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人员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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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人员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三类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ZSGZ-M1-0700-02.02
版号
A/0
序号
02
运行控制文件
文件页码
共7页第1页
1目的
为切实搞好安全管理,抓好“三类人员”,认真落实“一岗一责一盘棋,一点一票一监护,一事一地一教育”的管理思想,杜绝“三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广州分公司直属单位和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施工的施工单位。
3职责
3.1监护人员的职责。
监护人员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的违章行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施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作报告。
3.2用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责。
用工单位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负责。
用工单位负责施工人员二级安全教育,定期对外来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落实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拒绝违章,做到自主管理,保证安全施工。
3.3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3.3.2保证上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在本部的贯彻执行,对本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3.3定期召开本部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和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管理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3.3.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积极搞好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
3.3.5安全管理人员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对所辖的下一级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3.3.6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3.7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3.3.8协助单位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相应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下一级的安全教育。
3.3.9负责监督和督促本单位所有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
负责安排并检查基层安全活动,组织反事故演练。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四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负责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实用、规格化。
运用安全评价、HSE体系管理等先进安全管理手段,使安全管理从事后管理、现状管理逐步转移到安全预防、预测管理。
负责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并报作业部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4术语及定义
4.1三类人员
三类人员是指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
4.2监护人员
监护人员是指用火作业、进设备作业、动土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区域作业以及需要会签的作业的监护人。
4.3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是指进入作业部施工的非本作业部人员,包括广州石化总厂施工人员、非本作业部的广州分公司施工人员和广州石化的外来施工人员。
在安全管理中,车间与动力事业部视作广州分公司的作业部。
4.4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
4.5一般监护
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区域单位发生交叉的作业执行中国石化广州管[2002]8号《现场作业会签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点自动成为新增巡检点,由作业部操作工24小时不间断巡检的监护。
4.6连续监护
以下作业监护属于连续监护:
a)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动火作业;
b)进设备作业;
c)动土作业。
4.7间歇监护
以下作业监护属于间歇监护:
a)15米以上高处作业
b)10吨以上起重作业
5程序
5.1流程图
“三类人员”管理流程图
5.2监护人员的管理
,是施工人员的保护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与制止违章作业,一旦发现意外,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5.2.2监护人员的资格
监护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必须有岗位技术考核上岗证,用火监护人员还必须同时具有用火监护人员资格证书;必须了解施工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防止、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5.2.3监护人员的职责(见3.1)
5.2.4监护人员的管理
施工前安全措施的确认
接到监护任务后,监护人员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自己的工种、姓名、岗位和级别,许可证上没有监护人员填写栏的,监护人员必须把自己的姓名和岗位写在许可证左上角。
现场核实施工部位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将作业许可证施工联交给施工人员。
施工过程中的监护
施工过程中的监护有一般监护、连续监护、间歇监护:
一般监护:
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区域单位发生交叉的作业执行中国石化广州管[2002]8号《现场作业会签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点自动成为新增巡检点,由作业部操作工24小时不间断巡检监护。
连续监护:
a)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用火作业由作业部指定操作人员进行监护;
b)进设备作业由作业部和施工单位各派一名人员共同监护;
c)动土作业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间歇监护:
a)15米以上高处作业由作业部安全员监护;
b)10吨以上起重作业由作业部设备员进行监护。
监护人员必须每两小时一次检查并填写《施工过程监护表》(见相应施工管理的HSE体系运行控制文件),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施工。
有下列情况之一,监护人员必须制止施工,收回作业许可证,直至整改完毕,必要时报生产作业部领导:
a)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
b)施工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不符;
c)安全措施不落实;
d)施工人员不听劝阻,野蛮施工;
e)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f)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
在连续监护时要求监护人员戴红袖标,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监护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进设备作业,施工单位监护人员在人孔外侧5米范围内,作业部监护人员在人孔外侧15米范围内;动土作业监护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用火监护人员监护时要求穿红马夹,特级、一级用火,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二级用火,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的15米内;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监护人员确实需要离开施工现场,必须收回作业许可证的施工联,并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没有作业许可证不得施工,坚决做到“人离证离,证离工停”。
连续监护时,监护人员不得干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施工点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或违章,立即制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
施工暂停或结束后,按作业许可证要求进行现场检查,不留余患,结束作业许可证。
,不填写《施工过程监护表》,填写《施工过程监护表》与现场不符,施工人员违章等情况都要对监护人员进行考核。
第一次,扣罚监护人员当月奖金的50元,事故零考核扣2分;第二次,扣罚当月奖金100元,事故零考核扣4分,;第三次,扣罚当月奖金200元,事故零考核扣8分。
如果因为施工监护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发生,依照附录A.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附录A.2《安全管理考核办法》、附录A.3《事故零考核办法》追究监护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护人员违章,第一次,扣罚用火监护人员当月奖金的50%,事故零考核扣5分;第二次,扣罚当月奖金100%,事故零考核扣10分,留岗察看;第三次,下岗处理,事故零考核扣20分。
如果因为施工监护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发生,依照附录A.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附录A.2《安全管理考核办法》、附录A.3《事故零考核办法》追究监护人员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施工人员的管理
本规定所指施工人员,是指进入作业部施工的非本作业部人员,包括广州石化总厂施工人员、非作业部的广州分公司施工人员和广州石化的外来施工人员。
在安全管理中,车间与动力事业部视作广州分公司的作业部。
5.3.2施工人员必须执行广州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5.3.3广州石化施工人员的管理
,并获得《安全教育合格证》、特殊工种还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
,并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出生产装置。
,由技术人员交底,监护人员签名允许开工后方可进行作业。
,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作业交底不清楚时应主动找作业部的监护人员了解清楚,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存在疑问时必须拒绝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5.3.4广州石化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
进入广州分公司施工的广州石化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广州石化总厂环保安全部、用工单位、项目所在生产作业部三级安全教育,持《临时出入证》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有资格进行施工。
总厂环保安全部、用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台帐。
施工人员的装置级安全教育由作业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发放《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时应注明使用期限,与检修项目期限相当,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如工期未完,必须办理延期手续,依此类推,直至完工。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须随身佩带《临时出入证》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以便接受检查。
用工、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见3.2)
5.3.5考核办法
职工发现施工人员违章施工,应立即制止施工,没收违章人员的《临时出入证》或《安全承诺书》,与填写好的《安全贡献奖申请表》一起交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予以奖励,并定期通报表扬。
发现施工人员没有随身携带《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或使用过期证件,扣罚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人员50元并责令其对外来施工人员补充教育,事故零考核扣5分,同时扣罚施工队伍100元/人。
违章作业,依照附录A.4《施工人员违章处罚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对施工单位、用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按1:
0.8:
0.6的比例进行考核(施工单位为1);非作业部的广州分公司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对建设单位按1:
0.5的比例进行考核(非作业部的广州分公司施工单位为1)。
重复违章按1倍、2倍、4倍级数递增对施工单位、用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考核。
对广州石化外来施工队伍实行“违章记分卡”制度,对违章的施工队伍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在该施工队伍的“违章记分卡”上扣分,在一年内扣完的,建议不得在分公司承接施工业务。
扣罚每500元对应扣1分,一个年度内,第一次发生报分公司级事故,扣5分,连续发生二次上报分公司级事故,停止承接分公司施工业务。
各队伍的基分视队伍的大小而定,200人以下,12分;200~300人,15分;300人以上,20分。
5.4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5.4.1安全管理人员的概念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各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
5.4.2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见3.3)
5.4.3安全管理人员与监护人员与和施工人员的关系。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等各个岗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监督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修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施工人员违章统计台帐,并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规范文明施工。
作业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监护,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对不按章施工的施工人员有权提请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考核、扣罚。
生产作业部安全员定期组织监护人员学习监护人员的资格、职责与权限,并进行应知应会的考试。
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检查用火监护和施工监护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制止、纠正违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要求由监护人员填写《施工过程监护检查表》并且随身携带,作业前检查由监护人员、施工人员、作业部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监护过程中,监护人员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员不定期抽查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是否及时制止违章,是否做好记录,各层次安全管理人员层层把关,杜绝违章。
监护人员对施工人员有监督和保护职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进行监督,杜绝违章,遇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人员和装置安全进行保护,使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施工人员对监护人员进行反监督,发现监护人员不在场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施工人员或施工单位必须拒绝施工,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作业部安全员要监督工艺员、设备员是否认真完成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台帐。
5.4.4考核办法。
所有的违章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
监护人员监护不到位,扣罚安全员50元/次,事故零考核扣2分;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次监护不到位,扣罚安全管理人员和装置工艺主管各100元,事故零考核扣4分;连续三次监护不到位,扣罚作业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0元,事故零考核扣8分。
施工人员没有及时经过装置级教育,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现2次,扣罚安全员100元,事故零考核扣5分;一个季度内,连续发现3次,扣罚作业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100元,事故零考核扣10分。
一个月内,连续发现2次违章作业,扣罚安全员100元,事故零考核扣5分;连续发现3次,扣罚作业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00元,事故零考核扣10分。
6检查与监督
6.1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检查用火监护和施工监护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制止、纠正违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6.2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检查监护人员与施工人员,要求由监护人员填写《施工过程监护检查表》(见相应作业管理运行控制文件)并且随身携带,作业前检查由监护人员、施工人员、作业部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监护过程中,监护人员每隔2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安全员不定期抽查监护人员是否在现场、是否及时制止违章,是否做好记录,各层次安全管理人员层层把关,杜绝违章。
6.3监护人员对施工人员有监督和保护职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进行监督,杜绝违章,遇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施工人员和装置安全进行保护,使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6.4施工人员对监护人员进行反监督,发现监护人员不在场或安全措施未落实,施工人员必须拒绝施工,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6.5作业部安全员要监督工艺员、设备员是否认真完成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台帐。
7记录
监护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施工过程监护检查表》,并且随身携带。
8附则
本规定执行之日起,中国石化广州安〔2001〕23号《“三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拟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李宝坤
刘同华
王宁
2002年4月19日
2002年5月1日
附录A.1
(规范性附录)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部分)
1处分
1.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应分别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1.1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1.1.2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1.3违反中石化广州分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
1.1.4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1.1.5职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处分类别
2.1对职工的行政处分类别分为: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撤职;
e)留用察看;
f)开除。
2.2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附录表A.2
(规范性附录)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事故性质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
报
集
团
公
司
、
股
份
公
司
事
故
特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
万元及以上。
生产作业部扣20万元。
重大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9人;
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0人及以上
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生产作业部扣15万元。
一般事故
1、一次事故造成重伤1~9人;
2、一次事故造成死亡1~2人;
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4、一次事故造成3套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50%及以上。
1、重伤1人扣1万元,每增加1人加扣5千元;
2、死亡1人扣2万元,死亡2人扣3万元;
3、损失10万元扣1万元,损失每增加10万元加扣5千元;
4、每起扣1万元,全厂停产扣3万元。
以上各类事故属违章造成的加倍扣罚。
火灾爆炸事故
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每起扣1万元,若引发跑油料、装置停车、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依照相关内容和考核办法加以考核。
分
公
司
统
计
事
故
一般事故
1、轻伤事故;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10万元(不含10万元);
3、一次事故造成1~2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及以上;
4.其它事故。
1、每起损失工作日30天以内扣1千元,30天以上扣2千元;
2、每起损失1万元扣1千元,每增加1万元加扣500元;
3、造成装置停产,每停一套扣2千元;
4、其它种类事故每起扣1千元~1万元。
以上各类事故属违章造成的加倍扣罚。
轻微事故
1、发生恶性未遂事故;
2、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1万元(不含1万元);
3、一次事故造成1~2套生产装置停产,影响日产量50%以下。
4、非计划停车;
5、其它事故。
1、每起扣1~5千元;
2、每起损失1千元扣500元,每增加1千元加扣200元;
3、造成装置停产,每停一套扣1千元;
4、重点生产装置发生非计划停工扣责任单位2千元/套,其它装置则扣1千元/套;
5、每起扣500元~1万元
以上各类事故属违章造成的加倍扣罚。
附录表A.3
(规范性附录)
“事故零”考核办法
1.考核挂牌标准:
等级
标准
挂牌
优级
当月考核≥80分
绿
良好
当月考核得70~79分
红
差等
当月考核得60~69分
黄
等
当月考核得<60分或发生上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事故
黑
2.“事故零”活动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事故管理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上报分公司
级事故(含表外统计事故)。
2、发生轻微事故。
3、发生事故(包括轻微事故)及时报告,及
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按“五不放过”要
求进行事故处理。
4、不按时、不按要求上报事故报告书(表)
1、取消评比资格。
2、每起扣3~25分;年终考核
负伤率每超0.1‰扣2分,其它
事故每起扣5~50分。
违章造
成加倍扣分。
3、违反《事故管理制度》者扣5~40
分。
4、每缺一栏扣2~5分。
违章违纪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三个禁令和六个安全规定,以及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安全管理规定。
每起扣2~20分。
附录A.4
(规范性附录)
施工人员违章处罚标准
1广州石化施工人员在项目所在单位施工没有作业票扣罚1000元/人,有作业票但没有会签的扣罚500元/人。
2广州石化的外来施工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进厂作业,扣款500元/人,并责令立即离开厂区。
3未经第三级安全教育进装置施工,扣罚100元/人。
4进入与施工无关的装置和罐区内,扣罚50元/人。
5厂内吸烟,扣罚500元/人,发现一个烟头,扣罚100元。
6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进装置不戴安全帽,扣罚50元/人,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扣罚100元/人。
7违反《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扣罚100~1000元;无证动火,扣罚1000元;监火人、动火人不穿专用红黄马夹,扣罚30元/人。
8违反《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扣罚100~1000元;没有办作业票进入设备内作业,扣罚1000元。
9违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作业,扣罚100~1000元;私接电源用电,罚款1000元。
1015米以上高处作业不办证,扣罚100元/人。
11机动车进装置未办许可证,罚款200元;未按指定路线行使或停靠,扣罚100元;进厂未戴好防火罩,扣款100元,机动车厂内超速行驶,扣罚100元。
12违反《破土作业管理规定》作业,扣罚100~1000元;无证动土,扣罚1000元;在马路、人行通道挖坑、沟作业,不设围栏、警示设施或不及时回填,扣罚200元。
13未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扣罚500元;吊装或拆卸作业危险区域不设围栏、警示设施,扣罚200元。
14进行探伤等放射性作业不办证,罚款500元;不设围栏、警示设施,扣罚200元。
15特殊工种无证作业,扣罚200元。
16在防火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扣罚200元;使用手机、BP机,扣罚50元。
17未经批准同意,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非灭火工作,罚款200元;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扣罚500~3000元。
18高空抛掷物料,扣罚100元。
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按《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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