公顷。
湿地公园建设内容包括保护恢复工程、景观建设、宣教工程、科研监测工程、游览设施建设、安全与卫生工程、管理能力建设等。
分阶段为:
2013-2015年,续建湿地公园53处,面积3.05万公顷;新建湿地公园6处,面积0.3万公顷。
2016-2020年,续建湿地公园6处,面积0.4万公顷,新建湿地公园12处,面积0.2万公顷。
(二)湿地修复工程。
实施湿地修复工程10个(水禽栖息地恢复),通过退养(田)还滩(泽)、退田(渔)还湖、主退水通道疏浚、退耕还林、封滩育草、湿地植被恢复重建、引水补水、控制污染、沟通水系、调节水位、人工筑巢、营造多样性景观、投放食物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禽栖息地45000公顷。
其中,2013-2015年,实施湿地修复工程4个,修复面积19000公顷;2016-2020年,实施湿地修复工程6个,修复面积26000公顷。
三、水系水土保持工程
以水土保持为重点,加强湖泊、河流、大中型水库等水源地生态建设,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调节径流,提高水系防洪能力,实现清水长流。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开展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治。
实施以乔、灌、草相结合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以坡改梯和基本农田为重点的坡面工程建设,以沟道谷坊、塘堰坝为重点的蓄水拦沙工程建设,以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和农村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在保障大中型水系防洪、除涝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河道的生态用水,加快水利风景区建设,增强河道的生态、人文功能。
特别是在城市近郊及有条件的河段,通过修建拦河闸坝、河道整治、加固堤防和植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防洪能力;增加河道蓄水,使沿河植被和水生物得到恢复,做到水清、岸绿,河道水系生态化和生物多样性,形成水景观优美、水生态良好、水文化丰富的水生态环境,建成河道景区、生态公园。
按照区域内水系生态建设总体布局,水系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内容共划分为河流生态治理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和拦河闸坝项目3大类。
区域内水系水土保持工程共259项,其中,2013-2015年规划建设145项,2016-2020年规划建设114项。
河流生态治理项目共77项,治理河流长度1240公里;水土保持项目共78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705平方公里;大中型拦河闸坝建设项目共104项,蓄水总规模7.294亿立方米。
2013-2015年,规划建设145项,包括河流生态治理项目52项,治理河流长度908公里;水土保持项目35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835平方公里;大中型拦河闸坝建设项目58项,蓄水总规模3.794亿立方米。
2016-2020年,规划建设114项,包括河流生态治理项目25项,治理河流长度332公里;水土保持项目43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870平方公里;大中型拦河闸坝建设项目46项,蓄水总规模3.5亿立方米。
(一)河流生态治理项目。
2013-2015年,规划河流生态治理项目共52项、治理河流总长度908公里,其中,泰沂山区治理项目23项、治理河流长度349公里,鲁西北黄泛平原区治理项目29项、治理河流长度559公里。
(二)水土保持项目。
2013-2015年,规划水土保持项目共35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35平方公里,其中,泰沂山区治理项目22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3平方公里,鲁西北黄泛平原区治理项目13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2平方公里。
(三)大中型拦河闸坝项目。
2013-2015年,规划建设大中型拦河闸坝58座,蓄水总规模3.794亿立方米,其中,泰沂山区规划建设24座,蓄水规模1.325亿立方米;鲁西北黄泛平原区规划建设34座,蓄水规模2.469亿立方米。
四、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
搞好农业污染源普查,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能力。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品种,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施用,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
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节水农业。
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大力推广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实现“零排放”等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水系农业面源污染工程建设内容共分为农村户用和联户沼气项目、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农村清洁生产项目4大类。
规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5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300处,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6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10个、秸秆青贮池9万立方米,清洁养殖工程150处、农村清洁示范工程300处,实现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和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一)农村户用和联户沼气项目。
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以“一池二改”为基本建设单元,包括建沼气池和联通厕所、供气到厨房(有条件的村配套进行改圈、改污水)。
农村联户沼气是在人畜分离、实行小区集中养殖村或秸秆资源丰富地区,以粪便和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以“一池三建”为建设单元,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实现为农户供气。
同时,根据各地的自然、经济条件,把农村沼气建设与农业生产发展有机结合,因地制宜规模发展。
在果品、蔬菜集中产区引导推广“猪-沼-果(菜)”等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把户用沼气建设与瓜、果、菜等作物生产有机结合,高效循环利用资源,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规划新建户用沼气5万户,其中,2013-2015年2万户,2016-2020年3万户。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以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沼气发酵设施、原料预处理设施、贮气柜、脱硫脱水仪器设备以及沼气利用、沼渣沼液消纳配套设施等。
大型沼气工程结合新农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主要选择在经济条件好、集约化养殖水平高、小城镇发展迅速、生活污水污染较重的区域发展,规划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300处,其中,2013-2015年80处,2016-2020年220处。
(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重点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养殖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规划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6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10个、秸秆青贮池9万立方米,其中,2013-2015年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2.5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4个、秸秆青贮池3.5万立方米;2016-2020年,建设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3.5万亩、食用菌菌种菌包厂6个、秸秆青贮池5.5万立方米。
(四)农村清洁生产项目。
农村清洁生产项目主要包括清洁养殖工程和农村清洁示范工程。
1.清洁养殖工程。
实施以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为目标的清洁养殖工程150处,其中,2013-2015年60处,2016-2020年90处。
2.农村清洁示范工程。
实施以村为单位,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秸秆等造成的污染问题,规划建设农村清洁示范工程300处,其中,2013-2015年120处,2016-2020年180处。
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概况见表1。
表1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概况表
项目名称
单位
建设期限
项目
个数
农村户用和联户沼气项目
万户
合计
5
2013-2015年
2
2016-2020年
3
大中型沼气工程
项目
处
合计
300
2013-2015年
80
2016-2020年
220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秸秆反应堆示范基地
万亩
合计
6
2013-2015年
2.5
2016-2020年
3.5
食用菌菌种菌包厂
个
合计
10
2013-2015年
4
2016-2020年
6
秸秆青贮池
万立方米
合计
9
2013-2015年
3.5
2016-2020年
5.5
农村清洁生产项目
清洁养殖工程
处
合计
150
2013-2015年
60
2016-2020年
90
农村清洁示范工程
处
合计
300
2013-2015年
120
2016-2020年
180
五、水系破损山体治理工程
积极引进、选育、繁育优良适生绿化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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