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案.docx
- 文档编号:6540796
- 上传时间:2023-01-07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35.74KB
建设方案.docx
《建设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方案.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方案
第五章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研究是在规划设计和建筑规模需求的基础上,论证拟建设方案项目的建设规模,作为确定项目建筑方案、工程方案及投资估算的依据。
5.1建筑规划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
5.1.1指导思想
建设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黄冈发展的需要,更是黄冈人民长久的期盼。
立足检察院技术办公大楼现有条件,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和《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为依据,以上级补助专款和自筹资金为依托,以硬件投入为重点,建设技术用房,增添基础设施,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完善、配套、充实、提高,把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技术综合楼建设成具有一定现代化基础的市级检察行政机构,以适应黄冈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需要。
5.1.2设计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适用、简朴庄重”的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地理条件和项目建设的目标,依据各种现行设计法规、标准和政策,合理布局,做好建筑设计,创造出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设计成果,求得最好的工程、社会、环境效益。
本项目规划遵循下列设计要求:
(1)以人为本的原则。
执法为民是检察系统一贯的宗旨。
与接待群众有关的业务用房尽可能集中设置,便于群众快捷、方便的办事,提高行政效能,树立检察院良好形象。
(2)高效管理的原则。
方便检察院内各部门直接对外联络以及进行内部协调的各种会议室、报告厅,并配备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楼宇智能系统。
(3)节能环保的原则。
按照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进行侦查技术综合楼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在建筑材料、功能设计等方面要充分体现节能、环保、绿色特点,按照建设。
(4)降低成本的原则。
综合楼外立面不搞豪华装修,内装修主要简洁朴素,办公设备的配置讲究科学实用,尽可能节约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
5.2项目总体规划方案
5.2.1工程概况
(1)项目介绍
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附属用房以及建筑给排水系统、暖通空调系统、建筑电气系统、电梯、弱电系统、道路、停车位、绿化等配套工程。
办案用房包括控审机要室、案件研讨室、举报中心、来访接待中心、检察长接待室、证人询问室、被害人询问室、民行案件审查听证室、侦查监督案件审理室、自侦案件初查询问室、主办检察官研讨室、案件卷宗整体装订室、律师用房、侦查指挥中心、信息通讯用房、监控用房、监察委员会用房、办公室、会议室等。
专业技术用房包括资料室、信息采集室等。
附属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汽车库、警卫室、地下人防设施等。
建设规模:
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1412.00㎡,总建筑面积7047.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98.00㎡,地下室建筑面积849.00㎡。
该项目具体的建筑面积如下表所示。
表5-1建筑面积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数值
单位
一
总建筑面积
7047.00
㎡
1.1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
6270.66
㎡
控审机要室
32.76
㎡
案件研讨室
32.76
㎡
其中
举报中心
35.49
㎡
来访接待室
237.30
㎡
检察长接待室
131.04
㎡
证人询问室
77.70
㎡
被害人询问室
54.60
㎡
自侦案件初审询问室
115.92
㎡
民行案件审查听证室
70.98
㎡
侦查监督案件审理室
54.60
㎡
主办检察官研讨室
65.52
㎡
案件卷宗整体装订室
65.32
㎡
律师用房
495.18
㎡
侦查指挥中心
150.48
㎡
信息通讯用房
495.18
㎡
监控用房
495.18
㎡
监察委员会用房
495.18
㎡
办公室
523.73
㎡
会议室
182.52
㎡
资料室
51.48
㎡
信息采集室
51.48
㎡
休息区
54.60
㎡
卫生间
226.80
㎡
电梯前室、电梯间及楼梯
1003.80
㎡
大厅
150.48
㎡
走廊
849.60
㎡
监控室
51.48
㎡
消防控制室
19.50
㎡
1.2
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776.34
㎡
其中
变配电间
10.50
㎡
消防水泵房
27.30
㎡
消防水池
54.60
㎡
洗车间
27.30
㎡
值班室
10.14
㎡
地下人防设施(地下车库)
657.00
㎡
为了充分利用建筑空间,对各层进行了明确的功能分区,建筑物每层的面积和房间功能如表5-2
表5-2建筑物面积统计表
序号
层数
建筑面积(㎡)
备注
1
地下一层
849
车库、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洗车间、电梯前室、电梯间、水井、电井、楼梯间、储藏间、卫生间
2
一层
943
控审机要室、案件研讨室、举报中心、休息室、配电室、值班室、大厅、来访接待中心、消防控制室、楼梯间、电梯间、水井、电井、电梯前室、检察长接待室、卫生间
3
二层
943
证人询问室、被害人询问室、民行案件审查听证室、电梯间、楼梯间、电梯前室、水井、电井、侦查监督案件审理室、自侦案件初审询问室、主办检察官研讨室、案件卷宗整体装订室、走廊
4
三层
616
办公室、楼梯间、电梯间、电梯前室、水井、电井、卫生间、资料室、侦查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室、走廊
5
四层
616
办公室、楼梯间、电梯间、电梯前室、水井、电井、卫生间、走廊
6
五层
616
律师用房、电梯前室、电梯间、楼梯间、水井、电井、卫生间、走廊
7
六层
616
信息通讯用房、电梯前室、电梯间、楼梯间、水井、电井、卫生间、走廊
8
七层
616
监控用房、电梯前室、电梯间、楼梯间、水井、电井、卫生间、走廊
9
八层
616
监察委员会用房、电梯前室、电梯间、楼梯间、水井、电井、卫生间、走廊
10
九层
616
办公室、监控室、会议室、电梯前室、电梯间、楼梯间、水井、电井、卫生间、走廊
11
共计
7047
(2)办公用房标准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标准定为二级。
(3)入驻人数
根据报告第三章3.1.2节可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现有编制人员169人,其中专项编制121人,事业编制48人。
5.2.2建筑设计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鄂办发【2007】21号)
5.2.3建筑设计依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2005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国家及黄冈市现行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5.2.4项目总体布置
(1)平面设计
总平面规划中按照满足功能原则,合理分区,主题是“满足现在和未来发展需求”。
充分利用场址地形地貌,自然环境特点,合理用地,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
项目规划用地呈矩形,东临白潭湖大道,基地西边和东边为预留后期发展用地,东边预留用地与凌湖路相邻,整体交通优势明显。
项目以“集中式”的建筑方式进行布局,侦查技术综合楼以城市南北景观主轴为中心线,呈“一字形”布局,朝向为白潭湖大道。
大楼室外设置环形道路,布置绿化景观河室外停车场,为办公人员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满足大楼办公人员及外来人员临时停车需求。
在大楼东面设入口。
本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849.00㎡,人防建筑面积共657.00㎡,人防地下室采取平战结合,平和为车库,战时藏人。
防护区内设有两个口部,一个借用车道出口,另一个为楼梯间,均可直通室外。
人防地下室设于侦查技术综合楼下方,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交配电室等设备房间位于人防地下室北侧。
人防地下室平时可作车库,可停车24辆,车库没有一个爽车道出入口。
办公楼上方有2台电梯(其中1台消防电梯兼做客梯)及2部楼梯(其中1部楼梯直通地下室)。
一层平面中部设置两层通高接待大厅及会见厅、消防控制室、控审机要室、案件研讨室、举报中心、休息室、值班室、来访接待中心、检察长接待室等用房。
二层为证人询问室、被害人询问室、民行案件审查听证室、侦查监督案件审理室、自侦案件初差询问室、主办检察官研讨室、案件卷宗整体装订室等用房。
三层为办公室、资料室、侦查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室等办公用房。
四层为办公室等业务用房。
五层为律师用房。
六层为信息通讯用房。
七层为监控用房
八层为监察委员会用房
九层为办公室、监控室、会议等用房。
(2)竖向布置
根据拟建地的标高和《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机动车规划纵披应不大于%2,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的要求,根据白潭湖大道标高,在结合减少拟建项目区内土方工程、节约投资的前提下综合确定拟建项目内用地竖向标高。
地下一层层高4.0米,一层层高4.2米,二层~九层层高均为3.6m,建筑高总高32.4米。
(3)建筑立面造型
立面采用对称布置的形式,通过对各部分体形组织及入口处台阶、雨蓬、柱子、门窗、墙面的凸凹变化等的处理,从整体到细部塑造人民检察院的庄重严肃、公正无私的建筑形象。
(4)建筑装修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2010]140号)的要求,专业技术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经济适用、简朴大方、节约资源的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
室内装修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装修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选择进口装修材料。
建筑物外立面采用普通的面砖进行镶嵌,外墙面选择清水墙水泥砂浆进行勾缝;入口厅地面采用水磨石,其余楼、地面采用普通陶瓷砖;卫生间墙面贴普通陶瓷砖;门窗应按当地城市规定的节能指标采密封盒保温、隔热性能好的产品,大堂入门采用不锈钢或铝合金全玻璃门,其余室内门窗采用硬木夹板门、普通铝合金玻璃门(窗)。
(5)道路交通布置
考虑侦查技术综合楼功能特殊,需要满足四方面通道路线:
1、干警日常办公进入通道;2、办案通道,即嫌疑犯人及车辆进出通道,直接通往办案工作区;3、信访接待通道,专门为权重信访接待提供服务;
4、环形消防通道。
本项目在白潭湖大道设置主入口,凌湖路设置次入口,楼栋前后均有外形消防通道满足消防需求,楼后地下车库出入口直接可从院内道路直通凌湖路出入,满足办案通道需求。
整个检察院的交通形成了一个网络系统,不仅保证人流和车流的进入以及疏散,而且满足消防车辆的工作,检察院内各个功能区次要入口于环路上相连接,保证交通流畅。
(6)消防平面布置
建筑四周设有规划路,场地东边设有出入口。
侦查技术综合楼死变落地,主登高面设有消防车道,其要求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设于一层并直通室外。
每层都设有直通楼梯和室外的出入口,可满足大型消防车的扑救要求
(7)无障碍设计
建筑入口平台宽度大于2米;在办公楼东侧主入口对称设置1:
10、宽为2.7m的缓坡坡道,在坡道辆测设置栏杆扶手,坡道采用坚固、耐磨、防滑的花岗岩面层。
建筑入口、台阶、坡道、步行道均设视力残疾者地面标志。
采用防滑材料。
具体部分及做法结合景观设置。
设无障碍电梯清晰显示电梯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声音提示。
首层设残疾人专用厕位。
其它无障碍设施均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
(8)绿化布置
本工程新建绿化总面积4576.21㎡,规划在大楼左右两侧修建花坛,在内部种植绿色乔木,并加少许花木加以点缀,在大楼北面种植高大、茂密乔木,突出项目区内的景观氛围。
在室外停车场种植草坪,并铺设多孔砖。
5.3结构设计方案
5.3.1结构设计的依据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5-2010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版)
《高层建筑混凝土机构技术规程》JGJ3-2010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湖北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42/242-2003
《冷扎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JGJ50007-2002
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范围、法规及设计要求
5.3.2结构设计的原则
满足建筑要求及其他专业功能和使用要求,满足我国现行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保证建筑物的安全、经济、合理,使结构体系受力明确,传力直接,有利于抗震。
5.3.3结构设计
(1)结构型式:
框架结构。
(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
(4)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5)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6)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7)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8)人防地下室为甲类二等人员掩蔽部,防护等级为甲类常6,核6级,防化等级为丙级。
(9)荷载设计: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该办公楼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如下:
一般资料档案室2.5KN/㎡;办公为2.0KN/㎡;会议室为2.0KN/㎡;业务用房3.5KN/㎡;走廊、楼梯为2.5KN/㎡;消防疏散楼梯为3.5KN/㎡;卫生间为2.5KN/㎡;通风机房、电梯机房为7.0KN/㎡;上人屋面为2.0KN/㎡;不上人屋面为0.5KN/㎡;停车库、车道为4.0KN/㎡。
5.3.4结构主要材料的选用
(1)混凝土材料
柱:
C30—C40;梁、板:
C30—C35。
钢筋混凝土基础:
C35。
(2)钢材及填充墙
量、板、柱内纵筋采用高强钢筋以节约钢材,达到绿色建筑的目的。
楼板内采用HRB400级钢筋;而板中构造所需的分布筋拟一律采用HPB300级钢以资节约。
一般梁、柱内主筋采用HPB400;梁、柱内箍筋采用HPB300或HRB400钢筋。
填充墙采用25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
5.4配套设施
5.4.1强电设计
(1)设计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50034-200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版)
业主提供的有关设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设计规范
(2)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为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电力及自动系统、照明、防雷及接地系统。
(3)供电电源及负荷等级
本项目从白潭湖大道引入两路10KV的市政电源,一路电源提供所用用电负荷用电,另一路电源提供所用一级负荷和部分二级用电负荷的用电,项目市政电源供应充足。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计算机中心,电视监控系统,事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动卷帘,安全保卫等为一级用电负荷,生活泵,普通客梯,综合通讯等为二级供电负荷,其它为三级用电负荷。
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做备用电源,保证不间断供电。
(4)负荷计算
本项目负荷预测采用面积算法,根据《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取各用房的负荷密度指标分别为:
业务用房80VA/㎡,地下室20VA/㎡,本项目总用电负荷为512.82KVA。
拟在一楼变配电室设置一台700KVA的干式变压器,以满足本项目建成后的用电需要
(5)高低压变配电系统
高压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两路10KV独立高压电源供电,采用YJV22型电缆埋地引来。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380/220伏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方式,采用TN-S系统接地型式,设专用保护接地线(PE),随线路通配全楼。
对于单台容量较大的负荷采用放射式供电,对于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发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电力照明支线采用ZABV-450/750V铜芯导线。
(6)变配电所
本项目在一层设有一个高低压变配电间。
变压器采用SCB11干式变压器,外加保护罩、风机及温控装置。
低压配电柜采用固定分隔式低压柜,进线断路器和母联断路器采用框架断路器,其它均采用塑壳断路器。
(7)断电保护及计费方式
10千伏电源进线断路器设电流速断及定时限过电流保护;10千伏进线断路器设电流速断及反时限过电流保护;干式变压器设温度保护。
本项目的用电计量采用低压三相四线有功表计量,设于电源箱内。
(8)照明设计
1、照明设计范围
照明设计范围包括地下室照明及办公楼、走道的照明。
2、照明电源
各层照明电源从相应电气竖井内的封闭母线接电,380/220伏,三相四线制另专设PE保护线,应急照明由专用回路供电。
3、照明设计
本工程设有一般照明,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照明,安全保卫照明,障碍照明,亮化节日照明。
其中,一般照明采用高效节能型灯为主;应急、疏散、备用照明采用自备电源灯。
对于水泵房、变电所、消防电梯间、消防控制室在火灾时应保证正常照度,其电源取自于消防电源。
4、照度要求
本项目照度要求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标准执行,具体见表5-3
表5-3项目主要用房照明设计
房间或场所
参考平面及高度
照度
UGR
Ra
普通办公室
0.75m水平面
300Lx
19
80
高档办公室
0.75m水平面
500Lx
19
80
会议室
0.75m水平面
300Lx
19
80
设备机房
0.75m水平面
300Lx
19
80
接待室、前台
0.75m水平面
300Lx
80
文件整理、复印室
0.75m水平面
300Lx
80
资料、档案室
0.75m水平面
200Lx
80
车库
0.75m水平面
15Lx
80
(9)用电量估算
本项目的用电主要用于照明用电、办公设备用电、空调用电。
根据计算,项目的年用电量为62.48万KWh。
表5-4项目年用电量估算表
物业类型
用电负荷(KVA)
用电时间(h)
用电时间(天)
功率因素
用电负荷系数
年用电量(万KWh)
办公楼
495.84
10
250.00
0.90
0.5
55.78
地下室
16.98
24
365.00
0.90
0.5
6.69
合计
512.82
62.48
(10)防雷与接地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本工程属于三类防雷建筑物,在建筑屋面设网格不大小20*20m避雷网(带)作接闪器,利用结构柱内的钢作引下线,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极。
建筑内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就近接至防直击雷接地装置。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桥架等长金属物,其静距小于100mm时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mm时,其交叉处跨接。
将建筑结构主钢筋、钢结构等大部分金属物与被用作防雷的钢筋焊接连通;变、电室变压器高、低压侧各相上要求装设避雷器。
将进出建筑物的电源线路在进出端电缆的金属外皮接地,进出建筑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外就近与防雷的接地装置相连。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3组电涌保护器保护。
建筑进行总等电位联结;主要电力设备房进行局部等电位联结。
本工程采用TN-S接地系统,利用建筑物的柱内主钢筋作防雷引下线,除特殊设备的特殊要求外,所有接地均与防雷接地供系统,其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5.4.2弱电设计
(1)设计依据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智能建筑设计规范》GB/T50314-2006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GB14287-2005
(2)设计范围
本工程弱电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话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保安监控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
本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级为一级保护对象,在大楼的一层设消防控制室,内设一台火灾自动报警和联动控制装置对培训楼内各报警点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和控制,火灾自动控制警和联动装置的两路电源均由低压配电中心直接供给,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进行双电源自动切换,其中水泵房,变电所,消防电梯间,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专业电话,消防控制室设置直通119电话。
大楼的消防广播系统平时兼做播放背景音乐广播,火灾时强制切换至消防广播。
火灾自动探测系包括在办公室、会议室、电气竖井、电梯机房、走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智能感烟探测器,在地下室停车场等处设感温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系统包括在每层适当位置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现场人员可就近向消防控制中心报警。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包括计算机、集中控制室、监控探测器、互感器、总线隔离器,在每层设置监控探测器,当出现漏电电流时,该系统能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线路地址。
在每个消火栓配备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泵房除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控制启动外,还可由各层的消火栓报警按钮直接控制启动。
(4)综合布线系统
本工程综合布线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