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油作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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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作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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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油作业管理制度
卸油作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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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周家桥加油站规章管理制度
卸油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卸油必须采用密闭方式
2、卸油管线必须深入油罐底部,却罐口距油罐底部不大于0.2m,严禁喷溅式卸油
3、卸油罐连接部位应紧固.严密,防止松脱及滴油,软管部分应自然弯曲。
4、卸油场地必须有单独接地极,不得利用油罐,罐线及其它金属附件作为接地体。
5、卸油前应检查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接好接地线【接地夹禁止装在油罐车装.卸油口附近】,静置十五分钟后计量。
6、核对卸油罐与运油罐车所装油品是否相符,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混油发生。
7、卸油中、操作人员注意观察管线,闸门等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司机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8、卸油完毕,操作人员应登车确认油品是否卸净,关好闸门,拆除管线,盖好口盖,收回静电接地线,将消防器材放回原处,清理现场。
9、雷雨天禁止卸油作业。
明火管理规定
1、凡是在非用火作业区动火,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写出动火报告,按照《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定》申报的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没有动火报告严禁动火。
2、动火现场根据施工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领导小组或指定动火负责人,单位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在进行焊接时,现场必须有监护人,监护人要时刻注意焊接工作的工作情况,遇有危险马上救护焊接人员。
4、要害闸门必须有专人看守,并根据指挥员口令操作,严禁擅自离岗或操作。
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其数量根据施工规模、动火部位多少而定,罐区动火必须有消防车值班。
油品保管验收入库制度
1、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成品油管理规定。
2、根据生产需要,结合季节变化,编制用油计划。
确保油品及时、准确供给。
3、严格实行检查验收制度,保证油品在数量、质量上达到合格要求,不查验不卸油。
消防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增强防火意识。
2、站长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安全员负责具体工作。
3、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消防演练,开展自救工作。
4、防火责任人、主要领导人的确定或变动要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5、建立健全加油站防火档案和重点部位预案。
6、加油站安全员每天对消防器材逐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7、消防器材实行定位、定人、定数量管理,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8、消防器材做到专具专用,不得随意挪做它用,用后必须物归原处,完好无损。
9、每半年对阀门开关进行一次例行维护保养,保证阀门开关的灵活完好,不渗不漏。
10、每年对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确保完好正常。
11、作好检查记录。
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1、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应由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
2、属于加油站能自行解决的,应责成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3、凡自身无力解决的,应上报有关部门申请安排计划解决。
解决之全,加油站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对重大事故隐患,应按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并确实安排隐患整改计划。
事故管理制度
一、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物资损失等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中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工程和服务质量达不道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造成人员伤亡和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4、设备事故:
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验、管理等原因造成的机械动力、电讯、仪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5、无伤亡的爆炸、质量、设备、工艺事故统称为生产事故。
6、人身事故:
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7、交通事故:
车辆在生产运营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物资财产损失和造成销售公司人身伤亡的事故。
二、事故等级划分
1、加油站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四级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1)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0.5吨以上。
(2)一次混油0.5吨以上。
(3)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
2、三级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1)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一吨以上。
(2)一次混油一吨以上。
(3)一次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
3、二级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1)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5吨以上。
(2)一次混油5吨以上。
(3)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一级事故(下列情况之一)
(1)一次跑、冒、漏油及油料变质10吨以上。
(2)一次混油10吨以上。
(3)一次直接损失20万元以上。
三、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1、抢险与救护
(1)加油站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发生重大事故时,领导和有关部门应视情况,组成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
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3)发生大量外卸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设置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配戴好防护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事故报告
(1)加油站发生事故应按规定报告登记,逐级上报。
(2)责任人员和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火灾事故应先报警。
一般事故在8小时之内上报加油站领导,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应在12小时之内上报安全部门。
重大死亡事故、各类伤亡、火灾特大事故、生产事故应立即上报,不得以事故不清楚延迟报告。
(3)如发生隐患不报、虚报、故意延迟上报事故者,除责成补报外,要严肃处理;发生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延迟上报重大事故的,将酌情追究领导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事故调查
凡发生各类事故,都应按分管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会同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及时认真的调查事故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四、事故汇报
1、加油站发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在事故调查基本清楚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建立规范的汇报制度。
2、汇报时应准备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现场人员、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吸取教训、今后的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汇报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事故发生后的20天。
五、事故档案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应有完整的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12、参加调查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事故档案为永久性的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报上级部门保存的,本单位也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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