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入驻服务协议终版模板.docx
- 文档编号:6611843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6.84KB
平台入驻服务协议终版模板.docx
《平台入驻服务协议终版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台入驻服务协议终版模板.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平台入驻服务协议终版模板
“码上放心”追溯平台服务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络人:
Email:
电话:
乙方:
阿里健康科技(北京)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平台”或“阿里健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绿地中心B座19层
签署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签署日期:
年月日
鉴于甲方同意入驻乙方搭建“码上放心”追溯平台,使用该追溯平台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及全部附件以共同遵行:
本协议中双方合称为协议方,乙方简称为阿里健康。
一、定义
追溯平台:
指由乙方提供互联网追溯信息服务及相关软件、技术支持产品追溯网站,网站名称为“码上放心”,网址为.com(或依乙方依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URL,包含但不限于计算机互联网或移动设备互联网URL)。
追溯码:
是指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基于一物一码,多位加密原理,编制用于产品识别追踪编码规则。
基于追溯码乙方可为政府、行业协会、品牌企业等合作伙伴(“合作商”)提供生产数据管理、产品溯源、防伪验真、产品说明、用户互动、品牌营销一整套处理方案。
数字证书:
是指乙方向第三方机构采购,并写入甲方身份信息,用于进行追溯平台身份识别、署名、数据加解密等安全管理介质。
数据证书制作:
是指乙方将甲方身份信息、服务期限等信息写入到数据证书硬件及追溯平台过程。
赋码商品:
指商品正当管理人/权利人,根据协议约定在商品上植入“码上放心”追溯码商品。
服务开通:
指甲方与乙方签署协议,并完成信息提交、费用缴纳后,经审核经过,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服务并对甲方进行通知过程。
追溯基础服务:
是指由乙方在“码上放心”平台向甲方提供互联网追溯信息服务及其与此相关配套软件技术服务等,具体包含身份认证、基础信息管理、产品追溯、统计报表、公众查询、数据管理等。
本基础服务项下全部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甲方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追溯增值服务:
是指由乙方在“码上放心”平台向甲方提供基于基础服务数据分析及与此相关软件技术服务等。
甲方同意就此项服务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法和金额。
用户:
指于追溯平台使用公众查询服务任何自然人或组织。
激活码:
商品正当管理人/权利人申领追溯码后,应将码和商品建立一一对应关联关系并将该数据上传至平台,成功上传至平台追溯码为激活码,追溯码只有被激活后,才能进入流通步骤被扫码、被查询。
一个商品有且仅有一个激活码,乙方将根据激活码数量作为计费基础,具体甲方激活码数量可在其企业用户端中查询。
第三方ISV:
是指受甲方委托为其提供追溯码相关个性化服务第三方服务商。
二、协议内容及效力
本协议内容包含协议正文及全部乙方追溯平台已经公布或未来可能公布各类公告、规则等。
全部乙方公布规则均为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在入驻追溯平台并使用乙方提供各项服务时,承诺接收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要求。
乙方有权依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或制订各类规则,不过对于影响甲方权利义务规则变更乙方将提前最少7天在追溯平台进行公告。
任何对本协议修订和对规则制订或修改一经生效即组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补充,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
如甲方不一样意相关变更,须立刻以正式书面盖章通知方法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与甲方解约。
如相关变更生效后,甲方登录追溯平台或继续使用阿里健康服务将表示甲方接收修订后协议。
除另行明确申明或另行签署协议外,任何扩大服务范围或软件功效增强均受本协议约束。
本协议签署完成后,即于甲方和乙方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三、信息提交
甲方欲使用本协议下服务,须依据其申请入驻时招商标准要求向乙方提交其信息和相关证实文件。
假如甲方是生产企业(品牌商),作为赋码商品正当管理人/权利人,应正当管理/持有赋码商品商标,有权利亦有能力自行(及/或委托有对应资质服务商)设计、生产、推广、销售赋码商品,含有正当管理/约束/决定赋码商品外观设计等正当权利、能够根据本协议协调及/或自主在赋码商品上植入防伪溯源码(即“含有管控权”)。
假如甲方是经营企业,作为赋码商品正当全部些人,亦自愿使用本服务。
您了解并认可,乙方仅能以一般或专业人员知识水平标准对您在入驻步骤填写或提交入驻资料(如有)、入驻信息进行表面判别,且乙方保留抽查、要求您补充提交、立刻更新入驻材料及入驻信息权利。
您应该对入驻材料、入驻信息真实性、正当性、有效性独立负担全部责任;如乙方发觉您入驻资料、信息造假或失效,乙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如该情况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对甲方要求赔偿。
四、服务内容
为实现甲方赋码产品追溯功效,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及产品:
4.1“追溯码”许可使用服务,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使用期内非独占使用乙方全部“追溯码”,具体包含甲方作为赋码商品正当管理人/权利人向乙方申请追溯码,并将该编码印刷、黏贴、使用于甲方产品外包装上;或甲方作为赋码商品全部些人可经过乙方服务读取扫描追溯码。
具体使用规则以乙方网站公告为准。
本许可使用服务与4.2之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甲方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4.2与追溯基础服务相关技术服务,包含基于数字证书体系身份认证软件技术服务、甲方基础信息管理服务、追溯码申请发放上传服务、产品追溯信息查询统计服务、公众查询服务、追溯数据接口服务、“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历史数据接入技术服务(如有)、数据存放和管理技术服务。
本软件技术服务与4.1之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甲方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乙方就该项服务采取入驻先预付费再以每个月实际结算方法收费。
4.3“追溯码”数字证书产品,数字证书产品将用于进行追溯平台身份识别、署名和数据加解密。
甲方只能经过乙方购置符合追溯平台标准数字证书产品。
乙方承诺自出售之日起向甲方提供一年无偿保修服务。
4.4与追溯增值服务相关软件技术服务:
本协议不包含此项服务,双方同意就此项服务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法和金额。
五、收费方法
5.1作为“追溯码”知识产权人,乙方就本协议4.1之许可服务暂不向甲方收取费用。
5.2就本协议4.2之技术服务,乙方向甲方每个月收取技术服务费,该费用以甲方当月在追溯平台存放激活追溯码数量为标准进行计算。
除非协议方另签书面盖章协议,不然该技术服务费应由甲方开通服务前按《码上放心追溯平台费用一览表》约定将一年预估服务费预存至乙方账户。
乙方依据计算规则在每个月结束时,从甲方预存费用中进行划扣。
本项技术服务费具体计算规则见附件二《码上放心追溯平台费用一览表》。
5.3技术服务费以追溯平台中显示甲方当月最终一个自然日24时在追溯平台存放激活追溯码数量为基数,依据《码上放心追溯平台费用一览表》约定费率进行按月划扣。
乙方将在每个月月初从甲方预存服务费中自动划扣上月技术服务费费用并以电子邮件、站内信方法向甲方发送对账单。
甲方可在收到对账单一个月内,向乙方申请复查。
5.4就本协议乙方同意向甲方无偿赠予“追溯码”数字证书1把,如甲方需额外增购数字证书,乙方将按《码上放心追溯平台费用一览表》约定标准收取费用。
5.5本协议4.4之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6退费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已缴纳但未实际享受服务部分技术服务费用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其中一次性缴纳款项如数字证书费用不予退还。
5.7服务费发票
服务费用发生后,乙方依据甲方开票申请向甲方开具对应类型和金额发票。
发票内容为“技术服务费”。
5.8付款方法:
银行转账/支付宝
5.9乙方接收协议款账户信息:
企业全称:
阿里健康科技(北京)有限企业
开户行:
招商银行北京京广桥支行
账号:
1109
税号:
260
5.10甲方开票信息:
企业全称:
税号: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发票类型(增值税一般/专用发票):
六、甲方承诺与确保
在服务使用过程中,甲方承诺并确保:
6.1其符合目前乙方招商标准要求申请条件,且向乙方提供真实、正当、正确、有效信息和资料,并确保其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络电话、联络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有效性及安全性,确保乙方及其她用户能够经过上述联络方法与自己进行联络。
同时,乙方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立刻更新相关信息和资料。
6.2其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全部公告于追溯平台规则和步骤。
6.3其拥有正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6.4甲方应该根据在线申请时填报赋码商品规格、数量生产赋码商品,并在赋码商品中植入追溯码,因赋码商品所产生设计、生产、推广、销售等全部费用均由甲方自行负担,乙方无须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6.5甲方应承诺确保赋码商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该商品质量、质检、包装等方面全部要求。
甲方还应知晓,赋码商品除在商品包装上植入了乙方提供技术支持“追溯码”外,其她全部相关商品商标、外观、设计、成份、功效、保质期等与商品包装、质量相关内容,均与乙方无关。
甲方承诺全部与商品包装、质量、销售等相关问题及所以产生纠纷、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及/或赋码商品生产商、经销商依据《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自行负担,与乙方无关。
6.6鉴于甲方已知晓,用户经过“追溯码”顺利实现“防伪溯源”目标完全是基于甲方在“追溯平台”网站自主预留商品名称、品牌归属等信息,所以您应确保全部您生成赋码信息安全、妥善保管密码、严格管控赋码商品设计生产步骤(尤其是如您委托她人设计、生产)。
如您怠于掌控赋码商品设计生产步骤、泄露或未立刻收回未实际生产赋码信息等,有可能造成假冒、伪劣、侵权等商品使用您预留赋码信息而被显示为正品情形,不仅造成对乙方声誉、对您品牌商品及商誉损害,更损害了用户正当权益。
所以您承诺,如所以造成对“追溯码”产生负面舆论影响,您应负责处理、消除影响、负担所以产生全部费用。
6.7甲方应承诺确保赋码商品“追溯码”配置符合乙方提供技术标准,确保码正确清楚,可被符合技术标准扫描设备以及支持追溯码扫码溯源手机APP识别扫描。
6.8为确保公众能有效查询“追溯码”进行追溯和验证,避免公众经过追溯平台查询正品“追溯码”但结果显示有误,从而对甲方和乙方品牌造成不利影响,甲方须确保在产品赋码后,进入商业流通前向追溯平台上传关联关系数据进行产品激活,而且确保上传立刻性。
同时甲方承诺“追溯码”使用使用期不得低于赋码商品保质期,确保在赋码商品保质期内用户可正常使用“追溯码”公众查询功效。
6.9甲方承诺根据乙方技术规范及可支持数据上传方法将其对应数据立刻更新上传给乙方,且所提供和上传全部数据真实、正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和追溯平台规则,数据包含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操作员信息、企业注册信息、产品认证和注册信息、产品生产信息、产品流通信息等。
6.10甲方确保
(1)对其提供给乙方全部数据拥有正当权利且有权使用该等数据,而且不会侵害任何其它方正当权益;
(2)如任何第三方对甲方使用乙方服务有所限制,甲方同时确保在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遵守与该第三方约定;(3)如因甲方上述确保而引发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自行处理;如给乙方及/或乙方关联企业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6.11甲方确保提供数据安全性、稳定性,不包含任何其她软件程序,且不存在任何一项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公布恶意软件特征。
甲方不得发送和上传带有病毒、蠕虫、木马和其她有害计算机代码、文件、脚本和程序。
6.12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服务,不损害乙方及/或乙方关联企业权益,不攻击或经过任何手段获取乙方系统中数据。
6.13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任何第三方提出甲方数据涉嫌侵权等合理理由,通知乙方要求提供、删除甲方上传给乙方部分或全部数据,乙方接到通知后有权根据第三方要求进行提供、删除,且无需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6.14对于追溯平台中乙方数据,甲方仅能在追溯平台中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外其她用途。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7.1乙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追溯平台正常运行,使甲方追溯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7.2对甲方在入驻使用服务中所碰到与使用服务相关问题及反应情况,乙方应立刻作出回复。
7.3甲方在此授予乙方无偿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乙方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公布、翻译、分发和展示甲方公告于追溯平台上各类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商品商标、logo等)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以后开发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7.4乙方有权依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企业,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7.5乙方须在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签署,甲方根据入驻步骤提供所需资料,且按相关收费条款缴付所需相关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入驻相关服务,包含入驻信息录入、数字证书制作、派发等。
7.6乙方承诺其追溯平台所采取编码、发码、数据接口等技术体系兼容“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原体系,甲方无需额外进行原“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现场赋码软硬件升级,即可入驻追溯平台并使用相关服务。
(如甲方需要此服务)
7.7乙方承诺在甲方取得“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方数据迁出授权后,为甲方提供甲方“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历史数据迁入服务,使得甲方已赋“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产品数据可在追溯平台继续查看。
(如甲方需要此服务)
7.8本协议使用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上传、存放于追溯平台之数据,使用用途包含
(1)基于本协议之目,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乙方可向公众提供甲方赋码商品查询和验证服务;(3)乙方向甲方赋码产品经营者提供查询和验证服务;(4)乙方向取得甲方同意第三方ISV提供数据接口服务;(5)基于实现本协议目其她用途。
7.9乙方承诺,除7.8之约定外在未取得甲方授权前,乙方不得将甲方之数据进行转让、出售、许可或以其她方法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7.10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即无义务为甲方存放甲方已上传历史数据且不做数据备份。
八、知识产权
8.1本协议使用期内,除非依据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使用对方名称、品牌、商号、标识或标识等。
8.2甲乙双方都有权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各自提供信息内容、形式和相关证实文件进行审查,假如一方认为其不符正当律法规要求,有权要求修正或拒绝公布相关内容。
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实文件,该证实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生产或资格证实文件,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证和其她法律法规要求证实文件,权利人出具正当授权文件等。
8.3未经对方明确授权,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名义公布信息,对外开展合作或宣称含有代理、代表权限或商业合作关系等。
8.4甲方在使用乙方追溯平台服务过程中上传数据全部权为甲方全部;公众经过乙方追溯平台进行产品查询验证相关数据全部权为乙方全部,追溯平台上现有基础数据如药品基础数据库、同意文号基础数据库、企业列表库等相关数据全部权归乙方全部。
8.5追溯码及追溯码平台包含相关追溯技术体系知识产权为乙方全部。
九、服务开通和期限
9.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平台服务期限按甲方完成入驻步骤,乙方完成数据证书制作之日起计算,使用期一年。
甲方可经过登录追溯平台查询服务使用期限。
9.2如甲方签署或在线接收本协议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要求相关开通条件,或乙方因任何原因向甲方发出拒绝提供服务通知,则乙方有权不予开通服务并终止本协议。
服务未开通本协议即被终止,乙方不负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十、保密条款
10.1除非另有约定,在推行本协议及相关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法为本协议之外任何其她目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或将其公布、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而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未公开数据、信息和技术,其中包含但不限于研究、开发、服务、用户、程序、发明、工艺、设计、图纸、专有技术、步骤、方法、硬件配置信息、软件、用户名单、价格、成本、研究汇报、估计和估量、报表、商业计划、商业秘密、商业模式等任何或全部商业信息、财务信息、技术资料、销售资料、监控资料等。
10.2一方使用另一方保密信息,应取得该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应仅限使用于该另一方委托工作或本协议及双方相关协议所述用途。
10.3保密信息不包含以下信息:
(a)非因接收方或其任何代表披露或其她过失而为公众普遍知晓信息,(b)披露方依据本协议向接收方披露时或披露后,接收方已正当占有且不负任何保密义务信息,或者,(c)接收方未参考披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披露任何信息而独立开发信息。
另外,接收方或其代表在以下情况下披露披露方保密信息不视为该方违反本协议:
(a)法院或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有效命令要求披露;
(b)法律或适用联交所规则要求披露,或为确立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权利所需要进行披露;
但在法律许可情况下,接收方应立刻将该披露事先书面通知披露方,以使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或采取其她方法预防该等披露;假如保护令或其她保护方法被拒绝,而且接收方受法律要求必需披露该信息,接收方应将披露仅限于该等命令或法律要求范围内,且披露方应尽其最大合理努力确保披露该等信息接收者对该等信息严格保密。
十一、免责和有限责任
11.1乙方对于本协议项下产生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于:
她人不正当使用服务,她人非法使用服务。
11.2甲方明确了解和同意,乙方追溯平台服务将按“现实状况”和按“可得到”状态提供。
甲方在开通乙方服务前已充足了解平台和用户端功效和服务特征并同意乙方无须就已存在软件瑕疵、功效不足或任何需改善事项对甲方负担责任。
11.3乙方将在现有技术基础上尽最大努力提供对应安全方法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
但因为可能存在计算机病毒、网络通讯故障、系统维护等方面原因以及可能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乙方在此明确申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确保,包含但不限于对服务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连续性、正确性、可靠性、适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乙方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造成任何损害赔偿负担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损害赔偿(不管乙方是否已被通知该等损害赔偿可能性):
a)系统停机维护;
b)通讯终端或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
c)因政府行为、市政建设、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攻击等不可抗力之原因,造成系统障碍不能实施业务;
d)因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第三方问题等原所以造成服务中止或者延迟。
十二、协议终止
12.1自然终止:
本协议推行完成,则本协议将同时终止。
12.2通知解除:
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方法终止本协议。
12.3发生下述情形时,阿里健康有权立刻行使单方解约权:
a)甲方提交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正当、已失效或甲方无法证实其信息或文件真实性、正当性、有效性;
b)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经乙方通知后,在限定合理期限内未能更正;
c)甲方申请破产或被申请破产;
d)甲方丧失主体资格(如其申请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e)甲方预存服务费余额不足以支付应缴服务费,且接到乙方经过电子邮件、站内信等方法发出催缴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服务费和违约金。
f)甲方累计欠费金额超出10000元(大写:
壹万元)人民币。
g)协议使用期内,甲方欠费超出2次。
12.4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义务为甲方保留追溯平台中或与之相关任何信息、数据。
12.5如在协议期内,非因甲方违约或过失造成本协议终止,甲方有权凭乙方就本协议开具发票原件(如已开具)及退款申请要求乙方退还已缴纳但未实际享受服务部分费用(如有话)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其中一次性缴纳款项如数字证书费用不予退还。
其她情况下协议发生终止时,未推行服务费用将直接充抵甲方应缴违约金或赔偿金。
12.6甲方如对解除协议有异议,应在收到解除协议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以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违约责任
13.1在使用乙方服务过程中,甲方存在侵犯第三方(如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商品/服务实际使用者)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她违反本协议行为时,除依据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所以遭受损失(如有),甲方须赔偿损失包含但不限于:
A)乙方被判决须对任何第三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额;
B)乙方被实施行政处罚金额;
C)乙方支付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必需费用。
13.2甲方对乙方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款项时,除乙方规则另有约定外,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违约金。
13.3甲方对乙方存在任何期限届至而未付款项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直至本协议解除,且乙方不就此负担任何违约责任。
13.4协议各方依据本协议要求行使单方解约权可不负担违约责任。
13.4乙方因有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时,乙方对甲方违约和/或赔偿责任以甲方直接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
十四、有效通知
本协议下所要求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经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抵达以乙方收讫为准。
乙方:
北京市朝阳区绿地中心B座19层,邮编100102,追溯码事业部收。
乙方可经过电子邮件向甲方在“码上放心”追溯平台注册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法定地址发出通知。
通知送达以邮件或信函发出为准。
十五、其她约定
15.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实施与争议处理均适用中国大陆地域法律。
因乙方与甲方就本协议签署、推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处理。
如协商不成,乙方和甲方均同意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5.2本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3本协议全部附件,均与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15.4本协议未明确要求事项,应遵守《中国协议法》之相关要求。
十六、签字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月日
乙方:
阿里健康科技(北京)有限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月日
附件一“码上放心”追溯平台入驻步骤
1、甲乙双方签约完成,甲方需登录“码上放心”追溯平台/或者线下填写《入驻记录表》。
注:
如甲方完成“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历史数据迁移工作,该步骤可省略
2、甲方经过在线/线下邮寄方法向乙方提交加盖公章企业相关资质资料进行认证(注:
如甲方完成“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历史数据迁移工作,该步骤可省略),具体包含: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C)数字证书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
D)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入驻记录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平台 服务 协议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