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全美丽家园安全监理.docx
- 文档编号:6615705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132.80KB
万全美丽家园安全监理.docx
《万全美丽家园安全监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万全美丽家园安全监理.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万全美丽家园安全监理
万全美丽家园住宅工程
安全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定人:
張家口市中建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九年月日
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安全是建筑施工的永恒主题,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没有安全就没有进度,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我单位在所从事的工程项目监理实践中,历来都特别重视安全问题,始终突出安全第一的方针。
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国务院二○○四年由温家宝总理签发颁布的393令,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建设厅局下发的安全生产的通知,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监理部在审核施工单位报送之“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应就此方面的内容加以审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各项标准要求时,责令施工方修改后再报,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则严格监督施工单位逐条落实并仔细检查,在每周监理例会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总之安全工作必须天天抓、日日讲,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正所谓“警钟常鸣,常备不懈”。
1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理的目标和方针
1.1安全生产监督的目标
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单位的积极努力下,施工现场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1.2安全生产监督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1监理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2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的职责
项目监理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责任:
3.1审核查验职责
3.1.1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
3.1.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3.1.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降水工程;悬挑、外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大异型脚手架;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爆破等高危作业施工;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的模板施工;地下暗挖作业;人工挖孔桩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作业;
3.1.5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3.2安全检查职责
3.2.1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
3.2.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3.2.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
3.2.4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
3.3督促整改职责
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
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4项目监理部主要人员安全监理的职责划分
责任人
职责内容
完成时间
总监
1、对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监督;
2、组织项目监理部全体人员审核施工单位施组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3、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理;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施工方整改或暂停施工,如施工方拒不执行,向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的全过程
安全员
1、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并与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勾通,责令其整改,并检验落实情况。
施工的全过程
电气专业
监理工程师
1、审查施工单位关于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向总监汇报;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尤其是用电生产隐患,立即向总监汇报并及时与施工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勾通,责令整改并检查落实情况;
3、着重雨季施工时对临时用电安全的监督检查。
施工的全过程
暖卫专业监理工程师
1、审查施工单位关于防火工作的专项报告,并督促检查具体措施的落实;
2、加强工地巡视,监督消防系统、设备、器材的完善配备情况。
并关注消防器材的定期更换情况,在巡检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向总监汇报,及时与施工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勾通,责令迅速整改,并检验整改情况。
施工的全过程
4安全监理要抓的二大要素
4.1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人是施工生产中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的关键,要想搞好施工建设中的安全,必须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控制不安全的行为,诸如,精力不集中,导致误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为抢进度盲目施工,以及侥幸心理、麻痹大意等,往往均可能酿成事故,因此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加强这方面的监理。
部分常见不安全行为的表现形式
序次
类别
常见表现形式
1
违反上岗人员身体条件的规定
患有不适合从事高空、井下和其他施工作业相应的疾病,如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
2
未经过严格的身体检查,不具备从事高空、井下、高温、高压、水下等相应施工作业规定的身体条件
3
妇女在经期、孕期、哺乳期间从事禁止和不适合的作业
4
未成年工人从事禁止不适合的作业
5
疲劳作业和带病作业
6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不穿安全鞋
7
高空作业不佩挂安全带或挂置不可靠
8
雨天、潮湿环境进行高压电气作业不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9
进入有毒气环境作业不使用防护用品
10
电气焊作业不使用电焊帽、电焊手套、防护镜
11
进入有易燃气体环境作业不使用防爆灯
12
其他不使用相应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13
违反上岗规定
非定机、定岗人员擅自操作
14
无证人员进行取证岗位作业
15
单人在无人辅助、轮换和监护的情况下,进行高、深、重、险等不安全作业
16
在无人监管电闸情况下,从事检修、调试高压电气设备作业
17
单人操作带线电动工具设备,无人辅助施线
18
违章指挥
在有关进行作业的条件还没有达到规范、设计与施工措施要求的情况下,组织和指挥施工
19
在出现不能保证安全的天气和其他情况时,坚持继续进行施工作业
20
当已发现安全隐患或已出现不安全征兆,在未消除隐患和排除险情的情况下,指挥冒险施工
21
在安全设施不合格、工人未使用安全保护用品或其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强行组织和指挥施工
22
违反有关规范规定的指挥,包括修改、降低和取消某些规定,而没有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23
违反施工技术措施的规定的指挥,包括修改、降低和取消某些规定、改变作业程序、插入其他作业,而没有取得措施编制人员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
24
在施工中出现意外情况时,作出了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扩大事故伤害程序的错误决定
25
在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提出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时,未予重视、研究并做出相应的处置,以不负责任的态度继续指挥施工
26
违章作业
违反操作规定的作业
27
违反安全防护规定的作业
28
使用带病机械、工具和设备进行作业
29
违反爆炸、防毒、防触电和防火规定的作业
30
在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无架子或架子不合格、无可靠防护设施等)下进行作业
31
在已发现有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征兆的情况下,未经处理解决,继续进行作业
32
放松安全警惕性,不注意保护自已和保护别人的行为
在缺乏警惕性的情况下,发生的误扶不可靠物、误踏入“四口”、误碰致伤物、误触带电物、误食毒物、误闻有毒气体以及其他造成滑、跌、闪失和坠落的行为
33
在作业中出现的工具脱手,物品飞溅掉落、碰撞和拖拉别人等行为
34
在出现险情时,不及时通知别人(以便共同脱险)的行为
35
在前道工序中为后续工序留下安全隐患而未予解决或转告下道工序作业者注意的行为
4.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使用许许多多各种类型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及用水、用电等,这些设备、机具处于良好状态,不仅能使工程进展顺利,而且也为安全施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否则将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因此监理人员要非常认真地检查承包方进场的各种设备状态,确保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灵活。
常见的物的不安全状态的表现形式
序次
施工现场和项目
不安全状态的常见表现形式
1
施工现场
场地严重不平,有较多施工障碍物
2
场地低洼,无有效排水措施
3
场内有仍在使用中的市政管线(电缆、上下水道、煤气管线等)
4
场内有仍在使用中的架空高压电线和其他线路
5
场内无符合要求的运输道路、机械作业场地和材料设备存放场地
6
场内存放有易燃、爆炸材料而无符合规定的保管条件(专用库房、危险品库房、灭火器材等)
7
场内无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水源、道路和场地
8
场内供电电源和临电线路的设置不符合安全规定
9
施工吊运作业和高空落物影响范围内有居民住宅、施工生产场地和通道
10
施工工程临街、临路
11
施工现场四周无可靠的封闭围护,非施工人员可自由进出
12
施工现场各区功能安排混乱、交叉混用频繁、无序,材料设备乱堆、乱放,施工垃圾堆积
13
土方工程施工
放坡开挖基坑的坑壁小于安全坡度
14
基坑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15
基坑开挖危及毗邻建筑基础的安全
16
在地下有流砂层、无有效降低地下水的情况下进行基坑开挖
17
在雨季进行基坑开挖、且无有效排水和防塌方措施
18
在地质情况复杂且无可靠防塌方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隧洞、坑道开挖作业
19
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超过安全规定
20
深基坑降水、支护方案设计的安全可靠度不够,或实施中遇到意外情况出现
21
土方石爆破碎块溅落区内有建筑物和人员
22
土石方爆破中出现的“瞎炮”未予完全排除
23
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之间未保持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
24
爆炸材料仓库距离邻近建(构)筑物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爆炸材料的贮存不符合规定
25
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
模板支撑架的整体刚度、承载能力、整体稳定性不够或支承物的承受能力不够
26
混凝土浇筑不均衡,对模板和支撑架造成过大的集中荷载、偏心荷载、冲击荷载或侧压力
27
在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前,过早的拆除支撑和模板。
28
模板、背楞、支撑杆和连接件反弹的材料和安装质量不合格
29
长钢筋、弯折钢筋在水平、垂直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拖地、扯拉、摆动、交织或散捆等情况
30
竖立起来的未予拉结或支撑的大块模板
31
大片整体翘动拆除楼板底模板
32
模板立式存放的稳固和支撑措施不符合要求
33
脚手架和垂直运
输的设置于使用
脚手架的构造尺寸过大、连墙点设置过少、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与其他整体拉结杆件、连墙点以上自由高度过大、基底不实和承载力不够
34
脚手架立杆垂直度、横杆水平度、节点构造和连接安装不符合规定
35
脚手架的作业层数、使用荷载超过规定或使用脚手架进行超重构件的人工安装
36
脚手架在使用中拆除部分构架基本杆件和连墙件未采取弥补措施或作业过后未及时恢复
37
脚手架挑支件、撑拉件和挑支构造的制作或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38
附着升降脚手架(爬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的提升构造和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
39
在脚手架上设模板支撑或缆风绳
40
井架的多层转运平台或栈架构架结构未予加强,超载以及与脚手架连成一体
41
井架、龙门架的料盘(或料笼)未作安全封闭,未设安全门(进出口)、限位、停层等安全保险装置;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保险装置失灵
42
垂直运输设施超载使用或超过其结构承受能力、未加设拔杆等多功能设施
43
材料容器(料斗、砖笼等)的结构和启闭装置不合格、吊绳不均衡、索具不牢靠
44
脚手板、斜道上无防滑措施,作业架面上只铺一块脚手板或散铺脚手架以及有探头板
45
搭设脚手架未及时设置连墙件或临时拉结;拆除时过早拆掉连墙件,已松开连接的杆件未及时取下
46
脚手架的外侧面未按规定设置栏杆、安全网、半封闭或全封闭围护
47
地下工程材料的垂直运输采用高徒坡道、溜槽、倾倒或抛掷方式
48
起重吊装作业
履带式和汽车式起重机在停置不稳、支垫不好或停于斜坡上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9
附着式塔式起重机未按规定设置附着连接,轨道式塔机的轨道不符合要求,的大风来临前未作可靠固定
50
超载、超限速和超爬杆(倾斜度)吊装
51
用吊索斜拉方式竖立长、重吊件
52
吊件的临时加固、支撑和固定措施不当
53
吊具、索具不符合规定,绳控脱钩装置动作受阻
54
使用不合格的手动起重工具、手板葫芦的自锁夹钳装置不可靠
55
起重吊装作业
采用双机或多机抬吊时,选用的起重机的性能不相近、动作不协调
56
起重作业范围内有架空高压电线
57
非作业人员进入起重吊装作业现场
58
在不符合安全规定要求的天气和无照明条件下进行作业
59
桅杆起重机移动时,缆绳的收放动作不协调
60
起重机作业完毕后,未按规定要求缩臂散落、制动和加锁
61
安装作业架、台的设置不符合要求,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62
升板施工时各提升机动作不协调,提升停歇后未及时插钢銷固定
63
大型结构整体吊装提升的同步性控制不好,缆锚设施松紧不一致
64
整体顶升各液压千斤顶的动作不一致
65
钢结构高空拼装时,因螺栓锚孔对中不好而强力对孔作业
66
在未达到规定的强度下进行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和吊装作业
67
电焊、气焊作业
临时用电
在电、气焊火星飞溅范围内有易燃物未予清理或加防火保护
68
电焊机的外露带电部分的绝缘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焊把线(电缆)绝缘不好或有破皮
69
氧气瓶阀和减压器泄漏,与高温、明火、其他热源和乙炔罐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70
乙炔罐(瓶)与用火点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
71
乙炔罐无回火防止器或回火防止器的使用不当
72
电、气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73
在狭小的空间、船舱、容器和管道内单人进行电、气焊作业,无人轮换和进行安全监护
74
工地用电和防火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不符合规定,漏水、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开关箱未设置分路开关,未采用三级用电及防溅型漏电保护器
75
过载保护熔体使用代用品
76
配电屏(盘)、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堆放杂物或有易燃易爆物,附近有强烈振动、热源烘烤
77
工地配电线路未采用绝缘线;架空线路的架空高度、电缆截面和排序不符合规定;埋地敷设深度不够、未加保护覆盖、穿越处未加防护套管;线路敷设采用地面明设
78
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保护外壳、绝缘电阻等不符合规定
79
电焊、气焊作业
临时用电
照明采用自耦变压器
80
工地配电禁入区、夜间施工危险区域未设红灯警示
81
工地的防雷电设施不符合要求
82
工地消防栓的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查和保持完好
83
存放气瓶和危险品的仓库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84
季节施工
在大雨、大风、大雪之前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之后未全面检查和消除其危害和影响
85
冬季采用火炉加热的作业暖棚,没有可靠的防火、防煤气中毒措施
86
冬季采用火烤解冻气瓶阀门、胶管等,夏季气瓶在烈日下暴晒
87
在雷雨和大风天气下进行爆破作业、露天电焊作业、起重作业和输电线路架设作业
88
电热法融冻土施工区域未作安全围护,施管人员未穿绝缘鞋进入检查
89
电热法加热混凝土施工中,导线与电极连接的接触不好,出现虚接(电流过大)或短路
90
冬季违反规定用电炉或自装电热丝取暖
5安全监理的措施
我监理部在多年的监理工作中,在安全监理方面形成了一套成功的监理措施和行之有效的程序,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1明确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实现安全目标,下达安全监理任务,即有:
5.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尤其是国务院二○○四年由温家宝总理批准颁布的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们监理工作进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重大依据,必须认真学习,认真贯彻。
5.1.2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应与他们保持密切的勾通和联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5.1.3督促承包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好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1.4检查承包方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情况,和关键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5.1.5指令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安全协议。
5.1.6检查承包方的其它各项安全工作,如防火、防洪,冬防寒夏防暑及卫生防疫等。
5.1.7监理部选派得力的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工作,并建立岗位责任。
5.2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
5.2.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经招标明确了中标的总承包商之后,项目监理部进场后即应对其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有:
·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
·安全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负责人的配置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
·各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状态、安全可靠程度;
·安全协议书:
业主与总承包,总承包与分包方的安全协议书等;
·事故的预防措施。
(2)制定安全监理程序
根据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方法,检查措施,并跟踪做好记录。
(3)根据周边环境,详细了解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外部原因,制定措施,督查落实。
(4)掌握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使用和操作要领,事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熟练掌握。
5.2.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要点
工程项目开工后,在全面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要着重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到人,安全设备到位。
受业主委托,安全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全权处理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现象,同时也有义务协助承包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方法有:
(1)审查各类有关施工安全的文件,审查进场作业的各单位资质及他们对各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
(2)审查在本工程拟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检查承包商(包括分包方)在工序交接检查的安全事宜。
(4)跟踪检查,对每道工序的安全事宜予以高度注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负责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可报告总监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检查指出,未见改进或改进措施不合要求者;
·已发生事故未处理而继续施工者;
·安全措施未经检查,或无措施擅自施工者;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盲目施工者;
·擅自变更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构件者;
·未经资质审查进场的分包人员,擅自施工者等;
6本工程安全监理的重点
6.1本工程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上一级单位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总监再签署审批意见
6.2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脚手架是高空作业中必不可少的设施,脚手搭设不牢,不稳以及使用不当,都容易出现事故,因此脚手架是安全监理的重点之一。
对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监理重点工作如下:
6.2.1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6.2.2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木脚手架应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0mm,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脚手杆件不得钢木混搭。
结构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lm。
装修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m,横向水平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杉篙支搭承重脚手架。
6.2.3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要求,确保不沉陷,不积水。
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
6.2.4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高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墙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6.2.5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拉接必须使用钢性材料。
20m以上高大架子应有卸荷措施。
6.2.6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
6.2.7特殊脚手架和高度在20m以上的高大脚手架必须有设计方案,并履行验收手续。
6.2.8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270kg/m2)。
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200kg/m2)。
6.2.9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应按规范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护措施。
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0mm~500m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6.2.10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
6。
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
6.3高空作业的监理工作重点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往往是在所难免的,而高空作业防护不当,往往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特别注意此环节中安全监理工作。
6.3.1高处作业施工要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3.2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架体内侧进行封闭,网之间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安全网要整洁美观。
6.3.3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
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万全 美丽 家园 安全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