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监理消防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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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监理消防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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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监理消防细则
电气监理消防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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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图)
第五节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5.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核查
查对《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其实际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
若分包给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要进行核查。
消防(含火灾报警系统)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省公安局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
5.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
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审查工作一般三天完成。
若审查时需要承包单位就有关内容重新补充或修改,在审查意见中提出,限定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报(先申报的内容不退)。
5.3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5.3.1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控制
对电气预留、预埋件在结构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到定位准确。
如预埋的配电、接线箱盒、灯盒、开关插座盒、穿墙、梁、板的预留管件、设备孔洞等,轴线位置、标高必须准确划一,并作好标识以确保后期安装工程的工艺质量。
5.3.2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承包单位施工的需要,事先规定并提供给承包单位占有和使用现场有关部分的范围,提供合格的施工场地。
2)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特别是施工用电线路的设置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正常、顺利、安全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和质量检测。
5.3.3材料、采购订货的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原材料,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方共同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供货厂方向订货方提供质量文件,质量文件主要包括:
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
进口电气设备、器具和材料,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质量文件是承包单位将来在工程竣工时应提供的竣工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用以证明工程项目所用的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5.3.4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1)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考虑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
2)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配备,所准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都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5.3.5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的现场核对
(1)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参加设计交底,其内容为:
①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单位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市场供应材料情况;②设计思想、特点、方案比较、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③施工应注意事项。
(2)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其主要内容:
①施工图纸合法性认定,施工图是否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②各专业图样是否齐全、完备,电气线路、设备装置与工艺管道运输管道与建筑之间,相互有无干涉或缺遗;③是否符合现行设计和施工规范、图样与施工说明是否相辅相成有无不符;④图纸是否有漏笔和设计常见病;⑤设计说明是否齐全;⑥多家设计单位共同设计的图纸有无相互矛盾,专业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⑦是否满足防火、消防规范的要求;⑧结构与各专业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预留孔、预埋件是否表达清楚;⑨施工图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承包单位是否具备;⑩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标注的要求是否明确,质量指标是否确切;
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第六节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作业技术准备状态的控制
6.1.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1
弱电
系统
配管
1)线管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管口及管子连接处应做防潮密封处理;2)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加保护和补偿处理;3)明配管路及能上人的吊顶内的配管,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固定点应符合规定;4)敷设管路应与土建配合施工,不得随意剔凿打洞、断筋;5)钢管敷设要求管内无铁屑毛刺,管口平齐光滑,并按规定除锈、防腐;6)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时,应使用金属软管接头,要做专用地线,不能使用金属软管作接地导体;7)钢管与金属箱、盒连接要焊跨接地线。
2
弱电
系统
穿线
1)管内穿线,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2)穿线前应先扫管,管内不得有杂物,并应先做护口;3)垂直向上的管口,穿线后要做封堵处理;4)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5)导线剥线皮时不得损伤线芯;6)管内导线总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子总截面积的40%。
3
弱电
系统
箱、盒
安装
1)金属箱盒应先做除锈、防腐处理;2)箱、盒位置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3)箱盒安装要牢固,四角受力均匀;4)预埋箱、盒安装要正、要牢,应与墙面平,引入箱、盒的管子要一管一孔,不得多管一孔;5)对不能进入的吊顶,接线盒不应深入顶棚太远;盒口应向外,便于维修;6)吊顶内不得有明露导线,接线盒应有盖。
4
其他
1)在数据处理、信息网络传输电缆的预埋施工中,应严格掌握非终端机处,不应有电缆接头;2)光端机等设备外壳必须良好接地,以防干扰;3)在光缆敷设及网络终端的施工中,要按设计要求严格操作规程。
6.1.2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督促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交底书,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主要审查该分项工程(工序)的特点,控制点设置是否明确,是否对难点和易发生缺陷的部位采取了有效的组织技术措施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向作业人员交底。
6.1.3进场材料的质量控制
进入现场的电气安装工程所需材料、器材与设备,进场前应向监理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该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及技术说明书,消防用电器材料,必须有公安局批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按照见证取样的原则送检,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准予进场使用。
6.1.4环境状态的控制
(1)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
检查施工用临时供电线路及设备和场地照明,是否已经满足施工要求,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承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并请建管部门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标验收,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其落实。
6.1.5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的控制
1)操作人员:
人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其数量必须满足作业活动的需要,相应工种配置保证作业有序持续进行,不能因人员数量及工种配置不合理而造成停顿。
2)管理人员到位: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经理必须到位,测量人员、材料员、取样员、试验员必须在岗。
3)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对此进行检查与核实。
6.2作业技术活动运行过程的控制
6.2.1施工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
(1)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
施工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制度及工作程序,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经法定计量单位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配置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
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专职质检员进行专检。
(2)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没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能报监理工程师。
6.2.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
6.2.2.1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b.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c.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两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一般项目
1)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30m,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15m设有伸缩节;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
b.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c.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的支架间距不大于2m;
d.电缆桥架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当设计无要求时,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类别
平行净距(m)
交叉净距(m)
一般工艺管道
0.4
0.3
易燃易爆气体管道
0.5
0.5
热力管道
有保温层
0.5
0.3
无保温层
1.0
0.5
e.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2)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大于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
b.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台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
c.电缆敷设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固定点间距,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电缆种类
固定点的间距(mm)
电力电缆
全塑型
1000
除全塑型外的电缆
1500
控制电缆
1000
3)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6.2.2.2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的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1)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2)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一般项目
1)电缆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的距离不小于150—200mm;电缆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50—100mm;
2)电缆敷设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垂直敷设或大于45度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2)敷设电缆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摩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4)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信号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
3)敷设电缆的电缆沟和竖井,按设计要求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4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6.2.2.3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主控项目
1)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NE)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镀锌的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
②、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连接.
③、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接焊接;镀锌和壁厚≦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接连接。
3)当金属导管在砌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一般项目
1)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
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
2)金属导管内、外壁应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的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防腐处理;
3)室内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
4)暗配的导管,埋设深度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明配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的距离150—500mm范围内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间的最大距离见下表的规定:
敷设方式
导管种类
导管直径(mm)
15-20
25-32
32-40
50-65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
支架或沿墙明敷
壁厚>2mm
刚性钢导管
1.5
2.0
2.5
2.5
3.5
壁厚≤2mm刚性钢导管
1
1.5
2.0
刚性绝缘导管
1
1.5
1.5
2
2
5)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
b.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或其他柔性导管的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
c.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PE)或接零(PEN)的接续导体。
6)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型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7)吊顶内配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顶内的配管一般应使用钢管,吊顶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2)吊顶内的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施工,应有单独的吊挂或支撑装置。
不得固定在顶棚的吊架或龙骨上,或者其他管道的支架或吊架上,管卡,支架等金属附件应刷防锈漆,面漆。
(3)死吊顶内一般不另设接线盒,如必须设时,应予留检查孔。
活吊顶内装的接线盒,灯头盒必须单独固定,其朝向应便于检修和接线,,一般朝下面的盒应有盖板。
(4)吊顶内敷设的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牢固。
去探头线管可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大于1米,顶内不许有裸露导线。
8)线槽安装
(1)制作好的线槽应平整,内部光洁,无毛刺,加工尺寸准确。
(2)线槽采用焊接连接时应牢固,不应有显著变形。
(3)线槽采用螺栓连接或固定时,宜用平滑的圆头螺栓,螺母应在线槽的外侧,固定应牢固。
(4)槽与槽之间,槽与仪表盘(箱)之间,槽于盖之间,盖与盖之间的连接处,应对合严密。
(5)线槽的安装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起上部与顶棚(或楼板)之间应留有便于操作的空间。
垂直排列的线槽拐弯处,其弯曲弧度应一致。
(6)线槽安装在工艺管道架上时,宜在工艺管道的侧面或上方。
(7)线槽拐直角弯时,其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槽内最粗电缆外径的10倍。
(8)当直接由线槽内引出电缆时,应用机械加工方法开孔,并采用合适的护圈保护电缆。
(9)线槽直线长度超过50M时,宜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6.2.2.4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
*主控项目
1)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2)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3)套接扣压式薄壁钢管的电线管路(KBG导管)。
明敷时,排列应整齐,固定点牢固,间距均匀,其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敷设方式
管的直径(mm)
16~20
25~32
40~50
吊架、支架或沿墙
敷设
固定点间的最大距离(m)
1.0
1.5
2.0
注:
敷设在吊顶内的电线管路,当直径在Φ16~20时;固定点间距可增大到1.5m为宜。
4)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与其它管道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路名称
管路敷设方式
最小间距(mm)
蒸汽管
平行
管道上
1000
管道下
500
交叉
300
暖气管、热水管
平行
管道上
300
管道下
200
交叉
100
通风、给排水
及压缩空气管
平行
100
交叉
500
注:
1、对蒸气管道、当在管外包隔热层后,上下平行距离可减至200mm;
2.暖气管、热水管应设隔热层。
*一般项目
1)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
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电线、电缆后,管口应密封;
2)当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电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地线(PE)线应是黄绿相间色,零线用淡蓝色;相线用:
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3)线槽敷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
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2m.
b.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
c.同一电源不同回路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无抗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
4)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与接地线不应熔焊连接。
5)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路,不应做电气设备的接地线。
6.2.2.5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主控项目
1)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MΩ.
2)电线、电缆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一般项目
1)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截面积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积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c.截面积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
d.多股铝芯线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e.每个设备和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电线。
1)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2)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6.2.2.6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主控项目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4)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应接近回风口安装,至多孔送风顶棚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6)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个火灾探测器,感温、感光探测器距光源距离应大于1m;
7)感温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下表确定:
火灾探测器的种类
地面
面积
(m2)
房间高度
h(m)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层顶坡度(θ)
θ≤15°
15°<θ≤30°
θ>30°
A(m2)
r(m)
A(m2)
r(m)
A(m2)
r(m)
感烟探测器
≤80
h≤12
80
6.7
80
7.2
80
8.0
>80
6 80 6.7 100 8.0 120 9.9 h≤6 60 5.8 80 7.2 100 9.0 感温探测器 ≤30 h≤8 30 4.4 30 4.9 30 5.5 >30 h≤8 20 3.6 30 4.9 40 6.3 8)探测器一般安装在室内顶棚上,当顶棚上有梁时,梁间净距小于1m时,视为平顶棚。 在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600mm时,应按GB50116-98附录B的图表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个探测器; 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个探测器保护面积时,应将被隔断的区域视为一个探测区域,并按有关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9)安装在顶棚上的探测器边缘与下列设施的边缘水平间距宜保持为: a.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0.2m; b.感温探测器距高温光源灯具(如碘钨灯、容量大于1000W的白炽灯等)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c.距风扇的净距不得小于1.5m; d.距不突出的扬声器净距不应小于0.1m; e.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0.3m; f.距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g.与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间距一般为1-2m。 10)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离,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1个探测器; 11)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探测器的安装高度h(m) 感烟探测器下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mm) 顶棚或屋顶坡度(θ) θ≤15° 15°<θ≤30° θ>30°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h≤6 30 200 200 300 300 500 6 70 250 250 400 400 600 8 100 300 300 500 500 700 10 150 350 350 600 600 800 12)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也应符合上表的规定; 13)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上。 在未按每层封闭的管道井(竖井)安装火灾报警器时,应在最上层顶部安装。 隔层楼板高度在三层以下,且完全处于水平警戒范围内的管道井(竖井)内可以不安装。 *一般项目 1)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2)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3)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4)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 5)探测器经过调试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措施; 6)采用总线制,并要编码的探测器,应在安装前对照技术说明书的规定,按层或区域事先进行编码分类,再按工艺要求安装探测器; 7)探测器暗装时,出线盒埋设在混凝土或设置在顶棚内,盒焊接在暗配电线保护管端,出线盒口向下,不应埋设太深,其口面也不能突出屋顶粉刷面,最好与屋顶粉刷平面平或略低2-4mm; 8)探测器明装时,将探测器安装在明配线路中的接线盒上,盒仍固定在管端,在距离管端处100-150mm处应加以固定。 明配线路中,金属接线盒涂漆应与电线保护管颜色一致。 6.2.2.7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主控项目 1)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报警按钮。 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邻近防火分区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并有明显标志。 *一般项目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且不得倾斜;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并联安装时,终端按钮内应加装监控电阻,其阻值由生厂家提供。 6.2.2.8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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