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规范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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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规范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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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规范123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应用技术规程
前言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是国际上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化学建材,它与钢管、铜管相比,具有卫生、质轻、耐压、耐腐蚀、阻力小、隔热保温、连接方便可靠、使用寿命长、废料可回收利用等特点,可广泛用于冷、热水供应系统和纯净水系统,有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和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本规程是参照国外有关资料和上海市建筑产品推荐性应用标准《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DBJ/CT501—99基础上编制的。
由于经验有限,难免有不足之处,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
善。
在使用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至:
广东省南海市松岗镇沙水工业区,南海市彩虹塑胶实业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8234,以便修订时采用。
本规程编写单位及起草人名单如下:
主编单位: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广东省给排水技术专业委员会
参编单位:
南海市彩虹塑胶实业有限公司广西省土木建筑学会
主要起草人:
曲申酉、李大鹏、何枫,郭秀英
参加起草人:
劳锦华、陈永昌、杜吉军、张海忠、刘勇、余敏
1第一章总则
1.0.1为了使建筑给水系统中采用聚丙烯管道的工程,在设计、施工及验收中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各种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生活给水、生活热水和饮用洁净水的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本规程规定的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0.6MPa,水温不大于70℃。
1.0.3聚丙烯管道不得用作消防管道。
聚丙烯管道用于输送化工流体介质时,应探讨其化学稳定性,应参考有关资料或做试验确定。
1.0.4本规程采用的聚丙烯管材、管件的规格、尺寸及性能,均应符合南海市彩虹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产品企业标准Q/CHl.1—1999、Q/CHl.2—1999的要求,该企业标准中管材等同采用德国工业标准DIN8077—1996及DIN8078—1996中第三类型管的要求。
管件等同采用德国工业标准DINl6962E中第5、6、7、8部分的规定。
1.0.5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第二章术语
2.0.1热熔连接由相同热塑性塑料制作的管材与管件互相连接时,采用专用热熔机具将连接部位表面加热,连接接触面处的本体材料互相熔合,冷却后连接成为一个整体。
热熔连接有对接式热熔连接、承插式热熔连接和电熔连接。
2.0.2公称压力管材在介质温度为20℃,使用期限为50年,以MPa为单位的允许压力称为公称压力。
2.0.3允许压力在某一介质温度下,对应一定的使用年限,管道系统可以承受的最大压力,称为允许压力。
2.0.4工作压力为确保管道系统在使用期限内安全运行,各公称压力等级的管道,将其允许压力乘以安全系数后确定的压力,称为工作压力。
2.0.5自然补偿利用管道敷设中自然存在的曲折或加设的曲折,吸收管道因温差产生的变形,称为自然补偿。
2.0.6自由臂自然补偿时,利用折角管段的悬臂位移,吸收管道自固定点起至转弯处的伸缩变形,该对应的转弯管段称为自由臂。
2.0.7电熔连接由相同的热塑性塑料管道连接时,插入特制的电熔管件,由电熔连接机具对电熔管件通电,依靠电熔管件内部预先埋设的电阻丝产生所需要的热量进行熔接,冷却后管道与电熔管件连接成为一个整体。
2.0.8法兰连接件由金属法兰盘及PP—R过渡接头组成,过渡接头与管材用热熔连接套入法兰盘形成法兰连接件。
法兰连接件是PP—R管道法兰连接的专用型式,构造示意图如下:
3第三章管材.管件
3.13.1一般规定
3.1.1生活给水系统所选用的聚丙烯管材和管件,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有关主管部门的销售许可证。
3.1.2管材和管件上应标明规格、公称压力、生产厂名或商标,包装上应标有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和检验代号。
3.1.3热熔连接的管道,应由生产厂提供专用配套的热熔焊接机进行热熔连接;电熔连接的管道,应由生产厂提供专用配套的电熔焊接机进行电熔连接。
3.1.4电熔连接是热熔连接方式的一种,可应用于给水系统管道。
电熔连接的特点是连接方便、快速、接头质量好、外界因素干扰小。
由于电熔管件在我国生产刚刚起步,工作运用的经验尚需进一步总结,为保证质量,电熔管件的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必须满足本规程3.2.4条的规定。
3.1.5法兰连接是PP—R管道连接的方法之一,适用在与设备的连接部位以及管道上需经常拆卸的部位。
由于法兰连接件与市场上普通法兰盘不同,故安装时应由管道生产厂配套供应。
热熔或电熔焊接机应安全可靠。
便于操作。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3.23.2产品质量要求
3.2.1管材和管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材和管件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脱皮和明显的痕纹、凹陷,且色泽基本一致。
2管材上必须有冷水管、热水管的延续、醒目的标志。
3管材的端面应垂直于管材的轴线。
4管件应完整,无缺损,无变形,合模缝浇口应平整、无开裂。
嵌有金属管螺纹的管件,应镶嵌牢固无松动,金属管牙应无毛刺、缺牙。
3.2.2管材规格用De表示其公称外径,管材的规格,壁厚及允许偏差见表3.2.2。
公称
外径
(De)
(mm)
壁厚(mm)
公称压力(MPa)
PN1.0
PN1.25
PN1.6
PN2.0
PN2.5
基本
尺寸
允许
偏差
基本
尺寸
允许
偏差
基本
尺寸
允许
偏差
基本
尺寸
允许
偏差
基本
尺寸
允许
偏差
20
2.0
+0.4
0
2.3
+0.5
0
2.8
+0.5
0
3.4
+0.6
0
25
2.3
+0.5
0
2.8
+0.5
0
3.5
+0.6
0
4.2
+0.7
0
32
2.4
+0.5
0
3.0
+0.5
0
3.6
+0.6
0
4.4
+0.7
0
5.4
+0.8
0
40
3.0
+0.5
0
3.7
+0.6
0
4.5
+0.7
0
5.5
+0.8
0
6.7
+0.9
0
50
3.7
+0.6
0
4.6
+0.7
0
5.6
+0.8
0
6.9
+0.9
0
8.4
+1.1
0
63
4.7
+0.7
0
5.8
+0.8
0
7.1
+1.0
0
8.7
+1.1
0
10.5
+1.3
0
75
5.6
+0.8
0
6.9
+0.9
0
8.4
+1.1
0
10.3
+1.3
0
12.5
+1.5
0
90
6.7
+0.9
0
8.2
+1.1
0
10.1
+1.3
0
12.3
+1.5
0
15.0
+1.7
0
110
8.1
+1.1
0
10.0
+1.2
0
12.3
+1.5
0
15.1
+1.8
0
18.3
+2.1
0
注:
管长4000±10.00mm,也可按需方要求而定。
3.2.3管件的承口尺寸应符合表3.2.3
公称外径
承口内径
最小承口长度
承口壁厚
基本尺寸
允许偏差
20
19.3
0
-0.3
14.5
承口壁厚
不应小于
同规格管材
的壁厚
25
24.3
0
-0.4
16
32
31.3
0
-0.4
20.5
40
39.2
0
-0.4
20.5
50
49.2
0
-0.5
23.5
63
62.1
0
-0.5
27.5
75
73.95
0
-0.5
31
90
88.85
0
-0.6
35.5
110
108.65
0
-0.6
41.5
3.2.4管材和管件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3.2.5镶嵌有金属管螺纹的管件,其金属应耐腐蚀,其螺纹应符合GB7306—87的规定,其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3.2.4条的规定。
3.2.6为确保管道连接处的质量,本条规定电熔管件及法兰连接件的强度与水密性试验压力不得低于2.4倍管道公称压力。
4第四章设计
4.14.1一般规定
4.1.1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的公称压力的选用,应根据长期工作的最高水温、承受的水压力和要求使用的年限确定。
生活热水管道应采用公称压力不低于2.0MPa等级的管材和管件;冷水管道应采用公称压力不低于1.0MPa等级的管材和管件。
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在不同水温和使用年限下的允许压力见附录A。
4.1.2建筑给水用聚丙烯管道宜采用暗设,暗设的方式有直接埋设和隐蔽敷设两种形式。
直接埋设是将管道埋设在墙体或楼(地)面的地坪层内,管周围填塞满水泥砂浆。
隐蔽敷设是将管道露空敷设在管道井、吊顶、架空层、管窿内或用装饰档板遮盖。
4.1.3管道明设或隐蔽式安装时,应有补偿管道温度变形的技术措施。
直接埋设的管道,其地面或墙面处应有防护层或饰面层。
4.1.4管道的连接方式,应根据管道的敷设形式和管道周围的施工空间来选定。
一般均应采用热熔连接,热熔机具难以操作的地方,宜采用电熔连接。
聚丙烯管道与金属管道及其配件、卫生器具的接口的连接,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
4.1.5三种连接形式,可根据使用场所安装部位等具体采用。
规程推荐热熔连接为主要连接方式,因为它接口强度在三种连接形式中最高,电熔连接一般用在受安装部位限制,无法实行热熔连接的地方,法兰连接在使用时灵活方便,一般在与法兰阀门,水泵进出口连接时采用。
4.1.6为防止水泵停泵时产生水锤现象而破坏管道,设计时应考虑采取措施。
例如,在水泵出口管段上设置水锤消除器或消声止回阀等。
4.24.2管道布置和敷设
4.2.1设置在公共场所部位的给水立管,宜敷设在管道井内。
4.2.2明设的给水立管宜布置在靠近卫生器具较集中的墙角、墙边或立柱旁。
4.2.3明设的给水管不得穿越卧室,贮藏室以及烟道、风道.给水管道应远离热源,立管距热水器或炉灶边缘的净距不得小于400mm,当达不到此距离时,应对管道做隔热措施,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200mm。
横管道不应在炉灶或热水器上方通过。
4.2.4明设或隐蔽式敷设的管道,应设支、吊架支承管道,并宜采用利用管道的折角自由臂补偿管道的温度变形。
当不能利用折角补偿或专用补偿器时,管道支、吊架均应采用刚性固定支、吊架、管道与支、吊架之间不得产生纵向位移。
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第5.5.5条规定。
4.2.5直埋敷设的管道,可不考虑纵向的伸缩补偿,外径不宜大于De25,接口方式应采用热熔或电熔连接。
4.2.6直埋敷设在墙体的横支管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400mm。
直埋敷设在地坪面层内的横支管道,宜敷设在墙的踢脚线下。
4.2.7管道穿越地下室外壁、水池(水箱)壁、楼板、屋面等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应设置刚性或柔性钢(铸铁)制防水套管。
4.2.8与管道连接的阀门,其重量不得由管道来承受,应自行固定牢固。
4.2.9水平干管与水平支管连接,水平干管与立管连接,立管与楼层支管连接,均应考虑管道互相伸缩时不受影响的措施。
4.34.3管道变形计算
4.3.1不受约束的管道因温度变化而引起的轴向变形量,可按下式计算:
△L=a·L(0.65△ts+0.10△tg)..................(4.3.1)
式中:
△L——管道伸缩量(mm);
a——线膨胀系数(mm/m·K);取a=0.16;
L——管道直线长度(m);
△ts——管道内水温最大变化温差(℃);
△tg——管道外空气的最大变化温差(℃)
4.3.2热水管道的固定支架,应复核其支承力,支承力应大于管道因温度变化引起的膨胀推力。
单位长度管道膨胀推力可按式4.3.2计算确定,也可参照表4.3.2。
Fp=δr·A(4.3.2)..........(4.3.2)
δr=(a·E·△t)/1000..........(4.3.2)
式中:
Fp——单位长度管道的轴向膨胀推力(N);
δr——热应力(N/mm2)
A——管道截面积(mm2)
△t——使用平均温度与安装温度的差值(℃);
E——弹性模量(N/mm2);
a——线膨胀系数(mm/m·K)。
注:
弹性模量宜取设计水温所对应的值,相应温度下的弹性模量值为:
E20=800;E40=563;E60=365;E80=300;E95=250;
管道在不同使用温度下的膨胀力 表4.3.2
公称外径
De(mm)
膨胀力Fp(N)
40℃
60℃
80℃
95℃
20
319
414
511
531
25
494
641
790
823
32
813
1054
1300
1353
40
1263
1637
2019
2103
50
1978
2564
3162
3293
63
3120
4045
4988
5195
75
4421
5733
7068
7362
90
6367
8255
10178
10602
110
9498
12315
15183
15816
注:
表中数值按施工时环境温度20℃计,热水管道按PN2.0MPa计算。
4.3.3最小自由臂长度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式中:
Lz——自由臂最小长度(mm);
K——材料比例系数,一般可取30;
△L——自固定点起的管道伸缩长度(mm);(按4.3.1式计算)
De——管道公称外径(mm)。
4.3.4不设固定支架的直线管道最大长度,不得超过3m,其自由臂最小长度,可按表4.3.4采用。
冷水管、热水管最小自由臂长度 表4.3.4
公称外径De(mm)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热水管
Lz(mm)
778
869
984
1100
1230
1380
1506
1650
1824
冷水管
Lz(mm)
416
465
526
588
657
738
805
882
975
注:
表中水温差,热水管70℃计;冷水管20℃计,a=0.16mm/m·k;事与环境温差35℃计。
4.44.4 管道水力计算
4.4.1管道的单位长度沿程阻力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i——管道的单位长度沿程水头损失(Pa/m);
λ——水力摩阻系数;
dj——管道的计算内径(m);(见附录B.0.2)
v——管道内的平均水流速度(m/s);
g——重力加速度,9.807(m/s2);
Y——水的运动粘滞系数(m/s2)。
4.4.2管道的局部阻力水头损失可按沿程阻力水头损失的25%—30%计。
4.4.3管道中的流速不宜大于2.0m/s,一般采用1.0—1.5m/s。
4.54.5防冻、隔热、保温
4.5.1建筑物埋地引入管的覆土深度不得小于0.3m。
4.5.2聚丙烯管道不宜在室外明露安装,若万不得已要在室外明装,应采取以下有效的遮避措施。
(1)加PVC或其它套管。
(2)缠一层胶布。
(3)水泥凝固。
(4)加金属防护罩。
4.5.3在有可能结冻的地方安装的管道,应有防冰冻措施,防冰冻措施可参见《住宅给水管道工程防冻保温技术规程》(DBJ08—33—93)。
4.5.4热水管道外壁的计算温度,宜直接采用生产厂提供的测定数值,当无测定值时,按表3.2.4的导热系数计算。
当墙体材料耐温<5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 第五章施工安装
5.15.1一般规定
5.1.1管道在安装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图纸及其它技术文件齐全,且已进行图纸技术交底,满足施工要求;
2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材料机具供应等能保证正常施工;
3施工人员应经过本管道安装技术的培训。
5.1.2提供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设计规定,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质量合格证书。
5.1.3管材、管件应作外观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有异常,应在使用前进行技术鉴定或复检。
5.1.4管道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有开口处应及时封堵。
5.1.5施工安装时,应复核冷、热水管的公称压力等级和使用场合。
管道的标记应面向外侧,处于显眼位置。
5.25.2贮运
5.2.1搬运管材和管件时,应小心轻放,避免油污,严禁剧烈撞击、与尖锐物品碰触和抛、摔、滚、拖。
5.2.2管材和管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或简易棚内,不得露天存放,防止阳光直射,注意防火安全,距离热源不得小于1m。
5.2.3管材应水平堆放在平整的地上,应避免管材受弯曲,堆高不得超过1.5m。
管件宜装在纸箱内逐层码堆。
5.35.3管道敷设安装
5.3.1管道嵌墙、直埋敷设时,宜在砌墙时预留凹槽,凹槽尺寸为:
深度等于De+20mm;宽度为De+40~60mm。
凹槽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尖角等突出物,管道试压合格后,凹槽用M7.5级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若在墙体上凿槽,应先确认墙体强度。
强度不足时或墙体不允许凿槽时不得凿槽,只能在墙面上固定敷设后用M7.5水泥砂浆抹平,或加贴侧砖加厚墙体。
5.3.2管道在楼(地)坪面层内直埋时,预留的管槽深度不应小于De+5mm,当达不到此深度时应加厚地坪层,管槽宽度宜为De+40mm。
管道试压合格后,管槽用与地坪层相同标号的水泥砂浆填补密实。
5.3.3直埋敷设的管道必须有埋设位置的施工记录,竣工时交业主存档。
商品房出售时,应将管道位置标在房屋使用说明书上。
5.3.4管道安装时,不得有轴向扭曲。
穿墙或穿楼板时,不宜强制校正。
给水聚丙烯管与其它金属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净距离不宜小于100mm,且聚丙烯管宜在金属管道的内侧。
5.3.5室内明装管道,宜在土建粉刷或贴面装饰完毕后进行,安装前应配合土建正确预留孔洞或预埋套管。
(薄的墙体或楼板,亦可安装时钻洞)
5.3.6管道穿越楼板时,应设置钢套管,套管高出地面50mm,并有防水措施。
管道穿越屋面时,应采取严格的防水措施。
穿越管段的前端应设固定支架。
(套管内径=De+30~40mm)
5.3.7热水管道穿墙壁时,应配合土建设置套管;冷水管穿墙时,可预留孔洞,套管或孔洞内径宜为De+50mm。
5.3.8直埋式敷设在楼(地)坪面层及墙体管槽内的管道,应在封蔽前做好试压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工作。
5.3.9建筑物埋地引人管或室内埋地管道的敷设要求如下:
1室内地坪土O.00以下管道敷设宜分两阶段进行。
先进行室内段的敷设,至基础墙外壁处为止;待土建施工结束,外墙脚手架拆除后,再进行户外连接管的敷设;
2室内地坪以下管道的敷设,应在土建工程回填土夯实以后,重新开挖管沟,将管道敷设在管沟内。
严禁在回填土之前或在未经夯实的土层中敷设管道;
3管沟底应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硬物体。
土壤的颗粒粒径不宜大于12mm,必要时可铺100mm厚的砂垫层;
4管沟回填时,管周围的回填土不得夹杂尖硬物体。
应先用砂土或过筛的粒径不大于12mm的泥土,回填至管顶以上0.3m处,经洒水夯实后再用原土回填至管沟顶面。
室内埋地管道的埋深不宜小于0.3m;
5管道出地坪处,应设置保护套管,其高度应高出地坪100mm;
6管道在穿越基础墙处,应设置金属套管。
套管顶与基础墙预留了孔的孔顶之间的净空高度,应按建筑物的沉降量确定,但不应小于0.1m;
7管道在穿越车行道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0.7m。
达不到此深度时,应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5.45.4管道连接
5.4.1同种材质的给水聚丙烯管材和管件之间,应采用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熔接时应使用专用的热熔或电熔焊接机具。
直埋在墙体或地坪面层内的管道,只能采用热(电)熔连接,不得采用丝扣或法兰连接,丝扣或法兰连接的接口必须明露。
5.4.2给水聚丙烯管材与金属管件相连接时、应采用带金属嵌件的聚丙烯管件作为过渡,该管件与聚丙烯管采用热(电)熔连接,与金属管件或卫生洁具的五金配件采用丝扣连接。
5.4.3热熔连接应按下列进行:
1热熔工具接通电源,等到工作温度指示灯亮后,方能开始操作;
2管材切割前,必须正确丈量和计算好所需长度,用合适的笔在管表面画出切割线和热熔连接深度线,连接深度应符合表5.4.3的要求;
3切割管材,必须使端面垂直于管轴线。
管材切割应使用管子剪或管道切割机;
注:
用钢锯锯断管材的方法,不予提倡,万一使用时,应清除锯口的毛边和毛刺。
4管材与管件的连接端面和熔接面必须清洁、干燥、无油;
5熔接弯头或三通时,应注意管线的走向宜先进行预装,校正好走向后,用笔画出轴向定位线;
6加热:
管材应无旋转地将管端导入加热套内,插人到所标志的连接深度,同时,无旋转地把管件推到加热头上,并达到规定深度标志处。
加热时间必须符合表5。
4.3的规定(或热熔机具生产厂的规定);
7达到规定的加热时间后,必须立即将管材与管件从加热套和加热头上同时取下,迅速无旋转地直线均匀地插入到所标深度,使接头处形成均匀的凸缘;
8在表5.4.3规定的加工时间内,刚熔接好的接头允许立即校正,但严禁旋转。
9在表5.4.3规定的冷却时间内,应扶好管材、管件,使它不受扭、受弯和受拉。
热熔连接技术要求 表:
5.4.3
公称外径(mm)
熔接深度(mm)
加热时间(s)
加工时间(s)
冷却时间(min)
20
14
5
4
3
25
16
7
4
3
32
20
8
4
4
40
2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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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给水 聚丙烯 管道 规范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