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含美容美体专业教师技能竞赛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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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含美容美体专业教师技能竞赛方案doc
附件1:
2015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含美容美体)专业教师技能竞赛方案
一、参赛条件
1.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美发与形象设计、美容美体及相关专业在编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参赛。
2.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发型类、化妆类每校各限报两人,同一选手美容类小项或美发类小项不同场次可兼报。
3.不符合参赛资格者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已经获奖的,追回并取消有关荣誉和奖品,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5年11月19日,在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室内体育馆举行。
三、比赛项目
1、发型类:
项目一:
标准卷杠+男士无缝推剪造型;
项目二:
标准卷杠+女士短发潮流修剪。
2、化妆类:
项目一:
实用型新娘盘发+新娘化妆;
项目二:
沙龙晚宴盘发+晚宴化妆。
四、奖项设置
各小项设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不足5名选手的项目设一等、二等、三等奖各1名。
五、比赛用头及服装
发型项目比赛用头为中职美发与形象设计全国大赛指定教习模特,比赛用教习模特按要求由选手自带。
如赛场上被检查出违反规定,则用组委会的备用头顶替,费用选手自理。
新娘白纱和晚宴礼服需请各校按指定网址特定服装型号购买,可开具发票自行报销。
(具体型号、款式见附件3)
六、比赛规程
●美发类比赛项目、比赛规则、评分标准
比赛项目:
1.标准卷杠(教习模特)+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教习模特)
2.标准卷杠(教习模特)+女士短发潮流修剪(教习模特)
通用规则:
1.参加美发类项目的选手必须参加标准卷杠的比赛,且以30%计入总分
2.必须使用“永丰飞彩”教习头,使用本规定以外的教习头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3.除规定的教习头以外,其它用品用具一律自备,电动工具必须是(国标)220V。
一:
标准卷杠(教习模特)
体现基本功的标准排列卷杠
比赛规定:
1.提前发放教习模特,赛前不可以为模特化妆、染发;穿戴服装、服饰或做任何标记。
2.赛前不可为模特头发进行修剪。
3.选手携发模入场时,发模头发向后梳直,不可事先分区。
4.采用十字分区标准排列方式,可使用三种不同长度的专用圆形烫发杠,数量不少于60个。
5.使用教习模特型号:
永丰PP3C07Z(Y11002001),100%真人头发。
比赛时间:
40分钟
违规罚分:
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卷杠少一根扣2分,超出数量不加分。
如出现漏卷发丝,扣0.5分,最高扣2分。
评分标准:
1.排列方式符合项目规定,分区均匀、划分线清晰、发片薄厚均匀、两侧卷杠数量对称、排列整齐、不压发根、不窝发稍(50分)
2.发丝服帖、松紧适度、平整光滑、清晰流畅,皮筋排列整齐(50分)
二:
男士无缝推剪造型(教习模特)
体现基本功的推剪吹风造型
比赛规定:
1.选手携教习头模走到指定的操作位,主持人给三分钟打湿头发。
2.赛前不可为模特做任何修剪、修饰和改变(例如:
化妆、染发,穿戴服装、服饰或做任何标记)。
3.发型必须按图例向后梳理;剪吹造型要体现阳刚之气。
4.比赛时可使用任何工具、发胶和护发品,不允许使用彩色喷雾。
5.使用教习模特型号:
永丰89C08Z(Y12010003),100%真人头发。
比赛时间:
40分钟
违规罚分:
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扣2分;
评分标准:
1、修剪技术40%:
修剪层次清晰,过渡自然、结构匀称。
2、吹风技术40%:
发型线条清晰、流畅,发丝富有弹性和光泽。
3、整体造型20%:
发型整体造型方圆,符合教习模特的脸型和头型。
三:
女士短发潮流修剪(教习模特)
适合消费者的短发修剪造型
图一(正面)图一(背面)图二图三
比赛规定:
1.赛前可为教习模特染发,但不可以化妆不可以修剪和接发,无需穿戴服装服饰。
2.选手携教习头模走到指定的操作位,主持人给三分钟打湿头发。
3.可使用一种或多种颜色,发色必须和谐,并被消费者所接受,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禁止使用电推剪,允许使用所有的发品。
5.使用教习模特型号:
永丰PP3I16Z(Y12011001),100%真人头发
比赛时间:
40分
违规罚分:
违反上述比赛规定每项罚2分。
评分标准:
1.修剪技术60%:
剪切线条清晰,修剪点无脱节或断层。
2.整体效果40%:
线条清晰流畅,发丝柔顺,光泽饱满,富有弹性;整体造型自然、搭配和谐,符合发廊沙龙消费需求。
●化妆类比赛项目、比赛规则、评分标准
比赛项目:
1.实用性新娘盘发+新娘化妆(真人模特)
2.沙龙晚宴盘发+晚宴化妆(真人模特)
通用规则:
1.化妆采用真人模特。
2.用品用具一律自备,电动工具必须是(国标)220V。
一:
实用性新娘盘发+新娘化妆(真人模特)
一款实用型的新娘化妆
比赛规定:
1.选手自带模特,模特面部不能有纹刺痕迹。
2.模特服装采用统一指定款式,体现实用型新娘特点。
3.模特一律散发梳顺上场,不得染发,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允许使用1—2块支撑物,整体发型高度不得超过面部的2/3;比赛开始前,支撑物必须放在镜台前。
4.头饰不能覆盖全头面积的20%,高度不可超出整个发型的高度,禁止使用头发或类似假发等纤维制成的饰品(比赛开始前,饰品必须放在镜台前)。
5.颈部以下粉底可在进入赛场前打好。
进入赛场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美目贴和假睫毛须在比赛现场粘贴,不允许使用人工种植的假睫毛。
6.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除此之外,不允许再有任何其它修饰的痕迹。
7.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棒鲜花、散发喜糖、放飞鸽子或添加助演人员等。
比赛时间:
80分钟
评分标准:
●化妆技术60%
1.粉底厚薄均匀,妆面干净,自然柔和伏贴,突出皮肤细腻质感。
2.妆面色彩协调,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3.面部轮廓清晰,比例匀称,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盘发技术20%
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线条流畅、纹理清晰、造型优美、发丝光滑、无散乱。
●整体效果20%
1.突出新娘魅力,注重整体效果,整体造型不分国别和民族风格限制;
2.构思新颖,在实用性的基础上,体现造型创作能力;
3.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模特自身条件和新娘化妆要求,适合婚庆场合。
二、沙龙晚宴盘发+晚宴化妆(真人模特)
一款个性化的晚宴化妆
比赛规定:
1.选手自带模特,模特面部不能有纹刺痕迹。
2.模特服装采用统一指定款式,体现个性化晚宴化妆特点。
3.模特一律散发梳顺上场,头发允许染包含底色在内的三种颜色,可赛前完成,禁止使用彩色喷雾。
4.头饰不能覆盖全头面积的20%,允许使用1—2块支撑物,整体发型高度不得超过面部的2/3;禁止使用头发或类似假发等纤维制成的饰品(比赛开始前,饰品必须放在镜台前)。
5.颈部以下粉底可在进入赛场前打好。
6.进入赛场前,面部不能粘贴任何辅助化妆的材料,美目贴和假睫毛须在比赛现场粘贴,不允许使用人工种植的假睫毛。
7.可提前修好眉型及卷曲睫毛,除此之外,不允许再有任何其它修饰的痕迹。
8.禁止添加任何烘托作品的道具,如手棒鲜花、散发喜糖、放飞鸽子或添加助演人员等。
比赛时间:
80分钟
评分标准:
●化妆技术60%
1.粉底厚薄均匀,妆面干净,自然柔和伏贴,突出皮肤细腻质感。
2.妆面色彩协调,层次过渡衔接自然。
3.面部轮廓清晰,比例匀称,妆面设计与造型意图吻合。
●盘发技术20%:
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线条流畅、纹理清晰、造型优美、发丝光滑、无散乱。
●整体效果20%
注重整体效果,整体造型构思新颖,设计意图明确,个性特点鲜明,体现造型创作能力;妆面、色彩、发型、服饰搭配,符合模特自身条件和晚宴化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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