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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比研究
内容提要
目前个人所得税在很多国家的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在国民收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个人所得税逐步得到完善,但其税制也存在不足,而美国个人所得税则较为完善。
本文通过对中美两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指出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不足,为中国个税体制改革提供一定的经验。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申报制度税收指数化
目录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1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情况1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1
(三)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1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1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情况2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2
(三)中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2
三、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3
(一)关于纳税人规定的不同3
(二)关于费用扣除的规定不同3
(三)税率结构不同3
(四)征税方式不同4
四、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4
(一)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考虑家庭因素4
(二)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4
(三)合理调整税率结构5
(四)实行税收指数化5
参考文献:
6
附表:
7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对比研究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
美国自1861年获得国会批准后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13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开征初期仅对收入较高的少数有钱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了筹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军备费用联邦政府大幅度修改征收标准,开始对国民大量征税,使得个人所得税由重点征收税向普及税转变。
战后联邦个人所得税占联邦政府税收总额的比重基本维持在45%左右,个人所得税成为了美国的主要税种。
(一)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情况
美国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统一采用累进税率,目前采用的税率是六级结构,税率分别为10%、15%、25%、28%、33%和35%。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是经过若干扣除抵免项目之后的金额,其扣除金额包括以下项目:
1.可免除的项目。
包括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sRetirementAccounts)或自雇者养老金计划的缴费金额,向前配偶提供的扶养费,自雇者购买的健康保险缴费,50%的自雇者工薪税。
2.缴费者及其家庭的免除。
按照家庭的人数进行固定金额的扣除。
3.可税前抵扣的部分。
美国的税前抵扣办法有两种:
一种是按照家庭类型给予固定数额的抵扣,也称为标准抵扣(StandardDeduction)。
另一种办法是分项目抵扣(ItemizedDeduction)。
分项目抵扣的项目有:
超过调整后个人收入7.5%的医疗和牙医费用、个人所缴纳的其它税赋(如房产税、财产税和州或地方的个人所得税)、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捐赠或慈善支出、因偶然或偷盗造成的损失额、无法偿还雇员工作开支(如工会会费、工作交通费等)。
(三)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与此相对应美国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等几种方式中进行选择,而对这几种方式对于免征额、扣除项目等的规定都是不同的。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
在改革开放前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对个人所得不征税,在1980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征个人所得税,统一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
1986年和1987年,国务院分别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中国形成了三税并存的格局。
中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原三部个人所得课税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合并的基础上与1993年10月31日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之后中国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多次修订。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税率和计税方法。
(一)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情况
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比例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综合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35%,最低一级为5%,共5级;对劳务报酬所得,个人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对稿酬所得所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二)中国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
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元(此前的减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另外,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
(三)中国个人所得税申报制度
中国个人所得税以个人为纳税单位,采取源泉扣缴和个人申报两种征纳方法,对凡是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均由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以及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此外对于其他不便于扣缴税款的,亦规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三、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差异
(一)关于纳税人规定的不同
中国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但对于这两类内部没有进行过多的细分,对每类纳税人根据收入统一按标准征税。
而美国除了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以外,还按照纳税人身份的不同,将纳税人划分为单身申报纳税人、已婚联合申报纳税人、户主等多种类型。
对于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申报实行不同的税务待遇,包括纳税人享受的税率、标准扣除额、个人宽免额等都不尽相同。
(二)关于费用扣除的规定不同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费用扣除方面的规定比较死板,规定了确定的费用扣除项目,对纳税人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较少,而美国的所得税扣除制度对纳税人的生计问题考虑的比较周全,在确定费用扣除时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总收入、抚养未成年子女数量、赡养老人以及医药费用支出等多种因素对应纳税额的影响。
另外,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指数化管理,个人宽免额、标准扣除额和个人所得税率每年都根据物价变动的情况予以调整,这样可以消除通货膨胀对应纳税额的影响。
但中国尚未采取这种管理模式,在通货膨胀时实际收入可能保持不变,而名义收入会上升,个人所得税会被推到较高的税率档次上,因而纳税额增加,使得公民的纳税负担加重。
(三)税率结构不同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三种税率,其中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而美国则实行单一六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35%,累进级较少,实行不等额累进的税率表,低税率级距较大。
对于征税对象的适用税率,中国月收入超过起征点的居民均使用相同的税率,但美国则分为单身申报、夫妻联合申报、丧偶家庭申报、夫妻单独申报及户主申报四种不同的申报方式,其应税区间、级距、税率都不相同。
中国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最高税率为45%,比美国的最高税率高出十个百分点,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绝大部分的纳税人都适用于中低税率,25%-45%的税率基本起不到作用,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并不明显。
而美国的不等额税率在适用上比中国灵活,累进程度比中国大,累进效果更加明显,对收入的调节作用更大。
同时,低税率的级距较大能够更好地考虑低收入人群的利益,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充分考虑了婚姻和家庭负担等因素,较中国的税率制度更具公平性。
(四)征税方式不同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要以代扣代缴方式为主,每个月缴纳一次,单位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时代替个人缴纳应纳税款。
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个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以及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即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此外对于其他不便于扣缴税款的,亦规定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而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是采取个人申报结合代扣代缴的方式进行的,纳税人根据年收入来计算缴纳税款。
即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开始首先就本年度总所得的估计情况进行申报,并在一年内按估算额分四期缴纳税款,纳税年度终了后,再按照实际所得(当年的收入总额,不管是劳动所得还是资本利得)汇总计算,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正式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多退少补。
当税收抵免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纳税人不但不需交税,还可以得到一定的退税及补贴。
因此在实行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美国公民也需要自行申报纳税,相比于中国的纳税人,美国纳税人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各项税收,对政府的税收行为也能够有更加清楚的认识。
四、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
(一)完善个人所得税扣除制度,考虑家庭因素
中国在费用扣除方面应该根据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差距对扣除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以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应结合纳税人的家庭情况确定相应的扣除标准。
家庭成员的收入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家庭实际收入是总收入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和个人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收入。
也就是要除去生活必要支出如医疗、教育、住房等开销。
但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不能简单地模仿美国,采取家庭申报制度,由于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存在大量问题,这对中国个人所得税由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纳税申报改为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纳税申报带来很大阻碍。
(二)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变
综合所得税制是将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的各种所得综合起来扣除法定减免数额后,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征税。
它的特点是将来源于各种渠道的所有形式的所得不分类别,统一课税。
这种税制的优点是税负更加公平、扣除合理,能够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综合税负能力,能考虑到纳税人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等因素并给予减免。
同时进行按年度纳税也更能真实反应纳税人的年收入情况,避免纳税人因个别月份取得高收入、多数月份不取得收入而带来的税收负担重的情况,更能够体现税收的公平性。
(三)合理调整税率结构
在税率结构上,中国可相应减少累进税率档次,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同时可以将现行的两套税率统一为超额累进税率,以减少纳税人的避税空间,使税负更趋于合理。
此外还可以适当调整各档次税率的级距,保证中低收入者少纳税,高收入者多纳税,从而实现所得税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
(四)实行税收指数化
税收指数化是根据通货膨胀率对税制中一些项目随物价变化进行指数化调整,已实现自动消除通货膨胀对实际应纳税额的影响。
中国分别于2005年、2007年、2011年三次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这表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不应太固定,需要定期对其进行调整,而美国则实行了税收指数化,自动对免征额进行调整,可减少税法的修订次数。
实行通货膨胀调整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是实际税负与名义税负趋于一致,避免纳税人因通货膨胀而导致税负增加,使税负更加合理,进而真正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公平。
参考文献:
[1]田天,迟毓艳.中、美个人所得税制比较及启示[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0)。
[2]刘晓静.从中美个人所得税比较中的启示[J].时代经贸,2007(09)。
[3]崔海霞.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J].商业时代,2010(17)。
附表:
表一:
中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表二:
中国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表三:
MarriedIndividualsFilingJointReturnsandSurvivingSpouses
IfTaxableIncomeIs:
TheTaxIs:
Notover$17,400
10%ofthetaxableincome
Over$17,400butnotover$70,700
$1,740plus15%oftheexcessover$17,400
Over$70,700butnotover$142,700
$9,735plus25%oftheexcessover$70,700
Over$142,700butnotover$217,450
$27,735plus28%oftheexcessover$142,700
Over$217,450butnotover$388,350
$48,665plus33%oftheexcessover$217,450
Over$388,350
$105,062plus35%oftheexcessover$388,350
表四:
HeadsofHouseholds
IfTaxableIncomeIs:
TheTaxIs:
Notover$12,400
10%ofthetaxableincome
Over$12,400butnotover$47,350
$1,240plus15%oftheexcessover$12,400
Over$47,350butnotover$122,300
$6,482.50plus25%oftheexcessover$47,350
Over$122,300butnotover$198,050
$25,220plus28%oftheexcessover$122,300
Over$198,050butnotover$388,350
$46,430plus33%oftheexcessover$198,050
Over$388,350
$109,229plus35%oftheexcessover$388,350
表五:
UnmarriedIndividuals(otherthanSurvivingSpousesandHeadsofHouseholds)
IfTaxableIncomeIs:
TheTaxIs:
Notover$8,700
10%ofthetaxableincome
Over$8,700butnotover$35,350
$870plus15%oftheexcessover$8,700
Over$35,350butnotover$85,650
$4,867.50plus25%oftheexcessover$35,350
Over$85,650butnotover$178,650
$17,442.50plus28%oftheexcessover$85,650
Over$178,650butnotover$388,350
$43,482.50plus33%oftheexcessover$178,650
Over$388,350
$112,683.50plus35%oftheexcessover$388,350
表六:
MarriedIndividualsFilingSeparateReturns
IfTaxableIncomeIs:
TheTaxIs:
Notover$8,700
10%ofthetaxableincome
Over$8,700butnotover$35,350
$870plus15%oftheexcessover$8,700
Over$35,350butnotover$71,350
$4,867.50plus25%oftheexcessover$35,350
Over$71,350butnotover$108,725
$13,867.50plus28%oftheexcessover$71,350
Over$108,725butnotover$194,175
$24,332.50plus33%oftheexcessover$108,725
Over$194,175
$52,531plus35%oftheexcessover$194,175
表七:
EstatesandTrusts
IfTaxableIncomeIs:
TheTaxIs:
Notover$2,400
15%ofthetaxableincome
Over$2,400butnotover$5,600
$360plus25%oftheexcessover$2,400
Over$5,600butnotover$8,500
$1,160plus28%oftheexcessover$5,600
Over$8,500butnotover$11,650
$1,972plus33%oftheexcessover$8,500
Over$11,650
$3,011.50plus35%oftheexcessover$1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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