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空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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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空表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单位:
工程分包单位:
二零一年月日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住宅楼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机构类型:
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1.3建筑面积:
约(最后按照完成工程量实际面积结算):
1.4工程内容:
主体结构以及二次结构(施工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二、工程范围
2.1图纸所含的土建部分中的主体结构工程其中:
a.基础部分:
混凝土垫层以上(含垫层)、地胎模砖砌筑、基础混凝土浇筑、防水找平抹面、防水找平层抹面、各种基础构件(包括塔吊基础)支模板、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地下室外墙抹面修整(包括止水螺栓处理)、防水保护层抹灰砌砖(注:
挖土和回填土部分不包括在合同内,但是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施工,甲方须按照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办理签证);
b.主体部分:
模板:
制作、拼装、支拆、场内运输、堆码、清理、涂刷脱模剂等;
c.钢筋:
翻样、制作、绑扎、接头连接、半成品编号、堆码、场内运输等;
d.砼(混凝土):
浇筑、找平、养护、成品保护、施工现场清理、输送泵管安拆清洗;
e.脚手架:
搭设、拆除、刷漆、场内运输、堆放,包括安全防护架、安全通道、钢筋制作场安全棚、木工房、安全网、竹芭、制安等一切工作;软管、预埋件、螺栓止片、止水钢板制作安装预埋、焊接。
2.2二次装修部分:
a.搅拌机的安装、搅拌机的防护、水池等一切辅助工作;
b.加气块、砖砌筑,过梁制安、构造柱制安,地坪(含内墙、毛墙、地面毛地)室外散水;
c.屋面工程(不包括防水、门窗安装、内外涂料、楼梯扶手,不含外墙保温工程)。
三、承包方式:
3.1甲方以大清包劳务分包形式给乙方施工,大清包劳务分包是指包人工、包机械设备、包模板木方、包钢管、包辅助易耗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除钢筋、混凝土、止水钢板、加快气、砖、保温板、黄沙、水泥、石子、二级电箱以上的一切事项;说明:
二次装修所有辅助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价款的确定、支付的方式及时间:
4.1本工程采用实际建筑面积为单价计价方式进行分包承包,工作内容按图纸所含的所有工作量(如第二、第三之内容),承包单价为:
元/㎡(税金不计,建筑面积计算按山西省2011年定额及相关说明中规定计算);
4.2图纸变更增减项目,所发生的工程量按照《山西省2011年预算定额》结算,取费40%;
4.3现场发生的计时工按130元/天结算;
4.4现场材料场内搬运、装卸车等;
4.4.1机械设备、辅助和易耗材料、工具及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a.机械设备是指塔吊、人货电梯、木工圆盘锯、电刨、砂轮切割机、手提电锤电钻、吹风机、钢筋弯曲机、切断机、调直机、电焊机、砂浆机、砼振动器、振动棒、打夯、水泵等;
b.辅助和易耗材料是指元钉、铁丝、PVC管、防锈漆、海绵条、密封胶、胶带、电焊条、氧气、乙炔、膨胀螺栓、保护层垫块、马凳、脱模剂、砂轮片、塑料保护膜等;
c.工具是指手推车、楸、镐、橡胶水管、小线、铅笔、铁撬、灰桶、灰槽、料斗、吊框、水管、水平尺、钢尺、钢卷尺、木斗、尺条、刮杠、彩条布等;
d.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工作服、眼镜、绝缘手套、绝缘胶鞋、雨衣等;
4.4.2现场钢筋棚、木工棚、水泥库棚、其他生产加工车间工棚搭设等;
4.4.3现场三级电箱意外的所有临时用电的人工、设备材料的管理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4甲供材料、照明器具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5付款方式
4.5.1本工程无预付款,主体部分乙方垫资到封顶后,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劳务费,以后按月进度比例支付,主体封顶后按的比例支付劳务费;二次结构装修每月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比例支付劳务费,二次结构装修完工之后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劳务费。
(注:
主体按元/㎡、二次装修按元/㎡);
4.5.2工程竣工后待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工程总价付至给乙方,余款质保金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4.6由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窝工,一个星期外甲方按150元/人/天支付乙方劳务人员生活费;
4.7工程停工或中途退场:
a.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施工中途停工缓建,需乙方退场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足额结算付款,并按合同约定总值的30%给予补偿;
b.如因乙方原因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属实,造成中途退场,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扣除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价值后)70%给予结算;
c.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停工退场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双方进行决算;
4.8上述付款方式的付款程序为:
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出具完整月进度结算资料,报送报表及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在每月10日前审核完毕并支付乙方该阶段工程款;
4.9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人工工资表以及影像资料;
五、工程工期:
(按业主和甲方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约定)
5.1本工程工期根据业主要求指定(但总工期不得超过日历天数),施工过程中甲方下达的工期计划即为乙方的施工工期,总工期外的阶段节点工期即为阶段节点考核依据,每项计划完成程度即为乙方工期的完成状况,是乙方决算的依据;
5.2如有以下情况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签证,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
5.2.1对关键部位设计,连续影响5天以上的设计变更及不可抗力,经甲方签证,工期可以顺延;
5.2.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下雨、政府部门检查工期另行增加10天,今后在施工过程中不再另行签证;
5.2.3基础开挖时如遇阴河、溶洞等地质情况下影响施工时,乙方及时书面上报甲方,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以延长;
5.2.4因甲方指定分包原因使乙方生产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5.2.5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应同意顺延工期,并承担乙方相关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质量验收
6.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业主要求的合格质量;
6.2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太原市建设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3乙方施工所支设的模板必须满足砼施工要求,严格按甲方编制的模板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确保施工砼表面观感、砼的几何尺寸达到检测标准,现浇板、柱面、墙面、顶棚质量标准、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
6.4本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以及中间隐蔽项目需验收,乙方应和业主方、监理方和甲方共同参加验收检查工作,对于验收检查中提出的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照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6.5模板、外架、楼面板等支撑系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搭拆要求和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随时接受行业及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能及时解决和排除安全隐患的违章行为,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金额在支付工程进度中直接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合格为止;
6.6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未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施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发生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甲方应配合乙方负责处理好善后事宜,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7.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太原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文明施工要求的规定,如果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其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坚持“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完工场清,同时按照甲方的CI战略中对企业形象的具体要求,实施企业形象工程;
八、甲方职责
8.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工期和质量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联系电话:
8.2按本合同约定的方法支付工程款;
8..3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有关的两套图纸及技术资料;
8.4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用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甲方负责提供一级配电箱,二、三级配电由乙方自理),提供工人住宿、食堂;
8.5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控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的检查的监督;
8.6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及管理;
8.7甲方负责做好检验工作及测量放大线工作;
8.8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直至终止合同;
8.9甲方具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10甲方负责做好甲方自有设备的配合施工工作,材料的供应工作;
8.11甲方统一配置消防器材;
8.12甲方统一提供商砼、钢筋;
九、乙方职责
9.1乙方委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
9.2组织强有力管理班子,足够的劳动力和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确保工期和质量,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9.3必须服从甲方、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如有图纸变更乙方应该变更要求施工,不得有其他理由拒绝;
9.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延和施工部分的交叉,乙方应按要求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
9.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提供模板、钢筋、砼浇筑等施工方案执行。
钢筋和混凝土计划必须提前三天上报甲方;
9.6乙方须严格信守合同,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现场配备足够的持有效证件的管理人员、现场电工、机械修理工及操作工,组织好劳动力,保证工程有序的进行;
9.7施工中有辅助易耗材料、劳动保护用品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质保资料,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单中;
9.8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工地交通、环保、施工噪音以及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有关手续由甲方办理。
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条款规定受到政府处罚则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其有关费用;
9.9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由违法行为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9.10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发生,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人工资卡,报甲方人员花名册一人一卡;
9.11乙方使用的劳务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认可并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用工要求,劳务人员进场前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项目部管理,且须按甲方要求办理暂住证、健康证,健康证由甲方保存,同时乙方要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综合保险及其他应当缴纳的各种费用;
9.12负责做好测量定位、超平、标高引测,帮助甲方做好检验、试验工作及测量放线的复核工作;
9.1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符合综合治理的要求,必须与甲方签定《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责任书》,积极的配合项目部综合治理的工作;
十、检查、陷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1乙方必须按照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施工方案有关施工规范、工程施工图及现场施工指令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工地正常监工以外的检查,为检查提供方便,乙方如遇图纸与实际施工不符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不得任何私自更改;
10.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行检查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如果乙方没有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在事后要求重新验收,无论验收结果合格与否,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十一、材料提供管理
11.1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上级部门批准的材料用量进行限额控制;
11.2工程材料的供应,乙方应提前三日提供材料及半成品计划,甲方审核后按计划供应;
11.3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材料的限额领料手续;
11.4辅助材料及低值易耗材料由乙方负责;
11.5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
11.6工地现场内的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厂区布置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
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十二、施工机具管理
12.1大型工具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甲方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及有关的技术工种或机械作业人员均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的有关费用及专业人员的工资等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
12.2木工、钢筋等加工设备、电焊机械、中小型电动工具、手工操作工具、个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备,费用自理,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12.3乙方负责配备持证电工,负责其用电设备的维护、安全(包括开关线路的维护、值班、照明灯具、维护等);
12.4施工过程中凡甲方现有的机械设备直接调拨归乙方,具体费用另行协商,对施工机具、用具,乙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a.应按规定要求使用:
b.做好机械施工中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天工作结束后机械设备完好无损,加工场地干净整洁,达到文明施工地的要求;
十三、违约责任与争议
13.1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标准为止,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以下损失:
a.自身返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b.返工过程中造成其他工序的配合用工及所需的材料、机械等费用;
c.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劳务纠纷事件,甲方将按已完成的建筑面积的1元/㎡对乙方给予罚款;
d.乙方必须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若有拖欠,甲方有权从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所欠民工工资部分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e.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f.乙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需履行合同;
j.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是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h.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万元,保证金以到甲方公司账户为准;
十四、其他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直至工程完工并结算付清工程款后即终止;
14.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以先施工完成工程项目再协商解决原则,合理安排生产,妥善处理矛盾;
14.3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施工班组的保证金;
14.4开工前(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必须加盖劳务公司印章后合同生效;
14.5开工前(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须交所有劳务人员劳务协议,工伤保险复印件(保险金额不得少于40万元);
14.6本合同转让无效;
14.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4.8本合同一式四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
签署时间: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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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 施工 劳务 分包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