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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章程
常州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章程
(2011年9月6日经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计划纲要》,成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增进师生的和谐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奔牛实验小学。
位于常州市西门外奔牛镇运南路101号,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育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交班人。
第四条学校办学目标:
以教师的专业进展和学生的主动进展为根本,坚持走内涵进展之路,沿循“依法治校、民主办校、科研兴校、特色立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思路,踊跃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现代意识、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一流实验小学。
第五条学校确立以“自然、和谐、进展”为核心的“新绿色教育”为办学理念,以“以人为本、以特求胜、张扬个性、和谐进展”为教育的大体原则。
以培育合格的“地球村”小公民为学生培育目标。
(合格的“地球村”小公民——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初步树立为中华崛起而勤奋学习的理想;对自己负责,养成生活自理、学习自主、行为自尊、健康自强的良好适应;具有动手动脑的操作能力、团队合作的交往能力和获取信息增进自我进展的能力。
)
第六条学校校训:
朴实、宽厚。
校风:
团结守纪,奋发进取,认真扎实,文明整洁。
教风:
热情严谨,求实进取。
学风:
勤学、善思、活泼、诚实。
第七条学校校歌:
《奔牛实小咱们的家》。
第八条学校校徽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象征着学生是祖国的未来,预示着学校的无穷生机和活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学校由武进区教育局主管,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设校长一名,副校长若干名,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聘用。
下设进展中心、课程中心、教师中心、学生中心、服务中心、监测中心等职能部门,各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在校长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十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政与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依法对学校实施科学管理。
实行全员聘用制、职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坚持民主管理学校,实行校务公开。
第十一条校长享有以下职权: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普遍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校长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
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党组织一路考察、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数,有权提名、任免中层干部。
(三)教职工聘用权。
校长按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经教代会审议通过,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四)教职工的奖惩权。
校长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
对教职工重大奖励或处分需听取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部门批准。
(五)财务基建审批权。
校长有权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利用学校经费、校舍和仪器设备。
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实施。
对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公开招标后实施。
第十二条校长履行以下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制订学校的进展计划,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增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并依法保护全部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管理校产与财务,增强校园校舍、设施设备的建设,关心教职工与学生生活。
(四)领导与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增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彼此配合,协调一致。
第十三条副校长依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校长制订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工作计划,审定分管部门计划,对分管部门工作按期进行检查和催促;协助校长成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按肯定的工作职责分工行使部门职权。
具体如下:
(一)进展中心
一、负责组织起草学校中长期进展计划,安排学期和学年学校计划,负责学期、学年行事历,记载学校大事记。
按期总结学校全面工作,完成学校有关上交材料。
二、处置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平衡各中心的工作,了解催促校长决定的执行情形。
3、围绕学校进展目标、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和中心工作,对学校进展中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4、负责对学校办学业绩的统计、分析、评价,为学校进展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五、做好来往电话、信函、来访接待工作,做好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会议及全部教职工会议的记录。
六、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及对外交流工作。
保管、利用学校印章,做好文件的收发记录,传阅工作。
7、负责校务公开,落实校园网、公告栏等载体建设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八、做勤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课程中心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负责学校课程方案的制定,落实工作职责,增强课程的实施和管理,慢慢开发校本课程和教材。
每学期末进行课程评价,对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形提出指导意见。
二、负责教育教学常规的日常管理检查、指导工作,增强教研组、备课组和年级组建设工作,规范教研组、备课组的活动制度,管理指导各教研组、备课组制定工作计划和开展主题教研活动。
3、负责招生工作,做勤学生学籍档案的记录管理工作,详细记录学生转入、转出、升留级、借入、借出的情形,形成学生的电子档案。
4、负责并推动阳光体育活动和艺体“2+1”工程,踊跃开展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劳技教育教学工作,增强综合实践活动的管理和实施,形成学校的特色。
五、负责“减负增效”的具体实施,成立科学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进程性考评机制。
增强师生评价制度的研究,做好师生成长记录袋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育科研工作,形成完善的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增强课题的进程管理,踊跃开展校本教研,不断推行教育科研功效。
7、推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增强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为教育教学提供支持与保障。
八、负责协作片的各项工作。
九、做勤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教师中心
一、做好全校教师进展的计划和阶段进展计划,按期对学校教师进展情形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负责个人进展性计划制订的指导、检查、催促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成长记录袋成立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进展性评价方案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
3、负责师德师风的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进行师德考核与评比。
4、负责全校教师的上级培训、与课程中心合作抓好校本培训、新教师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及时检查培训效果,慢慢完善评价机制。
五、负责与教师专业进展相关的课题研究,组织市级、区级及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育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策划组织各类形式的教师教学大体功比武、教师教学论文(案例)评比、教育论坛等活动。
7、配合工会做好教职工的各类评先评优和帮困帮忙工作。
八、做勤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学生中心
一、踊跃开展德育创新活动,德育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和时期性强,并初步形成德育管理制度化、队伍网络化、内容系列化、方式多样化。
二、充分发挥德育功能,成立健全完善的德育管理机构、网络,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形成德育合力。
3、负责班主任队伍和少先队组织建设,总结、交流和宣传班主任工作经验。
推动班级文化建设,指导班级在常规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方面不断进步,德育队伍专业进展水平不断提高。
4、增强德育特色的建设,增强德育基地、心理咨询室、团队活动室等德育阵地的建设。
五、负责学生主题教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做到形式多种、内容丰硕,踊跃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念书节、科技节等活动和各类社团活动。
六、负责学生的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卫生适应,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7、负责组织参加市区级以上的各类科技、劳技、体艺、念书竞赛活动中,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八、做勤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服务中心
一、负责管理、监督校园安全捍卫工作,严格制度,落实到位。
日常安全管理规范,按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负责学校大体建设和校舍、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校产的记录、分派、管理、利用、添置与维修,催促师生执行校产的利用和保管制度。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物资进出手续齐全,帐目清楚,经费利用规范,注重节约,效率高。
4、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各类档案规范齐全,归档及时,利用规范。
五、负责学校食堂、学生宿舍的规范管理,食物卫生安全、学生宿舍整洁、安全监管到位,符合《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要求。
六、抓勤学校环境计划与建设,负责校园的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作。
7、负责学校综合治理,踊跃建设平安校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关心师生工作生活,保障教育教学工作。
八、配合做好现代教育技术、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九、做勤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监测中心
一、对全校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形进行全面监测。
二、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细则》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监测等工作的落实情形。
3、按照监测情形,做好调查、了解工作,并及时进行反馈。
4、制定“校内视导制度”,以听课、座谈、检查资料等形式,组织对教研组或年级组进行全面或主题视导,做出诊断、提出建议。
五、增强全校教师的跟踪听课活动,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增进教师专业进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六、负责总结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在学校及以上层面进行优秀教学经验推行。
7、做勤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党支部踊跃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还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成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增强对学校干部的培育、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对学校进展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十六条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成立工会组织。
学校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组织委员等。
工会委员会按《中国工会章程》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后,报上级教育工会批准。
第十七条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大体形式,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进展计划、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对学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需要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职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考核方案、有关教职工利益的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三)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十八条学校同意上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学校教职工应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和职位聘用制,学校与教职工签定聘用合同,教职工必需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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