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课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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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课件
法律文书课件
篇一:
法律文书课件(下)
第九章仲裁文书
第一节概述
一、仲裁文书的概念和特点
仲裁在我国具有不同的形式,这里讲的仲裁主要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我国涉外仲裁法规所涉及的仲裁,即一般意义上的民商事仲裁。
仲裁法律文书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处理争议事实和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的文书。
仲裁法律文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制作的合法性
仲裁文书必须依法制作。
例如,根据《仲裁法》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
这是制作仲裁协议书和仲裁申请书的法律依据。
(二)确定的内容
《仲裁法》第16条、第23条分别规定了仲裁协议书与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此外《仲裁法》第52条、第54条规定了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应当写明的内容,无论当事人还是仲裁员,制作时都应当严格地遵循。
(三)法律约束力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书,必须把他们之间的纠纷交由他们共同选择的仲裁机构来仲裁,排除法院的管辖。
二、仲裁文书的分类
狭义的仲裁法律文书是指仲裁机构依法制作的文书。
而广义的仲裁法律文书除仲裁机构依法制作的文书外,还应包括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反诉书和保全申请书等。
(一)根据仲裁的案件是否有涉外因素,可将仲裁法律文书分为国内仲裁文书、涉外仲裁文书。
(二)根据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将仲裁法律文书分为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当事人的仲裁文书和代理人的仲裁文书。
()(三)根据仲裁程序可将仲裁文书划分为受理立案文书、庭审准备文书和审理裁决文书。
受理立案文书主要包括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仲裁立案审批报告、仲裁通知书等。
庭审准备文书包括鉴定委托书、调查委托书、保全措施申请书等。
审理裁决文书包括仲裁笔录、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定书以及仲裁裁决书等。
这里主要介绍仲裁协议书、仲裁申请书、保全措施措施申请书、仲裁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
三、仲裁文书与民事诉讼文书的区别
(一)制作主体有所区别
除当事人作为文书制作主体之外,仲裁法律文书与民事诉讼文书的制作主体有明显区别:
仲裁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是仲裁机关,民事诉讼文书的制作主体是人民法院,只有法定机关制作的法定文书形式才能具有相应的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
(二)制作所适用的程序与依据不同
仲裁法律文书适用仲裁程序,依据的是仲裁程序规范;民事诉讼文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律规范。
(三)强制执行效力的表现形式不同
因为仲裁机关无强制执行能力,所以仲裁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而人民法院具有强制执行能力,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与裁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
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节仲裁协议书
一、概念
仲裁协议,是指各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协议有两种表现方式: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专门的仲裁协议书。
下面介绍仲裁协议书的基本情况。
仲裁协议书是双方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而在发生争议后,双方同意签订的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也称为提交仲裁的协议。
有效的仲裁协议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必须是书面的;具有所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争议事项是可仲裁的事项;当事人具有订立仲裁协议的行为能力;形式和内容是合法的。
仲裁协议书的意义是:
(一)约束各方当事人的行为。
发生了争议,任何—方当事人提请仲裁应向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不得任意改变仲裁机构或仲裁地点。
(二)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以管辖权。
发生了争议,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请仲裁后,另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指定仲裁员的、不答辩的、或不出庭应诉的,仲裁机构有权代为指定仲裁员,仲裁庭有权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
同时,仲裁协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的依据,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事项或反诉请求事项超出协议中约定范围的,仲裁庭不能审理。
(三)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凡订有仲裁协议的,除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外,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起诉。
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适用仲裁规则的规定,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向法院要求予以更改。
二、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
仲裁协议书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和当事人基本情况。
1.文书名称。
即在文书的正上方居中写明“仲裁协议书”。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通讯、方式、工作单位和住所;当事人若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其姓名、单位等事项。
(二)正文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书的正文应包括如下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它是双方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要提请仲裁的表示。
一般多在合同中载有“本合同所发生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自愿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
2.仲裁事项。
它是指提请仲裁的纠纷范围。
仲裁事项必须明确约定,不可疏漏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否则无效。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我国的仲裁委员会设立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只要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任意选择一个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尾部
尾部应写明: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并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最后写明签订日期和地点。
三、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仲裁协议书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以及往来函电都可认定为书面形式。
(二)仲裁协议书一定要订得明确、具体,切忌模棱两可。
尤其在仲裁委员会的选定上,更应避免出现“若发生纠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字样,而应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为避免出现仲裁协议书无效的情况,应注意:
1.约定的仲裁事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
2.订立仲裁协议书的当事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任何一方均不能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仲裁协议。
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六节仲裁裁决书
一、概念
仲裁裁决书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进行审理后就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仲裁裁决书作出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任何其他机构,包括仲裁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
同时,当事人必须按照生效裁决的内容自动履行裁决,一方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法第54条规定: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项、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
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理由的,可以不写。
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这是制作仲裁裁决书的法律依据。
二、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
(一)首部
1.制作机关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如(2000)×仲裁字第×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等项内容,写法与仲裁申请书要求相同。
5.引言。
说明案件的程序事项。
包括仲裁委员会受案所依据的仲裁协议和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争议的性质;仲裁员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组成;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的情况;仲裁文件的提交和送达情况等。
(二)正文
1.案件事实。
说明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的发生经过、当事人的主张和观点,仲裁请求或反诉。
2.仲裁依据及仲裁庭的意见,即裁决理由。
主要包括:
适用的法律,对当事人的主张和观点的分析与判断,对仲裁请求的支持或驳回或部分支持、部分驳回。
3.裁决结果。
根据仲裁庭意见,简明扼要写明仲裁决定,并且注明裁决的终局性。
(三)尾部
由仲裁员署名,写明文书制作日期,并在日期上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三、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仲裁裁决书不仅要说明案件的实体问题,还要说明程序问题,即对所有提交仲裁的争议都要有所陈述。
(二)仲裁裁决书需经仲裁员签署。
有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在裁决书上署名,也可以不署名,但其意见可以作成记录附卷。
仲裁庭不能形成—致意见时,则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制作裁决书。
(三)按照当事人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的裁决书不必说明裁决所依据的理由,而仲裁决定的内容就是和解协议的内容。
四、格式
×××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仲裁字第×号
申请人: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被申请人: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争议一案于××××年××月××日向本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写明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开庭审理经过、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到庭参加仲裁的情况),现查明:
案件事实:
仲裁依据、理由
仲裁决定: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仲裁员×××
年月日
第十章公证法律文书
第一节概述
一、公证文书的概念
公证文书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提出的公证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而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的总称。
公证文书是公证机关证明活动的结果,是以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名义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
公证的意义在于通过证明无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防患于未然。
制作公证文书的法律依据:
有20XX年8月1日施行的《公证程序规则》、1992年司法部经过对试行格式的修订颁布的《公证书格式》、2000年3月11日司法部印发的《司法部关于保全证据等三类公证书试行要素式格式的通知》以及《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重要的配套规章和文件。
根据公证事项的具体情况,公证文书的制作还须依照有关实体法的规定,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二、公证文书的性质
(一)公证文书具有法律性
公证文书的法律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证文书的制作主体是法定的,必须是国家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没有这一权利。
其次,公证文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格式制作。
最后,公证文书所要证明的内容是法定的,即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公证文书具有特殊的法律效力
1.证据效力。
当事人提出的公证事项,经公证机关审查确认为真实、合法,就取得了可靠的证据效力。
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就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对承担义务者起着约束作用,承担义务者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义务。
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就是最可靠的证据,仲裁、审判机关据以进行裁判解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公证文书的证据效力是最基本的效力,不仅体现在诉讼活动中,也广泛体现在非诉讼活动中;不仅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在域外也具有法律效力。
2.强制执行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再经过诉讼程序。
这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的特殊职能,是法律的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3.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某些法律行为必须由公证机关公证,才能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
否则,该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不
能生效。
如按照国际惯例和双边协定,我国公民出国使用的文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经外事机关或驻国外的领事馆的确认,才能在国外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4.其他效力。
如《担保法》规定:
公证机构办理的抵押的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合同法》规定: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并应当实际履行。
(三)公证文书是一种非诉讼司法文书
公证机构的活动属于非诉讼活动,一般发生在民事、经济纠纷之前,是为了预防纠纷,强化法律监督,减少诉讼。
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则是在民事、经济纠纷发生后进行的,是为了辨明是非曲直,解决纠纷。
因而反映公证活动的公证文书是一种非诉讼司法文书。
(四)公证文书具有灵活性
公证业务的广泛性、具体案件的复杂性,决定了公证文书不可能千篇一律。
要素式公证书明显地体现出这种灵活性特征。
要素式公证书格式明确规定了每种公证书的必备要素和选择要素,体现出公证书类别上的多样性;即便是同一类公证书,因案情不同,具体要素的内容与表述方法也各有不同,体现出同一类公证书不同案件写作上的个性色彩。
通过要素式公证书对公证机构工作成果的全面、如实的反映,达到法律对公证书作为特殊证据的基本要求,增强公证文书的实用性,保证公证质量,充分调动公证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公证书的各种需要,也是公证文书改革的关键所在。
但是公证文书的灵活是在规范框架内的灵活,不可超越规范;公证文书的灵活性必须服从于法律规定的需要,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三、公证书的分类
公证书,是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核实,认为符合公证条件,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是最主要的公证文书。
按照不同的标准,公证书可作如下的分类:
(一)按照适用范围:
国内公证书、涉外公证书和涉港澳台公证书。
国内公证文书是指不含涉外因素的公证书。
涉外公证书是指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即公证事项中含涉外因素,如公证当事人、证明对象或者证书使用地等诸因素中至少含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
涉港澳台公证书,是指公证机构办理涉港澳台公证时出具的公证文书。
由于历史的原因,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实行着与我国大陆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但却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这一特点决定了涉港澳台公证不属于涉外公证,也不同于一般的国内公证。
(二)依照公证事项的不同性质,公证书可分为以下五类:
1.法律行为公证书。
其中有合同公证书、遗嘱公证书、委托公证书、财产赠予公证书、有奖活动公证书、继承公证书等。
2.法律事实公证文书。
如出生公证书、结婚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学历公证书、学位公证书、法人资信情况公证书等。
3.文书公证书。
如证明印鉴属实公证书、证明专利证书的公证书、证明文件的副本与原本相符的公证书、证明董事会决议的公证书等。
4.债权文书公证书。
公证机关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债权文书可以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如追偿债款、物品等,统称为强制执行公证书。
5.其他事务公证书。
如票据拒付公证书、不可抗力公证书、商标权公证书、家庭经济状况公证书、选票公证书、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保管遗嘱公证书等。
(三)按照制作格式和要求的不同,可划分定式公证书和要素式公证书。
定式公证书是指按照固定的格式语言,填充其中的变量撰写的公证书。
目前,大多数公证书采用此种方法撰写。
要素式公证书是指文书内容由规定的要素构成,行文结构、文字表述等则由公证员根据具体的公证事项酌情撰写的公证书。
现阶段,这两种公证书同时使用,各有各的适用范围。
根据司法部规定,目前推行的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范围是:
证据保全类公证书、现场监督类公证书、合同协议类公证书。
涉外公证书,涉港澳台公证书及其他公证书仍使用定式公证书格式。
篇二:
法律文书课件
第二章辅导: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通缉令
20XX-09-13
通缉令各公安分局、县局、铁路、长航公安分处(局)、各派出所:
1980年9月24日凌晨6时许,我市沙坪坝区红馆镇红阳村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罪犯李有弟持斧头连续杀死二人,后畏罪潜逃。
杀人犯李有弟,男,4o岁,X省X县人.系X市工业学校教师,身高1.56米.蓄平头,瓜子脸,颧骨突出,两眼眶深陷,单眼皮,体型较瘦,操川北口音。
穿蓝色中山服,内穿鱼肚白衬衣,下穿青色长裤。
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缉令后,立即布置力量,严密控制,如发现李犯.立即拘留,并
速告市局刑警大队(电话5642019)附罪犯照片X市公安局(印章)
第二章辅导: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提请批准逮捕书
20XX-09-13
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字[]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__(罪名)一案由_________举报(控告、移送)至我局。
经依法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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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
?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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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____条之规定,涉嫌______________罪,有逮捕必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局长(印)(公安局印)年月日附:
1.本卷宗______卷____页2.犯罪嫌疑人羁押处
第二章辅导: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呈请拘留报告
书
20XX-03-31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写作内容格式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
首部。
写明标题、编号。
(2)正文。
写明:
a.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政治面貌、简历等);B.呈请事项(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c.拘留的理由(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证据);
d.法律依据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
写明承办单位,注明年月日。
范例:
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刑字(20××)5号犯罪嫌疑人黄××,男,1956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省××县城关镇××街×号。
黄××1963年至1973年在××县沿河路学校读书,1974年至1977年在××县大屯乡插队,1977年10月顶替其父在××农药厂工作,1983年9月因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88年9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
犯罪嫌疑人范××(内容同上)犯罪嫌疑人肖××(内容同上)拘留原因和依据:
犯罪嫌疑人黄××、范××、肖××于19××年8月10日深夜12时许,窜到××县柳河乡政府所在地,由范××放哨,黄××、肖××翻窗进入乡武装部办公室,盗窃”五四”式手枪2支、子弹15发、人民币240元。
同年8月11日深夜11时许,黄、范、肖3名犯罪疑人又窜到××省××县东沟镇,由肖××放哨,黄××、范××翻墙进入供销社内,盗走收音机1台、自行车3辆、雨衣3件以及现金1320元。
19××年8月12日凌晨3时许,该3名犯罪嫌疑人又在××镇××旅社再次作案,被值班人员发现后报案。
××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
经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后认定,该3名犯罪嫌疑人就是8月10日在柳河乡武装部盗枪的案犯,故立即组织力量开展堵截追捕。
8月12日上午11时许,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逃至××县伏岭山区,在追捕过程中,黄犯开枪打伤公安干警1名,当日下午3时许,黄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我公安干警包围在一个山洞里,被迫放下武器就擒,当场从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五四”式手枪2支、子弹5发、雨衣3件和现金1415元。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黄××、范××、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7条和第264条,涉嫌盗窃枪支和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2项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黄××、范××、肖××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刑侦科承办人××年月日
第二章辅导: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呈请立案报告
书
20XX-03-31
一、概念和功能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
立案的法律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书面报告。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功能有两点:
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据;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因为呈请立案报告书对案情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提出了侦查计划,指导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写作内容和格式
(1)立案的事实依据。
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3)侦查计划。
包括:
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附:
呈请立案报告书领导批示审核意见呈请立案报告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辅导: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呈请立案报告
书
20XX-03-31
一、概念和功能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受理刑事案件的材料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报请领导审查批准是否立案的法律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内部审批案件使用的一种书面报告。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即成为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的依据。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功能有两点:
一是依法确认案件成立,是刑事诉讼活动开始的文字凭据;二是对侦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因为呈请立案报告书对案情进行了一定的分析,并提出了侦查计划,指导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写作内容和格式
(1)立案的事实依据。
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
下基础。
(3)侦查计划。
包括:
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附:
呈请立案报告书范例立案报告书×公刑字(19××)第17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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