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固学区对所辖学校绩效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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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固学区对所辖学校绩效考核制度
杜固学区对所辖学校绩效考核制度
为促进本学区各学校管理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成绩考核(50分)
1、人数认定:
各学校以电子档案在校生人数为成绩人数核算依据,加之正常的学生流动(休学、转学、复学),结合月报数,定书数,试卷数等来确定各学校的参考人数。
计算成绩时,凡流失、转到外县(市、区)和请假等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均按缺考对待。
缺考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特殊学生由学区认定核减。
(如局统一组织按局认定的学生数)。
2、成绩记分办法
(1)成绩核算办法:
①学科教学质量检测分数=平均分×70%+及格率×满分×30%
②年级学业成绩分数=年级各考试学科教学质量检测分数之和
学校学业成绩分数=各年级学业成绩分数之和
注:
a、年级不全的小学,有几个年级就用这几个年级的成绩,与本学区其他学校这几个年级的成绩相比,决定名次。
b、任同年级同学科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课的老师,其该科成绩按所有任教班级学生的成绩计算。
(2)成绩得分
根据以上计算方法,将最后得出的平均分进行排名,第一名积50分,其它学校得分=本校年级总分/本年级最高分*50。
3、教学成绩奖励与惩罚
(1)奖励
①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
按学校学业成绩奖励前3名;同时分别给予获得前3名的学校校长5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
颁发奖状。
进步奖
每学年学业成绩与上学年学业成绩相比,在本学区小学组中每上升1个名次奖励100元,以此类推。
③幼儿园奖励由素质测评决定。
学区将对在全市小学单学科排名前50名、幼儿园(大、中、小)学前班前两名的教师进行物质和荣誉奖励(多年级、学科的不累计)。
(2)惩戒措施
①在教育局教学质量监测中,单位成绩没有进入学区组前5名小学校长,该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在教育局教学质量监测中,在本学区排名后两位的小学校长在校长会上作自我剖析发言。
连续两年在学区后两位的且分差没有明显缩小的,将予以小学校长诫勉谈话、降职、免职等处分。
③对连续2年成绩明显下滑的小学校长学区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职等处分。
在教育局(学区)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中,个人成绩在全学区教师排名中倒数后三名的教师(多年级、学科的取平均值),该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两次倒数后三名的教师(多年级、学科的取平均值)且分差没有明显缩小的,岗位设置上采取高职低聘,取消当年晋级资格,酌情降低绩效工资使用。
幼儿园教师同上由素质测评成绩决定。
二、学校安全信访稳定工作(10分)
(一)、学校发生一次一般责任事故扣1-3分(指通过校方责任险解决处理,不留遗留问题的轻度责任事故)、严重责任事故扣4-8分(出现责任事故未及时报案,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不良后果;出现责任事故虽报案,但仍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不良后果)、重大责任事故对学校一票否决。
(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各项教育政策法规及教育局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避免决策失误。
对不按政策执行或决策失误,引发到学区或教育局电话访、信访、来访等一次扣2分。
对出现性质恶劣的上访事件且情况属实,学校未发现、或发现不上报一起扣5分。
对问题解决不及时化解、推诿扯皮,不积极配合上级工作的一起扣7分,情况严重者对学校一票否决。
三、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40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普教工作
11分
上级部门、教研中心、学区等组织的关于教学教研、教育宣传等工作落实及参会情况;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兼课、听课情况。
5
1、准时参加,迟到一次扣0.1分,误会扣0.2分。
2、按会议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质量进行给分。
3、经常深入课堂进行听课,但达不到教学常规要求的节数,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每缺一节扣0.2分,上不封顶。
4、不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参加各种优质课评比活动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积极开展深化“管理·质量”活动,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建设有典型,有特色,有亮点,档案资料齐全。
1
根据省教育督导评估及省教学督导评估档案资料要求,视情况酌情扣分。
建立健全本学校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教育局、学区组织的各种重大节日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
1
按活动成效好、较好、一般、较差分别记1、0.7、0.4、0.1分。
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2
按好、较好、一般、差分别记2、1.5、1、0.5分
健全家长学校机构、组织本学校运动节、认真开展大课间活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1
根据开展情况按好、中、差分别记1、0.5、0分。
做好师生年度体检及疾病防治和宣传工作。
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时上交各种统计表、信息。
1
根据工作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差,分别记1分、0.7分、0.4、0.1分。
成
教
工
作
12
分
安全稳定
校方责任险工作
1
不按实际人数办理扣1分
安全教育做到“五落实”每月进行一次逃生演练。
2
缺一项或一次扣0.4分
坚持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做好整改,安全档案内容充实,分类科学;开展针对“二十六防”防范教育,并做到经常化,建立健全“十三个重点部位”分包责任人日巡查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3
缺一项扣1分
教师培训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包含国培、省培、市培等)
1
一次不参加扣0.2分,不封顶
校务公开
校务公开有永久性公开栏,公开内容全面、及时、真实,档案管理规范。
1
无公开栏扣1分;未按月公开,公开内容不全面扣0.5分;公开内容不真实扣0.2分;档案未按期装订、未按年立卷,内容不全扣1分。
取暖
学校冬季取暖,按时供暖,措施得当,温度达标,确保安全。
1
供暖物资准备不足扣0.5分,供暖设备维护不及时扣0.5分,保暖措施不得当扣0.5分,不按时供暖且温度不达标扣1分
计生
按要求完成育龄妇女普查和计划生育工作
1
学校育龄妇女按要求普查,根据上站率酌情给分;学校有一例计划外生育扣1分,不封顶
工会
成人学校及工会各项工作。
1
根据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酌情给分
材料上报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上报各种材料。
1
缺一项扣0.5分,迟报或错报扣0.1分,不封顶
会
计
工
作
17
分
环境改造
环境改造提升效果明显,校园规划布局合理,绿化、美化、硬化效果好,改造任务按期完成,档案资料齐全。
1
绿化、美化、净化效果不明显扣0.5分,未按期完工扣1分,档案资料不全扣0.5分。
基建
学校基建工程都要编制预算并按程序审批,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校舍、围墙、厕所等有险情时,应及时上报维修。
1
没有审批手续或预算不科学、不合理扣1分,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发现的危漏房未及时上报或维修扣0.5分
财务及人事
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规范;按时报帐,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开支不得超标、超预算。
2
制度不全扣0.5分,帐目不规范扣0.5;不按时报帐一次扣0.1分,超标准、超预算一起扣0.2分
按规定和要求执行财务制度,及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数据准确。
1
视违反财务制度情况酌情扣分,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因数据上报不实等造成不良后果不得分。
完成职称评聘、资格认定、聘用考核、编制核定等工作。
制定有科学合理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无争议。
资助工作档案资料齐全,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公示时间、内容符合要求,资金发放及时,无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10
根据有关记录酌情记分
教职工调动、临时人员聘用、病事假、病休及解聘,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报学区备案。
2
发现一例违反有关规定的,扣0.5分。
四、调控内容和办法
(一)、加分
1、学校新闻稿件被教育局简报或教育局网站刊出的,每次加0.5分。
2、学校受到上级综合奖、单项奖的:
学区级加1分、新乐市级加2分、石市级加3分、省级以上加4分。
3、召开正面现场会或在现场会上发言推广经验的:
学区级加2分、新乐市级加4分、石市级加6分、省级以上加10分。
4、代表学区参加局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加0.2分,获奖的每次加0.5分。
(二)、减分
1、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受到党、政纪处分视情节减5-10分;
2、受到学区、教育局及以上通报批评的视情节减2-8分;
3、重大、突发性事件隐瞒、拖延不按时不如实上报的,一次扣5-10分。
五、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通报全学区。
学区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年终考核及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据。
(一)、奖励:
1、对学校考核前三名的校长及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考核结果和上学期相比,提速进位显著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3、全学区小学分年级、按学科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排名,奖励全学区前3名的学科授课教师。
幼儿班按大、中、小分别奖励学区前3名
(二)、惩处:
1、本学年度教育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
(1)、学校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取消学校校长、法制副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评优资格;
(2)、本学年度受到教育局及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相关人员的评优资格。
(3)、因工作失误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取消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评优资格。
(4)、在教育局教学质量监测中,学校成绩排名居全市后50%的,取消学校校长、教导主任的评优资格。
2、对考核总分居后两位的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处罚:
(1)、考核总分一次居后两位的学校校长、法制安全及成教工作居后两位的法制副校长、教学成绩居后两位的教导主任,写出书面检查,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
(2)、考核总分连续两次居后两位的学校校长、法制安全及成教工作居后两位的法制副校长、教学成绩居后两位的教导主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3)、考核总分连续三次居后两位的学校校长、法制安全及成教工作居后两位的法制副校长、教学成绩居后两位的教导主任,给予戒免谈话,试用期一年处分。
(4)、考核总分连续四次居后两位的学校校长、法制安全及成教工作居后两位的法制副校长、教学成绩居后两位的教导主任,责成写出辞职报告。
六、绩效工资
各单位根据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报学区备案后实施。
(每人每月从绩效工资中拿出**元由单位统一支配,最后公示)
七、其他
(一)、学校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做为学校校长评模选优、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二)、所有小学均单独进行考核。
(三)、学区所发的各种奖励证书,在晋级评比中每证加0.2分。
(三)、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八、财务工作
学校的一切经费和收入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规范经费的使用,杜绝超预算支出现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事财务管理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记账人员、出纳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要应当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严禁公款私存、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坐收坐支。
具体要求如下:
1、收入支出管理:
学校的所有收费不管大小多少应在第一时间内全部上缴银行专户使用,必须开据财务部门批准的统一性收费票据。
严禁乱收费,杜绝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各单位应当执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额列支,不得虚列虚报。
各种业务开展要符合年初预算管理范围,学校集体研究决定,各单位每一笔业务的开展都必须报学区批准,由总校长签署意见后方可开展,但必须有财务人员负责实施。
依法取得正规的发票,同时做好票据的背书记录提交单位负责人签署报销意见。
(2)学校采购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五金电料等必须事先申请办理,一事一议,学区审批后方可实施。
能集中采购的要集中采购,但发票中要列明支出项目名称、数量、价格、金额,否则视为不合理的发票。
项目太多的可附详单。
(3)寄宿制学校教师值班费的支出要按局要求自制票据,项目要齐全。
记录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后提交学区签署意见方能作为支出凭证。
(4)学校的所有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财务人员负责实施并与校长一同签批“原始凭证”。
每一笔业务均有三人以上签字背书才能规范齐全,最后将规范的票据以及业务开展的相关资料和手续一并提交到学区主管财务领导处审批票据并加盖“票据审核章”办理报账业务。
(5)学校的大型购置、基建项目、维修项目、设备的采购按照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
2、严格资产管理:
学校任何资产的使用确保安全,未经学区和教育局同意任何单位的资产任何人不得出租、出售、出让、捐赠、挪用、占有。
各种资产的报废、报损学校要集体研究决定,有记录、有请示、有批示,所收资金上缴银行固定基金专户。
学校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护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严格食堂管理各有食堂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变质腐烂的食品以及三无食品的购置,处购买蔬菜的票据外,其他的食品购置一律是行业专用的票据和税票进行报账。
不得盈利、不得乱发福利、不得擅自招待。
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任何人无权干预食堂的正常开展。
所有物品均有财务人员和食堂管理员进行办理,其他人不得私自办理。
十、教职工考勤工作
(一)、考勤
1.健全教职工签到制度。
各学校都要实行教职工签到制度,要建立长效机制。
2.严肃教师擅自离岗责任追究制度。
严禁杜绝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教师擅自离岗月累计达3个工作日以及以上,单位应及时研究并上报学区,由学区研究报送教育局安教育局有关关规定以旷工论处、停发其间任何津补贴和基本工资。
同时,学校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等事宜,具体如下:
(1)擅自离岗期间累计达7个工作日的,给予免除当月津补贴及绩效的50%;
(2)擅自离岗累计达10个工作日至一个月以内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停发本月所有的津补贴和奖励工资;(3)擅自离岗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给予待岗学习,除停发当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工资津贴的100%并扣罚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学区还要报教育局予以待岗解聘自我反省;(4)擅自离岗累计超过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给予降级处分,除上述处分以外扣罚半年全部奖励绩效工资;(5)对于离岗超1个月一年内累计超过3个月经通知本人逾期未归的,除按上述处理后即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职处理;即上报教育局按自动离职处理给与解聘待岗学习。
3实行考勤月报制度。
各校要在每月5日前,报上月本校教职工考勤情况(表样见附件1),加盖公章、单位一把手以及负责考勤的主管领导和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交学区。
逾期未上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校长扣除档案10分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屡教不改的校长给与免职处理待岗学习。
期间停发津补贴及绩效工资的50%。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教职工考勤的审核、登记、汇总及上报工作,将负责人名单报学区备档。
如不能按时完成,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请假
教职工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情况应如实记入考勤月报表中。
根据实际和请假时间做出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发放、评模选优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1、病假:
(1).3天内(含3天)由单位校长批准。
(2).4至7天的,持请假条和诊断证明,由单位校长签批意见后报学区审核批准。
(3).病假1周以上2周以内(含2周)的,须持医院证明书、病历卡、请假条,向所在单位校长申请批准后报学区审核再报教育局审批。
(4).长期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1月及其以上的,应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本、检查报告单、治疗诊断证明,到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附上校务会议研究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一把手签字)报学区和教育局批准。
并且学校每月派人探视1次,做好探视记录建档备查,同时报学区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事假: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3天以内(含3天)由单位校长批准。
3天以上1周以内的,由所在单位校长批准意见后报学区批准。
1周以上的由本人申请,填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所在单位校长签署意见后,附上校务会议研究记录复印件,报学区审核再报教育局批准。
教师请事假2周以上审批程序参照请病假程序执行。
根据《新乐市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
当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津贴。
同时,根据《关于转发<新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2002]67号文件)要求:
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标准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发本人标准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从第三个月起发本人标准工资的100%。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从第七个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
若出现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3、公假:
教职工因培训、学习、考察(学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短期的(即7天以内)由单位校长批准。
超过7天至一个月的应报学区审核报教育局批准。
由学校委派脱产进修培训的由单位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学区和教育局批准。
其它按事假论处。
4、婚丧假:
教职工本人属晚婚的,男满25周岁及以上、女满23周岁及以上的可请假半个月,不属晚婚的可请假1周。
其子女可请3天,其它直系可请1天。
超过的按上述事假论处。
教职工属于直系亲属去世的可请假5天,超过5天的按事假处理。
以上是由在规定范围内由本单位校长批准超过的按有关规定报学区审批。
5、产假:
女教职工属正常婚龄生育的,可请假135天;属流产等的,假期按《河北省省计生条例规定》执行。
办理请假手续时,须附上结婚证、准生证、婴儿出生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校长批准后报学区审批。
无准生证的计划外的生育不能申请产假,按病事假论处。
(三)、校长、园长的考勤
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考勤由主管考情的负责人以及广大教职工监督。
学区将实行信息办公,凡是学区的会议发送到每一个教职工知晓,因公出差或办理有关事宜必须向主管考情的负责人说明,且要通知校领导和学区总校长知晓。
其他一律按教职工考勤论处,凡是未履行学区制度唯我独尊的领导,学区将采取诫勉谈话、免职调换工作、行政处分。
对玩忽职守、工作消极推诿扯皮又不能驾驭学校领导工作导致单位各项工作落后的校长,学区报视其情节研究教育局给予警告或免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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