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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矫正项目是创新教育改造的新思路
试论矫正项目是创新教育改造的新思路
试论矫正项目是创新教育改造的新思路
教育改造《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12期
试论矫正项目是创新教育改造的新思路
周勇张灵
一
矫正项目的概念与演变
矫正项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广义上,任何旨在实现矫正目标的做法,措施和处遇,都可称之为
矫正项目.狭义上的矫正项目则是指监狱系统专门用来实现罪犯某一个或某方面具体矫正目标的系统化,
程序化,规范化,可操作性的干预措施或课程.与广义上的矫正项目相比,狭义上的矫正项目具有目标
更加具体明确,体系更加完整,内容更加规范,程序更加清晰,操作更加可行等优点.本文主要讨论狭
义上的矫正项目.
一
般认为,狭义上的矫正项目是由广义上的矫正项目发展演变而来.广义上的矫正项目其实很早就
有.随着监狱刑罚执行理念从报应刑到教育刑的转变,将罪犯教育矫正好,进而使其释放后顺利回归社
会便开始成为监狱追求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监狱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基于已有思考和工作经验,提出
了许多教育措施和处遇做法.这些教育措施和处遇做法就构成了早期的矫正项目,尽管它们还比较粗放,
还不够科学严谨,也欠规范.随着时代的发展,通过积极引进和大力借鉴监狱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
关学科的理论,技术和研究成果,经过实证研究和实践验证,早期的矫正项目不断得到调整,修正,改
进,优化和完善,其科学性,规范性,专业性,有效性日益提高.到了2O世纪50,60年代便逐渐发展
演变成为狭义上,亦即现代意义上的矫正项目,并在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和应用.以
矫正项目比较发达的加拿大为例,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修订后,加拿大矫正系统在21世纪初已基本
形成了涉及文化知识,职业技术,药物滥用,暴力行为,生活技能等多方面内容的一系列矫正项目,并
依靠这些矫正项目来实施对罪犯的改造.研究与实践表明,这些矫正项目效果较好,对于罪犯的矫正具
有显着的积极作用.这些矫正项目不仅在加拿大矫正系统被普遍运用,而且有的还被美国,英国,澳大
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以及香港等地区矫正机构采用或借鉴,在国际矫正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和较大的影响
力.近些年来,我国有些学者也开始研究探索运用矫正项目来教育改造罪犯和劳教人员,如利用团体
训练课程来提高未成年暴力犯的自我控制能力.,借助”罪犯自杀预防项目”来降低罪犯的自杀危险性.,
通过结构化团体教育矫治活动来提高劳教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情绪调控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增强自
信心和对未来生活的希望等,均取得了积极效果.目前,关于矫正项目的作用地位,基本原理和运作
模式等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
在矫正项目中,矫正目标是个重要的概念.所谓矫正目标,是指罪犯经教育改造后要达到的状态或
程度,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可以理解为罪犯在服刑期间需要改造的方面或地方.对罪犯而言,总的矫
正目标显然就是成为守法公民.由于”成为守法公民”的总目标过于宏观,抽象和笼统,不易把握和考
核评估,加之罪犯的犯罪类型多种多样,各自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很难针对所有罪犯制定出一个统一的
旨在实现”成为守法公民”总目标的矫正项目.鉴于此,从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出发,很有必要将
☆作者周勇系本所国外犯罪与刑事司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员;张灵系司法行政学院干部
☆本文系2009年度黄丝带一级研究项目成果.
①周勇:
《加拿大罪犯矫正项目概述》,载《中国监狱学刊》2003年第2期,第24—28页.
②李君春:
《暴力攻击型未成年犯自我控制的团体训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论文.
③胡晓娟:
《项目矫正——高戒备监狱矫正自杀危险罪犯的新模式》,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8
年第5期,第61—64页.
④刘邦慧主编:
《劳动教养人员分类矫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第76—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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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张灵/试论矫正项目是创新教育改造的新思路
教育改造
一/
总的矫正目标分解细化为具体的纲目标(二级)甚至子目标(三级),然后再围绕这些具体的矫正目标
再研究制定相应的教育矫正措施或课程.比如,成为守法公民的总目标可分解细化为认罪悔罪,有遵纪
守法观念,服从管教,心理健康人格,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掌握一技之长,具备一定的社会适应能力等
纲目标,而作为纲目标的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还可以进一步分解为扫盲,基础文化程度,中等文化程度等
子目标,与此相对应的专门具体的矫正项目分别为扫盲教育项目,基础教育项目,中等教育项目等.一
般而言,矫正目标越具体,矫正项目就越容易把握,设计起来更有针对性,操作可行性就越强.
根据不同的标准,矫正项目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的矫正项目.比如,根据实现的矫正目标的不同,
可划分为文化教育项目,军事化管理项目(队列与内务训练),药物滥用矫治项目,暴力预防项目和生
活技能项目等;根据时间跨度的不同,可划分为速成项目和中长期项目;根据适用对象的特殊性,可划
分为性犯罪罪犯矫正项目,妇女家庭暴力受害综合征矫正项目,少数民族罪犯矫正项目等.
二矫正项目在教育改造中的作用与地位
从上述关于矫正项目的概念定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矫正项目实际上是监狱系统用来教育改造罪
犯,实现矫正目标的一种有效手段或载体.也就是说,监狱开展教育改造,实现各种矫正目标主要凭借
的,依靠的就是形形色色的矫正项目.可见,矫正项目在罪犯的教育改造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与地位.
矫正项目的作用与地位在现代罪犯刑罚执行新模式——个案矫正中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个案
矫正模式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在国际矫正界逐渐兴起并广泛应用的一种新的矫正模式.所谓个
案矫正,简单地说,就是基于罪犯个体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管理监督和教育矫正.个案矫正
的基本流程是,在罪犯人监后,监狱矫正官首先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个案调查和评估摸底,通过查阅档
案,测验调查并同罪犯面谈沟通,充分了解到罪犯的犯罪原因(动态和静态),危险性水平,能力缺陷,
改造需求等信息,然后制定出与罪犯刑期相适应的,针对性强的个案矫正方案,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罪
犯矫正目标,管理监督和教育矫正措施,选择和安排有利于罪犯恢复,改进和完善的矫正项目,最后组
织实施.很显然,上述个案矫正关于”科学认识罪犯一制定矫正方案一开展教育矫正”的流程设计充分
借鉴了医学模式中”诊断一开处方一治疗”的基本做法.凡有过就医经验的人都知道,一个人患病到医
院后能否治愈,通常有三个环节很重要,第一个是诊断准确与否,第二个是处方开得对不对,第三个是
治疗有没有效果.而治疗有没有效果则直接取决于处方上开的药管不管用.通常,医院要把患者的病治
好,诊断和开处方固然重要,但所用药品的作用则更为直接和关键.试想一下,如果诊断是准确的,处
方开得也对,但是处方上的药却出了问题(比如药是假的,过期了或者恰好缺货),甚至相应的药还未
研制出来,那么疾病自然就治愈不了.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医院实际上是借助药品的效力才将
患者的病治好的.从中可见,处方上的药在疾病的治愈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才是治愈疾病
最直接,最根本,也是真正发挥作用的要素.在罪犯个案矫正模式下,个案矫正方案就相当于医院处方,
而矫正项目就相当于处方上那一副副”良药”.显然,矫正方案这张”处方”即使开得再好,如果没有
矫正项目这些”良药”的话,罪犯个体的矫正目标也是无法实现的.正如医院治愈疾病主要凭借的是各
种药品,监狱将罪犯改造好主要凭借的就是各种矫正项目.由此可见,矫正项目在罪犯教育改造中发挥
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处于促使罪犯痛改前非,发生积极改变的核心地位.
尽管矫正项目在罪犯教育改造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在我国监狱系统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的应
用.如果对我国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和现状加以分析研究的话,不难发现,当前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不甚理
想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比较科学,疗效过硬的”良药”——矫正项目,或者说,尽管有了一些教育矫
正措施,但由于科学性不强,欠规范,效果较差,还算不上真正有效的矫正项目.举例来说,当一名罪
犯人监后,监狱通过调查评估发现缺乏法制观念是导致该罪犯犯罪的主要原因,于是在制定个别化的改
造方案时就将树立法制观念列为一项重要内容并要求在教育改造中予以落实.然而,这一点在监狱工作
中却很难真正落实下去.这是因为,监狱目前在这方面的通行做法大多只是开设一些内容比较过时,空
洞,抽象,理论说教性的法制教育大课(这一做法的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显然难以让罪犯真正树立起法
①周勇:
《论个案矫正模式》,载《犯罪改造与研究》2004年第12期,第25—3l页.
教育改造\一/《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l2期
制观念),明显缺乏内容科学,操作规范,真正管用的旨在树立法制观念的专门具体的矫正项目.
三,矫正项目的基本原理与组成要素
矫正项目的基本原理,简而言之,就是要遵循实现矫正目标的客观规律.具体来说,一个矫正项目,
无论是适用对象,内容设计,方式选择,进度安排,还是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均要严格遵循而不是违
反所要实现的矫正目标发生发展变化的内在规律.显然这是一个矫正项目真正管用和有效的根本保证.
以上面提到的树立法制观念的矫正项目为例,一个人的法制观念从无到有或者由错误到正确是有一定的
客观规律的,其中很关键的~点就是必须经历个体认同,内化的过程,即个体将外在的法律规范性要求
通过学习习得和内省思考逐渐转化为能够指导和约束自身行为的态度和观念.需要指出的是,法律知识
的掌握和法制观念的树立是两个不同的层次.一般来说,要树立法制观念,除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外,
还需要经过反省和内化.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接受,认同法律规范并将其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时才表明真
正树立了法制观念.树立法制观念的上述内化规律,是每一个旨在树立法制观念的矫正项目所必须遵循
的.换句话来说,旨在树立法制观念的矫正项目应当按照上述内化规律来精心设计,编制和实施.只有
这样的矫正项目,才有可能实现使罪犯切实树立起法制观念的矫正目标.而现行那些理论说教式的法制
课通常只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层面,也许罪犯能够死记硬背出法律条款,但是由于罪犯未能”人心人
脑”,并没有发生认同和内化过程,因此也就很难从内心真正树立起法制观念.
从国内外矫正项目的实践来看,一个完整的矫正项目一般应包括以下组成要素:
1.项目名称,即本
矫正项目的名称;2.项目目标,即本矫正项目拟达到或实现的目标;3.适用对象,即本矫正项目适合哪
些条件的罪犯参加;4.工作原理,即本矫正项目运用什么样的作用机制和原理来达到或实现既定的目
标;5.干预方式,即本矫正项目具体采取的教育矫正活动的方法方式或表现形式;6.进度安排,即本矫
正项目的时间进度和内容安排;7.关键要点,即本矫正项目需要重点解决的若干关键性问题;8.考核评
估,即考核和评估本矫正项目效果的方法与措施;9.备注说明,即本矫正项目需要注意和补充说明的事
项.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下表以目前在矫正领域比较成熟的”暴力预防矫正项目”为例对矫正项目的
各组成要素作了比较详细而直观的介绍和说明.
表矫正项目的组成要素(以”暴力预防矫正项目”为例)
组成要素介绍与说明
1.项目名称暴力预防矫正项目
2.项目目标提高罪犯参加者的技能,进而减少其将来再次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可能.
3.适用对象拥有暴力犯罪史或者明显具有在将来实施暴力犯罪行为可能的罪犯.
社会学习理论和社会信息加工理论;以预防重新暴力犯罪为重点的认知行为干预和技能4.
工作原理训练
其中强调自我控制,社会问题解决,教育,自我管理,角色扮演等的运用.
主要有讲解,示范,看录像,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心理剧),游戏活动,讨论(辩论),5.
干预方式表达(分享)
模拟练习,行为与拓展训练,家庭作业,个体咨询或治疗等.
共有124个单元课程(每单元课程约2小时),具体划分为以下10模块:
(1)促使改变:
定位和变化过程(8个课程)
(2)暴力认知:
探究暴力的个人根源(16个课程)
(3)愤怒控制:
控制愤怒和焦虑情绪的基本技能(8个课程)
(4)问题解决:
社会化的问题解决和信息加工技能(16个课程)
(5)社会态度:
探究和改变支持暴力行为的观念(16个课程)
6.进度安排(6)积极关系:
减少受害和亲密人士间的暴力行为(8个课程)
(7)解决冲突:
沟通和协商技能(8个课程)
(8)积极生活方式:
改变激发暴力行为的生活方式(8个课程)
(9)自我控制:
建立短期,长期的自我控制机制(16个课程)
(10)暴力预防:
形成一个全面的暴力预防方案(16个课程)
这124个单元课程中包括120个团体课程和4个个别课程.每天安排2个单元,每周4天,
通常需要16个星期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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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造
罪犯参加者要检讨他们暴力行为的模式,形成改变的动机;学习愤怒控制,问题解决,
7.关键要点冲突解决,冲动控制和人际交往方面的技能;考察与重要他人之间的关系以提高生活的
质量;认清生活方式,犯罪,药物滥用和使用暴力之间的关联.
结束时要求罪犯参加者设计一个包含所学策略的暴力预防的个人预案.该预案建立在对8.
考核评估以前攻击性行为的理解和将来可能导致发生攻击性行为的高危险环境的认识的基础上
.
项目主持人或指导者由1名项目矫正官员和1名心理学家担任;一个矫正项目团体的罪
犯参与者人数规模最好为8—12名,不宜过多或过少;评估工具很重要,如通过暴力危9
.
备注说明险性测验和结构化访谈式评定量表
可获知罪犯参与者先前暴力的性质,未来暴力的风险,
发生改变的动机,暴力预防相关知识掌握和技能应用等情况.
四,矫正项目的主要特征
对矫正项目的理念,原理,组成要素和实践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可以发现矫正项目具有以下重要特
征.
科学性.任何一个合格的矫正项目都是严格依据相关的客观规律精心编制出来的,具有坚实的理论
基础.同时,矫正项目在形成前都要经过数轮严密的临床试验和修订完善,这使得矫正项目具有充分的
实证依据.具体来说,矫正项目的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环节,每一种方式方法和措施都不是凭空臆想出
来的,而是根据一定的知识理论和作用原理认真研究制定出来的,并通过临床实验不断加以修改完善,
这使得矫正项目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专业性.矫正项目无论设计编制还是操作实施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方面,矫正项目是由专业人
士设计研发出来的.在研制矫正项目时,常常由若干具有相关领域知识,技术和经验背景的专家人员共
同组成研发小组.矫正项目的工作原理,干预方式与进度安排都是研发人员基于其专业知识,工作技能
和实践经验精心设计制定出来的,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技术含量.另一方面,矫正项目是由专业
人员来主持实施的.由于矫正项目的实施是一项专业化的教育改造活动,通常都会涉及到一定的专业知
识与技术技能,只有具备相应专业背景的人员才能比较准确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在具体操作实施时才会
不走样,不变味,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为此,矫正项目常常要求由专业人员(如心理咨询师,社会工
作者等)来担任主持人.
多学科性.罪犯矫正目标的实现常常会涉及到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犯罪学,法学等
多个学科领域,因此,单独依靠某一两门学科是很难完成实现罪犯矫正目标的任务的.这就好比造一辆
汽车,除了动力学之外,还需要材料学,人机工程学,声学,光学,美学等学科知识和技术.鉴于此,
在矫正项目中,根据实现既定矫正目标的需要,往往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犯罪学,
法学等多个相关学科的原理,规律,知识及其操作技术,这使得矫正项目呈现出多学科性的显着特征.
规范性.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化,随意性现象,提高实践操作性,矫正项目非常
注重规范化建设.矫正项目的规范性不仅有利于矫正项目的执行,管理和推广,而且也是矫正项目取得
预期成效的重要保证.为此,矫正项目不仅在适用对象,内容设置,时间安排,干预方式,考核评估等
大的方面作出了严格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而且对于每一次干预课程或措施,每一个重要环节等小的细节
都制定了详细而明确的操作规程.
整合性.矫正项目作为实现罪犯矫正目标的系统化的干预措施或课程,实际上是一个将罪犯教育改
造理念,内容,方法技术等方面有机整合在一起的综合载体.作为一个集成体,矫正项目浓缩了许多东
西,既有关于罪犯教育改造的基本理念和态度认识,也有实现罪犯改造目标的梯次性的内容设置和安排,
还有开展教育改造所具体运用的方式方法和技术技能.在某种意义上,矫正项目可以被视为整个罪犯教
育改造的缩影,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育改造工作的发展水平.
开放性.矫正项目的开放性是指矫正项目在发展上不保守自封,不受某些条条框框的限制和约束,
善于接受新事物.不论是内容的设置还是方法的应用,只要是有利于矫正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提高矫正
的成效,都可以纳入或引进到矫正项目中.矫正项目的开放性突出表现在矫正项目能够积极借鉴或善于
采用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如先进的教育理念,矫正技术等),使得其具有很强的时代感,相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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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造《犯罪与改造研究》2009年第12期
先进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例如,以头脑风暴法,行动学习法,参与互动式教学,团体辅导,拓展训练等
为代表的新型教育培训方法在矫正项目中就被大量引进和采用.
五矫正项目是创新教育改造的一种新思路
笔者认为,矫正项目及其理念做法比较符合我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当前实际需要与未来发展方向,
是创新罪犯教育改造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新思路.
首先,矫正项目是解决当前罪犯教育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一种有效方式.长期以来,由于种种
原因,监狱的主要时间,主要精力,主要资源并未真正用于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在教育改造上花费的心
思不够,投入不足,研究不透,钻研不深,使得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一直处于”弱化”和停滞不前的状态,
在观念,内容,机制,方法,载体等方面存在一些与将罪犯改造好的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
比如,忽视罪犯本身的特点与实际需求,不重视罪犯在教育改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和参与性;以泛政治
化的思想理论和文化技术常识为主要内容的”三课教育”,体系陈旧,内容过时;管理,教育,劳动三
大改造手段过于宏观和笼统,大而不当,难以把握,作用效果难以评估;主要是民警讲,罪犯听的单边
强制性的灌输式,填鸭式教育,内容单调而空洞,观念落后,缺乏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手段和载体;专
业化层次浅显,技术含量低,未能较好地吸收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等学科先进理论和研究
成果;一些教育改造活动的组织实施未能遵循甚至违背了矫正的内在客观规律和作用原理,华而不实,
浮在表面;等等.显然,这些突出问题如果得不到切实有效的解决,那么提高改造质量也就无从谈起.
而由前面的阐述可知,矫正项目由于坚持遵循实现矫正目标的客观规律,重视与罪犯的互动和罪犯个体
的参与,集先进的教育理念,内容和矫正技术手段于一体,目标清晰明确,内容系统,恰当,程序操作
规范,实践操作性强,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因此恰好能够在相当程度上使上述各个突出问题得
到一定的解决和消除.从这个意义上看,矫正项目不失为解决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中突出问题的一种
积极有效的方式和途径.
其次,矫正项目是现有教育改造创新手段和措施的深化和发展.近些年,我国监狱系统在创新教育
改造方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方面进行了大量思考和探索,其中比较突出的有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构
建,罪犯改造工作流程构建和矫正技术研究等.就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而言,从江苏和湖南两省监狱
系统的做法来看,都倾向于对罪犯经过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程度,水平与状态作出总体评估.显然,这
种评估能够让我们知道哪些罪犯服刑改造后是合格的,哪些是不合格的.但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评估很
难让我们发现实际工作中究竟哪些教育改造措施和方法是有效的,哪些是无效的,无法为下一步工作的
改进和完善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在现有的评估体系下,所有的教育改造措
施和方法常常被视为笼统的一个整体,即使发现罪犯改造质量较差,也很难从中找出来哪些教育改造措
施或环节存在问题和不足因此,从进一步完善罪犯改造质量评估体系而言,应当包括对各种具体的教
育改造措施和方法的效果评估.也就是说,应对各具体矫正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将其作为罪犯改造
质量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于罪犯改造工作流程,笔者在基本赞同根据流程结构理论将罪犯改造
工作分解为人监教育,调查分类,个案制定,个案实施,个案修订,出监教育,社会适应性评估和重新
违法犯罪危险度评估等子流程的同时,建议应格外重视个案实施子流程中矫正项目的运用.相对于其
他子流程,个案实施是真正让罪犯发生改变的关键环节.而在个案实施子流程中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方法
措施,如何才能促使罪犯发生积极变化,可能就需要借鉴和应用矫正项目及其思路了.对矫正技术的研
究与运用无疑是提高罪犯矫正工作科学性的正确路径之一.一方面要重视对矫正技术进行分门别类的研
究和运用,以加深对各门矫正技术的认识和掌握,如将矫正技术划分为罪犯分类与处遇技术,刑期管理
技术,教育矫正技术,劳动矫正技术,个案矫正技术,心理矫正技术,矫正质量评估技术等,.另一方
①北京市监狱局罪犯改造工作流程课题组编:
《罪犯改造流程》内部资料,2007年,第3页.
②张晶:
《矫正技术:
构建中国现代监狱制度的基石——兼评于爱荣等着<矫正技术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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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改造
一一/
面还应加强对矫正技术的生态化研究与综合运用.在实际工作中,矫正技术并非孤立存在的,往往都会
依附于某个载体,如某项工作或任务.矫正项目就是其中一个常见的重要载体.一个完整的矫正项目常
常需要用到多门矫正技术.因此在矫正项目的框架下来具体研讨矫正技术可能比一门门单独地研讨矫正
技术更加接近于矫正技术的真实状态.这无疑是进一步深化矫正技术研究和运用时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再次,矫正项目及其理念特征符合监狱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一是矫正项目的科学性正是监
狱改革发展追求的根本目标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程,监狱工作必须遵循矫正的科学规
律已成为基本共识,科学,有效已成为现代监狱工作的基本要求与特征.矫正项目作为一种科学的改造
手段,由专家按照客观规律研发制定,由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知识与能力背景的矫正人员按照操作
规程来具体实施,这就改变了以前主要依靠矫正人员个人主观经验与能力素质来改造罪犯的工作方式,
实现了由经验型,随意型向科学型,规范型的转变.二是矫正项目的运作模式符合”矫正资源配置优化”
这一现代监狱工作原则.矫正项目通常以”必修课”和”选修课”形式提供.必修类的矫正项目针对罪
犯的一些共性问题(如法制观念不强),适合几乎所有罪犯,而选修类的矫正项目只针对一些罪犯的共
性问题(如有暴力倾向),只适合有该方面缺陷或问题的罪犯.罪犯参加什么样的矫正项目以及参加多
少个矫正项目一般根据其改造需求来决定,这就有利于确保耗费在每名罪犯身上的各种矫正资源与其本
身的改造需求相匹配,避免出现过剩或浪费.三是矫正项目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有利于矫正岗位的科学设
置和矫正队伍的能力建设.矫正项目需要由专业人员来实施.这就要求监狱专门设立一类项目矫正官员
来专司负责矫正项目的实施.罪犯的具体改造任务主要由项目矫正官员通过提供矫正项目来完成,但罪
犯一般性的日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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